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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 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题目
甲借用乙的山地自行车,刚出门就因莽撞骑行造成自行车链条断裂,甲将自行车交给丙修理,约定修理费100元。乙得知后立刻通知甲解除借用关系并告知丙,同时要求丙不得将自行车交给甲。丙向甲核实,甲承认。自行车修好后,甲、乙均请求丙返还。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
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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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 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内从甲处偷了该目行车 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正确答案:ABCD
    【考点】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
    【详解】根据《物权法》第107规定,甲如果想追回其自行车,首先应证明丙拾得其遗失的自行车。 A选项正确。如甲能证明丙偷其自行车,也可通过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追缴后追回。因此答案B 正确。其次,甲证明乙在受让该自行车时并非善意时,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甲可以追回该自行车.据此 选项C正确。最后,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甲证明乙没有以合理价格受让,乙不能适用善意取 得,甲也可追回该自行车,据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 第2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某民事纠纷案件时,发现以下情形:

    (1)2005年4月1日,甲、乙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2年。2007年4月1日,租期届满,承租人乙继续使用自行车,但出租人甲未提出异议。

    (2)2008年4月1日,乙将该自行车作价100元卖给不知情的丙。乙于当日将自行车交给了丙,丙于当日付清了款项。2008年4月10日,甲向丙要求返还自行车,遭到丙的拒绝。

    (3)2008年4月20日,丙不慎将自行车遗失,被丁拾得。丁于2008年5月1日将该自行车作价80元直接卖给不知情的戊。2008年5月10日,丙知道该自行车在戊手中,要求戊返还。

    (4)丙从戊手中要回自行车后,2008年6月1日,丙骑该自行车上街购物,被小偷庚偷走。庚兴高采烈地推着自行车准备回家,在路上该自行车被张某抢走。

    要求: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2007年4月1日,租期届满后,出租人甲能否随时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甲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丙是否有权要求戊返还自行车?并说明理由。

    (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庚是否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庚应当在何时之前提出请求?丙是否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2)①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受让人(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甲)则丧失了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甲无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②甲无权要求乙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原权利人与让与人之间,由于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原权利人(甲)无权要求让与人(乙)返还原物,只能要求让与人(乙)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让与人(乙)返还不当得利。
    (3)丙有权要求戊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丁)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戊)请求返还原物。
    (4)①庚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该规定不仅适用于有权占有,也适用于无权占有。②庚应当在2009年6月1日之前提出请求。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③丙有权要求张某返还自行车。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丙)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 第3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正确答案:ABCD

  • 第4题:

    关于占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拾得乙遗失的电脑拒不归还,乙的好友丙得知后,直接从甲处将电脑拿走,并交给乙,此时,丙的行为没有构成对甲占有的侵犯
    B.甲借用乙的电脑,在占有期间被丙盗走,则甲、乙均有权向丙主张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
    C.甲的电脑交给乙保管,如果电脑被乙丢失,丙拾得后,将电脑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丁,此时,甲、乙均可在知道受让人丁后的2年内向丁主张返还原物
    D.甲的电脑借给乙使用,乙使用期间又借给丙,丙将电脑遗失,丁拾得,在使用期间不慎弄坏,交给戊公司维修,但修好后不给修理费,戊公司将电脑留置,此时甲、乙、丙、丁均不得向戊公司主张返还电脑

    答案:B,C,D
    解析:
    A项中丙的行为构成对甲占有的侵犯,但没有产生需要民法救济的损害后果,故错误。B项中丙盗走电脑的行为,是对甲、乙占有的侵犯,因为此时甲是直接占有人,乙是间接占有人,故甲、乙均可基于占有被侵夺请求丙返还原物,正确。C项中是遗失物被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当遗失物被拾得人转让给第三人占有时,所有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均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后2年内向第三人主张返还原物。此处,其他权利人指的应当是动产的有权占有人。故C项中的甲基于所有权和乙基于有权占有均可依据上述第107条的规定向受让人丁主张返还原物,正确。由于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故D项中的电脑虽为遗失物,但送到戊公司修理不给修理费的,戊公司是合法占有电脑,此时留置权成立,戊公司对电脑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此时,在支付维修费之前,无论是所有权人还是占有人,均不得请求戊公司返还电脑,故D正确。

  • 第5题:

    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租期1个月,在租期未满时,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于是甲通知乙,在租期期满的时候将自行车交付给丙。甲、丙之间对自行车的交付方式为()。
    A.直接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C
    解析:

  • 第6题:

    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租期1个月,在租期未满时,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于是甲通知乙,在租期期满的时候将自行车交付给丙。甲、丙之间对自行车的交付方式为( )。

    • A、直接交付
    • B、简易交付
    • C、指示交付
    • D、占有改定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因甲向丙要求返还自行车,引起纠纷。下列关于丙的地位及其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属于恶意占有人
    • B、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 C、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
    • D、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多选题
    甲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因甲向丙要求返还自行车,引起纠纷。下列关于丙的地位及其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
    A

    丙属于恶意占有人

    B

    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C

    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

    D

    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A项,甲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丙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自主占有。B项,现在所有权人甲有权基于所有权请求善意的无权占有人丙返还自行车,即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C项,如果该自行车丢失,所有权人甲无权向善意占有人丙请求赔偿损失。D项,丙与甲没有借用合同关系因此丙不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 第9题:

    单选题
    (本题涉及的考点2013年教材已经删除)甲将自行车出租给乙,并已交付。丙自乙处窃得该车。下列关于该自行车占有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将自行车交付给乙后,即丧失了对该车的占有

    B

    乙从甲处取得自行车后,成为该车的善意占有人

    C

    丙对自行车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

    丙通过盗窃而取得的对自行车的占有,不受法律保护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借自行车一辆给乙使用,乙将该自行车送给丙,后甲请求丙返还自行车,丙()
    A

    属善意取得,不负有还车的义务

    B

    不构成善意取得,负有还车的义务

    C

    属无因管理,可向甲索取保管费用

    D

    属于先占,不负还车义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租用乙的一辆自行车,后甲将该自行车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了善意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有权追回该自行车

    B

    丙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C

    乙无权追回该自行车

    D

    乙仍享有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E

    甲有权追回该自行车


    正确答案: D,A
    解析: 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法定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本题中,丙为善意的受让人,并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因此可以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将自行车一辆借与乙,乙用了两天后将车卖与善意第三人丙,得200元,则()。
    A

    甲可向丙索还车,因乙非该车所有人

    B

    甲可向乙请求还车,因存在借贷关

    C

    车款200元自始即归甲有

    D

    丙取得自行车所有权,甲可向乙请求赔偿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ABCD

  • 第14题:

    下列义务不属于附随义务的是( )。

    A.乙向甲借用一根绳子,甲告知乙绳子易断

    B.甲将自己的花瓶卖给乙,并为其包装好

    C.甲将自行车售给乙,告知乙该车闸皮有问题 ?__?

    D.甲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乙,同时把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乙


    正确答案:D
    D【解析】所谓附随义务,是指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产生的义务。附随义务可分为两类:一是促进实现主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获得最大可能的满足的义务;二是维护对方的人身或财产的利益保护功能的义务。本题中,A、B、C项均属于附随义务,D项属于从给付义务,而非附随义务。

  • 第15题:

    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借乙使用,乙因手头缺钱,将该自行车卖给丙,则乙和丙之间的合同()。

    A:无效
    B:效力待定
    C:有效
    D:可撤销、变更

    答案:B
    解析:
    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乙对甲的自行车只享有使用权,并不享有所有权。乙将自行车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所以乙与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 第16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动产物权变动及其有关实例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动产物权都以交付作为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B.借用人依据借用合同取得动产的占有后,借用人又与所有人在该动产上设定了质权,该设定行为自移转该动产时生效
    C.甲将自行车租给乙使用,租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卖给丙,此时丙享有对自行车的返还请求权
    D.甲将电脑卖给乙并约定由甲继续租用电脑,而后甲又将电脑出售给丙,并约定甲可以继续使用电脑。此时丙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答案:C,D
    解析:
    【精解】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动产物权一般以交付作为公示方式为原则,但同时依据《物权法》第24条的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虽为动产,但因价值较大,不宜采用交付的公示方式。因此,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须采取登记的公示方式,对于这些物权的转移,非经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故A项表述过于绝对,应当排除。B项表述实际为指示交付,所谓指示交付,根据《物权法》第26条的规定,是指出让人出让动产时,该项动产由第三人依法占有,而第三人的合法占有尚不能解除,因此出让人不需要进行现实交付,而是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由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以代替物的现实交付。对于指示交付,返还请求权一经让与,便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B项所述应当自返还请求权一经让与时生效,而不是自移转该动产时生效,故B项表述错误。c项表述符合指示交付的法理,故选c项。D项表述实际为占有改定,在占有改定的情形下,如果出现“一物二卖”的情形,自然有适用善意取得的余地,故选D项。

  • 第17题:

    甲将自行车一辆借与乙,乙用了两天后将车卖与善意第三人丙,得200元,则()。

    • A、甲可向丙索还车,因乙非该车所有人
    • B、甲可向乙请求还车,因存在借贷关
    • C、车款200元自始即归甲有
    • D、丙取得自行车所有权,甲可向乙请求赔偿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
    • B、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
    • 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 D、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甲租用乙的一辆自行车,后甲将该自行车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了善意的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追回该自行车
    • B、丙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 C、乙无权追回该自行车
    • D、乙仍享有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 E、甲有权追回该自行车

    正确答案:B,C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理由支持请求的有(  )。
    A

    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

    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

    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

    乙向丙支付的价格基本与市价无异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拾得遗失物与违法所得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在本题中,如果甲提出丙取得该自行车是通过拾得或盗窃方式取得的,无论乙的购买行为实际上是恶意还是善意,甲都有权主张返还请求权。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委托乙购买某品牌新款手机并预付了购机款,乙又委托丙办理此事,但未将购机款交给丙,也未征求甲的意见。丙购得手机后交给甲,甲拒绝接受。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丙系甲的指定代理人

    B

    乙的转委托行为有效

    C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购机款

    D

    丙有权要求甲支付购机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2009年真题]
    A

    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

    B

    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

    C

    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

    D

    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C三项,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转让标的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依据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并非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都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对于占有脱离物,如遗失物或盗赃物,无论乙的购买行为实际上是恶意还是善意,甲都有权主张返还请求权。《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D项,《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本题中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不适用善意取得,可以支持甲的请求。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将自行车借给乙使用,不久乙去世。乙之子丙误将自行车当成遗产继承。因甲向丙要求返还自行车,引起纠纷。下列关于丙的地位及其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丙属于恶意占有人

    B

    丙应当返还自行车给甲

    C

    丙应当赔偿甲的损失

    D

    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