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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关于本案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A在上诉期满后,对乙的判决生效,可以交付执行B第二审法院应当对甲、乙丙的案件一并进行审查、处理C第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丙构成犯罪,但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D第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丙不构成犯罪,应当宣布终止审理

题目
多选题
关于本案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在上诉期满后,对乙的判决生效,可以交付执行

B

第二审法院应当对甲、乙丙的案件一并进行审查、处理

C

第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丙构成犯罪,但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

D

第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丙不构成犯罪,应当宣布终止审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7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该解释第248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如果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更多“关于本案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处理基本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有()。(2018年真题)

    A、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
    B、正确确定技术处理的范围
    C、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D、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
    E、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选项C正确的表述应为“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选项D正确的表述应为“切实做好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做好”与“加强”一词有所区别。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包括:(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2)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3)正确确定技术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4)切实做好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落实防范措施;(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

  • 第2题:

    (2019真题)关于天然花岗石特性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碱性材料
    B、酸性材料
    C、耐火
    D、吸水率高

    答案:B
    解析:
    教材P51
    本题考查的是饰面石材。花岗石构造致密、强度高、密度大、吸水率极低、质地坚硬、耐磨,属酸性硬石材。

  • 第3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纠纷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本案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B

    本案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C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D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注册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商标法》第60条第1项规定,有本法第57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 第4题:

    单选题
    关于校样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2017年真题]
    A

    审读校样的工作必须由责任技术编辑来承担

    B

    检查付印清样不属于编辑的工作内容

    C

    审读校样一般采取通读的方式

    D

    处理作者的修改可以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承担


    正确答案: A
    解析:
    编辑处理校样的工作主要包括审读校样、处理作者在校样上的修改和解决校对在校样上提出的疑问及检查付印清样。编辑人员审读校样,一般采取通读方式。审读校样的工作,一般由责任编辑承担,也可以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在责任编辑指导下进行。处理作者修改和校对质疑及检查付印清样的工作,由责任编辑负责。

  • 第5题:

    填空题
    根据“张某不可能是本案凶手”真,可推知“张某必然是本案凶手”(),“张某可能不是本案凶手”()。

    正确答案: 假,真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6题:

    多选题
    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

    B

    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

    C

    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D

    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


    正确答案: C,D
    解析:
    CD两项,《公司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应当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否则,应驳回申请
    AB两项,给付之诉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责令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其权利的诉。而变更之诉则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变更或者消灭法律关系的诉。许某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实际上是要消灭公司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属于变更之诉,而非给付之诉。对于该变更之诉,法院可以作出保全裁定。

  • 第7题:

    单选题
    关于建设项目信息编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信息编码是信息处理的核心任务

    B

    信息编码是信息处理工作的结果

    C

    信息编码是信息处理的基础性工作

    D

    信息编码由英文字母组成


    正确答案: B
    解析:
    编码由一系列符号(如文字)和数字组成,编码工作是信息处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 第8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

    B

    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

    C

    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

    D

    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


    正确答案: D,A
    解析:
    《仲裁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第32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2002年真题]
    A

    甲厂与丙厂之间的合同无效

    B

    甲厂与丙厂的合同有效

    C

    甲厂与乙厂的合同关系中,甲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

    乙厂提供相应的担保,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第10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
    A

    许某是原告

    B

    葛某是被告

    C

    云峰公司可以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云峰公司可以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公司法解释(二)》第4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且许某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因此,许某是本案的原告,云峰公司是本案的被告。

  • 第11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4年真题]
    A

    本案应以甲犯罪论处

    B

    本案应以甲犯罪论处,但如果甲设立通达经销公司后,该公司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以通达经销公司犯罪论处

    C

    本案应以甲和通达经销公司犯罪论处

    D

    本案应以通达经销公司犯罪论处


    正确答案: B,A
    解析: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本案中甲设立公司正是为了销售其生产的伪劣膨化剂,故不应以单位犯罪论处,而仍应以个人犯罪论处。

  • 第12题:

    多选题
    二审法院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为避免诉讼拖延,二审法院可依职权直接改判

    B

    二审法院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C

    甲应列为本案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

    甲应是本案的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两项,《民诉解释》第327条规定,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CD两项,《民诉解释》第70条规定,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在本题中,甲是一审被遗漏的另一继承人,甲也应是本案的当事人,应将其作为共同原告追加。

  • 第13题:

    (2006年真题)甲教唆乙杀丁,丙知情后,给乙提供一把匕首,乙将丁杀害.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答案:A,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从共同犯罪的分类看,以共同犯罪人有无分工为标准,可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以对构成该犯罪法律上是否有主体数量上的限制为标准分为必要的共同犯罪和任意的共同犯罪.题目所述是复杂的共同犯罪,是任意的共同犯罪.从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上看,教唆犯一般情况下是主犯,但被教唆犯罪的人是主犯还是从犯,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至于帮助犯一般情况下都是从犯.题中甲是教唆犯,乙是被教唆实施故意杀人,故甲、乙都是主犯,而丙只提供一把匕首,是帮助犯、从犯.对本题中所考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还应该特别注意共同犯罪中行为的种类包括实行行为、帮助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共谋行为,但不是一一对应相应的共犯类型,共犯可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因此要注意它们间的相互交叉相互联系.

  • 第14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04年真题]
    A

    长城公司可以行使南买公司的抗辩权

    B

    长城公司可以行使南买公司的抵销权

    C

    长城公司不能行使南买公司的抵销权

    D

    长城公司不能行使南买公司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担保法》第20条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具体来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基于主合同享有的抗辩权、基于保证合同享有的抗辩权以及专属抗辩权。据此,长城公司作为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行使债务人南买公司对抗债权人请求权的权利,因此,可以行使南买公司的抗辩权和抵销权。

  • 第15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当事人的确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

    B

    王乙是本案的唯一被告

    C

    王乙与王丙应当是本案的被告,王甲不是本案的被告

    D

    王乙、王丙和王甲应当是本案的被告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本案中,每个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王某的三个子女都是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尽管王某只将王乙告上法庭,但法院依法应当追加王某的另两个子女为共同被告。即王某是本案的唯一原告,王乙、王丙和王甲应当是本案的被告。

  • 第16题:

    单选题
    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C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

    D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③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即自诉案件有三类,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其中的一类。

  • 第17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能否申请和解,正确的说法是(  )。[2004年真题]
    A

    由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B

    由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和解协议草案

    C

    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D

    本案不可以申请和解


    正确答案: D,B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95条的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第96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 第18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的管辖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东区法院有管辖权

    B

    南县法院有管辖权

    C

    西县法院有管辖权

    D

    西县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应当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C三项,《民诉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原告朱某住所地为A市东区,婚后一直居住在A市东区。被告刘某住所地为A市西县,婚后离开住所地住A市东区,后又工作于南县,起诉前其经常居住地为南县,原告朱某起诉离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即A市东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被告住所地管辖,由于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因此应当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即南县人民法院管辖。西县为被告住所地,没有管辖权。
    D项,《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本题中,西县法院为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第19题:

    多选题
    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Y省A县法院

    B

    Y省B县法院

    C

    Y省C县法院

    D

    W省D县法院


    正确答案: C,B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9条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该案属于追索赡养费案件,三名被告王甲、王乙、王丙的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可以由原告王某住所地YA法院管辖。
    BCD三项,《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本案中,由于被告王甲、王乙、王丙的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因此,YB法院、YC法院、WD法院都有管辖权。

  • 第20题:

    单选题
    关于数据和信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数据和信息的概念是相同的

    B

    信息是一种加工或处理为特定形式的数据

    C

    声音、文字、数字和图像均是信息

    D

    同一数据如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必然得到不同的信息


    正确答案: C
    解析:
    信息是指用口头的方式、书面的方式或电子的方式传输(传达、传递)的知识、新闻,或可靠的或不可靠的情报。声音、文字、数字和图像等都是信息表达的形式。数据是用来记录客观事物的性质、形态、数量和特征的抽象符号。不仅文字、数字和图形可以看做是数据,声响、信号和语言也可以认为是数据。信息是根据要求,将数据进行加工处理转换的结果。同一组数据可以按管理层次和职能不同,将其加工成不同形式的信息;不同数据如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也可得到相同的信息。

  • 第21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责任的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由于不可抗力的出现,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

    由于不可抗力的出现,乙公司承担公平责任

    C

    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

    甲承担公平责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在本案中,乙方是在迟延履行之后发生不可抗力,因此不能免除责任,应承担违约责任。

  • 第22题:

    多选题
    关于本案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

    在庭审中,经许可,乙同丙可以互相辩论

    C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首先要进行调解

    D

    乙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丙提起反诉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包括:①人民法院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②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③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使用公诉案件审理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6个月以内宣判。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C项,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而非首先要进行调解,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向大恒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到期未能归还借款,大恒银行向法院起诉甲乙二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关于诉的合并和共同诉讼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本案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

    B

    本案属于诉的客体的合并

    C

    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D

    本案属于普通共同诉讼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B两项,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诉讼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其中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共同诉讼,是普通共同诉讼。本案中债权人将债务人和连带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其基础在于同一个诉讼标的,即甲同大恒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据此,本案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CD两项,案件的诉讼标的只有一个,所以不存在诉讼客体合并的问题,只存在诉的主体的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