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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系外贸公司总经理,在公司会议上拍板:为物尽其用,将公司以来料加工方式申报进口的原材料剩料在境内销售。该行为未经海关许可,应缴税款90万元,公司亦未补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虽未经海关许可,但外贸公司擅自销售原材料剩料的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不属于走私行为 B.外贸公司的销售行为有利于物尽其用,从利益衡量出发,应认定存在超法规的犯罪排除事由 C.外贸公司采取隐瞒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构成逃税罪 D.如海关下达补缴通知后,外贸公司补缴应纳税款,

题目
甲系外贸公司总经理,在公司会议上拍板:为物尽其用,将公司以来料加工方式申报进口的原材料剩料在境内销售。该行为未经海关许可,应缴税款90万元,公司亦未补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虽未经海关许可,但外贸公司擅自销售原材料剩料的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不属于走私行为
B.外贸公司的销售行为有利于物尽其用,从利益衡量出发,应认定存在超法规的犯罪排除事由
C.外贸公司采取隐瞒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构成逃税罪
D.如海关下达补缴通知后,外贸公司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则不再追究外贸公司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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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B

  • 第2题:

    甲公司201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BC
    BC。解析:新修订的《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A、D项未构成对该专利权的侵犯。

  • 第3题: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纳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行为构成()。

    A、走私普通货物罪

    B、偷税罪

    C、骗取出口退税罪

    D、非法经营罪


    参考答案:A

  • 第4题:

    W研究所设计了一种高性能发动机,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国均获得了发明专利权,并分别给予甲公司在我国、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

    A.在L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进口至我国销售
    B.在我国购买由甲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将发动机改进性能后销售
    C.在我国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身的防撞性能
    D.在L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安装在L国客运公司汽车上,该客车曾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答案: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A项,经乙公司许可进口到中国,乙公司在L国的专利权在中国用尽,属于第1项情形。B项,经甲公司许可,属于第1项情形,甲公司的专利权在中国用尽。C项,未经甲公司许可,侵犯了甲公司在中国专利权。“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不属于第4项情形,因为科学实验是对专利产品本身进行实验,而本题是将专利产品作为实验工具,所以构成侵权。D项,在L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侵犯了乙公司在L国的专利权,但是该客车临时通过我国境内,属于第3项情形,在我国并不构成专利侵权。综上所述,答案为C项。

  • 第5题:

    甲五金公司发明了一种抗压轴承,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均获得了专利权,甲公司将该项专利分别给予了乙公司在我国、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

    A.在L国购买由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进口至我国销售
    B.在我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抗压轴承,改进后销售
    C.在我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用于某五金公司的抗压性能实验
    D.在L国未经丙公司许可制造该抗压轴承,安装该抗压轴承的L国货船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选项A、B对应第1项的“专利权耗尽原则”,选项C不符合第4项的“非商业使用原则”,该原则仅限“使用”,不包括“制造”,选项D对应第3项的“临时过境原则”。故本题答案为C。

  • 第6题:

    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有(  ).
    A.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
    B.擅自将免税进口的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
    C.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珍贵动物制品
    D.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黄金、白银


    答案:A,B,D
    解析:
    解析:走私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才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贵重金属“进口”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黄金、白银,自然应当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而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成品则是“禁止进出口”,故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珍贵动物制品的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而不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考生要仔细区分法条中“进口”“进出口”的字眼.

  • 第7题:

    甲公司2005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B,C

  • 第9题:

    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行为构成()。

    • A、偷税罪
    • B、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
    • 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D、诈骗罪

    正确答案:C

  • 第10题:

    单选题
    南通得亨手套有限公司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原料加工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偷逃应缴税额达十余万元,其行为构成(  )。
    A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C

    偷税罪

    D

    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 A
    解析:
    走私《刑法》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①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1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2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②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③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由此,若行为人走私规定以外的货物及物品,将被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2009年5月14日获得-项设备的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是()。
    A

    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

    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

    进口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

    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根据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因此,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行为,选项A符合规定。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权的行为()
    A

    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

    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

    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

    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从澳大利亚某公司购买了2万吨化肥运抵某市。海关认定甲公司在无进口许可证等报关单证的情况下进口货物,且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提取货物,遂以保证金的名义向甲公司收缴人民币200万元。随后作出罚款1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认为处罚过重,但既未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海关可以直接将甲公司缴纳的保证金抵缴部分罚款

    B.海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

    C.海关应当自甲公司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行政强制执行申请

    D.海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应当由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BD

     海关有自行执行的权力,所以B错误;海关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则需要向海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所以D错误;C在前面的考题中已经涉及;A属于正确的直接强制手段。

     

  • 第14题:

    下列有关国税局责令该外贸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国税局无权责令该公司在限期内补缴税款

    B.国税局责令该公司补缴税款的时间太早

    C.国税局规定该公司补缴税款的期限太短

    D.国税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合法恰当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故本题答案为D。

  • 第15题:

    共用题干
    某县国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县属某外贸公司有进货不入账,企图逃税的行为。经相关部门查证核实,该外贸公司确实有逃税的违法行为,责令其在5日内缴足税款。该公司接到通知后的第2天,并未主动缴纳税款,而且还将账户上的大部分资金转走,税务局得到消息后,便责令该公司提供纳税担保。该公司到县政府找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向国税局做了口头纳税担保。国税局不同意,最后该公司以库存原材料做了纳税担保。

    下列有关国税局责令该外贸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国税局无权责令该公司在限期内补缴税款
    B:国税局责令该公司补缴税款的时间太早
    C:国税局规定该公司补缴税款的期限太短
    D:国税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合法恰当

    答案:D
    解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C。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该公司的主管部门是县政府,属于国家机关,因此,无纳税担保资格。

  • 第16题: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涉及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些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答案:B,C
    解析:
    这是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第三卷第15题原题,根据当时《专利法》第11条规定,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犯只有三种表现,即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涉及专利产品,使用与许诺销售并不构成侵权,所以当时答案为B。《专利法》修订后,“许诺销售”也构成侵权

  • 第17题:

    甲建材公司发明了一种仿古瓷砖,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均获得了专利权,甲公司将该项专利分别给予了乙公司在我国、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

    A.在L国购买由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仿古瓷砖,进口至我国销售
    B.在我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仿古瓷砖,改进后销售
    C.在我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仿古瓷砖,用于某建材商的建材性能实验
    D.在L国未经丙公司许可制造该仿古瓷砖,通过L国货船运载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选项A、B对应第1项,选项C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不符合第4项,选项D对应第3项。故本题答案为C。

  • 第18题:

    乐全五金矿产有限公司是2000年7月5日开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邹某为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赵某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从乐全公司设立之日起,邹某和赵某就合谋,以乐全公司的名义与境内外贸公司签订虚假的铁矿砂来料加工合同,逃避经贸部门和海关的监管,2001年1月27日,乐全公司与澳大利亚的某铁矿砂公司签订了进口120万吨铁矿砂的一般贸易合同。为了使一般贸易合同项下的铁矿砂能够免税进口,乐全公司采取来料加工的模式,持来料加工合同领到了某市经贸委的批准文件,又凭来料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和市经贸委的批文到海关领到了来料加工登记手册。乐全公司又委托金山冶金公司对铁矿石进行冶炼加工。后乐全公司将冶炼好的生铁共10万吨准备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牟利,逃避税款200万元。但是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结果没有获得任何利润。在海关进行缉私检查过程中,邹某和赵某组织乐全公司的人员采用暴力手段阻碍海关人员进行检查。
    问:(1)本案是否属于单位犯罪?
    (2)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成立之后,以实施犯罪行为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本案中,从乐全公司设立之日起,邹某和赵某就合谋,以乐全公司的名义与境内外贸公司签订虚假的铁矿砂来料加工合同,逃避经贸部门和海关的监管,所以,不能按照单位犯罪论处,而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处理。
    (2)第一,根据刑法的规定,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其中的“在境内销售牟利,,只要是以牟利为目的即可,不要求实际获利。本案中,被告人邹某与赵某合谋后,采用来料加工的模式,逃避海关监管,符合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共同犯罪。第二,根据刑法的规定,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过程中使用暴力抗拒缉私的,应当按照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本案被告人邹某与赵某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实行数罪并罚。

  • 第19题:

    甲公司2010年获得一项发明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进行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 A、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B、有意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C、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D、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海关认定甲公司在无进口许可证等报关单证的情况下进口货物,遂以保证金名义向甲公司收缴人民币200万元,随后作出100万元罚款决定。甲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海关不得将甲公司缴纳的保证金抵缴罚款
    • B、海关应当自甲公司起诉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 制执行
    • C、海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须 催告甲公司履行行政决定
    • D、海关不得对甲公司加处罚款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甲公司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中,不构成侵权行为的是()。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C、进口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 D、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正确答案:A

  • 第22题:

    单选题
    W研究所设计了一种高性能发动机,在我国和《巴黎公约》成员国L国均获得了发明专利权,并分别给予甲公司在我国、乙公司在L国的独占实施许可。下列哪一行为在我国构成对该专利的侵权?(  )[2016年真题]
    A

    在L国购买由乙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进口至我国销售

    B

    在我国购买由甲公司制造销售的该发动机,将发动机改进性能后销售

    C

    在我国未经甲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用于各种新型汽车的碰撞实验,以测试车身的防撞性能

    D

    在L国未经乙公司许可制造该发动机,安装在L国客运公司汽车上,该客车曾临时通过我国境内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专利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①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③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④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⑤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AB两项,属于上述第①项规定的因专利权用尽而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C项,进行碰撞实验不属于上述第④项规定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的情形,因此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D项,属于上述第③项规定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 第23题:

    问答题
    境内某进出U企业,从境外进口原材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境外公司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将退同该公司的进口关税。双方协议以进口代收为结算方式,该公司依照外汇局的规定在付汇后进行了进U付汇核销,则退同的关税款如何申报?

    正确答案: 分析与结论:关税退款的实质是出口商对进口商的一种让利行为,此行为虽然附于贸易合同,但应作为一独立行为处理,其交易性质为捐赠,应当中报在“经常转移一接受与同定资产无关的捐赠及无偿援助”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401000”。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