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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我国数罪并罚的各种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A.全面兼采各种原则B.所采用的各种原则均无普遍适用的效力C.吸收原则居于主导地位,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处于辅助地位D.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在适用上互相排斥,限制加重原则的效力相对独立

题目

下列关于我国数罪并罚的各种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全面兼采各种原则

B.所采用的各种原则均无普遍适用的效力

C.吸收原则居于主导地位,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处于辅助地位

D.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在适用上互相排斥,限制加重原则的效力相对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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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我国犯罪追诉机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
    B.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
    C.我国采用起诉法定主义的起诉原则,排除起诉便宜主义
    D.我国采用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的起诉原则


    答案:B,D
    解析:
    (1)现代各国的刑事公诉制度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即刑事案件的起 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另一种是形式公诉兼自诉制度,即较为严重的刑事案件的起诉权由检察机 关代表国家行使,而少数轻微的刑事案件允许公民自诉。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 诉机制,即在对行使犯罪实行国家追诉的同时,兼采被害人追诉主义。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 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只有部分刑事案件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由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公诉案件是否必须向审判机关起诉存在两种不同的原则: 一种是起诉法定主义或起诉合法主义,即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起诉,不享有 自由裁量的权力,且不论具体情节;另一种是起诉便宜主义或起诉合理主义,即被告人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 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在起诉原则上,我国采 用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但在有些情况下,如酌定不起诉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检察官可以进行自由裁量。

  • 第2题:

    下列关于我国数罪并罚的各种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全面兼采各种原则
    B.所采用的各种原则均无普遍适用的效力
    C.吸收原则居于主导地位,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处于辅助地位
    D.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在适用上互相排斥,限制加重原则的效力相对独立


    答案:A,B
    解析:
    解析:C、D两项表述错误:数罪并罚各项原则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是限制加重原则,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处于次要地位;适用效力互相排斥的是吸收原则和限制加重原则,并科原则的效力相对独立。

  • 第3题:

    1、我国刑法对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A.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B.保护原则

    C.普遍原则

    D.以原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在一定范围内也兼采普遍原则


    折中原则

  • 第4题:

    我国刑法对于空间效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以属人原则为主,兼采属地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
    D.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


    答案:D
    解析:
    解析:刑法的空间效力涉及四种具体原则: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这四种原则都有其合理性,但具体适用起来也暴露出一定的片面性,因此近现代各国刑法单纯采取上述某一原则的越来越少,多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其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就是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的一种原则,吸收各原则的合理之处,避免各原则的不足之处,D为正确选项。

  • 第5题:

    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采用的是以(  )为主,兼采其他原则。
    A.保护原则
    B.属人原则
    C.属地原则
    D.普遍和辖原则


    答案:C
    解析:
    这道题考查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原则。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刑法的空间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
    (1)属地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的,均不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非本国公民犯罪,均不适用本国刑法。
    (3)保护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侵害的对象是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本国国家的利益或者公民利益的,无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也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管辖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主张凡是侵害了为国际公约、条约所维护的各国共同利益的,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入,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均适用本国刑法。我国采取的空间效力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管辖原则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