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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某某县某某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原站长戴某某伙同黄壁村委会邓某某等10个村委会10名报账员弄虚作假,以他人的名义,虚报水稻、油菜面积,共骗取国家补贴款40.3万元,戴某某因涉嫌贪污已被依法逮捕。某某市水利局副调研员、某某县某某镇党委书记彭某某作为党风廉政建设( ),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某某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A.第二责任人B.直接责任人C.第一责任人D次要责任人

题目

2014年1月,某某县某某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原站长戴某某伙同黄壁村委会邓某某等10个村委会10名报账员弄虚作假,以他人的名义,虚报水稻、油菜面积,共骗取国家补贴款40.3万元,戴某某因涉嫌贪污已被依法逮捕。某某市水利局副调研员、某某县某某镇党委书记彭某某作为党风廉政建设( ),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某某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A.第二责任人

B.直接责任人

C.第一责任人

D次要责任人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更多“2014年1月,某某县某某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原站长戴某某伙同黄壁村委会邓某某等10个村委会10 ”相关问题
  • 第1题:

    原告邓某某成家后,因家中无住宅,写了建房申请书,于2018年4月29日以邮寄挂号信的形式,递交给被告宁乡某村委会。被告村委会收到上述申请后,未审批盖章也没有向原告出具不予审批的书面答复意见。原告邓某某以宁乡某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为由,将宁乡某村委会诉至宁乡法院,请求判令确认村委会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该村委会履行建房审批的法定职责。


    参考答案:本案中,被告村委会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地方性法规授权其在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过程中行使管理职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本案中村委会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村民委员会在行使法律法规授权的职责时,应坚持依法行政,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共推法治中国建设。

  • 第2题:


    邓某,男,汉族,1966年4月3日出生,大专文化,小学教师。曾因为小偷小摸行为被同事举报,但是一直没有被查。后因为行为不检点被学生举报被查,牵出了一系列的犯罪事实。


    2010年9月,邓某在某村小学担任被害女学生方某某(第一次被害时9岁)、徐某(第一次被害时10岁)、冯某某(第一次被害时10岁)、徐某某(第一次被害时9岁)、方某(第一次被害时10岁)、詹某某(第一次被害时9岁)、郭某某(第一次被害时10岁)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2009年4月至2011年6月,邓某利用教师身份,以辅导学习、打扫卫生、打乒乓球等名义,先后将方某某、徐某、冯某某、徐某某、方某、詹某某、郭某某骗至学校器材室、办公室和油印室等处,强迫上述7名被害女学生观看淫秽图片和录像,趁机摸弄、猥亵各被害人共计数十次;又以此方式,奸淫方某某、徐某、冯某某、徐某某、方某、詹某某共计数十次,并且拍摄该6名被害女学生的裸照或者被奸淫的照片、视频。(事实一)


    另据调查,邓某在学校当老师期间还有以下罪行:


    2010年8月至2011年2月,邓某先后在广东省翁源县城宝源宾馆、龙胜宾馆、雅泰宾馆、幸福宾馆、华美宾馆开房给未成年人杨某某、林某某、张某某、李某某、黄某某(其中杨某某、张某某、刘某11岁、李某某12岁)住宿,并提供吃、玩等条件,多次组织、指使他们采取爬墙、踢门、撬门、撬锁等方式入室盗窃财物。2010年8月8日19时许,在邓某的组织、指使下,杨某某、林某某采取威吓的方式迫使黄某某(12岁)带杨某某到翁源县前进路东七巷10号自己家中,杨某某盗得黄某某爷爷房间抽屉里的现金200元及其四婶的金鹏牌手机一部(未估价)。后杨某某将现金和手机交给邓某。(事实二)


    邓某虽为人民教师,但是常常小偷小摸。2011年3月8日6时许,邓某驾摩托车来到邻近的临沭县某村,用毒药将村民王某的狗药死装袋上车欲偷走时,被听见动静的狗主人王某出门发现,邓某随即驾车夺路而逃,王某手持铁锨随后紧迫。因路况不熟,邓某驾车逃至一河道时车陷沙滩、被淹熄火,邓某无奈下车把鞋子、外裤都脱了欲徒步逃跑,但还是被健壮的王某追上。邓某拔刀相向、恐吓并欲刺王某令其让路,被王某用铁锨阻挡。万般无奈之下,邓某“实在没办法了”,便哀求王某放过他,并威胁若不放他日后必定上门报复,王某见状为避险只好作罢,邓某趁机逃跑。未跑多远,邓某路遇开农用车拉沙的村民刘某,撒谎说因女友家人反对他们恋爱并追打他才致狼狈不堪落荒而逃,求助获同意后、搭乘沙车逃离。(事实三)


    2011年9月19日,邓某被人举报后,在学校校长等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供述了大部分猥亵女学生的事实。(事实四)


    问题:


    邓某的犯罪事实应如何认定?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邓某已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敲诈勒索罪;邓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未遂,属于盗窃转化为抢劫。邓某投案后供述了猥亵幼女的主要罪行,其所犯猥亵儿童罪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其所犯强奸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不构成自首,依法不能从轻处罚。


    【法理分析】


    1.邓某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猥亵不满14周岁幼女,其行为又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邓某利用教师身份,在两年多时间里猥亵幼女7人,多达数十次,并将其中6人奸淫,又达数十次,还拍摄该6名幼女的裸照及被强奸的照片、视频,严重破坏学校的教学秩序,极大地伤害学生的身体和精神健康,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深远,社会危害极大,均应依法惩处。


    2.邓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邓某多次组织多名未成年人进行入户盗窃,情节严重,所犯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均应依法惩处。


    3.邓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属于盗窃转化为抢劫。邓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第4项的规定,对其该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邓某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4.邓某投案后供述了猥亵幼女的主要罪行,其所犯猥亵儿童罪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其所犯强奸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不构成自首,依法不能从轻处罚。



  • 第3题:

    请判断:标题中的文种是否正确? 《某某县农业局关于委派农业干部到贵校培训的请示》(某某县农业局向××大学提出请求)


    错误

  • 第4题: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丽都酒楼”,依法登记,邓某带孩子邓某某(9岁)到该酒楼吃饭,酒楼清洁工张某给地板打蜡,导致地板湿滑,邓某某不慎摔伤,欲通过诉讼解决损害赔偿问题。关于本案当事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应以邓某某为原告
    B.本案中应以邓某作为原告
    C.本案应以丽都酒楼为被告
    D.本案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

    答案:A,D
    解析:
    首先关于原告,本案受害人是孩子邓某某,同时由于自然人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邓某某虽未成年,但仍然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应当以其本人作为原告。只是因为邓某某尚未成年,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不能亲自参与诉讼,需要邓某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但邓某的诉讼地位为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并不是原告,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其次关于被告,张某作为雇员侵权,只能以其雇主为被告。“丽都酒楼”作为其他组织,需要“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之后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而本案中,其尚未领取营业执照,不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应当视为个人合伙,以全体合伙人(即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5题:

    某县公安局民警黄某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汪某某打伤,公安局认定汪某某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汪某某处以200元罚款。黄某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汪某某受到的处罚决定,黄某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黄某可以对汪某某提起民事诉讼

    C.对汪某某受到的处罚决定,黄某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对汪某某受到的处罚决定,黄某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