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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15岁,一日在商场看见怀孕的妇女乙在收银台付账,于是上前一把抢过乙手中的800元钱,转身向门口跑去。乙反应过来后,迅速追赶,快要抓住甲时,甲回身使劲向乙的腹部猛击一拳,致使乙流产。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甲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不能以犯罪论处B.抢夺罪C.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D.抢劫罪

题目

甲15岁,一日在商场看见怀孕的妇女乙在收银台付账,于是上前一把抢过乙手中的800元钱,转身向门口跑去。乙反应过来后,迅速追赶,快要抓住甲时,甲回身使劲向乙的腹部猛击一拳,致使乙流产。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甲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不能以犯罪论处

B.抢夺罪

C.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D.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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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为了牟取暴利,从事拐卖妇女的活动。一日,甲以外出介绍工作为名将本村妇女乙骗出,准备出卖给他人为妻。在拐卖途中,甲见乙年轻貌美,于是对乙实施了奸淫行为。在与买主交涉后,由于价格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于是,甲继续找寻买主。为了谋取更多的利润,甲将乙卖给一实施强迫妇女卖淫活动的犯罪团伙。该卖淫团伙多次强迫乙实施卖淫活动。请问: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何种犯罪形态?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
    答:甲的行为属于罪数形态中的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也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与该行为的性质不相一致的严重结果,法律规定加重其法定刑的犯罪。对结果加重犯的处罚.应当依照刑法规定加重其刑。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奸淫被拐卖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这一规定,对于甲应当定拐卖妇女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或者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第2题:

    93·甲在商场扒窃乙的钱包后正欲离开,被乙发现,乙抓住其左臂要将其扭送派出所,甲于是掏出一把水果刀刺伤乙后逃跑。经法医鉴定,乙的伤势为重伤。乙钱包中只有100元钱。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B.抢夺罪

    C.故意伤害罪

    D.抢劫罪


    正确答案:D
    93.D[解析]本题涉及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问题。甲在商场扒窃乙的钱包构成盗窃罪,但其被发现后用水果刀刺伤乙后逃跑,依《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甲的行为由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 第3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

    A.甲到商场购物时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打碎了车窗玻 璃,在偷车内的东西,于是上前将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送往派出所
    B.甲持枪闯进某单位的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乙打开保险柜,在甲让乙往口袋装 钱时,乙的同事进来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
    C.甲对乙心存怨恨,故意辱骂乙,乙气急要动手打甲,甲拿起准备好的棍子将乙手臂打伤
    D.甲在大街上打电话,被乙抢走了手机,甲追赶乙未果。第二天在大街上发现了乙,于是 偷偷在其背后将其打倒,抢走了乙身上的财物

    答案:B
    解析: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 负刑事责任。” A项,甲是在乙被抓住后,不法侵害已停止时将其打晕的,故不属于正当防卫,应排除。C项属 于防卫挑拨。所谓防卫挑拨,是指以挑拨寻衅等不正当手段,故意激怒对方,引诱对方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 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实施加害的行为。故C项应排除。D项中,甲是在被抢手机后“第二天”而非在不法侵 害进行中将乙打倒,故不属于正当防卫,应排除。因此,本题应选B。

  • 第4题:

    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刑法中关于法律拟制的抢劫罪有两项规定:第一,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为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窝藏赃物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第二,携带凶器抢夺的。《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拟制为抢劫罪,不要求行为人使用凶器或者将凶器加以显示,甲和乙携带匕首抢夺,完全符合第267条第2款转化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抢劫罪论处。C选项说法正确。

  • 第5题:

    甲、乙在街头因琐事斗殴,甲感到自己不是乙的对手,转身逃跑,乙紧追不舍。路人丙见状,跑上前想阻止乙追打甲。甲误认为丙是乙的同伙,挥棍打丙,致其重伤。在本案中,甲打伤丙的行为在刑法中属于( )。

    A.假想防卫
    B.防卫过当
    C.防卫不适时
    D.正当防卫

    答案:A
    解析: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因此正当防卫的第一要点就是必须有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存在。本题中丙欲帮甲而甲却误认为丙是乙的同伙而将其打伤,由于并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甲误以为存在而进行防卫,因此甲的行为构成假想防卫。故选A项。

  • 第6题:

    某日甲在村边拣拾木材,从乙家门口经过,恰巧乙从家中出来,乙告诉甲不能在其家附近拣拾木材,此时甲看见地上有一根木棍,随手拾起,乙抢下木棍,向甲头部打去,致甲重伤。乙的行为()。

    • A、正当防卫
    • B、故意伤害
    • C、应当负刑事责任
    • D、不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王某在商场见一妇女为购一件衣服正欲付款,遂上前一把抓过该妇女手中的1600元钱,说:“不像话,不和我商量就来买东西。”拿钱就走。王某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 B、抢夺罪
    • C、诈骗罪
    • D、招摇撞骗罪

    正确答案:B

  • 第8题:

    甲无业,一日甲在商场闲逛,见一珠宝柜台前人比较多,顿时想浑水摸鱼,于是甲到珠宝店柜台处佯装买首饰,让售货员拿出几款钻石戒指假装挑选。因为客户较多,甲趁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的时候,趁机将一枚价值6000元的钻戒拿到手中,转身便走,售货员没有发现。在商店门口,保安A察觉甲形迹可疑,就拦住了甲,甲见状迅速返回,将钻戒扔到珠宝柜台上转身逃离。对甲的行为该如何定罪?甲的犯罪形态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甲构成盗窃罪即遂。
    (1)盗窃罪既遂的标准。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成立既遂。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未遂时,还要综合考虑财物的性质、形状、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内行窃,对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只要行为人将该财物放入口袋、藏入怀中等隐匿地方就是既遂。本案中甲从珠宝柜台上拿出一枚戒指握入手中离开,而未被发现,就构成盗窃罪既遂。
    (2)一个具体犯罪的停止形态只能有一个,而且是不可逆转的。既然甲的行为已经成立既遂,就不能再构成犯罪中止。甲将钻戒扔回珠宝柜台上的行为只是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 第9题:

    单选题
    甲在商场见一妇女为买一昂贵的珠宝首饰正欲付款,遂上前一把夺过该妇女手中的钱。并大声说:“买这么贵的东西也不跟老公我说一声。”随即逃走。甲构成()。
    A

    诈骗罪

    B

    抢劫罪

    C

    抢夺罪

    D

    招摇撞骗罪


    正确答案: C
    解析: 甲趁该妇女付钱不备之际,公然抢走其手中的钱,属于抢夺罪。至于其抢钱时喊的话,不影响抢夺罪的构成。诈骗罪是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对方自愿交出财物,而此处该妇女显然不是自愿交出财物的,因此,不构成诈骗罪,故选C。

  • 第10题:

    问答题
    甲无业,一日甲在商场闲逛,见一珠宝柜台前人比较多,顿时想浑水摸鱼,于是甲到珠宝店柜台处佯装买首饰,让售货员拿出几款钻石戒指假装挑选。因为客户较多,甲趁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的时候,趁机将一枚价值6000元的钻戒拿到手中,转身便走,售货员没有发现。在商店门口,保安A察觉甲形迹可疑,就拦住了甲,甲见状迅速返回,将钻戒扔到珠宝柜台上转身逃离。对甲的行为该如何定罪?甲的犯罪形态是什么?

    正确答案: 甲构成盗窃罪即遂。
    (1)盗窃罪既遂的标准。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成立既遂。在认定盗窃罪的既遂、未遂时,还要综合考虑财物的性质、形状、体积大小、被害人对财物的占有状态、行为人的窃取样态等进行判断。如在商店内行窃,对体积很小的财物而言,只要行为人将该财物放入口袋、藏入怀中等隐匿地方就是既遂。本案中甲从珠宝柜台上拿出一枚戒指握入手中离开,而未被发现,就构成盗窃罪既遂。
    (2)一个具体犯罪的停止形态只能有一个,而且是不可逆转的。既然甲的行为已经成立既遂,就不能再构成犯罪中止。甲将钻戒扔回珠宝柜台上的行为只是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甲趁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


    正确答案:C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客观要件是公然夺取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甲乘乙不注意,公然夺取其12000元的项链。构成抢夺罪。抢夺罪的既遂要求是财物脱离占有人的控制。本题中甲已经跑出50米,项链已经在实际上脱离了乙的控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的既遂,至于后来的返还,并不影响抢夺罪既遂的成立,本题正确答案是C。至于转化型抢劫,则必须是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本题中只是公然夺取,没有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问题。因此不构成抢劫罪或者转化型抢劫,排除D项。

  • 第12题:

    下列关于特殊防卫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深夜闯入年轻妇女乙家,要求与乙发生关系遭受拒绝,于是拔刀威胁,如果乙不从就刺她。这时乙口头表示同意并往床上退,甲以为得逞,便向乙走去,乙从身后的床上操起一把大剪刀朝甲腹部猛捅数次,致其死亡。乙的行为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B.妇女甲为饿死自己刚出生的婴儿,而故意连续两天不给自己的孩子喂奶。该婴儿啼哭不止,邻居乙见此情景,遂殴打甲,致其死亡,乙的行为属于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C.甲绑架乙,偶然从现场经过的丙为救乙,用砖头砸死了甲救出了乙,丙不是不法侵害的受害人,不能行使无过当防卫权

    D.在列车上同座的甲发现乙有钱,就在其喝的茶水中投放安眠药,乙在几分钟后沉沉睡去,甲伸手去翻乙的手提包。恰逢乙的丈夫丙回来,于是上前将甲一刀捅死,丙某的行为并未超过正当防卫的限度


    正确答案:A

    A甲正在实施强奸的暴力犯罪。乙用剪刀刺甲致其死亡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B甲并没有实施暴力性的杀人行为,对其不可以实施无过限防卫,造成危害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C为了使自己或他人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以实施正当防卫;D对利用麻醉方法实施抢劫的,不能使用无过限防卫权。

  • 第13题:

    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无因管理之债?()

    A:警察丙在街上值班时看见甲在殴打乙,遂上前制止,争扯中丙的手表不慎被弄坏,于是丙请求乙赔偿手表
    B:甲将摩托车借与乙,后乙病故,乙之子丙以为该车是乙的遗产,对其进行维修,后甲向丙索要摩托车,丙遂请求甲支付维修费用
    C:甲帮外出的邻居乙保管电视机,后甲为牟利将该电视机自行售给丙,乙回来后甲谎称电视机毁坏被弃,乙知晓真相后要求甲赔偿,甲请求乙支付交易费用
    D:甲见隔壁乙家失火,恐火蔓延至自己家,遂奋勇上前扑火,未能灭火,却烧伤手臂,花去医药费2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答案:A,B,C
    解析:
    《民法通则》第93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构成无因管理需要具备四个要件:(1)须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2)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3)须管理事务的行为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但是替本人履行法定或道德上的义务以及救助自杀的除外;(4)须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所谓法定义务,是指法律上直接规定的义务,既包括因民法上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也包括因其他法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义务。A项中警察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丙制止甲殴打乙的行为属于履行法定的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中丙误将甲的摩托车当作自己的摩托车而进行修理,属于误信管理,尽管从客观效果上使他人受益,但在主观上并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故不应成立无因管理。C项中甲无权处分乙的电视机,依题意属于纯谋私利,无为乙的利益进行管理的意思,故不成立无因管理。D项中,甲扑火的行为虽有怕火灾蔓延至自己家的顾虑,但扑火的直接目的仍是为了乙的利益,属于为双方共同利益而进行的管理行为,尽管救火目的没有达到,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因此,A、B、C项当选。

  • 第14题:

    甲、乙在街头因琐事斗殴,甲感到自己不是乙的对手,转身逃跑,乙紧追不舍。路人丙见状,跑上前想阻止乙追打甲。甲误认为丙是乙的同伙,挥棍打丙,致其重伤。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丙的人身损害应由( )。

    A.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甲、乙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根据责任自负原则,一般侵权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本题中,由于甲的误判,将丙打伤,其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由甲一人承担对丙的赔偿责任。

  • 第15题:

    甲15岁,一日在商场看见怀孕的妇女乙正在收银台付账,于是上前一把抢过乙手中的800元钱,转身向门口跑去。乙反应过来后,迅速追赶,快要抓住甲时,甲回身使劲向乙的腹部猛击一拳,致使乙流产。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
    A.甲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不能以犯罪论处
    B.抢夺罪
    C.故意伤害罪
    D.抢劫罪


    答案:C
    解析: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月施行的《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应当注意区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 第16题:

    甲乙两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趁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随即与乙一同逃跑,被当场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砍刀。甲乙两人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 B、抢夺罪
    • C、抢劫罪
    • D、诈骗罪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趁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抢过提包就跑,甲随即与乙一同逃跑,被当场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砍刀。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 B、抢夺罪
    • C、抢劫罪
    • D、诈骗罪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单选题
    甲与乙有仇,伺机报复乙。一日,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甲看见乙便持匕首向乙捅去,乙颈部受伤,因失血过多死亡。甲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9题: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
    A

    甲到商场购物时将自己的汽车停在商场门口,买完东西出来时发现乙打碎了车窗玻璃,在偷车内的东西,于是上前将乙抓住,并趁乙不注意将其打晕,送往派出所

    B

    甲持枪闯进某单位财务室,逼着财务室工作人员乙打开保险柜,在甲让乙往口袋里装钱时,乙的同事进来趁甲不注意将其砸成重伤

    C

    甲对乙心存怨恨,故意辱骂乙,乙气急要动手打甲,甲拿起准备好的棍子将乙手臂打伤

    D

    甲在大街上打电话,被乙抢走了手机,甲追赶乙未果。第二天甲在大街上发现了乙,于是偷偷在其背后将其打倒,抢走了乙身上的财物


    正确答案: C
    解析: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乙的同事为了使单位财务免受甲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把甲砸成重伤,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因此B项正确。

  • 第20题:

    单选题
    甲与乙有仇,伺机报复乙。一日,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匕首前往。甲看见乙便持匕首向乙捅去,乙见状边闪躲边大喊救命,邻居闻讯赶来,将甲扭送公安局。乙躲闪及时未受伤害。甲的行为在刑法上属于(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 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