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报关收款金额
已报关收款金额
预收款金额
无货物报关的货物贸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金额
无货物报关的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金额
无货物报关的货物贸易―其他金额
第1题:
报送时间要求为业务发生日起次工作日报送的有()。
第2题:
简化“人民币跨境收入/支出信息”报送,按照修订后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款说明》和《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付款说明》进行信息报送,以下()信息停止报送。
第3题:
境内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信息报送的“人民币跨境收入/支出信息”中,“收款人/付款人属性”选择()。
第4题:
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管理系统(20141212)v1.5.3人民币跨境收入信息中,国际收支编码以“1”、“2”、“3”、()开头且收款人为“个人”时,收款人人民币账号可不填。
第5题:
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收入应先入待核查账户,企业提交银行可接受的《跨境人民币收款说明》或相关业务凭证后,银行才可把这笔收入划入企业的人民币账户。
第6题:
对
错
第7题:
人民币跨境货物贸易信息
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信息
人民币跨境投资业务信息
人民币跨境担保业务信息
人民币跨境债券融资业务信息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开立信息
第8题:
货物贸易付款金额
非货物贸易付款金额
服务贸易金额之和
直接投资金额之和
证券投资金额之和
跨境资本付款金额
第9题:
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及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结算业务通过“人民币跨境收入/支出信息”分类汇总采集,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送
“收/付款人机构代码”为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机构或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
“明细”部分根据“金额从大”原则报送在相应项目下
发生跨境货物贸易结算时,在“货物贸易物流明细”中,“报关经营单位机构代码”填写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机构或跨境电子商务支付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根据贸易类型汇总填写“对应货值金额”
交易附言注明“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或“跨境人民币电子商务”
小于50万元的通过“小额批量人民币跨境收入/支出信息”采集
第10题:
对
错
第11题:
3
5
10
15
第12题:
境内个人
居民个人
境内居民
个人
第13题:
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报文规范里,种类列表包含以下()几种
第14题:
境内分行可为境内个人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提供跨境人民币业务结算服务,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设金额限制。
第15题:
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收入范围是()。
第16题:
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管理系统(20141212)v1.5.3小额批量收入信息中,当“收款人属性”为“银行”或“非银行机构”时,()字段必填。
第17题:
进/出口日期
收/付款人人民币账号
付款行SWIFT BIC
清算(结算)账户类型
第18题:
收入款金额不应小于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和其他金额之和
收入款金额等于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和其他金额之和
没有关系
收入款金额不应大于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和其他金额之和
第19题:
人民币跨境收入信息
人民币跨境支出信息
人民币跨境预收付款-物流关联业务信息
出口延期收款及存放境外等申报备案
进口延期付款及境外抵付等申报备案
人民币相关跨境外币收款信息
第20题:
《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收款币种”是结汇入账的币种。
《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收款金额”是实际从境外收到的金额。
《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收入款金额”是扣除银行费用后贷记客户账的金额。
《涉外收入申报单》中的“收入款金额”应大于等于结汇金额、现汇金额和其他金额之和
第21题:
未报关收款金额
已报关收款金额
预收款金额
无货物报关的货物贸易―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金额
无货物报关的货物贸易―离岸转手买卖金额
无货物报关的货物贸易―其他金额
第22题:
没有要求
交易编码对应金额之和小于收入款金额
交易编码对应金额之和等于收入款金额
交易编码对应金额之和大于收入款金额
第23题:
“4”
“5”
“6”
“7”
第24题:
人民币跨境收入信息
人民币跨境支出信息
人民币相关跨境外币收入信息
人民币相关跨境外币支出信息
人民币跨境购售业务
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