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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某校语文老师周某在未经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学生的作文发表,且将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此案例中的周某侵犯了学生的专利权。( )A 对B 错

题目
判断题
某校语文老师周某在未经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学生的作文发表,且将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此案例中的周某侵犯了学生的专利权。(    )
A

B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更多“某校语文老师周某在未经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学生的作文发表,且将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此案例中的周某侵犯了学生的专利”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老师未经学生允许私自将学生的作文编入自己编著的优秀作文集,对该老师的做法叙述正确的是( )
    A.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
    B.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著作权
    C.该老师的做法没有侵害学生的著作权,因为作文不算“作品”,不受《中华人民兵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D.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人身权利


    答案: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生的作品受到保护,教师随意采用侵犯了学生的著作权。

  • 第2题:

    某老师未经学生允许私自将学生的作品编人自己编著的优秀作文集,对该老师的做法叙述正确的是()。

    A.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
    B.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著作权
    C.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名誉权
    D.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人身权

    答案:B
    解析: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因而,学生的作文也是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文字作品,学生是其作品的著作权人。该老师未经学生允许,私自将学生的作品编入自己编著的优秀作文集。其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著作权。

  • 第3题:

    某老师未经学生允许私自将学生的作品编入自己编著的优秀作文集,对该老师的做法叙述正确的是(  )。


    A.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财产权

    B.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著作权

    C.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名誉权

    D.该老师的做法侵害了学生的人身权

    答案:B
    解析: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因而,学生的作文也是作品,是受著作权保护的文字作品,学生是其作品的著作权人。该老师未经学生允许,私自将学生的作品编入自己编著的优秀作文集,其做法侵害了学生的著作权。

  • 第4题:

    某校期末考试后,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张榜公布。该校做法 ( )

    A.体现了学校的管理权
    B.体现了学校的教育权
    C.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D.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答案:D
    解析: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 第5题:

    某高校教师林某为课堂教学,将田某撰写的案例教材《民商经典案例选编》复制后发给学生使用。林某的行为侵犯了田某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 某高校教师林某为课堂教学,将田某撰写的案例教材《民商经典案例选编》复制后发给学生使用。林某的行为侵犯了田某的著作权。

  • 第6题:

    某一小学高年级,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周三下午,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制止时,他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王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点50分才放学生回家,导致学生第七节英语课没上(教师下班时间为5:30)。 上述案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我们应该如何预防这种现象的出现?


    正确答案: 从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教师要懂法守法,尤其要了解我国的《教师法》和《教育法》等基本的法律法规,增强教育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会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将此作为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手段;同时,应该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其次,学校应有计划地组织家长会,定期家访,一来增加沟通,让家长理解教师工作的性质、内容、难度,二来可以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法的辅导,使他们掌握教育方法、配合学校糾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
    再次,学校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灵活的形式宣传教育的政策、法规,让全社会真正把教育工作重视起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合力,对孩子实施有效的教育’促进孩子健康、和谐发展。

  • 第7题:

    下列公民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赵某,9周岁。系某小学学生
    • B、王某,15周岁。系某高级中学学生
    • C、张某,13周岁。系某初级中学学生
    • D、李某,17周岁。系某宾馆服务员,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正确答案:D

  • 第8题:

    问答题
    某一小学高年级,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周三下午,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制止时,他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王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点50分才放学生回家,导致学生第七节英语课没上(教师下班时间为5:30)。 以上案例违反了哪些法规?

    正确答案: 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当王老师制止时,又与老师蛮缠,这对老师不尊重,违反了《小学生守则》第七条中的“尊敬师长”,《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三条中的“尊敬老师,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章第二十五条中的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因此,鉴于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和恶劣,学生朴某应该向王老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王老师作为人民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应该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当,对学生的人格不够尊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的规定:教师义务(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以及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打学生“耳光”是属于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行为;致使学生一节课没上,是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王老师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可先由学校给予王老师一定的行政处分。如果矛盾激化,必要时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调解。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某小学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周三下午,在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对其进行制止时,朴某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自己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50分才让朴某回去,致使朴某第七节英语课(上课时间为5:30)没赶上。该案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我们应该如何预防这种现象的出现?

    正确答案: 从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教师要懂法守法,尤其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基本的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教育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会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将此作为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手段;同时,应该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其次,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家长会,定期家访,一来增加沟通,让家长理解教师工作的性质、内容、难度;二来可以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法的辅导,使他们掌握教育方法、配合学校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灵活的形式宣传教育的政策、法规,让全社会真正把教育工作重视起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合力,对孩子实施有效的教育,促进孩子健康、和谐发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学生甲将同学乙的一篇文章署以自己的姓名在某报发表,学生甲的行为侵犯了学生乙的什么权利?

    正确答案: 著作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某小学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周三下午,在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对其进行制止时,朴某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自己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50分才让朴某回去,致使朴某第七节英语课(上课时间为5:30)没赶上。该案例中学生朴某和王老师各违反了哪些法规?

    正确答案: 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当王老师制止时,朴某又与老师蛮缠,这是一种对老师不尊重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鉴于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和恶劣,学生朴某应该向王老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王老师作为人民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当,“给朴某两记耳光”是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王老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某校语文老师对班级里犯错误的学生的处理办法是:犯了小错误,就给大家唱支歌,表示歉意;犯了大点的错误,就去做件好事,表示弥补;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就写一份“说明书”,说明当时的心理活动。  问题:你对这位老师如此“惩罚”学生有何感想?

    正确答案:
    (1)在这一材料中,老师“惩罚”学生的方法十分高明。这位老师使用的三种方法,都是在尊重学生人格的条件下进行的,不损伤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因此学生乐于接受,乐于改正。
    (2)惩罚是为了消除学生不良行为再发生的可能。在教育中,要从爱护学生的角度出发,在尊重、信任学生的条件下进行,应严格避免体罚或变相体罚,否则将损害学生的自尊或导致更严重的不良行为。给予惩罚时,教师应让学生认识到惩罚与错误行为的关系,使学生从心理上能接受,心服口服。同时还要给学生指明改正的方向,或提供正确的、可替代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教师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阅或者毁坏学生的日记、信件,这侵犯了学生(  )的权利。

    A、安全
    B、受教育
    C、受尊重
    D、人身自由

    答案:C
    解析:
    我国宪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有:生存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受尊重的权利;安全的权利;人身自由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教师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拆阅或者毁坏学生的日记、信件,这侵犯了学生受尊重的权利。

  • 第14题:

    王老师未经学生同意将全班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的排名张贴在了教室里,此做法侵犯了学生的(  )

    A.名誉权
    B.受教育权
    C.人身自由权
    D.隐私权

    答案:D
    解析:
    具体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第15题:

    某小学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周三下午,在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对其进行制止时,朴某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自己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50分才让朴某回去,致使朴某第七节英语课(上课时间为5:30)没赶上。
    回答问题:
    (1)该案例中学生朴某和王老师各违反了哪些法规
    (2)该案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我们应该如何预防这种现象的出现


    答案:
    解析:
    (1)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当王老师制止时,朴某又与老师蛮缠,这是一种对老师不尊重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也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款的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鉴于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和恶劣,学生朴某应该向王老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王老师作为人民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当,“给朴某两记耳光”是不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王老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从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教师要懂法守法,尤其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基本的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教育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会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将此作为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手段;同时,应该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其次,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家长会,定期家访,一来增加沟通,让家长理解教师工作的性质、内容、难度;二来可以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法的辅导,使他们掌握教育方法、配合学校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灵活的形式宣传教育的政策、法规,让全社会真正把教育工作重视起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合力,对孩子实施有效的教育,促进孩子健康、和谐发展。

  • 第16题:

    学生甲将同学乙的一篇文章署以自己的姓名在某报发表,学生甲的行为侵犯了学生乙的什么权利?


    正确答案: 著作权

  • 第17题:

    某教师要求所有学生的科研成果必须以自己的名字发表,这种做法()

    • A、侵犯了学生的荣誉权
    • B、是尊师爱生的具体表现
    • C、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 D、保护了教师的出版权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某小学学生绝大部分为独生子女,娇惯成性,组织纪律性差。某周三下午,在综合实践课教师王老师上课期间,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王老师对其进行制止时,朴某又与老师蛮缠,下课后王老师将朴某叫到自己所住宿舍内批评朴某(只有两人在场)。学生不服,与其争辩。王老师便给了朴某两记耳光,并说要与学生玩命,以此表示自己将学生"管好"的决心,直至下午5点50分才放学生回去,致使朴某第七节英语课(上课时间为5:30)没赶上。 回答问题:(1)该案例中学生朴某和王老师各违反了哪些法规? (2)该案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我们应该如何预防这种现象的出现?


    正确答案: (1)学生朴某在课堂上大声说话,无理取闹,当王老师制止时,朴某又与老师蛮缠,这对老师不尊重,违反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九条:尊敬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因此,鉴于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和恶劣,学生朴某应该向王老师承认错误,赔礼道歉。王老师作为人民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对工作认真负责是好的,但采取的方法不当,"给朴某两记耳光"对学生的人格不够尊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的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以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打学生"耳光"是属于侵犯学生人身权利行为;致使学生一节课没上,是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王老师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可先由学校给予王老师一定的行政处分。如果矛盾激化,必要时要通过法律手段予以调解。
    (2)从这一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教师要懂法守法,尤其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基本的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教育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学会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将此作为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手段;同时,应该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其次,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家长会,定期家访,一来增加沟通,让家长理解教师工作的性质、内容、难度,二来可以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法的辅导,使他们掌握教育方法、配合学校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最后,还要加大宣传力度,以灵活的形式宣传教育的政策、法规,让全社会真正把教育工作重视起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的教育合力,对孩子实施有效的教育,促进孩子健康、和谐发展。

  • 第19题:

    判断题
    某校语文老师周某在未经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学生的作文发表,且将作品署上自己的名字。此案例中的周某侵犯了学生的专利权。(    )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某老师未经学生允许私自将学生的作品编入自己编著的优秀作文集。下列对该老师的做法叙述正确的是(  )
    A

    该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B

    该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著作权

    C

    该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

    D

    该老师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教师要求所有学生的科研成果必须以自己的名字发表,这种做法()。
    A

    侵犯了学生的荣誉权

    B

    是尊师爱生的具体表现

    C

    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D

    保护了教师的出版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教师的做法是非法占用学生的学术成果,是侵犯学生荣誉权的表现。故选A。

  • 第22题:

    单选题
    中学生邹某上课时玩手机游戏,班主任王老师发现后,当场删除了邹某的游戏账号和他购买的游戏装备,并告诫邹某不要在上课时玩游戏。课后,王老师将手机返还给了邹某,王老师的做法()
    A

    合法,教师有权批评和管教学生

    B

    不合法,侵犯了邹某的财产权

    C

    合法,教师无权没收学生的手机

    D

    不合法,侵犯了邹某的隐私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某校在期末考试后,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张榜公布。该校做法(   )。
    A

    体现了学校的管理权

    B

    体现了学校的教育权

    C

    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D

    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4题:

    问答题
    某高校教师林某为课堂教学,将田某撰写的案例教材《民商经典案例选编》复制后发给学生使用。林某的行为侵犯了田某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 某高校教师林某为课堂教学,将田某撰写的案例教材《民商经典案例选编》复制后发给学生使用。林某的行为侵犯了田某的著作权。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