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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由于乙公司资金紧张,提出变更合同,停止实木家具中实木沙发的生产,且剩余木材由甲公司自行解决,甲公司不同意。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A.甲公司有权只将之前完成生产的家具交给乙公司,双方按照乙公司收到的家具进行结算 B.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C.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D.甲公司即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也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题目
后由于乙公司资金紧张,提出变更合同,停止实木家具中实木沙发的生产,且剩余木材由甲公司自行解决,甲公司不同意。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公司有权只将之前完成生产的家具交给乙公司,双方按照乙公司收到的家具进行结算
B.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C.甲公司可以请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
D.甲公司即可以请求支付违约金,也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的成立、变更与解除问题。在承揽合同中,依照《合同法》第258条和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此可以推定,在承揽工作进行中,定作人享有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权利。承揽人不得请求定作人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请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这是由承揽合同的性质所决定的。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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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假设由于甲公司未能按时提交全部的设计图纸,那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承揽合同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买卖合同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答案:A,C
    解析:
    本题涉及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以及承揽人的义务问题。本案产品系专为乙公司生产,不符合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为种类物的特征,故双方所签订合同应为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享有合同任意解除权,但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因此,本题答案为AC。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按市场价格购入乙公司生产的设备一台。甲公司已将设备投入使用,后丙公司提出该设备属于丙公司的专利产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制造并销售了该设备,要求甲公司停止使用。经查,乙公司侵权属实,就此,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对此不知情,不构成侵权,但应当停止对设备的继续使用
    B.甲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
    C.甲公司与乙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后可向乙公司追偿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涉及专利侵权行为。根据《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5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且举证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对于权利人请求停止上述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行为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诉侵权产品的使用者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除外。甲公司并不知情而使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制造的专利产品,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虽然构成专利侵权,但是甲公司举证证明其已支付该产品的合理对价的可以不停止使用。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 第3题:

    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销售,一次,其业务员赵某持该公司的介绍信(内容是:兹有我厂业务员赵某到贵公司采购高级实木材料,请予以接洽)外出到乙公司采购一批装饰用的高级实木时,发现乙公司恰好有一批铝材要出售,赵某见到价格合适,就与乙公司协商:由于甲公司需要这批铝材,故甲公司愿意与乙公司签订购买铝材20吨的买卖合同。乙到甲公司后将货款补齐,乙公司应当在补齐货款后3日内发货。但是,赵某回公司后未及时将此事报告公司,就又被派出签订另外的合同。15日过后,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甲公复,加之市场上铝材价格上涨,乙公司被迫于催要货款的1个月后将铝材出售给了丙公司。公司表示,该批铝材已经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
    (1)在乙公司没有催要货款之前,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赵某预交的1万元定金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在乙公司没有催要货款之前,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因为赵某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的行为属于越权代理,而越权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该合同只有经过甲公司的追认才能有效。
    (2)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但是,在乙公司催要货款之后,甲公司并未及时表态,实际上就意味着甲公司承认了乙公司和赵某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故合同已经生效。第二,由于甲公司应当先支付货款,且乙公司已经给甲公司支付货款的充足履行期限(1个月),但甲公司仍未履行合同,甲公司已经构成违约,故乙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公司违约在先,故甲公司交付给乙公司的1万元定金不予返还,该定金归乙公司所有。因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故定金应当归乙。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民法通则》第66条(无权代理)、《合同法》第48条(无权代理)、第62条第4项(合同履行期限的确定)、第115条(定金罚则)。本案有如下问题需要澄清:第一,关于本案的性质属于狭义无权代理还是表见代理?从广义上看,表见代理属于广义无权代理的范畴,但二者还是有区别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主 要区别在于,在表见代理中,相对人应当善意且无过失,可是,本题中的相对人乙公司并非属于善意相对人,因为赵某提供的介绍信已经明确了他的代理权限(购买实木,而不是购买铝材),这一点乙公司是清楚的。第二,既然本案属于无权代理,那么乙公司是否向 甲公司发出了催告?有的考生认为乙公司向甲公司催要货款属于乙公司行使催告权的行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因为催告是指相对人在合同成立后,为明确合同的效力,敦促本 人在一定期间内对该合同予以追认的行为,可是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在于催要货款,而不是在于要求甲公司追认该合同效力。

  • 第4题:

    甲公司在某地电视台投放广告,宣称“甲公司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质量佳、服务好”,同时捏造虚伪事实宣称“乙公司生产的木地板甲醛严重超标”。此后,乙公司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甲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国内木材加工而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广告行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宣称“甲公司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质量佳、服务好”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 B、甲公司宣称“甲公司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质量佳、服务好”的行为是正当竞争行为
    • C、甲公司宣称“乙公司生产的木地板甲醛严重超标”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 D、甲公司宣称“乙公司生产的木地板甲醛严重超标”的行为是正当竞争行为

    正确答案:A,C

  • 第5题:

    某公司专门生产实木家具。为了扩大销售量,该公司以专家身份告诫用户复合家具容易变形且甲醇含量过高,使得复合家具销量锐减。后经有关部门质量鉴定,证明上述危害并不存在。对该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实木家具公司的广告为对比性广告
    • B、实木家具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 C、实木家具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 D、实木家具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4月3日
    • B、4月4日
    • C、4月5日
    • D、4月8日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单选题
    2019年3月,甲公司受托为乙公司加工一批实木地板,合同注明由甲公司提供原材料40万元,并向乙公司收取加工费5万元。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3‰,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5‰。甲公司当月应缴纳印花税()元。
    A

    225

    B

    135

    C

    145

    D

    215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8题:

    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签订家具加工合同,约定在C区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家具;后由于生产条件限制,乙公司在D区完成了该批家具的加工,后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答案:B,C
    解析:
    根据解题思路,本案中不存在专属管辖,也不存在协议管辖,则进入法定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首先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有管辖权,其次是合同履行地,本案约定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由约定履行地(C区)法院管辖。综上,本题答案为BC。

  • 第9题:

    共用题干

    某公司专门生产实木家具,因价格昂贵,市场占有量有限。而复合家具价格便宜,规格齐全,色彩多样,近几年销售量直线上升。为此,该实木家具公司通过广告并利用连环漫画形式长期宣传,以专家身份告诫用户,复合家具有两个缺点、一是容易变形,二是甲醇含量过高。而实木家具绝对不存在上述问题,因此,本公司只生产实木家具。一时间,宣传力度大的沪、广两地,复合家具销量锐减。为正视听,沪四家复合家具生产商请国家技术监督局对其有关产品进行质量鉴定,证明上述危害并不存在。于是,四家复合家具生产企业状告该实木家具公司,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是正确的?()
    A、实木家具公司的广告为对比性广告
    B、实木家具公司并未在广告中明确指出哪一家企业生产的复合家具具有上述两个缺点,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C、实木家具公司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行为
    D、实木家具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禁止倾销。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低价倾销的行为必须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取得市场份额,因此,短期就某一种商品低于成本价销售就并不构成低价倾销行为。本题中虽然商场以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销售名牌运动鞋,但是并未告知低于成本价销售,即使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场的限量销售也并非以排挤对手为目的,因此,A、B、D项正确。


    【考点】虚假宣传行为。详解:对比性广告分为直接和间接对比广告两类。直接对比广告是指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其广告中“指名道姓”地将自己商品或服务的长处与竞争对手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短处进行比较的广告。间接对比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在其广告中与不特定的同一行业的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比较的广告,这种广告往往损害同一行业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本题中实木家具公司的广告虽然没有针对具体哪一家公司的商品进行诋毁,但是对比广告中的内容是虚假的事实,属于使用不正当手段选择对比点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的行为,所以仍然构成诋毁商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第8条规定:经营者对商品做片面的宣传或者对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解的,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故A、C、D项为正确选项。


    【考点】不正当竞争行为。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题中厂方在未获奖的情况下,在瓶颈上虚挂标签,属于对产品质量的虚假宣传,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损害了同类产品的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D的表述是错误的。严格意义上讲,选项B的表述也没有问题,但选项A的表述更加符合法律的规定,因为这种表示有可能在消费者之间传播开来,故虚假宣传更加贴切。C项的表述有不妥之处,因为经营者的这种行为不单纯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同时损害同类经营者的利益,以民事欺诈定性没有能够全面地概括这种违法行为的实质。


    【考点】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诋毁商誉有三个要件:(1)实施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非经营者如新闻单位被利用或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2)经营者客观上实施了诋毁商誉的行为,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产生怀疑的心理,不敢或不再与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3)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特定的经营者。诋毁商誉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本题中从题干表述可以看出,甲公司与乙电视机厂仅仅是因为货款纠纷发生隔阂,且相互之间也不存在竞争关系,因此甲的行为只是侵犯了乙的名誉权,不属于诋毁乙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题需注意:是否通过传播媒介,不影响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所影响的只是侵权的程度。至于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分请见民法中的相关规定。


    【考点】虚假宣传行为。详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甲公司通过发放小传单的方式对其产品的性能作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A项正确。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才属于虚假表示行为,因此,B项错误。而低价倾销行为要求有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而低于成本价销售的事实,因此,C项错误。欺骗性交易又称混淆行为,本案中不存在不同商家的产品之间的混淆问题,因此,D项错误。


    【考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详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1)经营者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因此,A、C、D项均是典型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B项中,甲不存在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因此,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考点】垄断协议。详解:《反垄断法》第1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因此,本题的A、B、C、D项中协议的内容都为反垄断法所禁止,均应选。


    【考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详解:《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1)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2)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3)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4)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5)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6)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7)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本法所称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因此,A、B项应选,D项中也会造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后果,当选。C项属于经营者有正当理由,因此不选。


    【考点】诋毁商誉;侵害名誉权。详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可见,诋毁商誉的行为应当是发生在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故甲的行为不构成诋毁商誉,A选项错误,当选。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可见,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公用企业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故BD选项错误,当选。《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甲的汽车有质量问题,甲可通过正当的途径解决,但是甲的行为明显侵才已了乙销售商的名誉权,而且甲的行为不是恶意竞争行为,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乙销售商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请求甲消除影响,C选项正确,不当选。

  • 第10题:

    王某和张某二人拟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家具生产,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王 某以自己名义与甲签订了木材买卖合同,作为未来生产用原材料。木材运抵仓库后,由于堆 放不善,滑落砸伤了路过的乙。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若公司未成立,甲可以请求王某承担合同责任
    B.若公司成立,甲可以请求王某承担合同责任
    C.若公司未成立,乙可以请求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D.若公司成立,乙可以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B,C,D
    解析:
    对甲的债务属于设立阶段的合同之债,对乙的债务属于设立阶段的侵权之债。 A 选项正确,若公司未成立,甲可以请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甲可以请求王某或张某(发 起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承担合同责任;B 选项正确,若公司成立,相对人拥有选择权,可 以请求王某(张某)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选择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C 选项正确,若公司 未成立,乙可以请求王某(张某)承担侵权责任;D 选项正确,若公司成立,乙可以请求公 司承担侵权责任。

  • 第11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钢材购买合同后,又与丙公司签订了钢材销售合同。后因钢材涨价,乙公司拒绝履行合同,造成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的合同。下列关于向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B、应当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C、应当由甲、乙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D、可以由丙公司自行决定赔偿主体

    正确答案:A

  • 第12题:

    甲公司从境外的乙公司进口一批木材,合同约定的商品价格为800万元,由乙公司负责运输,甲公司于2月15日前支付定金160万元,乙公司于2016年3月8日前发货。后甲公司如约交付定金,但由于乙公司原因,导致该木材于3月20日才发出,后经双方协商,由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违约金50万元,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590万元,则该批进口木材的关税完税价格为()万元。

    • A、800
    • B、750
    • C、590
    • D、160

    正确答案:A

  • 第1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

    4月3日

    B

    4月4日

    C

    4月5日

    D

    4月8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题目中,甲公司的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不能撤销。而乙公司4月5日的回复对要约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是新的要约,导致原要约失效。

  • 第14题:

    多选题
    甲公司在某地电视台投放广告,宣称“甲公司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质量佳、服务好”,同时捏造虚伪事实宣称“乙公司生产的木地板甲醛严重超标”。此后,乙公司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甲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国内木材加工而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该广告行为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宣称“甲公司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质量佳、服务好”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B

    甲公司宣称“甲公司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质量佳、服务好”的行为是正当竞争行为

    C

    甲公司宣称“乙公司生产的木地板甲醛严重超标”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D

    甲公司宣称“乙公司生产的木地板甲醛严重超标”的行为是正当竞争行为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