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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有哪些情形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A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B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C违反法定程序,影响行政许可决定正确性的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题目
多选题
《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有哪些情形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A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B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C

违反法定程序,影响行政许可决定正确性的

D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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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哪些条件下,行政机关可以变更或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正确答案: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第2题: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第3题: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于在下列情形下作出的行政许可,可以予以撤销: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前述情形下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 第4题:

    可以撤销水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正确答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或者其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水行政许可:
    (一)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水行政许可的;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可以撤销水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 第5题:

    列举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


    正确答案: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6)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 第6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种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况。

    • A、五
    • B、六
    • C、七
    • D、八

    正确答案:A

  • 第7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哪些方面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正确答案:(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 第8题:

    问答题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  )。[2012年真题]
    A

    被许可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B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C

    行政机关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D

    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行政行为撤销的情形: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行政行为不适当。《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②超越法定职权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③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 第10题:

    问答题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期限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种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况。
    A

    B

    C

    D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注销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到被许可人实体权利

    B

    规章的修改可以作为行政机关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

    C

    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授予的行政许可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应予赔偿

    D

    注销是行政许可被撤销和撤回后的法定程序


    正确答案: B,D
    解析:
    A项,《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六十九条都作出了规定,已生效的行政许可变更、撤销、撤回,损害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的,被许可人可以获得补偿或赔偿,由此可以看出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都涉及到被许可人的实体权利。B项,第八条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C项,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C项中间缺少“被许可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条件。D项,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 第13题: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材料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 (1)真实性: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关联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3)合法性: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第14题:

    可以作出撤销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可以撤销的情形有:
    (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第15题: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期限有哪些要求?


    正确答案: 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 第16题:

    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第五十七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释义】本条是关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作出行政许可时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的规定。
    一、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规划行政许可的,有权责令其撤销该行政许可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本法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如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根据本条规定,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
    二、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如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自行政许可生效后,到行政许可被撤销前,该行政许可处于有效状态,当事人从事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合法的。当行政许可被撤销,而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就应当由作出行政许可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赔偿。本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赔偿”,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的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方式包括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其中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行政赔偿是对违法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给予物质或者其他形式的赔付,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行政许可不仅会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失,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有可能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规定的范围较宽,是“当事人”,并不仅指“被许可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既包括直接的利害关系人还包括间接的利害关系人,直接的利害关系人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行政法律关系,同时与行政许可的申请人之间还可能存在民事上的法律关系。该利害关系人因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而受到的损失,也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赔偿。间接的利害关系人不直接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存在行政法律关系,对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该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 第17题:

    行政许可法中规定哪些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正确答案: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主要特征有:
    一、是对相对人行使法定权利或者从事特定活动,法律没有禁止但附有条件的;
    二、是一般没有数量限制;
    三、是行政机关实施这类许可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符合法定条件即应当予以许可。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主要特征有:
    一、是相对人取得特许权一般要支付一定费用;
    二、是一般有数量限制;
    三、是行政机关实施这类许可一般有自由裁量权;
    四、是申请人获得这类许可要承担一定的公益义务,如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不得擅自停止活动等。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有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主要特征有:
    一、是需要通过考试方式并根据考试结果决定是否认可;
    二、是这类许可往往与人的身份、能力有关系;
    三、是没有数量限制,符合标准(包括考试成绩)的都要予以认可;
    四、是行政机关实施这类许可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对这类事项设定的行政许可。
    主要特征:
    一、是主要依据是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客观性;
    二、是一般需要根据实地检测、检验、检疫结果作出规定;
    三、是没有数量限制,凡是符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都要予以核准;
    四、是行政机关实施这类许可没有自由裁量权。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主要特征:
    一、是未经合法登记,从事涉及公众关系的经济、社会活动是非法的;
    二、是没有数量限制,凡是符合条件、标准的许可申请都要准予登记;
    三、是对申请资料一般只作形式审查,通常可以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四、是行政机关实施登记没有自由裁量权。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 第18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哪些方面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正确答案: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予以规范和约束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

  • 第19题:

    问答题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对于在下列情形下作出的行政许可,可以予以撤销: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前述情形下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可以撤销水行政许可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正确答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水行政许可决定的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或者其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水行政许可:
    (一)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水行政许可的;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可以撤销水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水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

    正确答案: 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宏观经济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臵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正确答案: 第五十七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法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释义】本条是关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作出行政许可时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的规定。
    一、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规划行政许可的,有权责令其撤销该行政许可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本法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许可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如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根据本条规定,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就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
    二、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如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自行政许可生效后,到行政许可被撤销前,该行政许可处于有效状态,当事人从事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合法的。当行政许可被撤销,而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就应当由作出行政许可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赔偿。本条规定的“依法给予赔偿”,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的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方式包括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其中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赔偿方式。行政赔偿是对违法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给予物质或者其他形式的赔付,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行政许可不仅会给被许可人造成损失,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还有可能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条规定的范围较宽,是“当事人”,并不仅指“被许可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既包括直接的利害关系人还包括间接的利害关系人,直接的利害关系人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之间存在行政法律关系,同时与行政许可的申请人之间还可能存在民事上的法律关系。该利害关系人因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而受到的损失,也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予以赔偿。间接的利害关系人不直接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存在行政法律关系,对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该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行政许可法》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对行政许可申请举行听证?

    正确答案: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2)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3)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提出申请的。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