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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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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问答题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中的“八议”。”相关问题
  • 第1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儒家化的表现的有( )

    A.重罪十条
    B.八议制度
    C.登闻鼓直诉制度
    D.官当制度

    答案:A,B,C,D
    解析: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在汉律的基础上,加重了法律儒家化的色彩,主要表现是:准五服以制罪、官当制度、八议制度、重罪十条、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等。

  • 第2题:

    下列不是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主要发展表现的是()。

    • A、八议人律
    • B、官当人律
    • C、确立重罪十条
    • D、一夫一妻

    正确答案:D

  • 第3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的主要成就。


    正确答案:(1)封建法律形式趋于完备;
    (2)法典体例更加科学;
    (3)法律概念比较规范;
    (4)基本确定了封建制的五刑等。

  • 第4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确立了允许以官职或爵位抵罪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称为()

    • A、官当
    • B、八议
    • C、赎刑
    • D、十恶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婚姻制度中,士庶有别,良贱不婚。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门阀士族制度的盛行所带来的士族与庶族间严格的对立,使得尊卑等级格外森严,士庶有别,良贱不婚成为婚姻的一条重要原则。法律禁止士族与庶族通婚,良民与贱民也不得通婚。如果成婚,会被称为失类,将遭受人们的讥评、奏弹甚至是法律制裁。
    士庶有别,良贱不婚这种强调门当户对的婚姻制度,本质上是希望以此来维护士族的特殊地位,巩固其等级特权。

  • 第6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婚姻制度中,士庶有别,良贱不婚。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门阀士族制度的盛行所带来的士族与庶族间严格的对立,使得尊卑等级格外森严,士庶有别,良贱不婚成为婚姻的一条重要原则。法律禁止士族与庶族通婚,良民与贱民也不得通婚。如果成婚,会被称为失类,将遭受人们的讥评、奏弹甚至是法律制裁。
    士庶有别,良贱不婚这种强调门当户对的婚姻制度,本质上是希望以此来维护士族的特殊地位,巩固其等级特权。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多选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事立法发展主要表现为()。
    A

    八议入律

    B

    官当入律

    C

    确立重罪十条

    D

    准五服以制罪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监察机关的发展?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监察机关仍为御史台,由皇帝直接掌握御史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拥有‚震肃百僚‛的威仪。
    魏晋以后,皇帝还允许御史学‚风闻言事‛,而无须持有真凭实据。如百官有罪,御史中丞失纠,则要免官。同时,还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以防止徇私隐庇,影响监察职能的发挥。晋朝以后,御史中丞以下设殿中侍御史,也偶臵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监军御史。总之名目繁多,机构庞大,且多系因事设臵,职权也不统一。
    曹魏以后不再设臵固定的地方监察机关。对地方官的监察,由中央不定期派出巡御史担任。东晋逐废除汉代设臵的司隶校尉并其行政权于扬州刺史,并其监察权于御史台。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监察机关的职权与机构的扩大,以及官职人选的严格,一方面,说明监察机关是皇帝的耳目之司和纠弹封建官吏失职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统治者从长期的统治经验中逐渐认识到只有整肃吏治,强化统治效能,才能维护封建国家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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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浙江四大名窑及其分布。

    正确答案: 越窑:主要分布于上虞、余姚、绍兴等地区。
    瓯窑:分布于瓯江流域的温州一带。
    婺州窑:位于今天的金华地区。
    德清窑:分布于杭嘉湖平原西端的德清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不属于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儒家化集中表现的是()。

    • A、八议
    • B、准五服以制罪
    • C、亲亲得相首匿

    正确答案:C

  • 第11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中的“八议”。


    正确答案: “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 第12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纳礼入律的典型代表是()。

    • A、八议入律
    • B、确立重罪十恶
    • C、官当入律
    • D、服制入律

    正确答案:D

  • 第13题: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内容的主要发展表现在()。

    • A、八议人律
    • B、官当入律
    • C、确立重罪十条
    • D、准五服以制罪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发展变化。

    正确答案: (1)机构名称与长官名称分开,组织更加健全,机构不断扩大。
    (2)初期中央司法机关仍为廷尉,或称大理,北周称为秋官大司寇。设立律博士,教授
    法律;廷尉下设正、监、平及律博士等职。到北齐,廷尉改为大理寺。设卿、少卿为正、副长官,下设正、监、平等属吏,律博士增至四人,并新设置了明法掾二十四人,槛车督二人,掾、司直与明法各十人。
    (3)在尚书台的下属设有掌理司法行政和兼理刑狱的机构。中央行政机构兼领司法事务,标志着中国法封建社会的司法制度逐渐走上司法行政与审判分离而又相互牵制的道路,反映了封建司法机构不断完善和强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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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的主要成就?

    正确答案: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律学的兴盛,魏晋和北朝的许多统治者对法律的高度重视,使得这个时期在立法方面取得可观的历史成就。体现在:
    (1)律学对传统法律的发展影响日益深远。这一时期律学成果逐渐为传统法律所吸收,《北魏律》的‚累犯加重、共犯以造意为首就是例证。
    (2)礼律日趋融合。汉代儒家思想只能通过司法影响法制,自魏晋时期开始,儒家思想已经开始直接指导立法。八议、官当、服制定罪、重罪十条,这些都是儒家礼治的法律化。
    (3)封建法律形式日益完善。严格区别律、令的不同,格、式都成为比较成熟的法律形式。
    (4)律典的篇章体例更加合理。从魏律、晋律、北魏律到北齐律,逐渐形成了《名例律》为开篇的精当的十二篇的律典体例。
    (5)经过无数律学家解释,法律概念日趋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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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司法制度?

    正确答案: 基本上沿袭汉制,而又有所发展。中央审判机关仍为廷尉,或称大理,唯北周称为秋官大司寇,但机构却日趋扩大。中央行政机构兼领司法事务,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司法制度逐渐走上了司法行政与审判分离而又相互牵制的道路,反映了封建司法机构不断完善和强化的趋势。这一时期诉讼制度的主要变化,是以皇帝为首的中央政府对司法的控制日趋加强。首先,封建皇帝更加频繁、直接地干预和参与司法审判;其次,规定了严格的死刑复核制度;再次,加强了自上而下的司法监督;最后,限制了人民的诉讼权利。这一时期监察机关明显发展,是建立了皇帝直接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关—御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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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央司法机关的主要变化。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8题:

    问答题
    简述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司法制度的变化。

    正确答案:
    (1)司法机构的变化
    大理寺的设置
    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大理寺的设置增强了中央司法机关的审判职能,也为后世王朝健全这一机构奠定了重要基础。
    ②御史监督职能的加强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为抑制割据势力,御史监督职能有明显加强。晋以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官,权能极广,受命于皇帝,有权纠举一切不法案件。又设治书侍御史,纠举审判官吏的不法行为。
    ③尚书台、“三公曹”“二千石曹”执掌司法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进一步提高尚书台的地位,其中的“三公曹”与“二千石曹”执掌司法审判,同时掌管囚账,这为隋唐时期刑部尚书执掌审判复核提供了前提。
    (2)死刑复奏制度的形成
    为减少错杀无辜,三国两晋南北朝开始将死刑权收归中央。三国时期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南朝宋武帝下诏:“其罪应重辟者,皆如旧先须上报,有司严加听察,犯者以杀人论。”北魏太武帝时亦有类似规定。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死刑复奏制度已初具规模,为后世王朝提供了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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