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根据该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

题目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根据该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
B.应当告知孙某另行起诉
C.应当合并审理
D.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反诉。曹某与孙某的案件中,孙某提出的属于反诉的情形,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故C正确,ABD当选。
更多“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根据该”相关问题
  • 第1题:

    孙某与曹某因口角打斗,孙某被曹某打成轻微伤,县公安局对曹某处以罚款200元。对此,孙、曹二人均不服,孙某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曹某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关于二人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只有曹某才能起诉

    B.对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不服,孙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孙某起诉县公安局,曹某为行政诉讼第三人

    D.曹某申请行政复议,孙某为行政复议第三人


    参考答案:B, C, D

  • 第2题:

    2005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约定2007年3月1日还款。范某到期未还,曹某于2008年6月22日要求范某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曹某于2007年6月22日要求范某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止

    B.曹某于2007年6月22日要求范某还款,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C.若曹某于2007年3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D.若曹某于2008年6月23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ACD
     A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诉讼时效的起算和中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A项错误,B项正确;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CD项错误,答案为ACD。

  • 第3题: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根据该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偿还借款2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
    B.应当告知孙某另行起诉
    C.应当合并审理
    D.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

    答案:A,B
    解析:
    考查诉讼标的、反诉与诉讼请求的处理。《民诉解释》第233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在曹某与孙某侵权一案纠纷中,孙某提出曹某返还借款2万元。本诉是侵权纠纷,而反诉是借款合同纠纷,两个诉诉讼标的并不相同,孙某提出的反诉和本诉也没有牵连性。因此,CD错误,本题AB当选。

  • 第4题:

    曹某诉刘某买卖合同违约,孙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曹某和刘某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需要确定由孙某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B.如果孙某不同意调解,人民法院不可以进行调解
    C.曹某和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即可,调解协议无须经过孙某的同意
    D.孙某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调解协议仅在曹某、刘某之间生效

    答案:B
    解析:
    考查调解协议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义务的法律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1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判。故ACD项错误,B项正确。

  • 第5题: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偿还借款2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
    B.应当告知孙某另行起诉
    C.应当合并审理
    D.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

    答案:A,B
    解析:
    考查诉讼标的、反诉与诉讼请求的处理。《民诉解释》第233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在曹某与孙某侵权纠纷一案中,孙某提出曹某返还借款2万元:本诉是侵权纠纷,而反诉是借款合同纠纷,两个诉诉讼标的并不相同,孙某提出的反诉和本诉也没有牵连性。因此,CD错误,本题AB当选。

  • 第6题:

    王某长期住在城里,乡间的6间祖传老屋一直委托曹某管理。曹某因办乡村企业缺乏资金,就打起了这6间老屋的主意。曹某一方面鼓动王某将老屋出售,一方面与朱某多次在现场看房协商出售。曹某对朱某称:只要你暂借给我20万元钱款,我就将老屋以最低价12万元卖给你。但在朱某向曹某提供了20万元借款后,曹某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订立售房协议,而另以15万元的价格将老房卖给了钱某,收取了钱某5万元预付款,王某听说后表示不同意。随后曹某又以18万元的价格将6间老屋卖给了张某,约定一个月后付清余款并办理过户登记。一周后,曹某终于说动了王某将老屋以1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曹自己,并办理过户手续。 问: 曹某与朱某、钱某、张某之间是否达成售房协议,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曹某分别对朱某、钱某、张某负何责任?


    正确答案: (1)曹某与朱某的协议未成立,(2分)曹某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从中谋取私
    利,欺骗、损害他人利益的动机,应负缔约过失责任。(3分)
    (2)曹某与钱某的协议虽成立,但未能生效,因为曹某属于处分他人财产,事后未获权利
    人同意;(3分)曹某应退回预付款,并应负损失赔偿责任。(2分)
    (3)曹某与张某的协议成立、有效,曹某属于处分他人财产,事后取得了处分权;(3分)
    曹某负履行的义务。(2分)

  • 第7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有效。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时生效。该两份合同不存在法定的无效因素。

  • 第8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如王乙要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请求孙某支付车祸致人损害的赔偿金,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

  • 第9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如王乙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曹某放弃要求赵某支付货款的行为,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可以。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其放弃债权的行为

  • 第10题:

    问答题
    马某想开设一个体打字店,急需资金,遂向其朋友蒋某提出借款l万元,双方约定,马某六个月内还本付息,并将马某家传祖母绿宝石戒指出质厂蒋某作担保。蒋某签约后即交给马某1万元。马某称祖母绿戒指在其乡厂妻子处,过几天再交付。不久马某的打字店因生意清淡导致资金周转不灵,于是马某又向另一位朋友曹某提出借款1万元,曹某开始不允,马某于是将其妻送来的戒指作为质物交给曹某,曹某方同意借款,双方签约后曹某即交付马某l万元。蒋某的借款偿还期限届至后,马某无力偿还,蒋某提出以祖母绿宝石折价抵偿,但遭到曹某拒绝,蒋某遂向法院起诉。两个质押合同哪个有效?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后一质押合同有效,前一质押合同无效。
    此案涉及动产质权的设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64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根据这一规定,动产质权的设定必须有质物的交付方为有效,前一质押合同虽已订立,但马某始终未将质物交与蒋某,因而质押关系尚未生效。马某与曹某的质押合同虽然约定在后,但曹某已占有了质押物,因此质押合同已经生效。蒋某与马某之间的借款只能按一般的无担保的借款协议来处理。如曹某的借款到期马某仍无力还款,曹某有权就该宝石戒指的价款优先受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了购物合同,孙某签发了一张100万的支票给李某,后来李某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赵某,在经过了提示付款期限后赵某又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了曹某,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曹某向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孙某拒绝,则曹某可向李某、孙某行使追索权

    B

    因为提示付款期限已过.曹某可直接向赵某行使追索权

    C

    曹某只能在向付款人孙某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D

    孙某、李某仍须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

    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B

    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C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D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项,在曹某的人身损害赔偿之诉中,诉讼标的是处于争议的人身侵权法律关系
    B项,根据《民诉解释》第392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当事人可对超出诉讼请求提出再审申请。
    CD两项,因为孙某不是刘某财产损害赔偿之诉的诉讼当事人,其无资格代替刘某提出诉讼,也自然不构成反诉,因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驳回该诉讼。

  • 第13题:

    2001年4月1日,范某从曹某处借款2万元,双方没有规定还款期限。2003年3月22日,曹某通知范某还款,并留给其10天准备时间。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A、若曹某于2003年4月2日或期之后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B、若曹某于2005年3月2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C、若曹某于2005年4月2日或其之后起诉,法院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D、曹某的债权于2005年4月2日消灭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张某想借钱炒股,王某不同意,张某说:"我自己借钱自己还!"二人书面约定此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张某以自己名义向不知有此约定的同事孙某借钱,双方未约定利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只能要求张某以个人财产还款

    B.孙某有权要求张某以张某和王某所有的财产还款

    C.王某如主张此系张某的个人债务,必须举证证明孙某知道她与张某之间的约定

    D.张某还款时应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孙某支付利息


    正确答案:BC

  • 第15题:

    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曹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曹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共同原告
    B.共同被告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C
    解析:
    。考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诉讼地位。

  • 第16题:

    曹某经营一家面馆,于2015年1月向孙某借款2万元用于面馆经营,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合同中未约定利息条款。但2016年1月合同到期后,曹某以经营不善为由,并未偿还贷款,孙某一直催促还款,但并未到法院起诉。2017年2月,孙某至曹某经营的面馆,再次催促还款未果。后孙某点了一碗面,并讽刺道:“卖这么便宜能挣钱才怪!”曹某反驳道:“我想怎么卖就怎么卖!”双方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均受到轻微伤。

    曹某将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承担侵权责任:孙某提出反诉,要求曹某承担侵权责任。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法院不应受理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
    B.应当告知孙某另行起诉
    C.应当合并审理
    D.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再继续审理

    答案:A,B,D
    解析:
    考查反诉。曹某与孙某的案件中,孙某提出的属于反诉的情形,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故C正确,ABD当选。

  • 第17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刘某向 曹某给付位于某市的别墅1栋,刘某交付房屋后,曹某 并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刘某遂向法院起诉,在诉讼 过程中,刘某发现曹某因经营不善早已没有多少财产 可供保全,但曹某是孙某的借款人,且其对孙某债权不 仅能够清偿价款而且已到期。于是刘某向法院申请财 产保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不得裁定对孙某的财产进行保全
    B.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对孙某的财产 进行保全
    C.人民法院可以依刘某申请,裁定孙某不得对曹 某进行清偿
    D.孙某对其到期债务没有异议并要求偿付的,应 当直接向刘某偿付


    答案:A,C
    解析:
    。《民诉意见》第105条。

  • 第18题:

    孙某向吴某借款100万元。双方为此还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若上述借款到期后孙某不能还款,则孙某应将其房屋以100万元卖给吴某。借款到期后,孙某无力偿还,吴某到法院起诉,请求孙某履行买卖合同,交付房屋。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两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无效
    • B、两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实际上是担保合同
    • C、若吴某坚持请求孙某履行买卖合同,拒绝法院变更诉讼请求的释明,则法院应驳回其请求
    • D、如两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又将房屋过户到吴某名下,则该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C

  • 第19题:

    曹某诉刘某买卖合同违约,孙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曹某和刘某双方同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法院需要确定由孙某承担义务。这种情况下,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曹某和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即可,无须经过孙某的同意
    • B、人民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可以征询孙某的意见,也可以不征询孙某的意见
    • C、如果孙某不同意调解,人民法院不可以进行调解
    • D、孙某在法院送达调解书之前反悔的,调解协议仅在曹某、刘某之间生效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刘某与孙某因合同发生争议,刘某向孙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曹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曹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关于曹某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共同原告
    • B、共同被告
    • C、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D、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不定项题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

    曹某诉孙某人身损害赔偿案的诉讼标的是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8000元

    B

    诉讼中,若曹某不要求孙某赔偿误工损失费8000元,而法院依然判决孙某赔偿曹某误工损失费8000元,对此孙某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

    C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是反诉

    D

    孙某对曹某提起的诉讼中,原告不适格,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该诉讼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不定项题
    曹某不慎把孙某的岳母刘某的轿车撞坏,与刘某发生争吵。之后,孙某闯入曹某家中,要求赔偿。不料发生了打斗,致使曹某左面部软组织挫伤。曹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孙某赔偿医药费40000元、误工损失费8000元。诉讼中,孙某对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曹某对刘某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孙某向曹某提起的诉讼,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应当将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进行合并审理

    B

    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曹某向孙某提起的诉讼结束后继续进行

    C

    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D

    本案为确认之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01年5月,曹某应向王乙支付7万元的购房余款时,曹某因生意亏损,已无支付能力。但曹某有一笔可向赵某主张的到期货款5万元,因曹某与赵某系亲威,曹某书面表示不再要求赵某支付该货款。另查明,曹某曾于2001年4月外出时遭遇车祸受伤,肇事司机孙某系曹某好友,曹某一直未向孙某提出车祸损害的赔偿请求。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不能得到支持。因为曹某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属于嗣后履行不能,对此,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