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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赵某装修房屋一套准备结婚,该房由甲装修公司负责提供装修劳务,老赵向甲公司支付装修费共计8万元,双方签订装修合同,则上述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A、赵某B、甲装修公司C、被装修的房屋D、提供装修劳务的行为

题目

2016年8月赵某装修房屋一套准备结婚,该房由甲装修公司负责提供装修劳务,老赵向甲公司支付装修费共计8万元,双方签订装修合同,则上述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

A、赵某

B、甲装修公司

C、被装修的房屋

D、提供装修劳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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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欲装修其房屋,与乙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双方约定,甲应于5月1日前负责腾出房一屋,但5月1日甲未腾出房屋,则乙可以【】

    A.自行腾出房屋,且腾屋费用由甲承担

    B.只能请求甲腾出房屋

    C.径直解除合同

    D.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腾屋,逾期不腾,可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259条第2款规定,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订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2题:

    赵某是一家装修公司的工人,一次在装修过程中不慎从六楼摔下,花费医疗费数万元,装修公司拒不支付这笔费用,赵某无奈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判决装修公司支付医疗费,装修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赵某病情恶化,急需钱维持必需的治疗。赵某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査做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可以由哪个法院执行?( )
    A. 一审人民法院;一审人民法院 B. 二审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
    C. 一审人民法院;二审人民法院 D. 二审人民法院;一审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先予执行
    讲解:本案中,赵某在二审程序中申请先予执行,应当由二审法院审查做出先予执行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 法院执行。因此,该裁定可以由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答案选D。

  • 第3题:

    【单选题】某消费者装修商品房,与甲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装修完工后消费者搬入,发现装修存在瑕疵,在消费者接受该装修好的商品房之日起()内由甲装修公司承担有关举证责任。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简述运动心理学、体育心理学、锻炼心理学研究的侧重点

  • 第4题:

    某装修公司既提供装修劳务又向客户供应装修材料,年装修劳务收入120万元,装修材料销售收入300万元,该公司应当将装修劳务营业额与材料销售额一并作为营业税混合销售计征营业税。( )


    正确答案:×
    该公司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占整个收人额50%以上,其混合销售行为中货物收入与非应税劳务收入应一并缴纳增值税。

  • 第5题:

    下列款项结算中,可以使用现金银行汇票的是( )。

    A.赵某向张某支付购房款20万元
    B.丙公司向刘某支付劳务费15万元
    C.孙某向戊公司支付装修款15万元
    D.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材料款20万元

    答案:A
    解析:
    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选项BCD都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