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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论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的根本性准则。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1)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是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对于所有的犯罪人,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3)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相适应,是指根据行为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即罪轻刑轻,罪重刑重,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 第2题: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除了罪刑法定原则外,还有()、()。


    正确答案: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 第3题:

    问答题
    什么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怎样理解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正确答案: 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法制的基本性质与基本精神。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识的准则。
    特征:
    (一)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全部刑法规范的原则。
    (二)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
    (三)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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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刑法中累犯的构成条件。[2012年真题]

    正确答案:
    累犯,指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于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我国刑法规定的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其构成条件不同。
    (1)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其构成条件为:
    ①前罪与后罪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成立一般累犯的罪质条件。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后罪均为过失犯罪,或者前后罪其中之一是过失犯罪,则不能构成累犯。
    ②犯前罪时必须年满18周岁,这是构成一般累犯的主体条件。如果犯前罪时不满18周岁,即使是故意犯罪,或者犯后罪是故意犯罪且年满18周岁的,也不构成累犯。
    ③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即构成一般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须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这是成立一般累犯的刑度条件。如果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均低于有期徒刑,或者其中之一低于有期徒刑,不构成累犯。这里的有期徒刑,均指宣告刑而言。
    ④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之内。这是构成一般累犯的时间条件。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在内。主刑执行完毕5年内又犯罪,即使附加刑未执行完毕,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如果从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5年以内又犯新罪,则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5年内又犯罪,不构成累犯。
    (2)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66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得到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①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其中之一的犯罪。如果前后罪都不是上述任一类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是上述任一类罪,则不能构成特别累犯。但这并不影响可成立一般累犯。
    ②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的,也不影响其成立。
    ③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即构成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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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刑法的量刑原则。

    正确答案: 量刑是指依法对犯罪分子裁量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第61条的规定,量刑原则是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具体化。
    以犯罪事实为根据,是指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为依据。要全面贯彻这一原则,就必须做到:
    (1)认真查清犯罪事实。这里的犯罪事实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主客观事实。这也是正确量刑的第一个关键,是贯彻以犯罪事实为根据原则的前提。
    (2)准确认定犯罪性质。这里的犯罪性质是指具体犯罪的罪质,即构成犯罪的主客观事实统一表现的犯罪性质。确定了犯罪性质,也就确定了应当适用的刑法条文,从而基本选定了与该犯罪的性质相对应的法定刑。
    (3)全面掌握犯罪情节。要使刑罚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就必须使刑罚与犯罪情节相适应。
    (4)综合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由犯罪的事实、性质与情节决定的。所以,对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的综合评价,既要以犯罪事实、性质与情节为基础,同时也要考虑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形势,即在一定的社会形势下综合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
    弄清了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还不等于量刑必须适当。要做到量刑适当,还必须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1)必须依照刑事法律关于各种刑罚方法的适用权限与适用条件的规定裁量刑罚。
    (2)必须依照刑法关于刑罚裁量制度的规定裁量刑罚。
    (3)必须依照刑法关于各种量刑情节的适用原则裁量刑罚。
    (4)必须依照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裁量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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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2)综合利用、化害为利。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4)“三同时”原则。
    (5)依靠群众、大家动手。
    (6)污染者负担原则。
    (7)除了上述原则以外,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还应始终坚持一个总的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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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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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8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是从事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的基本指导方针和工作准则。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首先要求法的创制必须根据客观实际,必须依据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其次,法的创制必须把现实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最后,法的创制还必须处理好立足于我国实际与借鉴、吸收外国法制的有益经验和法学理论的关系。
    (2)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是指在法的创制中一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同时,又要从实际出发,在原则允许的限度和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作出灵活的规定。
    (3)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相结合。稳定性是指法律一经颁布、实施,应该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任意废弃。连续性是指在新的法律未制定、颁布和实施之前,原有法律不能随便中止生效;在制订、修改、补充法律时,应该以原有的法律为基础,保持与原有法律的承续关系。
    保持法的稳定性、连续性与适时废、改、立是统一的。适时废、改、立是指立法机关应当根据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及时地制定新法、废止旧法、修改不适宜的法律。现阶段,我国法律既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又要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等各种条件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地进行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活动。
    (4)科学的创见性。
    科学的创见性是指,人们可以根据客观规律以及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有预见、有计划地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形成新的行为模式,建立新的法律关系,以推动社会的发展。
    (5)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这一原则是指,法的创制是国家的专有活动,必须由享有立法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同时,国家专门机关在创制法的过程中必须走群众路线,深人群众,依靠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经验和意愿集中起来,上升为国家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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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题:

    问答题
    简述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三个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处何种刑罚都必须依据刑法的明文规定,如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也不进行处罚。
    2、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刑法适用一律平等原则要求对于任何人犯罪,不论其社会地位、民族、种族等如何,在适用刑法上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和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主要依据,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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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0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的概念及适用条件。[2016年真题]

    正确答案:
    缓刑,是对所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缓刑的基本特征为:判处刑罚,同时宣告暂缓执行,但又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执行所判刑罚的可能性。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制度中,包括一般缓刑战时缓刑两种。
    (1)一般缓刑的概念
    一般缓刑,是指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2)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这里的刑罚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缓刑的适用对象要求为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人,是因为其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大,不宜采用缓刑的方法置其于社会上。至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适用缓刑无实际意义。
    ②犯罪分子还必须同时符合四个法定条件
    a.犯罪情节较轻,是指在符合本罪构成要件事实中不具有该罪较重情节,以及其犯罪前后的表现中,不具有应给予较重否定评价的事实。
    b.有悔罪表现,是指行为人有对自己的罪行真诚悔悟,能够认识到错误,并有具体真诚悔悟、悔改的意愿和行为,比如积极向被害人道歉、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获取被害人的谅解等。
    c.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指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表明其不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即使将其放置在社会上,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评价较小。如果有可能再次侵害被害人,或者是由于生活条件、环境的影响而有可能再次犯罪的,则不能适用缓刑。
    d.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是指对犯罪人适用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的安全、秩序和稳定带来重大不良影响,这种影响必须是重大的、现实的影响,具体情形应由法官根据个案情况来判断。
    ③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均是具有较大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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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1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刑法中限制死刑适用的规定。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典中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规定主要表现在:
    1、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和利益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其巨大。反映在刑法典分则条文中往往表现为“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危害特别严重”“造成后果特别严重”或“致人重伤、死亡”“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
    2、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谓不适用死刑,是指不能判处死刑,而不是暂不执行死刑。由于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执行是指死刑的执行制度,所以, 不适用死刑也包括不能判处死缓。
    3、死刑适用的程序的限制。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死刑执行制度的限制。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刑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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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题:

    问答题
    什么是刑法?试述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作用?

    正确答案: 刑法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人进行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刑法规范、对定罪量刑和刑罚的执行具有指导作用的准则。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自负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其中,刑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⑴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就是说,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由刑法作出具体条文规定。
    罪刑法定原则的作用首先体现在刑事立法上,即:犯罪及刑罚的法定化;取消了类推制度;重申了从旧兼从轻原则;分则罪名的规定详细完备;法条的可操作性增强。
    其次,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表现为:正确认定犯罪和判处刑罚;正确进行司法解释。
    ⑵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是: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就是说,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刑法的追究,同样性质和情节的犯罪人,在定罪量刑上应一视同仁,依法处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既在刑法总则中的体现,也在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刑事司法的过程中有助于做到刑事司法公正和反对特权。
    ⑶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作用体现在立法上: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作用还体现在司法适用中:纠正重定罪轻量刑的错误倾向,把量刑与定罪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纠正重刑主义的错误思想,强化量刑公正的执法观念;纠正不同法院量刑轻重悬殊的现象,实现执法中的平衡和协调统一。
    作用:
    ⑴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刑法运用刑罚的方法同一切危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作斗争。
    ⑵保护公私财产,维护经济秩序。我国刑法运用刑罚手段同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
    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⑷维护社会秩序。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武器。我国刑法运用刑罚手段同一切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作斗争,使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安定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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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题:

    什么是刑法?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原则:
    一是罪刑法定原则。
    二是罪刑相当原则。
    三是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 第14题:

    问答题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正确答案: (1)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2)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3)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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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审判机关适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必须把法的适用建立在符合客观事实的基础上。首先,审判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必须忠于案件事实,查明案件客观事实,以客观存在的案情事实作为处理问题的根本依据。其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2)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首先,司法机关首先要按照法律确定案件的性质,划清合法与违法、一般违法与严重违法的界限。其次,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案件相关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再次,要根据法律确定的权限和程序适用法律。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二者紧密联系,必须全面即切执行。事实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法律是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的标准.处理案件不依据事实,就没有客观基础,不依据法律就没有客观标准。只有既以事实为根据,又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在法的适用中做到事实准确、证据确实、定性准确、用法适当。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首先,在我国,法律适用于全体公民,没有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的限制或区别;其次,公民平等地享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平等地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再次,对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依法加以保护;对任何公民的为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依法追究。
    (2)坚持这一原则,对于防止任何人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惩治腐败行为,使全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均得到法律的保护有着重要意义;坚持这一原则,有利于抵制和肃清特权思想在法的适用中的干扰,对于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坚持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与法的阶级性统一的。法的阶级性是指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工具。将这种法律平等地适用于全体公民,就是我国法律所反映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包括:首先,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权;其次,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的干涉;再次,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然遵循法律的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
    (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时,应正确理解和处理几个方面的关系:首先,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关系;其次,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关系;再次,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关系;第四,在司法机关内部,处理好上下级的领导和监督关系。
    4.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
    (1)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是指一切冤、假、错案一经发现,司法机关必须立即纠正。如果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司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2)目前,部分司法机关实现了“错案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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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问答题
    不属于我国刑法基本原则的是什么?

    正确答案: 类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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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

    正确答案: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它所要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我国空间效力的规定,采用的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的刑事管辖权体制。
    具体体现为:
    (l)依照属地管辖原则
    (2)依照属人管辖原则
    (3)依照保护管辖原则
    (4)依照普遍管辖原则
    1.属地原则:即单纯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反之,发生在本国领域外的犯罪,均不适用本国刑法。此原则多为英美法系国家采用。
    2.属人原则:即单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无论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此原则多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
    3.保护主义:即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凡是侵害本国国家或人民利益的犯罪,无论犯罪认识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还是在外国,都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原则:即从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出发,凡是侵害国际公约、条约保护的共同利益,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不管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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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原则。
    (2)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原则。
    (3)民族区域自治原则。
    (4)加快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的政策。
    (5)少数民族人口政策。
    (6)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政策。
    (7)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
    (8)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9)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政策。
    (10)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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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9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卫生改革与发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发展卫生事业要从国情出发,合理配置资源,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率。重点加强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缩小地区间差距。举办医疗机构要以国家、集体为主,其他社会力量和个人为补充。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和借鉴国外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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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0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 (1)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该原则有三层涵义,
    一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结合。
    二是城市的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
    三是全面规划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以上三层涵义中第一、第二层涵义强调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统筹安排,使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三者协调发展,第三层涵义强调环境保护管理本身的规划需要全面综合考虑。
    (2)综合利用、化害为利,这是指全面和充分地利用各种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既充分地利用资源和能源,又减少环境污染。这是治理污染、节约资源、发展生产、保护环境而必须贯彻的一项重要原则。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非常重视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废弃物中大多含有未被充分利用的有用资源,对其回收利用对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是一举两得。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城市环境一旦污染便很难恢复,因此保护环境应以预防为主,但预防不可能完全避免污染,对已经存在的污染必须治理,因此要防治结合。
    (4)“三同时”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这一原则我国早在1973年便正式做出规定,这是我国在环境管理中防止污染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防止污染的重要制度之一。
    (5)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全体社会组织和市民的职责。保护环境、防止污染仅靠政府也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只有全社会成员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才可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6)污染者负担原则,指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的损失,由排放污染物和造成破坏的组织或个人所承担。这一原则自20世纪70年代初由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环境委员会提出后,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污染者负担原则在法律上一般表现为三种方式:征收排污费或多种形式的污染税,赔偿损失,罚款。其中被广泛采用的是“排污收费制度”。我国参照这一原则,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的具体原则,以明确污染者的责任。
    (7)除了上述原则以外,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还应始终坚持一个总的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什么是刑法?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阶级利益和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的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原则:
    一是罪刑法定原则。
    二是罪刑相当原则。
    三是适用刑法一律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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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题:

    填空题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除了罪刑法定原则外,还有()、()。

    正确答案: 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试述我国刑法关于限制死刑适用方面的规定。

    正确答案: 我国刑法典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主要表现在:
    (1)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是刑法总则对于适用死刑所作的条件性规定。
    (2)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死刑执行制度的限制。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