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拍卖你的剩余物品不能代替易。

题目

拍卖你的剩余物品不能代替易。


相似考题
更多“拍卖你的剩余物品不能代替易。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财产原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市场价值

    B.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缴纳的相关税费

    C.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评估价值

    D.拍卖从画廊购买的油画,原值为该物品拍卖时的公允价值


    正确答案:B
    选项A,通过赠送取得的,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选项C,通过祖传收藏的,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选项D,拍卖从画廊购买的油画,原值为购买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 第2题:

    拍卖人不得从事的行为有( )。
    A.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
    B.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标的不承担保管义务
    C.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D.在其他拍卖公司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
    E.未经委托人同意,将委托人交付拍卖的标的委托给其他拍卖人拍卖


    答案:A,B,C,E
    解析:
    拍卖人在拍卖活动中的义务,包括:①拍卖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②拍卖人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负有保管义务;③拍卖人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④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拍卖人应当为其 保密;⑤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⑥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⑦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 第3题:

    拍卖定价策略中物品的起始价格非常低,但是不能为零。


    ×

  • 第4题:

    互联网发达。有人认为互联网能代替报纸,有人认为不能,你如何认识?


    答案:
    解析:
    我认为互联网很难代替报纸。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也有人提出过互联网很可能取代报纸的看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看法越来越少,究其原因,是互联网和报纸各有自己的受 众人群。就目前情况看,互联网和报纸相互促进,网络出现后,传统媒体对人们的吸引力并没有减弱。我认为原因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第一,互联网在提供便利的阅读、浏览的同时,也存在网络观点过于自由 的问题,反而增加了读者的选择困难,更多时候读者愿意看到观点明确的文章。第二,网络由于终端的限制无法达到报纸等传统媒体丰富多彩的展现形式。第三,网络由于其海量信息导致阅读信息负担过大,同 时也不利于信息的保存,而报纸从其保存到查找都要便捷些。
    或者:
    互联网作为近年来兴起的媒体,广泛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了人们特别 是青年人生活、学习和工作必不可少的工具,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互联网有可能代替报纸。从我个人的经历看,互联网完全可能代替报纸。首先,报纸实现的功能现在互联网都能实现,我们发现不少报纸也 出电子版。
    其次,新一代年轻人已经习惯于在互联网上了解新闻,发布各种信息,随着这些年轻人步入社 会,成为社会主体,报纸的市场将会进一步缩小。当然,报纸还会在很长的时间内在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 的影响。
    解题思路:分析产生的原因,阐述自己的看法。答案没有对错之分。

  • 第5题:

    共用题干

    张某主张,拍卖公司本次拍卖的车辆中有本公司职员的车辆,本次拍卖无效。下列关于这一问题的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A、拍卖公司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包括本公司工作人员的物品
    B、拍卖公司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但本公司工作人员的物品不在此限
    C、拍卖公司如果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了本公司工作人员的物品,则本次拍卖无效
    D、拍卖公司如果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了本公司工作人员的物品,则该物品的拍卖无效,但不影响拍卖其他物品的拍卖结果

    答案:B
    解析:
    本案中,一审法院以现行《刑法》中关于受贿罪规定作为大前提,杨某所实施的行为作为小前提,得出相应的结论,因而一审法院的法官运用的是一种演绎推理。故选项A的说法不正确,而选项C的说法正确。二审法院法官在进行法律推理时,将《刑法》中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与杨某所实施的具体行为加以综合比较,对案件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判和分析,属于一种辩证推理的范畴,具体而言运用了辩证推理中的类比推理。故选项B和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答案为A。


    条约生效后,对缔约国的国家机关、团体和公民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因此国际条约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我国的国内法中还规定了国际条约的法律效力。例如,《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民法通则》的该条规定以一般原则的方式将国际条约并入我国国内法,作为我国法律渊源。而《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是我国已缔结的国际条约,据此《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都是我国的法律渊源,在审判时可以直接适用。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CD。


    《地方组织法》没有对县长连选连任的限制,故选项A错误。《地方组织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县长、副县长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联名提出,故选项B错误。《地方组织法》第64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县人民代表大会无权自己决定,故选项C错误。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第59条的规定,县的预算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变更;县政府对预算只有执行权,故选项D错误。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民法通则》第145条第2款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故B正确;国际私法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理论有分割论与统一论之分。主张对合同当事人的行为能力与合同的有效性应分别适用不同国家法律的,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分割论。主张统一确定准据法的,是统一论。故C正确;特征履行法是在确定合同准据法的过程中选定最密切联系地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的方法。按照特征履行法的理论,当事人未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时,应根据合同的特殊性确定合同的最密切联系地,再根据这个最密切联系地确定合同的准据法。故D正确。


    EXW是在卖方工厂交货,卖方义务最小,买方义务最大。所以修格公司如果选择EXW贸易术语,就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义务比选择任何其他的贸易术语都要大。故A正确;F组中的贸易术语FCA、FAS、FOB也是常用的术语,所以双方都有可能接受F组中的某项贸易术语。故D正确。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可以做广告,但不得乱许诺、高收费、搞风险代理、不敬业尽职、挖墙脚争案源,故A错误。法官职业道德要求法官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依法判案。故B错误。根据《公证法》42条规定,C正确。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是对法律工作者的一般要求。故D正确。


    《拍卖法》第23条规定:“拍卖人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但是公司职员的私人物品不属于公司所有,应此,本案中拍卖公司的拍卖行为有效。故B正确。


    《拍卖法》第51条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椎或者以其他方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所以,在拍定以后合同已成立,并已生效。故本题答案为B。


    《拍卖法》第63条规定,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本公司物品拍卖的全部所得。故本题答案为B。


    《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故本题答案为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