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建筑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第4题: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所称(),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第5题: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认定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可依法限制其()内不得参加招标及承揽新工程。
第6题: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属于()
第7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认定为()。
第8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制止、责令改正、督促履行合同并及时向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9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在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按照本办法进行认定,并依据()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10题:
给予警告,限期整改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工程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的罚款
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11题:
转包
违法分包
出借借用资质
其他违法行为
第12题:
第13题:
第14题: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所称(),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第15题: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所称(),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16题: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关于一级注册建造师表述最准确的是()
第17题: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中所称建筑工程是指()
第18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承包人与项目法人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的,认定为()。
第19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认定为()。
第20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称为()。
第21题: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劳务作业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的,认定为违法分包。
第22题:
一年
6个月
3个月
9个月
第23题:
对2年内发生2次转包的施工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
对2年内发生3次以上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施工单位,资质审批机关应当撤回其资质证书
对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追溯期限,应当从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的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