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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甲以乙侵占自己财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A 甲B 乙C 丙D 法院

题目
单选题
甲以乙侵占自己财物为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A

B

C

D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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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诉乙房屋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令乙将房屋交还给甲。乙迟迟不肯履行.甲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乙父丙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主张房屋所有权属于自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丙理由不成立,遂裁定驳回,丙不服,提起诉讼,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丙应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B.丙认为房屋应属自己所有,应当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C.在丙提起诉讼期间,人民法院应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D.人民法院对丙提起的诉讼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C
    [考点]执行程序;案外人异议
    [答案及解析] C。根据《执行解释》第l8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A项正确。根据《执行解释》第l7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B项正确。根据《执行解释》第20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案外人的诉讼请求确有理由或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执行的,可以裁定停止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案外人请求停止执行、请求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或者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C项错误,依题意当选。根据《执行解释》第19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D项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答案:A,C
    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 C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50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选项 D 错误。甲公司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的是乙公司支付货款,所以乙公司不能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 第3题:

    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不可以提起上诉的是:( )

    A.甲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B.乙因哄闹冲击法庭,法院对乙予以罚款
    C.丙对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驳回
    D.丁以借款纠纷为由起诉戊,法院审理后认为起诉条件不满足,遂裁定驳回起诉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可以上诉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2款的规定,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的处理与驳回起诉三类裁定,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因此,ACD不符合题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3款的规定,罚款应当适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而不是上诉,因此B项正确。

  • 第4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其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拒不履行。法院对此如何处理?

    A: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C:中止对乙的执行
    D: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

    答案:B,C
    解析:
    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故B项正确,A项错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故C项正确,D项错误。

  • 第5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郭某的财产,乙、丙和丁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根据郭某财产以及各执行申请人债权状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甲和乙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甲和乙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后,丙和丁均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6年)

    A.丙、丁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B.甲、乙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丙、丁应以甲和乙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D.甲、乙应以丙和丁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参与分配异议之诉。《民诉解释》第512条第1、2款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该条是针对参与分配方案异议的处理规定。其基本逻辑在于: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法院的参与分配方案可以提出异议。(1)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修正后分配;(2)提出反对意见的,异议人针对反对意见向执行法院起诉(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结合本案而言,丙和丁提出了反对意见,郭某未提反对意见,故异议人甲、乙应当以丙、丁为被告提起诉讼。综上所述,D选项正确。

  • 第6题:

    甲(18岁)、乙(14岁)因故将丙打成轻伤。提起公诉后,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与此同时,丙对甲、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本案中以下哪些人员可以不参加法庭审理?

    A:甲
    B:乙
    C:丙
    D:公诉人

    答案:B,D
    解析:
    (原答案为BD,答案应为B)。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因此D项不正确。丙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参加法庭审理。乙14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对故意伤害(轻伤)不负刑事责任,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法庭审理。因此B项正确。

  • 第7题:

    证人丙在法庭上讲,他听被告乙说,乙向原告甲借了3000元钱,准备到外地旅游时用。丙的证人证言属于()。

    • A、直接证据
    • B、间接证据
    • C、原始证据
    • D、传来证据

    正确答案:A,D

  • 第8题:

    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的是:()

    • A、甲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 B、乙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法院裁定不予准许
    • C、丙因为哄闹冲击法庭,法院对丙予以罚款
    • D、丁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多选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其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争议,拒不履行。法院对此如何处理?(  )[2006年真题]
    A

    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

    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C

    中止对乙的执行

    D

    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


    正确答案: D,B
    解析:
    AB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因为丙已经提出异议,所以不应对丙实行强制执行。
    CD两项,《执行规定》第102条第2项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56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因此,法院应中止对乙的执行。

  • 第10题:

    多选题
    甲诉乙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甲向法院申请证人丙出庭作证,丙因乙对其进行了人身威胁而不敢出庭作证。法院对乙的行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

    罚款

    B

    拘留

    C

    拘传

    D

    没收财产

    E

    责令退出法庭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18岁)、乙(14岁)因故将丙打成轻伤。提起公诉后,法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与此同时,丙对甲、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本案中以下哪些人员可以不参加法庭审理?(  )[2006年真题]
    A

    B

    C

    D

    公诉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我国刑事诉讼不采取缺席审判,因此甲作为刑事诉讼被告人必须出庭
    B项,乙14岁,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对故意伤害(轻伤)不负刑事责任,因此乙在轻伤罪中不能成为被告,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参加法庭审理。
    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8条第1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丙作为刑事被害人虽然可以在刑事诉讼部分不出庭,但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不出庭可能就被法院按撤诉处理。
    D项,《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说明】司法部原答案为BD,因法律修改,现答案为B。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有(  )。
    A

    甲欠乙3万元到期不还,甲下落不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

    B

    丙、丁由于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

    C

    甲、乙共同殴打丙,丙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而形成的以甲、乙为共同被告的共同诉讼

    D

    王某是票据的最后持有人,因不慎将票据丢失而向法院申请启动的公示催告程序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①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②发回重审的。③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④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B项,简易程序采用独任审判制度,在本题中,法院采用了普通程序,如果想要转为简易程序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C项,并不是所有共同诉讼的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只是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 第13题:

    甲以乙诽谤自己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甲、乙都向法庭申请调取新的证据。根据乙的申请,法院依法向证人丙调取了证据。下列哪一主体在该案中负有提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A.甲

    B.乙

    C.丙

    D.法院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下列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甲欠乙3万元到期不还,甲下落不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
    B:丙、丁由于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
    C:甲、乙共同殴打丙,丙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而形成的以甲、乙为共同被告的共同诉讼
    D:王某是票据的最后持有人,因不慎将票据丢失而向法院申请启动的公示催告程序

    答案: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所以选项ABD都不正确。并不是所有共同诉讼的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是规定“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 第15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郭某的财产,乙、丙和丁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根据郭某财产以及各执行申请人债权状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甲和乙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甲和乙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后,丙和丁均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丁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B、甲、乙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丙、丁应以甲和乙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D、甲、乙应以丙和丁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民诉解释》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提存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

  • 第16题:

    共用题干

    甲乙之间的贷款合同纠纷,经过法院判决,甲应向乙偿还10万元借款。甲没有依照判决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甲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查知甲对丙有一到期债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乙直接起诉丙,要求丙偿还对甲的到期债务
    B:乙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通知丙向乙履行债务
    C:甲不能提出对于丙的财产进行执行的申请
    D:如果丙也无力清偿,但是丙对丁有到期债权,此时,乙可以向丁要求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17题: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二人感情不和,常常为琐事争吵。多次协商离婚,均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未成功。2018年6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并对财产进行分割。

    2018年甲向法院起诉时,乙已经离家出走三年,法院应如何处理:( )

    A.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以离婚诉讼中被告不明确为由不予受理
    B.甲向法院起诉时,法院告知甲应当按特别程序申请宣告乙为失踪人
    C.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以公告方式向乙送达诉讼文书
    D.甲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该案后得知乙离家出走的消息,遂在审理过程中宣布乙为失踪人

    答案:C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处理,根据《民诉解释》第217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 第18题:

    甲对乙提起请求偿还借款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A.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B..丙向法晥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C..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复印件
    D.丁向法院提供的曾陪同甲到银行汇款给乙的证词

    答案:C
    解析:
    直按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 第19题:

    甲与乙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后,乙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到期甲没有还款。根据该案情,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那么在判决生效后,乙可以向与一审法院同级的甲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该判决
    • B、假设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一审判决甲还款,如果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甲的上诉,那么乙可以向该二审法院申请执行判决
    • C、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乙可以向甲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向甲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D、假设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如果乙向若干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应当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甲和乙结婚后因为乙经常夜不归宿,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小孩归自己抚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甲得知乙准备将小孩送往国外,于是甲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裁定在案件审理结束前乙不得将小孩送往国外,关于甲的这一申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于甲的保全申请与财产无关,故法院应当驳回甲的申请
    • B、法院在作出保全裁定前,可以要求甲提供担保
    • C、在此种情况下,法院也可以不依甲的申请而裁定保全
    • D、如果本案情况紧急,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正确答案:B,C,D

  • 第21题:

    单选题
    对下列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的是:()
    A

    甲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B

    乙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法院裁定不予准许

    C

    丙因为哄闹冲击法庭,法院对丙予以罚款

    D

    丁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准许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对乙提起请求偿还借款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相关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2012年)
    A

    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

    B

    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C

    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复印件

    D

    丁向法院提供的曾陪同甲到银行汇款给乙的证词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诉乙返还借款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甲发现乙有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所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采取保全后发现乙现有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需求,但乙对丙享有到期债权,其债权数额足以满足保全需求,则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

    由于乙现有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需求,法院应当驳回甲的保全申请

    B

    法院可以依职权裁定将甲对乙的债权进行保全

    C

    法院可以依甲的申请裁定丙不得对乙清偿债务

    D

    如果丙要求向乙清偿债务,应当由人民法院提存价款


    正确答案: B,A
    解析: 考查保全中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处理,根据《民诉意见》第105条的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务或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