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A项,估价报告交给委托人后,应由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估价报告以及在该估价业务中形成的其他各种文字、图表、影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进行集中清理,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然后妥善保存起来,即估价资料归档。B项,归档的估价资料应全面、完整,一般包括:①估价报告;②估价委托书;③估价委托合同;④估价项目来源和接洽情况记录;⑤实地查勘记录;⑥估价报告内部审核记录;⑦估价中的主要不同意见和估价结果重大修改意见记录;⑧估价报告交接单;⑨估价机构和估价师认为有必要保存的其他资料。C项,估价资料应采用纸质文档归档,同时可采用电子文档归档。纸质文档应对每个估价项目专卷建档,并至少保留一份与交给委托人完全相同的估价报告原件。电子文档归档的,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一致。D项,对未正式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项目的相关资料,应参照要求进行归档,至少保存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