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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房产分割离婚问题,我朋友要离婚,他们是婚后买的房子,双方一起首付的.一直由我朋友按月还房贷,现在他们要离婚,对方要房子,可是现在房子已经增值,对方要按购买房子的时候价钱补给我朋友钱,可是我朋友想是不是应该按现在房价补偿.谁对这方面比较了解?能给建议或者解释下面?

题目
离婚问题,房产分割

离婚问题,我朋友要离婚,他们是婚后买的房子,双方一起首付的.一直由我朋友按月还房贷,现在他们要离婚,对方要房子,可是现在房子已经增值,对方要按购买房子的时候价钱补给我朋友钱,可是我朋友想是不是应该按现在房价补偿.谁对这方面比较了解?能给建议或者解释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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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离婚财产问题

    我有个朋友,女方,她和她老公要离婚,男方想要房,房子是在婚内买的,但房款都是女方支付,户名是女方爸爸的,请问这个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该怎么做做才能保住房子。


    1.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像你所说的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并筹建楼房,那么属于共同财产。父母帮贴的部分,如果事先未声明,一般会认定为父母赠与你们夫妻二人,仍属于共同财产。2.婚前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3.孩子通常会按家长的经济能力、抚养环境和抚养条件、文化层次且对孩子有益原则判决,而且会参考孩子本人的意愿。

    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财产分配,
    (1)房产之外的不论夫妻两方的收入工资水平怎么样,只看分配时剩下的财产多少,对半分,包括存款和家庭用品等。需注意的是,男方借女方的钱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是夫借妻的钱,与夫的父母或妻的父母没关系的话,首先不能算作借款,其次还要看这钱作什么用了,是借给别人了,还是买东西了,还是用于家庭消费了,借给别人或买东西的话,就分东西分债权,一人一半,如果是家庭消费了,没有了,那就是不能分了,也不能“还”。
    (2)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和男方父亲家共有,但需证明女方给一万用于建房并且该房用于婚后生活。应先分成两家计算夫妻家占多大份额,然后夫妻之间再对半分,一方居住的给另一方补偿。
    2、孩子10岁按有利于孩子教育和成长的原则确定由谁抚养,并且还主要参考孩子的意愿,他想跟谁,谁抚养,另一方每月给予抚养费。

  • 第2题:

    如何处理此项婚姻关系的财产分配等问题

     朋友跟丈夫结婚已经20几年了。 夫妻关系不和已经近十年了, 分床睡5年了。 男的是个很没有责任感的人, 两人现在已没有感情,关系早就破裂, 现在女方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想问下可以通过什么方法尽快办理离婚手续,另外就是问下财产分配问题,如果房子写的是男方名字,但是因为家里大部分东西都系女方置备 而且平常生活开销都是女方承担比较多,这块会如何解决?


    一、分床睡的问题,很难举证,而且法律上只认可“因感情不合的分居。”
    二、最快的离婚手续是双方协商一致,然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否则,只能起诉。当然在诉讼的过程中,仍然可以调解。
    三、财产分配问题:房子问题还需要考虑是什么时候买的,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婚后买的,即使只有一个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婚后的所有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支出和付出比较多的,可以提出,作为分割财产的考虑因素。
    五、离婚的关键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围绕这个焦点收集证据。

  • 第3题:

    婚姻问题

    现在新的婚姻法出台了,  我是在新婚姻法出台前结婚的.  

    当时的规定是 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婚后夫妻双方的

    现在,  出了这个规定, 是不是什么时候结婚的都得按照此规定来?


    按照新的婚姻法来。

  • 第4题:

    关于新婚姻法的房子问题

    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先生婚前贷款购买的,写的是他的名字,我们婚后共同按揭。按新婚姻法来说,那岂不是那房子没有我份,那如果我现在自己贷款购买一套房子的话,那算是二套房贷还是一套房贷?


    你现在贷款购买房屋,属于一套房贷!是的,如果你们离婚,哪房子没有你的份!
    首套房贷: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二套房贷: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根据这个条款,看来你在婚后要买的话就属于二套房贷了,呵呵。如果你离婚后再买就属于一套房贷。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地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地产所有权证,到房地产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通常情况下,办理房地产赠与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将欲赠与房地产委托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得出市场价;然后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手续;最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主要包括:评估费(不同总价收费标准不一)、公证费(评估价的2%)和契税(评估价的3%)。以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为例,评估费的收费标准为:100万元以下按评估价的0.5%收取,100—1000万元按评估价的0.25%收取,1000万元以上的按评估价的0.18%收龋与买卖不同的是,房地产赠与方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不涉及房款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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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题:

    新婚姻法,婚前的古董字画,在婚后增值了,离婚算谁的?

    最近,全民都在关注新的婚姻法的房产,可我的问题是:现在能增值不仅仅是房子,还有古董字画。老婆结婚前,她姑姑送了她一张名人国画,当时〔8年前〕市场价格为2万块。现在身为书法协会会员的姑父说这幅画价值不会低于12万块。昨天老婆谈到新的婚姻法开玩笑说,离婚她啥也不要,但画要带走,她姑父说这画在过几年,增值的空间会更大,更值钱。我现在有个问题,房子增值部分,可以跟老婆分,字画增值部分怎么说啊,本人完全出于好奇,希望懂这行的,给个建议?


    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还是属于个人的,与另一方无关。房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的补偿是指婚前按揭买房且房产登记个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的登记人对于房产增值部分应向另一方合理补偿。但如果婚前个人购买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且取得了完全产权,结婚后仍然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存在对于增值部分向另一方补偿的问题。
    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还是属于个人的,与另一方无关。房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的补偿是指婚前按揭买房且房产登记个人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的登记人对于房产增值部分应向另一方合理补偿。但如果婚前个人购买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且取得了完全产权,结婚后仍然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存在对于增值部分向另一方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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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题:

    拆迁后夫妻财产的分配?

    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现在房子拆迁分配新房后新房卖了又从新买了套2手房,现在后妈要离婚这房产如何分配。(拆迁房是我亲生父母的后妈嫁过来是就有了)买的2手房签了协议还没领房产证付了首付。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就是我户口在拆迁的老房子拆迁领房产证时我都不知道!不是应该我得签字才能领到新房产证吗?我没签字就领到了这房产证有效吗如何维护我的护法权益

    领新房产证卖新房又买2手房我都不知道,现在我提出我要继承亲生母亲拆迁房的那份遗产(老房的4份之1)后妈就想要我放弃否则和父亲离婚分家产。请问下要是离婚她如何分配财产。我的权益如何保障? 谢谢急急急!!!


    离婚析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所有的合法财产,但一方(一般是女方)在家庭做全职太太的,双方又约定分别财产制的,女方也可以适当分得男方的财产。拆迁过程中,房屋是男方父母所有的财产,则父母为本案的被拆迁人,拆迁补偿亦应当补偿给他们。但在实践中,一个房屋内有两户人家的,拆迁人也可以按两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具体要看各个地方的拆迁法律法规规定,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拆迁人为了顺利拆迁一般也会考虑实际情况,多予以补偿。本案中,您对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具体认识。则具体情况也要具体分析:首先,2户签订两份协议,对你老公也有补偿。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所得款项应当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其次,2户签订一份协议,但协议上有你老公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补偿给老公的款项或房屋很有可能被认定是他父母赠给儿子的,该财产应当是不参与离婚析产。

  • 第7题:

    事实婚姻房产分配?

    朋友的父母要离婚了, 他爸好赌 经常输很多钱而且不务正业 儿子16岁了。 要离婚了, 房子的一切都是他母亲买的。署名也是他母亲的 ,他的父母是90年结婚的。当时没有打结婚证请问离婚房产会怎么分配以及财产,例如银行卡存款和房子如何分配?


     

    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不承认,因此首先不能以婚姻的存在来对待房产的分配问题。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并没有统一的说法具体怎么分配。但是按照合同法的精神,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按照中国的道德原则,保护妇女的立场来看,应该适当的从道义上照顾一下妇女。

     

  • 第8题:

    婚前房产是对方的名字。婚后该访拆迁后的产权问题。

    婚前房产是对方的名字。婚后该房拆迁了。在另外一个地方补偿一套住房和40W。现在我们要离婚了。新婚姻法又出来了。该拆迁安置的房我有份吗?或者说以前的房产是对方的名字。拆迁后房子还是对方的名字??


     

    基本没有份额,房屋拆迁只不过是对方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转化,除非这些财产在婚后通过夫妻间的经营行为得到升值(装修、修缮之类的),不然仍然是对方的财产。

     

  • 第9题:

    婚姻期间共同建筑的房子,离婚后能否要求分得继续居住?


    正确答案: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建筑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宜分割使用,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各享有一半产权,共同居住使用。法院也可以根据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和女方等原则确定为一方所有。如果分割房屋权属,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法院经查实可椐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 第10题:

    单选题
    女:我现在租的这个房子有点儿吵,我想重新找个房子。男:我有个邻居正好要出租房子,我们那儿还挺安静的。问:女的现在租的房子怎么样?
    A

    太暗

    B

    没家具

    C

    不好收拾

    D

    有点儿吵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男:你不是有房子吗?怎么又贷款买了一套?女:以前的那套是我男朋友的,不是我的。男:分那么清楚干吗?一结婚,男朋友的房子不就是你的房子了。女:才不是呢!他的是他的,我的是我的,男女平等,经济独立。问:女的为什么要自己买房子?
    A

    可以贷款

    B

    追求独立

    C

    男朋友没有房子

    D

    想和男朋友分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我与丈夫协议离婚后,因为住房问题,所以双方现在同居在一起,想请问一下,我们是去申请撤销离婚还是申请复婚呢?

    正确答案: 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从法律角度上讲你们已经不是一对夫妻,你们现在仍然住在一起,属于一种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双方互不负有夫妻的义务,如忠实、扶养等;同时也不享受夫妻之间应当具备的权利,如遗产的继承等。
    你们现在已经协议离婚,如果不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情况,不能申请撤销离婚。你们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重新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后,即确立婚姻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离婚问题

    我丈夫于10年前去世,后带一儿子重新组织了家庭,现在的丈夫也有一儿子,他是离婚的,如今我儿子正在上大学一年级,他儿子已经开店工作,由于他现在有外遇又不想承担家庭经济责任,所以他要和我离婚,我也是受尽他精神上的摧残,所以我也准备和他离婚,我们共同的财产共33000元,前面他拿了20000给他儿子,剩下的钱他又全部拿走了,我一分钱没拿到,现在儿子上学急需要钱,他现在躲避不见面,婚前我的一套房子已公正给我儿子,他以前的房子也给了他儿子,这8年他都是住在我这的,我是在乡镇做幼儿教师工资比较低不过900元一个月,他在职校教大专工资比较高一个月拿3000左右,如果离婚,请问财产如何分配?那13000元我还要的回来吗?我准备等他开学找他校长有用吗?而且离婚后我的经济压力比较大,能不能叫他补偿?请律师给我点建议,这种不负责的男人他实在太可恶了。


    共同财产可以分配,从你的情形描述来看共同财产不多,他拿去的1.3万他可以说花掉了你也没办法,给你儿子的2万如果你有证据可能能要回来一点,但都不要抱大大的希望。因为到判离前他也可以把这点钱花掉或转移。找校长可以一试。如果你有证据能证明他有外遇可要求他对你进行赔偿/补偿。总的来讲,还是要靠自已,只能祝你好运了。

  • 第14题:

    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和我老公已经登记结婚。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了。可是我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如果他不肯离婚我可以擅自把孩子打掉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没有人能详细说明下。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最好与你老公协商。
    婚姻法:
    妻子堕胎不侵犯丈夫生育权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以上为引我国婚姻法新规定:http://news.qq.com/a/20110813/000136.htm
    我国婚姻法还规定:
    为了保护妇女的特殊权利婚姻法对他们的离婚做出如下特殊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我国婚姻法所确认的婚姻自由原则,其本身也包括离婚自由。
    同时我国也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作为准或不准离婚的区分界限,而不采“过错离婚”。

    法律上是没有责任的,不过应该冷静考虑一下感情是否已破裂。
    希望对你有帮助

  • 第15题:

    夫妻房产分配问题

    我家家庭关系有点复杂,我妈妈曾经和一个已婚男人在一起,也就是我现在的后爸,那个时候大概是2000年,给我妈妈买了套房子,然而他又出去包2奶,钱被骗了,还带了个3岁的孩子又回来了,我妈妈念在还有感情的份上,和后爸结婚了,但是现在不合,闹离婚,后爸还说要把这套房子要回来,我妈妈去问了律师,律师说,这套房子既然是我妈妈的户名,除非后爸能证明这买房子的钱是他出的。我想问问律师,后爸要拿出什么证据最有效?如果拿不出证据,是不是就是我妈妈的婚前财产?应该优势在我妈妈吧。


    房产证是房子产权的法律依据,既然房产证上是你妈的名字房子就是你妈妈的,他就是有证据是他出的钱,他也很难要回房子。他最有效的证据是他交钱的票据,应该没有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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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题:

    离婚财产纠纷?

    我是农村人,我爸妈是2001年离得婚,当时我13周岁,当时按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双方共有财产是6万(房子和土地折合6万),给我妈妈3万但是没有给钱是用房子和土地抵押的,说一年以后付清,如果一年以后没有给的话离婚协议书上写的是我妈妈有拍卖房子和土地的权利,但是2002年我爸爸并没有把那3万块钱给我妈妈,至今也没有给,还有每月200元的抚养费也没有给过,现在我妈妈改嫁了,我爸爸从外面回来说土地和房子是他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我现在的疑问是我妈妈现在可以拍卖房子和土地给我吗?


    土地和房子确实还是他的,但你妈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再凭判决书进行强制拍卖。不能直接拍卖给你。至于你当时的抚养费,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已经得不到胜诉权了。
    土地和房子确实还是他的,但你妈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再凭判决书进行强制拍卖。不能直接拍卖给你。至于你当时的抚养费,由于超过了诉讼时效,已经得不到胜诉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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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7题:

    关于孩子改姓的问题

    我家宝宝出生快4个月了,户口已经报好了,是随他爸爸姓的,当初宝宝在肚子里的时候我就和他爸爸商量好,生男孩的话姓我的,女孩的话就姓爸爸的,结果生了个男孩,可是在生好宝宝后,我的姨妈就强烈反对姓我的,说要姓我老公的姓,我被她说的没办法只好答应了,可是我现在有点后悔了,因为我的家庭比较特殊,我的父母都已经过世了,留下3套房子给我,我老公现在也是住在我这里,孩子也是我一个人在带,老公的妈妈根本就不带。如果要改姓的话,要走什么程序啊?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注: 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您好!首先,必须是小孩的父母亲都到场的情况下才可以改变小孩的姓,如果你不经对方同意改姓,从现有法律来说也是不支持的,即使改了,对方也可以起诉要求你改回来。
    其次,带上小孩的出生证明和原户口本。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最重要的是需要,小孩的母亲(父亲)双方同意。一方死亡除外)如有一方不同意,那就不能更改小孩姓名。
    一、法律规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1981年8月14日)
       二、 孩子改名后,父亲或母亲仍应该支付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即便孩子改随他姓,这种父母子女关系也没有发生变化,父亲对改名后的孩子仍然负有抚养义务。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根据上述规定,孩子改名后,父亲或母亲应该继续支付抚养费,不得以孩子已经改名为由抗辩。该条同时规定,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但这必须以诉讼为前提。
       三 、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权  《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主要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姓名变更权。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具体到姓名权尤其是姓名决定权、姓名变更权上, “子女出生及其未成年时期,其姓名的选择是父母基于亲权决定的”。父母代为行使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决定权、变更权的权利,即为未成年子女命名权。
      对于刚出生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之未成年人,姓名及变更由父母决定。所有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权均由其父母代为行使。
      子女姓氏一旦确定,父母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改变。即使父母双方离婚后,子女同一方共同生活,同子女生活的一方也不得单方改变子女的姓氏。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离婚后,一方再婚而未征得生父或生母同意,擅自将子女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子女抚养纠纷诉至法院的,法院可以责令恢复子女原姓氏。 
        四、成年子女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
      子女一旦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或虽未年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子女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自己的姓氏的权利。父母双方不得进行干涉,不得强迫更改子女姓氏或强迫子女不得更改姓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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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8题:

    新婚姻法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81年结的婚  房子是婚后有的 房子的名字写的是男方的名  如果现在离婚的话是按以前的法律分割房子还是按现在的新婚姻法分割房子呢?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这个还是按照这个原则处理,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主要针对父母亲为小孩购房和一方的婚前财产的处理规定,不涉及到婚后双方的购房的。

     

    PS:下面是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19题:

    我妈妈还有房子的行政权吗?

    有一套房子是我外公留给我妈妈的,我妈妈现在已经转让给我小舅舅了,但大舅舅想把他儿子的户口迁进去,因为要拆迁了,我妈怕大舅舅欺负小舅舅把房子吞掉之类的,还有权利过问这套房子吗?


    没有这个权利,但是可以当证人,也可以让大舅舅写个字据。

     

    房子房产证是你小舅舅的名字,就是他的,跟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房产证上也没有你妈妈的名字,你妈妈是不能过问。不过已经没有关系了,你大舅舅是抢不走房子的。

    不过这套房子外公留给你妈妈,有没有明确的遗嘱?或者是你大舅舅当初有没有说过不要这房子?

    如果这些都没有,你外公的房子,继承人也是你外婆,你妈妈,两个舅舅,你舅舅的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 第20题:

    在新婚姻法中,婚后买的房子算谁的。

    首付是我家出的,月供现在也是我家在交。买受人写的是我,还写了共有人 我老婆。

    请问如果我们真的离婚了,房子该怎么说??谢谢


    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就是夫妻共同拥有。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法院回根据原有的购房手续,进行房产分配。
    若夫妻平分或一方放弃,则不牵涉其他问题。
    若你想分配房产多些或全部,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
    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等)

    您好!
    既然房产证上要是是你们二人的名字,那属于共有的。证明是两个人。
    如果你们离婚,牵扯到房屋分配问题
    进入到房子分配的官司问题,你需要把当初购买房子的一些费用手续全部留到,这是为你争取到这套房子的依据(包括银行还款证明,这些)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补充:新婚姻法没有说明你第2点中根据购房合同应属于甲方财产,我个人觉得应该根据房产证来说明的,毕竟婚后甲方同意乙方的名字加入,也相当于把它当做共同财产,而且法律上来说是承认乙方的名字的,也属于乙方的财产,不管是不是夫妻
    第4点应属于共同财产;第5点应属于共同财产


     

  • 第21题:

    单选题
    我男朋友对现在住的地方比较满意:房子虽然不大,但很干净,还有,附近很安静,住着很舒服。★男朋友觉得房子怎么样?
    A

    还不错    

    B

    有些旧    

    C

    环境不好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婚姻期间共同建筑的房子,离婚后能否要求分得继续居住?

    正确答案: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建筑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宜分割使用,可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各享有一半产权,共同居住使用。法院也可以根据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和女方等原则确定为一方所有。如果分割房屋权属,获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法院经查实可椐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判断题
    我不住在这儿,这房子是我朋友的,他出国了。我每周来一次,帮他打扫一下房间,照顾一下花草。★他住在朋友的房子里。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