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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理刘某如果因签订合同被骗而追究刑事责任,则其构成的罪名应当是:A.合同诈骗罪B.渎职罪C.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罪

题目

销售经理刘某如果因签订合同被骗而追究刑事责任,则其构成的罪名应当是:

A.合同诈骗罪

B.渎职罪

C.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合同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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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更多“销售经理刘某如果因签订合同被骗而追究刑事责任,则其构成的罪名应当是: A.合同诈骗罪 B.渎 ”相关问题
  • 第1题:

    刘某专营散酒收售,农村小卖部为其供应对象。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散酒价格低廉,虽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

    B.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C.应当对构成犯罪者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D.村办酒厂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BC

  • 第2题:

    洪某,1990年7月生。2004年9月,洪某将邻居王某小孩(1周岁)抱出并杀害,向王某勒索5万元。后因恐惧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2年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洪某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刑法》第17条规定的8种犯罪负刑事责任。由于洪某的杀人行为应被绑架行为吸收,而绑架罪不在8种罪名之列,因此,对洪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B:《刑法》第17条规定的是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而不是经法院审理后具体确定的罪名,洪某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对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洪某的刑事责任
    D: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

    答案:B,C,D
    解析:
    【考点】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详解: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这8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本题中,洪某将婴儿抱出是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是《刑法》第239条第1款的绑架行为。由于绑架罪并不是上述规定的8种犯罪之一,因此对其绑架的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将邻居王某小孩杀害的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所以A选项错误,BC选项正确。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因此对洪某不能适用死缓,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所以D选项正确。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 第3题:

    李某是某区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主管,喜好赌博。王某是李某的好友,经常与李某一起赌博。李某最近手气不好,输给王某很多钱,无力偿还。于是李某与王某合谋以签订招商引资签订合同为方式,骗取财物。李某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王某签订合同,骗取区政府100万元定金,李某分得70万元,王某分得30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李某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B.王某构成合同诈骗罪
    C.李某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共犯
    D.李某构成贪污罪


    答案:A,B,C
    解析:
    李某在主观上是故意,不能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A错误。李某利用职务便利故意与王某签订合同,骗取公有财物的行为,应当以贪污罪论处,王某构成贪汚罪的共犯。故ABC错误。

  • 第4题:

    刘某专营散酒收售,农村小卖部为其供应对象。刘某从他人处得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散酒价格低廉,虽掺有少量有毒物质,但不会致命,遂大量购进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造成饮用者中毒的直接责任人是某村办酒厂,应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不清楚酒的有毒成份,可不负刑事责任
    B:对刘某应当以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C:应当对构成犯罪者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D:村办酒厂和刘某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B,C
    解析:
    【考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共同犯罪【详解】根据《刑法》第144条的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案中刘某明知某村办酒厂生产的掺少量有毒物质,仍然购进并销售,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本罪的成立不要求刘某明确知悉酒的有毒成分,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144、150条的规定,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内容。本案中,刘某从某村办酒厂大量购进有毒的酒并转销给多家小卖部出售,结果致许多饮者中毒甚至双眼失明,属于严重残疾,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因而对于犯罪者应当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而C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共同故意要求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共同犯罪故意还要求各共犯人主观上相互沟通,彼此联络,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但是本案中村办酒厂与刘某之间并不存在意思联络,主观上没有相互沟通。村办酒厂独立完成了生产有毒酒的行为,与刘某无任何关系。刘某仅是在得知某村办酒厂的酒价格低廉的情形下,予以购买然后销售给他人。刘某与某村办酒厂之间均是孤立地实施犯罪,彼此缺乏主观的联系,因而不成立共同犯罪。D项错误。所以答案是BC。

  • 第5题:

    某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赵某,急于引进外资,对前来投资的“外商”刘某盲目轻信,未认真审査其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就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由高新技术区先期打入对方账号100万元,结果,先期打入的资金被悉数骗走,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赵某构成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B.赵某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C.刘某构成诈骗罪
    D.刘某构成合同诈骗罪


    答案:B,D
    解析:
    作为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的赵某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构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B正确。另根据刑法第224条,刘某的行为应当构成合同诈骗罪,故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