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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如何理解继续犯的构成特征?”相关问题
  • 第1题:

    数次贪污构成的犯罪是( )。

    A.连续犯

    B.继续犯

    C.想象竟合犯

    D.牵连犯


    正确答案:A

  • 第2题:

    某甲为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而伪造了护照、签证。某甲的行为构成( )。

    A.连续犯

    B.牵连犯

    C.继续犯 >>>>>

    D.构成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
    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行为之间存在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或者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题干中的情形属于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

  • 第3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正确答案: 所谓想象竞合犯,应称想象数罪,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人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基本构成特征或必备条件:
    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秘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主观特征。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灾是想象竞合犯的客观特征之一。如果行为实施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便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形态。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另一客观特征,也是此种犯罪形态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原因所在。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想象竞合犯的法律特征。数个罪名,是指刑法典分则规定的不同种的罪名。一般认为,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行数罪并罚,而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

  • 第4题:

    继续犯的构成特征如何?


    正确答案: 继续犯的构成特征是:
    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数个危害行为,则不构成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如果行为人持续实施的危害行为侵犯了作为某一犯罪必要要件的他种犯罪的直接客体,则不仅成立以继续犯为特征的具体犯罪,而且同时构成了另一犯罪。
    3、继续犯罪是犯罪行为及其所的不法状态同时持续过程中的犯罪。继续犯的这一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它与即成犯、状态犯、连续犯等犯罪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所在。
    4、继续犯必须以持续一定时间可一定时间的持续性成立条件。这是继续犯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犯罪形态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继续犯应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 第5题:

    如何理解组织市场的构成?


    正确答案:组织市场是由各种组织机构形成的对企业产品和服务需求的总和。它可分为三种类型:即产业市场、中间商市场、政府市场。

  • 第6题:

    如果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存在,则犯罪行为仍然存在。具备这一特征的是()

    • A、连续犯
    • B、想象竞合犯
    • C、牵连犯
    • D、继续犯

    正确答案:D

  • 第7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连续犯?

    正确答案: 连续犯是裁判上的一罪,不适用数罪并罚。根据我国审判实践的经验,参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可以按照不同情况分别加以解决:一般的连续犯,可以按照一个罪名从重处罚,危害严重的连续犯,可以按照情节加重处罚,以便做到罪刑均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和认识继续犯?

    正确答案: 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的继续。某些犯罪,当不法行为终了以后,不法状态仍然可能继续,例如盗窃罪,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赃物这一状态也可能维持相当长的时间,直到赃物起获为止,这就是单纯的不法状态的继续,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状态犯,它没有不法行为的继续,因此不是继续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吸收犯的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因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的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而对被吸收之罪置之不论的犯罪形态。吸收犯的特征是:
    (1)行为人必须实施数个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这是吸收犯成立的前提。吸收犯的特点是一个行为吸收其他行为,如果没有数个行为,就谈不到一个行为吸收另一个行为,从而也就无吸收犯。同时吸收犯的数个行为还必须都是犯罪行为,即每个行为都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
    (2)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基于其内在的独立性与非独立性的对立统一特性,而彼此形成一种吸收关系。这种关系表现为三种形式:①重行为吸收轻行为;②主行为吸收从行为;③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包括预备行为,帮助行为、教唆行为)。
    (3)行为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侵犯同一或相同的直接客体,并且指向同一的具体犯罪对象。如果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针对不同犯罪对象实施了数个行为,则可能会构成刑法规定的一罪,而不按照吸收犯处理。比如行为人杀害数人,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即可。
    (4)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意,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的犯罪目的而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犯意的同一性和单一性是吸收犯的显著特征之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继续犯的构成特征如何?

    正确答案: 继续犯的构成特征是:
    1、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数个危害行为,则不构成继续犯。
    2、继续犯是持续地侵犯同一或相同直接客体的犯罪。如果行为人持续实施的危害行为侵犯了作为某一犯罪必要要件的他种犯罪的直接客体,则不仅成立以继续犯为特征的具体犯罪,而且同时构成了另一犯罪。
    3、继续犯罪是犯罪行为及其所的不法状态同时持续过程中的犯罪。继续犯的这一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它与即成犯、状态犯、连续犯等犯罪形态相区别的主要标志所在。
    4、继续犯必须以持续一定时间可一定时间的持续性成立条件。这是继续犯最显著的特征之一,也是它区别于其他犯罪形态的重要标志之一。对于继续犯应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特征:(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主观特征;(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是客观特征;(3)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害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也是客观特征;(4)行为人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它的法律特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了法律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结果加重犯的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须客观地引发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也即符合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重结果或者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而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
    (3)行为人对于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发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结果加重犯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①基本犯为故意,对加重结果也是故意;②基本犯为故意,对加重结果则出于过失;③基本犯是过失,对加重结果也是出于过失。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数次贪污构成的犯罪是( )。

    A.连续犯

    B.继续犯

    C.想象竞合犯

    D.牵连犯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简述继续犯的特征和类型。


    答案:
    解析:
    (1)继续犯有四个特征:一个犯罪故意;侵犯同一客体;犯罪行为能够对客体形成持续、不间断的侵害;犯罪完成、造成不法状态后,行为仍能继续影响不法状态,使客体遭受持续侵害。不法状态不能脱离犯罪行为而独立存在。 (2)继续犯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持有型犯罪,如非法持有毒品罪;不作为犯罪,如遗弃罪;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如绑架罪。

  • 第15题:

    如何理解文学接受的构成?


    正确答案: 1、文学接受是指读者对作品阅读、理解、欣赏的活动,是文学活动的最后一环。
    2、读者、作品是构成文学接受的两大要素。
    3、文学接受的主体是读者。读者的作用:
    ①读者在文学接受中尽力理解或还原作家赋予作品的意义。
    ②读者在文学接受中对作品意义有新体会与发现。
    4、文学接受中的读者与作者:
    ①读者与作者所面对的事物不同。
    ②读者与作者的审美方式不同。
    ③读者可以一定程度上影响作者创作。
    5、文学接受中的读者与作品:
    ①作品对读者接受具有规范作用。
    ②作品一般具有意义不确定性和空白处,等待读者去解释。

  • 第16题:

    如何理解商品价值的构成与创造?


    正确答案:(1)商品的价值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在生产该商品时所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原有价值,
    二是在生产该商品时新创造的价值。
    (2)在商品生产过程中价值的创造是由活劳动实现的,价值的唯一源泉是活劳动,即活的抽象劳动。

  • 第17题:

    如何理解叙事的特征?


    正确答案:叙事的内容是社会生活事件过程,即人的社会行为及其结果,叙事的兴趣不在于精致的人或物,而在于动态的事件,即人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它的认识价值就在于显示了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过程及其意义;叙事是话语的虚构,叙事文学用话语来虚构艺术世界。

  • 第18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
    特征:(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主观特征;(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是客观特征;(3)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害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也是客观特征;(4)行为人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它的法律特征。

  • 第19题:

    问答题
    简述牵连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正确答案: (1)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2)牵连犯的构成要件,表现为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
    第二,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
    第三,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
    第四,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牵连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
    (1)牵连犯的特征
    ①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牵连犯的本罪是一个犯罪,他罪是围绕本罪而成立的。如果行为人出于实施数个犯罪的目的,在此目的支配下实施了数个犯罪。这个犯罪不构成牵连犯。
    ②牵连犯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社会行为。由于牵连犯在实质上是数个犯罪行为,因而行为人若只实施了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就无从谈起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问题,从而也就不会有牵连犯的存在。
    ③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牵连的形式表现为三种: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牵连;目的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复杂牵连犯在三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中分别具有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关系。
    ④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这就是牵连犯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这里也存在着两种情况: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所采用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实施一种犯罪,其犯罪的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
    (2)牵连犯的处断原则
    ①刑法总则没有明文规定牵连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或者从一重从重处罚(按其中的一个重罪定罪并且从重处罚)。
    ②刑法分则对牵连犯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分则条文对大多数牵连犯的处罚没有作出明文规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从一重从重处罚;有的条文对牵连犯规定了独立的较重法定刑;有的条文规定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目前,刑法理论对牵连犯的概念与处罚原则还没有形成一致认识。一般来说,在刑法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对牵连犯实行从一重处罚的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简述继续犯的特征。

    正确答案: 继续犯的特征:(1)必须只有一个行为.(2)行为具有持续性.(3)行为持续地作用于同一对象.(4)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以上四个特征同时具备,才能构成继续犯.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概念、特征及处罚原则?

    正确答案: 所谓想象竞合犯,应称想象数罪,是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人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基本构成特征或必备条件:
    1、行为人必须基于一个犯罪意图秘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而实施犯罪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的主观特征。
    2、行为人只实施一个危害社会行为,灾是想象竞合犯的客观特征之一。如果行为实施数个危害社会行为,便不可能构成想象竞合犯,只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形态。
    3、行为人所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侵犯数个不同的直接客体。这是想象竞合犯的另一客观特征,也是此种犯罪形态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原因所在。
    4、行为人实施的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必须同时触犯数个罪名。这是想象竞合犯的法律特征。数个罪名,是指刑法典分则规定的不同种的罪名。一般认为,对于想象竞合犯应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予以论处。即:对想象竞合犯无须实行数罪并罚,而按照其犯罪行为所触犯的数罪中最重的犯罪论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如何理解想象竞合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正确答案:
    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数罪,是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
    (1)想象竞合犯的特征
    ①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一个行为,可以是故意行为,也可以是过失行为,还可以是出自一个犯罪故意的行为,因过失又造成了另一个犯罪结果。
    ②这一行为同时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指一行为在外观上或形式上同时符合数个犯罪的特征。至于数个罪名是否必须为异种罪名,在我国刑法理论上尚有歧义。有的学者认为,必须触犯数个不同的罪名,才成立想象竞合犯。而有的学者则承认有同种数罪的想象竞合犯。
    (2)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
    想象结合犯虽然在形式上是数罪,但毕竟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因而实质上为一罪。我国通行的刑法理论认为,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即按照一行为同时触犯的数罪名中较重之罪处罚。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