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公司法人制度的()。
A、完全肯定
B、完全否定
C、补充和完善
D、部分肯定
第1题:
在我国,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后承担责任的主体是()。
A、公司
B、所有股东
C、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D、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第2题:
A.起源于大陆法系国家
B.其法律后果由滥用法人人格的股东承担责任,不波及其他股东
C.是对公司人格全面、彻底、永久的否认
D.是在个案中对公司的人格进行否定
第3题:
试着评价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第4题:
新《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市场主体独立,那么就必须健全公司法人格制度,请分析公司法人格否认是否与之矛盾,如何理解二者的关系?
第5题:
6、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A.公司人格否认通过公司登记注销完成。
B.在2005年10月《公司法》修改之前,我国实践中已经存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C.债权人未造成损害时,不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D.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英美等国家又称为“刺破公司面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