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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主井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段无流沙,厚度不到4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25m3/h左右,最大含水层位于地表以下300m,施工单位中标后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表土段,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吊泵进行排水。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4.0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最后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40天,费用增加150万元。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大于50m3/h,最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

题目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主井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段无流沙,厚度不到4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25m3/h左右,最大含水层位于地表以下300m,施工单位中标后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表土段,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吊泵进行排水。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4.0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最后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40天,费用增加150万元。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大于50m3/h,最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4.分析井筒施工结束涌水量超过规范标准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规范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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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主井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建设方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段无流沙,厚度不到4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25m3/h左右,最大含水层位于地表以下300m,施工单位中标后据此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表土段,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吊泵进行排水。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4.0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最后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相关问题
  • 第1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沙,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采用吊泵进行排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施工0.5个月后难以通过。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总工期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事件二: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量约50m3/h,施工单位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事件三: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验收未通过。
    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致使总工期延长2个月。然后,顺利通过验收。
    问题:
    1.在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否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否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多少?
    2.在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在事件三中,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否合理?为什么?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能否得到补偿?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多少?


    答案:
    解析:
    问题1【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的变更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1个月。
    【考点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由于变更产生的索赔问题。
    本项目的变更是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因而,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合理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问题2【参考答案】
    施工单位应该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证明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可申请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200万元。
    【考点解析】
    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事件二中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
    问题3【参考答案】
    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合理的。
    因为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超过规范要求。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不能得到补偿。
    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150万元(130+2×10=150万元)。因为需要承担因总工期延误带来的建设单位的罚款。
    【考点解析】
    熟悉井筒验收时对涌水量的要求。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范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同时,应履行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这个损失施工单位应考虑。

  • 第2题: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砂, 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 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来源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 5m厚的流砂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 法通过,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大于50m3/h,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 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 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б)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 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 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 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 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时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 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3)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20+200=320万元,工期是1+2 = 3个月

  • 第3题: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立井井筒的施工任务,并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沙,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采用吊泵进行排水。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沙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施工0.5个月后难以通过。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总工期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事件二: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量约50m3/h,施工单位报请建设单位同意后,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事件三: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验收未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致使总工期延长2个月。然后,顺利通过验收。
    问题:
    1.在事件一中,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否合理 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否索赔成功 索赔的工期是多少
    2.在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在事件三中,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否合理 为什么 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能否得到补偿 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多少


    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的变更合理。所产生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能索赔成功。索赔的工期是1个月。

    本题主要考察合同变更的具体情况,以及由于变更产生的索赔问题。
    本项目的变更是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因而,施工单位的变更是合理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2、施工单位应该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证明资料。可申请索赔工期2个月,费用200万元。

    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事件二中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
    3、工程未通过验收是合理的。
    因为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超过规范要求。壁后注浆堵水产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不能得到补偿。
    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壁后注浆最终的经济损失是150万元(130+2×10=150万元)。因为需要承担因总工期延误带来的建设单位的罚款。

    熟悉井筒验收时对涌水量的要求。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范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后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同时,应履行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本项目的施工合同中约定了工期奖惩措施,总工期每提前1个月奖励10万元,总工期每滞后1个月处罚10万元。这个损失施工单位应考虑。

  • 第4题:

    【背景资料】
    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了矿井的施工工作。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中央边界式通风,井田中央布置了2个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5.5m,井深650m;副井井筒直径7.0m,井深625m;风井位于井田东北部边界,净直径5.0m,井深515m。
    施工单位在矿井开工前,组织编制了该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了矿井的施工方案,明确了施工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认真准备。考虑到井筒表土较薄,又没有流沙,采用普通法进行施工;基岩部分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主、副井到底后进行短路贯通,然后副井永久装备,主井进行临时改绞,负责井底车场及大巷的施工;在与风井贯通后进行采区巷道的施工。
    但在矿井的建设过程中,主井在表土段施工发生了突水问题,使工程拖延了4个月。副井先到底,矿井整个施工组织被打乱。
    【问题】
    1.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矿井应采用哪种施工方案?
    2.本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哪个单位负责编制?
    3.井筒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包括哪些?
    4.在主井发生淹井事故后,如何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答案:
    解析:
    1.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由于矿井设有边界风井,具备对头掘进的条件,因此应同时从井田中央和边界进行矿井的施工,以缩短矿井关键线路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这样,矿井应采用对头掘进的施工方案。 2.对于已经确定了施工单位后的单项工程,应该由已确定的施工单位或由总承包单位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本矿井由于施工单位承建整个矿井的建设工作,因此,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3.井筒为单位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地质地形条件;井筒的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施工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与经济技术指标要求以及附图与附表等。
    4.由于主井发生了淹井事故,不能保证按预定的时间到井底与副井贯通。副井能够按计划进度到底,这时只能考虑风井与副井进行贯通,在贯通前,为保证施工进度,必须对副井进行临时改绞,以保证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的施工对提升的要求。一旦主井到底,迅速与副井贯通;考虑到主井耽误的工期较短,这时仍可进行主井临时改绞,副井进行永久装备。总体安排情况是副井需要增加一次临时改绞,这样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主井进度拖延对矿井建设总工期的影响。

  • 第5题:

    某煤矿采用一对主副立井方式开拓,该主、副井井筒均在同一工业广场内,某施工单位承担了该主井井筒施工项目。主井井筒净直径5m,深度650m,表土段采用冻结法施工;项目经理计划采用JKZ—2.8专用凿井提升机配3m3吊桶提升和1台JK—2.5提升机配2m3吊桶提升,以加大提升能力,并配2台HZ—6型中心回转抓岩机出渣;该井筒在基岩段共穿过两个含水层,厚度分别为15m和30m,相隔30m,两个含水层最大涌水量均为40m3/h。
    在施工到第2层含水层发现井筒上段漏水量较大,脱模后蜂窝麻面较为严重。该井筒竣工后井筒涌水量达15m3/h,其中冻结表土段井壁有较为明显的漏水现象,遂决定对表土段进行壁后注浆堵水。
    【问题】
    1.该项目的施工方案有何不妥?为什么?
    2.井筒基岩段防治水都有哪些常用的方法?该井筒最适合采用哪种方法?
    3.简述保证混凝土的浇筑质量的措施。
    4.采用壁后注浆堵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案:
    解析:
    1.该项目的施工方案的不妥之处及原因: (1)不妥之处:采用两套单钩提升。
    原因:该井筒净直径5m,只能布置1个3m3吊桶。
    (2)不妥之处:采用单滚筒提升机。
    原因:因为该煤矿采用一对主副立井开拓方式,因此,必须考虑主井临时改绞提升,主井施工应布置一台双滚筒提升机,根据井筒深度,宜选用1台2JK-3.5提升机,以满足二期工程的施工,而不至于在二期施工时更换提升机。
    (3)不妥之处:配置2台HZ-6型中心回转抓岩机出渣。
    原因:因井筒较小,只能布置1台。
    2.井筒基岩段防治水的方法有地面预注浆、工作面预注浆、壁后注浆。该井筒适宜采用工作面预注浆的方法和井筒壁后注浆。
    3.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质量措施:合理的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对称分层浇筑;严格按照要求分层振捣密实;对井壁淋水,采用截水槽的方法;对岩壁涌水,采用疏导的方法严格控制淋水、涌水进入混凝土中。
    4.采用壁后注浆堵水时应注意事项:
    钻孔时经常检查孔内涌水量和含沙量。涌水较大或含有沙时,必须停止钻进,及时注浆;钻孔中无水时,必须及时严密封孔。
    井筒在流沙层部位时,注浆孔深度应至少小于井壁厚度200mm。双层井壁支护时,注浆孔应进人外壁100mm。如必须进行破壁注浆时,需制定专门措施,报上级批准。井壁必须有能承受最大注浆压力的强度,否则不得注浆。

  • 第6题: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井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内,主井井筒采用临时井架凿井,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主、副井井筒表土段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基岩段预计涌水量8m3/h。主、副井并筒冻结及掘砌施工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
    施工单位编制的矿井施工组织方案为:主、副井井筒交错开工,错开时间3个月;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该含水层涌水量达20m3/h。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的施工经验,提出了采用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需增加费用15万元。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完成了含水层段的掘砌工作,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事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5万元和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主井井筒在通过含水基岩层后,按原掘进速度正常施工;副井井筒施工进度正常。为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施工单位及时调整了施工组织方案。
    【问题】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哪些优缺点?
    2.确定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并说明该开工顺序的优点。
    3.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及其井筒施工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主井井筒的施工组织方案?


    答案:
    解析: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的特点包括: 优点:(1)节省临时井架的使用费用;(2)有利于提前形成副井永久提升系统。
    缺点:(1)增加了项目前期投资;(2)给副井井筒凿井及冻结施工设备布置带来不便。
    2.开工顺序:主井先开工,副井3个月后开工。
    优点:(1)冻结制冷工程可以错峰,冻结施工设备等资源需求相对平稳;(2)有利于主副井井筒同时到底,有利于两井短路贯通。
    3.施工单位提出补偿费用15万元的索赔是合理的。
    理由:地质资料未提供该含水层的正确涌水资料,涌水量达20m3/h(超过8ma/h)。
    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是不合理。
    理由:工期延误2个月不一定会影响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会造成的不利影响有:造成施工单位质量风险,井壁质量难以保证,作业环境差,影响施工进度。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其调整方案是:因主井井筒施工延误2个月,可不安排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丁;待副井交付使用后、主井永久装备前进行施工。

  • 第7题:

    下列不属于井筒表土普通施工法的是()。

    • A、井圈背板普通施工法
    • B、吊挂井壁施工法
    • C、板桩施工法
    • D、冻结法

    正确答案:D

  • 第8题:

    问答题
    背景: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砂,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时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来源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砂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期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通水大于50m3/h,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问题: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正确答案: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答: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答:针对本井筒的和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答: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20+200=320万元,工期是1+2=3个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背景: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了一矿井的施工工作。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中央边界式通风,井田中央布置了2个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5.5m,井深650m;副井井筒直径7.0m,井深625m;风井位于井田东北部边界,净直径5.0m,井深515m。 施工单位在矿井开工前,组织编制了该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了矿井的施工方案,明确了施工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认真准备。考虑到井筒表土较薄,又没有流沙,采用普通法进行施工;基岩部分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主、副井到底后进行短路贯通,然后副井永久装备,主井进行临时改绞,负责井底车场及大巷的施工;在与风井贯通后进行采区巷道的施工。 但在矿井的建设过程中,主井在表土段施工发生了突水问题,使工程拖延了4个月。副井先到底,矿井整个施工组织被打乱。 井筒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解析: 井筒为单位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地质地形条件,井筒的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施工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与经济技术指标要求以及附图与附表等。
    解析: 解析: 井筒为单位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地质地形条件,井筒的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施工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与经济技术指标要求以及附图与附表等。

  • 第10题:

    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井筒表土普通施工法的是()。
    A

    井圈背板普通施工法

    B

    吊挂井壁施工法

    C

    板桩施工法

    D

    冻结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立井井筒净直径为6.5m,深度为750m,其中表土段深度为550m,则该井筒表土段应当采用(  )施工,才能确保井筒的施工安全,并获得可靠的进度指标。
    A

    井圈背板普通法

    B

    吊挂井壁法

    C

    板桩法

    D

    冻结法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背景: 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了一矿井的施工工作。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中央边界式通风,井田中央布置了2个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为5.5m,井深650m;副井井筒直径为7.0m,井深625m;风井位于井田东北部边界,净直径为5.0m,井深515m。 施工单位在矿井开工前,组织编制了该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了矿井的施工方案,明确了施工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认真准备。考虑到井筒表土较薄,又没有流砂,采用普通法进行施工;基岩部分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主、副井到底后进行短路贯通,然后副井永久装备,主井进行临时改绞,负责井底车场及大巷的试;在与风井贯通后进行采区巷道的施工。 但在矿井的建设过程中,主井在表土段施工发生突水问题,使工程拖延了4个月,副井先到底,矿井整个施工组织被打乱。 问题: (1)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矿井应采用哪种施工方案? (2)本矿井的和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哪个单位负责编制? (3)井筒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1)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矿井应采用哪种施工方案?
    答: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由于矿井设有边界风井,具备对头掘进的条件。因此,应同时从井田中央和边界进行矿井的施工,经缩短矿井关键线路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这样,应采用对头掘进的施工方案。
    (2)本矿井的和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哪个单位负责编制?
    答:矿井建设为单项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在开工前的准备阶段,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对于已经确定了施工单位后的单项工程,应该由已确定的施工单位或由总承包单位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本矿井由于施工单位承建整个矿井的建设工作,因此,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3)井筒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包括哪些?
    答:井筒为单位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地质地形条件、井筒的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施工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与经济技术指标要求以及附图与附表等。
    (4)在主井发生淹井事故后,如何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答:由于主井发生了淹井事故,不能保证按预定的时间到底与副井贯通。副井能够按计划进度到底,这时只能考虑风井与副井进行贯通。在贯通前,为保证施工进度,必须对副井进行临时改绞,以保证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的施工对提升的要求。一旦主井到底,迅速与副井贯通;考虑到主井耽误的工期较短,这时仍可进行主井临时改绞,副井进行永久装备。总体安排情况是副井需要增加一次临时改绞,这样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主井进度拖延对矿井建设总工期的影响。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井筒表土普通施工法包括( )。

    A.井圈背板普通施工法
    B.吊挂井壁施工法
    C.板桩施工法
    D.表土降水施工法
    E.冻结施工法

    答案:A,B,C
    解析:
    P65-67
    井筒表土普通施工法1.井圈背板普通施工法:是采用人工或抓岩机(土硬时可放小炮)出土,下掘一小段后(空帮距根据土层的稳定性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m),用井圈、背板进行时支护,掘进一长段后(一般不超过3 0 m),再由下向上拆除井圈、背板,然后砌筑永久井壁。此周而复始,直至基岩。这种方法适用于较稳定的土层。2.吊挂井壁施工法:吊挂井壁施工法是用于稳定性较差的土层中的一种短段掘砌施工方法。3.板桩施工法:对于厚度不大的不稳定表土层,在开挖之前,可先用人工或打桩机在工作面或地面沿井筒荒径依次打人一圈板桩,形成一四周密封的圆筒,用以支承井壁,并在它的保护下进行掘进。

  • 第14题:

    1.背景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担了一井筒的施工任务,根据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表土无流砂,厚度不到30m,基岩部分最大涌水量不到30m3/h,因此施工单位决定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进行表土施工,基岩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采用吊泵进行排水。
    在井筒表土施工时,施工单位发现有3.5m厚的流砂层,采用普通井圈背板施工法无法通过,只得采用化学注浆的方法通过,造成工程延误1个月,费用增加120万元。
    井筒基岩施工中,井筒实际涌水大于50m3/h,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法堵水,造成工程延误2个月,费用增加200万元。
    井筒施工结束进行验收时,发现井筒总的涌水量为15m3/h,不符合规范要求,业主要求进行壁后注浆堵水,施工单位为此增加费用130万元,工期延长1个月。
    2.问题
    (1)施工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应如何进行索赔?
    (3)本工程施工单位索赔的费用和工期分别是多少?


    答案:
    解析:
    P210-217
    (1)施工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工程的变更:1)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2)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4)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5)进行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的变更;
    6)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8)其他变更,如暂停施工、工期延长、不可抗力发生等也可进行变更。
    (2)针对本井筒的施工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可针对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具体程序是:首先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然后提交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业主在对索赔报告进行评审后确定合理的补偿额。本工程对表土采用化学注浆和基岩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所发生的工期延长及费用增加均可进行索赔;而对井筒验收的涌水量超过规定进行壁后注浆是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这是施工单位井壁施工质量欠佳造成渗漏水严重的结果,是施工单位自己的责任。
    (3)本工程施工单位可索赔到的费用是120+200=320万元,工期是1+2=3个月。

  • 第15题:

    背景资料:
    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了一矿井的施工工作。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中央边界式通风,井田中央布置了2个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5.5m,井深650m;副井井筒净直径7.0m,井深625m;风井位于井田东北部边界,净直径5.0m,井深515m。
    施工单位在矿井开工前,组织编制了该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了矿井的施工方案,明确了施工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认真准备。考虑到井筒表土较薄,又没有流沙,采用普通法进行施工;基岩部分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主、副井到底后进行短路贯通,然后副井永久装备,主井进行临时改绞,负责井底车场及大巷的施工;在与风井贯通后进行采区巷道的施工。
    但在矿井的建设过程中,主井在表土段施工发生了突水问题,使工程拖延了4个月。副井先到底,矿井整个施工组织被打乱。
    2.问题
    (1)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矿井应采用哪种施工方案?
    (2)本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哪个单位负责编制?
    (3)井筒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包括哪些?
    (4)在主井发生淹井事故后,如何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答案:
    解析:
    (1)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由于矿井设有边界风井,具备对头掘进的条件,因此应同时从井田中央和边界进行矿井的施工,以缩短矿井关键线路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这样,矿井应采用对头掘进的施工方案。
    (2)矿井建设为单项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在开工前的准备阶段,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对于已经确定了施工单位后的单项工程,应该由已确定的施工单位或由总承包单位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本矿井由于施工单位承建整个矿井的建设工作,因此,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3)井筒为单位工程,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地质地形条件,井筒的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施工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进度计划与经济技术指标要求以及附图与附表等。

    (4)由于主井发生了淹井事故,不能保证按预定的时间到底与副井贯通。副井能够按计划进度到底,这时只能考虑风井与副井进行贯通,在贯通前,为保证施工进度,必须对副井进行临时改绞,以保证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的施工对提升的要求。一旦主井到底,迅速与副井贯通;考虑到主井耽误的工期较短,这时仍可进行主井临时改绞,副井进行永久装备。总体安排情况是副井需要增加一次临时改绞,这样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主井进度拖延对矿井建设总工期的影响。

  • 第16题:

    某矿井采用立井开拓,主、副井井筒位于同一工业广场,主井井筒采用临时井架凿井,副井井筒采用永久井架凿井。主、副井井筒段采用冻结法施工,基岩段采用普通法施工。井筒基岩段预计涌水量8m3/h。主、副井井筒冻结及掘砌施工由某施工单位承担。该施工单位编制了矿井施工方案为:主、副井井筒交错开工,错开时间3个月。箕斗装载硐室与主井井筒同时施工,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
    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该含水层涌水达到20m3/h,施工单位凭借自身的施工经验,提出了采用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需增加费用15万元,该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施工单位完成了含水层段的掘砌工作,但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事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了补偿费用15万元和延长工期2个月的索赔。主井井筒通过含水基岩层后,按原掘进速度正常施工,副井井筒施工速度正常,为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进行短路贯通,施工单位及时调整的施工方案。
    【问题】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哪些优缺点?
    2.确定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并说明该开工顺序的优点。
    3.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及其井筒施工会造成哪些不利影响?
    5.为保证主、副井两井同时到底,施工单位应如何调整主井井筒的施工组织方案?


    答案:
    解析:
    1.副井井筒利用永久井架凿井具有下列特点: 优点:可节省临时井架的使用费,加快副井的改装速度,缩短建井工期。
    缺点:提前使用副井井架会增加前期投资和前期准备工期,另外给井筒施工设备布置带来不便。
    2.该矿井主、副井井筒的合理开工顺序为主井先开工,副井后开工。其间隔时间是3个月。
    该开工顺序优点是可实现主副井同时到底,同时进行短路贯通,贯通时间快,独头掘进距离短。有利于提前改装临时罐笼,加大提升能力,尽快形成井下巷道快速开拓的条件,可以缩短主副井交替装备的工期。
    3.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合理。
    理由:造成工期延误2个月,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因为在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地质资料未注明的含水层,不属于施工单位的责任,且施工单位提出采用强排水方法经过建设单位同意的。
    4.强排水方法通过含水层对施工单位的作业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有人员在淋水的环境中作业,对作业质量控制不利,而且有增大安全隐患的诱因;对井筒的质量控制不利。
    由于淋水会沿井壁进入混凝土,会造成井壁跑浆,影响混凝土强度、外观、密实度等质量问题。
    5.由于主井延误2个月,使主井延迟2个月到底。可暂不施工装载硐室,主井到井底车场水平先进行短路贯通。这样装载硐室就不在关键线路上,可待副井永久装备完成后,主井永久装备前完成装载硐室的施工。

  • 第17题:

    某生产矿井采用一对立井开拓,副井进风、主井回风的通风方式。因扩建需要建设新副井,新副井的位置位于原工业广场边缘,距离原副井150m,为节约投资新副井未施工检查孔,而是采用了原副井的地质资料。
    新副井井筒直径6.5m,深度750m,表土段深度85m,采用普通法施工。该井筒井壁表土段为双层钢筋混凝土井壁,基岩段为单层普通混凝土井壁。
    该新副井由施工单位A承担,合同约定,混凝土由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单位与混凝土供应商B签订了混凝土供应合同。
    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显示表土段无流沙层,预计最大涌水量为15m3/h,基岩段550~580m处有一含水层,最大涌水量为130m3/h,采用工作面预注浆方式通过。其余含水层最大涌水量为12m3/h。
    基岩段施工中,为保证施工质量,项目部制定了质量保证措施,其中部分内容如下:采用金属液压整体下移模板砌壁,模板高度3600mm,模板直径6500mm;每次浇筑混凝土时随机抽取混凝土样本检查混凝土坍落度,并制作试块进行标准养护,做相应龄期压力试验;混凝土脱模后洒水养护时间不少于3d;混凝土采用底卸式吊桶运输。该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修订后付诸实施。井筒施工到360m时,发现280~298m段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施工到550m时施工单位采用了伞钻接长钻杆探水,探水深度为15m,发现钻孔涌水量很小,决定继续施工。施工到565m位置爆破时井筒突发涌水,涌水量瞬间达到140m3/h,2小时候回落到120m3/h,依然超过井筒排水能力60m3/h导致淹井事故发生。为此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井筒施工完毕后,井筒漏水量达到7.5m3/h,监理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壁后注浆处理,由此造成施工单位额外增加费用60万元,工期延长10d,施工单位就此向建设单位提出了索赔。
    问题
    1.新副井采用原井筒的地质资料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施工单位编制的质量保证措施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修改
    3.针对280~298m段混凝土抗压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工程应如何处理如果该段井筒需要返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混凝土供应商应如何应对
    4.淹井事故中,建设单位应当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说明理由。
    5.施工单位壁后注浆的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否合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不合理。因为井筒检查孔距离井筒中心不应超过25m。
    2.质量保证措施中,模板的直径为6500mm不合理,模板的有效半径应比井筒设计半径大10~40mm;
    洒水养护不少于3d不合理,应该为不少于7d。

    3.针对该段混凝土工程,应首先进行混凝土无损检测或者是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强度复测,如果合格则可以进行正常验收,如果仍不符合要求,则按实际条件验算结构的安全度并采取必要的补强措施。
    如果该段井筒需要返工,则施工单位应该进行返工,并对建设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建设单位应该支持施工单位的相应索赔,并对混凝土供应商进行索赔。混凝土供应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监理单位应当协调三家单位,并对事件的根本原因进行调查并制定预防措施。

    4.淹井事故中,建设单位应该拒绝事故单位的索赔。理由是:井筒涌水量瞬间达到140m3/h不是导致淹井事故的原因,导致淹井事故的原因是施工单位没按规定进行探放水,以及施工单位的排水能力不符合要求。

    5.施工单位壁后注浆的费用和工期索赔是合理的,因为井筒漏水量7.5m3/h符合合格标准。

  • 第18题:

    【背景资料】
    某矿建施工单位承建煤矿主井井筒及井底车场巷道工程,该井筒净直径7.0m,井深650m,其中表土段深度35m,主要为风化基岩层;基岩段为中等稳定的砂岩和页岩,预计最大涌水量为25m3/h。
    该井筒表土段采用短掘短砌普通法施工,超前小井降水;基岩段采用钻眼爆破普通法施工,短段掘砌混合作业;基岩含水层采用地面预注浆堵水。施工单位在井筒施工设备选型时,主提升采用双滚筒提升机,临时井架选用V型立井凿井井架,以便于井筒到底后进行改绞。地面提绞设备沿井架四面布置,提升和悬吊钢丝绳均采用天轮平台上出绳方式,凿井井架天轮平台平面布置如图1所示,其中凿井管路和风筒采用井壁固定。



    【问题】
    1.井筒施工转入井下巷道掘进为何要进行改绞?该井筒应采用哪种改绞方案?
    2.该井筒施工天轮平台布置井架中梁中心线和井筒中心线为什么不重合?
    3.指出该井筒施工天轮平台布置上的不合理之处,并具体说明原因。
    4.该主井井简短路贯通后转入井下巷道施工前,需要进行哪些具体的改装工作?


    答案:
    解析:
    1.改绞原因:适应井下巷道施工采用矿车运输方式,加大提升运输能力。 改绞方案:该井筒应采用1t矿车单层两车(或双层单车)临时罐笼提升改绞方案。
    2.因为该井筒需要进行临时改绞,临时罐笼提升钢丝绳通常布置在井筒中心线上,为保证钢丝绳出绳,需要将凿井井架的中梁中心线与井筒中心线错开一段距离。
    3.不妥之处:副提升左侧稳绳天轮布置。
    理由:无法保证稳绳与提升钢丝绳在一条直线上。
    不妥之处:稳绳悬吊天轮轴承座与模板悬吊天轮次梁相冲突。
    理由:影响天轮的布置。
    不妥之处:副提侧抓岩机悬吊天轮钢丝绳上出绳。
    理由:上出绳会碰撞凿井井架边梁,应增设导向天轮或采用下出绳。
    不妥之处:模板布置2根悬吊钢丝绳。
    理由:无法保证悬吊平衡,应再增加1~2根钢丝绳悬吊
    不妥之处:动力电缆悬吊位置布置。
    理由:影响主提升,应移到其他适宜的地方。
    不妥之处:放炮电缆悬吊位置布置。
    理由:受天轮平台中梁连接板影响,无法出绳,应移到其他适宜的地方。
    4.具体改装改装如下:
    (1)提升设施的改装:由吊桶提升改装为临时罐笼矿车提升。
    (2)运输系统的变换:由吊桶提升运输变为临时罐笼加U型矿车提升运输。
    (3)通风设施的改装:由井筒施工通风转入巷道施工通风。
    (4)排水设施的改装:由井筒内吊泵或卧泵排水改为井底卧泵配水仓进行排水。
    (5)其他设施的改装:包括压风、供电、供水等。

  • 第19题:

    井筒表土普通施工法包括()。

    • A、井圈背板普通施工法
    • B、吊挂井壁施工法
    • C、板桩施工法
    • D、表土降水施工法
    • E、冻结施工法

    正确答案:A,B,C,D

  • 第20题:

    多选题
    井筒表土普通施工法包括()。
    A

    井圈背板普通施工法

    B

    吊挂井壁施工法

    C

    板桩施工法

    D

    表土降水施工法

    E

    冻结施工法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背景: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了一矿井的施工工作。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中央边界式通风,井田中央布置了2个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5.5m,井深650m;副井井筒直径7.0m,井深625m;风井位于井田东北部边界,净直径5.0m,井深515m。 施工单位在矿井开工前,组织编制了该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了矿井的施工方案,明确了施工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认真准备。考虑到井筒表土较薄,又没有流沙,采用普通法进行施工;基岩部分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主、副井到底后进行短路贯通,然后副井永久装备,主井进行临时改绞,负责井底车场及大巷的施工;在与风井贯通后进行采区巷道的施工。 但在矿井的建设过程中,主井在表土段施工发生了突水问题,使工程拖延了4个月。副井先到底,矿井整个施工组织被打乱。 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矿井应采用哪种施工方案?

    正确答案: 解析:
    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由于矿井设有边界风井,具备对头掘进的条件,因此应同时从井田中央和边界进行矿井的施工,以缩短矿井关键线路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这样,矿井应采用对头掘进的施工方案。
    解析: 解析:
    根据本矿井的基本条件,由于矿井设有边界风井,具备对头掘进的条件,因此应同时从井田中央和边界进行矿井的施工,以缩短矿井关键线路工程项目的施工时间。这样,矿井应采用对头掘进的施工方案。

  • 第22题:

    问答题
    背景: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了一矿井的施工工作。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中央边界式通风,井田中央布置了2个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5.5m,井深650m;副井井筒直径7.0m,井深625m;风井位于井田东北部边界,净直径5.0m,井深515m。 施工单位在矿井开工前,组织编制了该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了矿井的施工方案,明确了施工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认真准备。考虑到井筒表土较薄,又没有流沙,采用普通法进行施工;基岩部分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主、副井到底后进行短路贯通,然后副井永久装备,主井进行临时改绞,负责井底车场及大巷的施工;在与风井贯通后进行采区巷道的施工。 但在矿井的建设过程中,主井在表土段施工发生了突水问题,使工程拖延了4个月。副井先到底,矿井整个施工组织被打乱。 在主井发生淹井事故后,如何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正确答案: 解析: 由于主井发生了淹井事故,不能保证按预定的时间到底与副井贯通。副井能够按计划进度到底,这时只能考虑风井与副井进行贯通,在贯通前,为保证施工进度,必须对副井进行临时改绞,以保证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的施工对提升的要求。一旦主井到底,迅速与副井贯通;考虑到主井耽误的工期较短,这时仍可进行主井临时改绞,副井进行永久装备。总体安排情况是副井需要增加一次临时改绞,这样可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主井进度拖延对矿井建设总工期的影响。
    解析: 解析: 由于主井发生了淹井事故,不能保证按预定的时间到底与副井贯通。副井能够按计划进度到底,这时只能考虑风井与副井进行贯通,在贯通前,为保证施工进度,必须对副井进行临时改绞,以保证井底车场巷道与硐室的施工对提升的要求。一旦主井到底,迅速与副井贯通;考虑到主井耽误的工期较短,这时仍可进行主井临时改绞,副井进行永久装备。总体安排情况是副井需要增加一次临时改绞,这样可最大限度的减少由于主井进度拖延对矿井建设总工期的影响。

  • 第23题:

    问答题
    背景: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了一矿井的施工工作。该矿井采用立井开拓方式,中央边界式通风,井田中央布置了2个井筒,主井井筒净直径5.5m,井深650m;副井井筒直径7.0m,井深625m;风井位于井田东北部边界,净直径5.0m,井深515m。 施工单位在矿井开工前,组织编制了该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了矿井的施工方案,明确了施工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并进行了认真准备。考虑到井筒表土较薄,又没有流沙,采用普通法进行施工;基岩部分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主、副井到底后进行短路贯通,然后副井永久装备,主井进行临时改绞,负责井底车场及大巷的施工;在与风井贯通后进行采区巷道的施工。 但在矿井的建设过程中,主井在表土段施工发生了突水问题,使工程拖延了4个月。副井先到底,矿井整个施工组织被打乱。 本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哪个单位负责编制?

    正确答案: 解析: 对于已经确定了施工单位后的单项工程,应该由已确定的施工单位或由总承包单位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本矿井由于施工单位承建整个矿井的建设工作,因此,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解析: 解析: 对于已经确定了施工单位后的单项工程,应该由已确定的施工单位或由总承包单位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本矿井由于施工单位承建整个矿井的建设工作,因此,矿井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