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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6个月后,王某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得。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A.王某 B.杜某 C.没收归公 D.赵某

题目
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6个月后,王某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得。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A.王某 B.杜某 C.没收归公 D.赵某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考点:遗失物与盗赃物
讲解:依据《物权法》第113条的规定,失主王某已经丧失了手机所有权,赵某通过合法买卖渠道取得了手机所有权;该手机为盗赃物且为无偿取得,所以杜某不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更多“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6个月后,王某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得。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李某不慎丢失手表一块,为张某拾得。张某将表交给派出所。因无人认领,派出所遂委托某商店出售。王某自商店购得此表,并将此表送给刘某。陈某从刘某处偷得该表,卖给善意的赵某。该表现应归谁所有( )

    A.归李某所有

    B.归王某所有

    C.归刘某所有

    D.归赵某所有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查民法所有权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归还失主,如果失主不明,应当交给公安机关或有关单位,遗失物经公安机关或有关机关公告招领期满无人认领的,收归国有。本题派出所委托商店出售时,李某遗失的手表已归国家所有,王某因购买此表而对其拥有所有权,赠与之后转归刘某所有。赵某虽然善意并支付了对价,但盗赃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他无法取得该表的所有权。所以手表应归刘某所有,C是正确答案。

  • 第2题:

    下列可以发生善意取得的情形是:( )

    A.张某将杨某的手机借给吴某使用,同时将该手机出售给王某并告知其直接向吴某要手机
    B.李某将自己从杨某处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张某,后李某与张某约定,由张某再支付房款取得对房屋的所有权
    C.杨某从王某处租借一个花瓶,后杨某将该花瓶转租给不知情的张某,数日后,杨某与张某约定由张某支付该花瓶的市价直接取得该花瓶
    D.某甲将警官乙所持有的公务用枪以自己名义出售给某丙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善意取得的认定。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18条第2款的规定,善意取得可以通过简易交付和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本题中,A选项属于指示交付,C选项属于简易交付,故AC都可构成善意取得,正确。B选项属于不动产的简易交付的交易模型,根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不动产的善意取得须办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方可实现,故B项错误。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转让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被认定为无效时,不构成善意取得。本题中的标的物是公务用枪,其属于禁止流通物,该转让合同应属无效,故D选项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

  • 第3题:

    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6个月后,王某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A.王某 B.杜某 C.没收归公 D.赵某


    答案:D
    解析:
    考点:遗失物与盗脏物
    讲解:依据《物权法》第113条的规定,失主王某已经丧失了手机所有权,赵某通过合法买卖渠道取得了手机所有权;该手机为盗赃物且为无偿取得,所以杜某不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 第4题:

    2015年8月5日上午9时许,赵某携带一个提包,准备验票上火车,被值班民警例行检查,发现其提包中有六部手机。因昨天该地区发生一起手机专卖店被盗窃案件一直未侦破,并且值班民警看到了案情通报,故此民警认为赵某可疑,遂向所长请示并经批准,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将赵某带至了派出所值班室继续盘问,第二天(8月6日)上午9时,派出所排除赵某盗窃嫌疑予以放行。
    如果民警在继续盘问期间,赵某交代六部手机均为盗窃所得,经鉴定,六部手机价值两万余元,派出所对赵某正确的做法有()。

    A.立案侦查
    B.先行拘留
    C.决定逮捕
    D.移送起诉

    答案:A,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因此选择AB项。

  • 第5题:

    刘某拾得一部手机,关于该手机的所有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若张某明知手机系刘某拾得,但支付了合理价款,便可取得手机使用权
    B.若张某获得手机系刘某无偿赠与,但因其误以为手机系刘某购买,故而张某可以取得手机所有权
    C.失主赵某知道手机在张某手中三年后,仍然有权向张某追回手机
    D.若张某通过拍卖购得该手机,失主赵某为追回手机应向张某支付相关费用

    答案:D
    解析: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故AB错误;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故C错误,D正确。

  • 第6题:

    某日,女大学生王某在科教城公交站台等车时,有名男子从一轿车上下来,手里拿了一只iphone4手机,走到王某面前说自己叫何小强,是香港人,到这边来与客户见面,手机没电了还迷了路,想让王某用手机帮他联系朋友李小姐来接他。王某欣然答应,立即掏出自己的三星手机拨打了李小姐的电话。但李小姐在电话里说她也迷路了,无法来接他。还告诉王某,何小强马上就要签合同,迟了就要耽误大事,完了就挂断了电话。何小强很着急,提出来和王某交换手机,让王某把他的手机带回去充电,签完合同再与王某联系。王某同意了。何小强与王某交换手机后就开车走了。王某回到宿舍给手机充电时发现手机是假的,方知自己被骗。本案中,当王某遇到何小强“求助”时,为防止自己陷入骗子圈套,最好的做法是()

    • A、将手机直接借给何小强
    • B、将何小强带到派出所,请民警帮忙
    • C、找个借口,婉转地拒绝何小强
    • D、拒绝帮忙,因为你是陌生人

    正确答案:C

  • 第7题:

    刘某在超市购物时被怀疑偷了一瓶洗发水,保安金某将刘某带到办公室询问,要搜刘某身体否则不许离开。刘某不允许金某搜身,金某便将办公室反锁,不许刘某离开。僵持2个小时后,刘某报警,民警张某、王某来到现场,未出示工作证件即检查刘某身体,并查看了刘某的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在查看过程中王某不小心将手机掉落地上,造成手机损坏。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金某侵犯了刘某的人身自由,对金某可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B、民警检查刘某的身体不符合法律规定
    • C、民警侵犯了刘某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D、刘某有取得赔偿手机损失的权利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赵某因手机被盗到派出所报案。后经调查是张某所为,被盗手机同时被收缴,张某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办案民警王某把该手机留下自用,但在一次执行任务中不慎丢失。赵某曾多次到派出所索要手机,王某称该手机是证据已经扣押。请问:公安机关办案存在哪些不合法之处。


    正确答案: (1)被盗手机不应当被收缴。
    (2)民警王某擅自使用被侵害人财物。
    (3)公安机关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

  • 第9题:

    某派出所在办理行政案件中进行了下列扣押,其中不正确的有()。

    • A、民警在检查陈某汽车的后备箱中发现了仿真**。由于情况紧急,民警当场实施扣押,并在24小时内向所属分局局长报告后,可以不补办批准手续
    • B、民警办理刘某吸毒案件时,对刘某的生活必需品进行扣押
    • C、蒋某抢夺谢某的手机,被民警当场抓获。后派出所扣押了谢某被抢夺走的手机
    • D、民警在办理王某殴打李某的案件中,认为王某殴打李某使用的板砖符合扣押条件,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进行扣押

    正确答案:A,B,C,D

  • 第10题:

    单选题
    王某在某餐厅吃饭时丢失手机一部,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王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交寄售商店出售。孙某从该商店买得手机后送给女友林某作为生日礼物。手机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机的所有权属于()
    A

    王某

    B

    孙某

    C

    林某

    D

    郑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赵某因手机被盗到派出所报案,后经调查是钱某所为,被盗手机被公安机关追回。办案民警孙某因自己手机欠费停机,就把追回的手机作为对外联络的工具。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孙某不慎将该手机丢失。赵某曾多次到派出所索要手机,孙某声称该手机是证据已经扣押。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公安机关应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

    B

    孙某不应擅自使用被侵害人财物

    C

    被盗手机应予登记

    D

    被盗手机应予收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2016年“五一”期间,刘某擅自将王某借给她使用的一部手机转让给不知情的李某。对此,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刘某若以自己的名义将手机出让给李某的话,刘某与李某之间的转让合同有效

    B

    刘某若以王某的名义将手机出让给李某的话,刘某与李某之间的转让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C

    李某可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D

    李某可依买卖合同取得手机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 3 条第 1 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当事人一方无权处分的,合同有效。所以选项 A 说法正确。王某未授权刘某将自己的手机卖掉,刘某若以王某的名义将手机卖给李某的话,成立无权代理。所以选项 B 说法正确。合同的效力与所有权的取得没有直接的关系。在本题中,虽然根据《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规定,刘某与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刘某本质上依然属于无权处分,李某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取得手机的所有权,但是其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所以选项 C 说法正确,选项 D 说法错误。 【该题针对“买卖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 第13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

    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随后陈某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一周后,陈某将该手机丢弃在某邮局门口,引起保安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案发。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A.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从重处罚即可

    B.对陈某的行为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即可

    C.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D.对陈某的行为以抢夺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及解析:ABD本题中,“陈某在街上趁刘某不备,将其手机(价值2590元)夺走”,这显然构成抢夺罪。本题的关键是陈某在抢得刘某手机后,“反复使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电话,致使刘某损失话费5200元”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刑法第265条规定的‘以牟利为目的'',是指为了出售、出租、自用、转让等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据此,本题中陈某抢夺的只是刘某的手机,他自己使用刘某的手机拨打国际长途,可以认定以牟利为目的;陈某在刘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手机,属于盗用他人电信码号,属于盗窃行为。因此,刘某构成抢夺罪和盗窃罪,故本题选ABD三项。

  • 第14题:

    李某将一部手机丢失,孙某捡到后,委托做手机旧货交易的朋友王某在旧货市场上出卖,胡某买下该手机,两年后被李某发现,要求胡某返还手机。对此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胡某应协助李某从孙某处要回所付价款
    B.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孙某返还价款
    C.胡某返还之后,可以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返还价款
    D.胡某已取得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


    答案:D
    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遗失物的买受人不能取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可要求买受人返还该遗失物。遗失物的买受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向遗失物的出让人追偿。但是,遗失物在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上出卖的,两年后买受人可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本题中,胡某是在旧货市场上买下该手机的,能够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无须返还。失主遭受的损失,只能要求拾得人予以赔偿。

  • 第15题:

    刘某拾得一部手机。关于该手机的所有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失主赵某知道手机在张某手中三年后,仍然有权向张某追回手机
    B.若张某明知手机是刘某拾得,但支付了合理付款,便可取得手机所有权
    C.若张某通过拍卖购得该手机,失主赵某为追回手机应向张某支付费用
    D.若张某获得手机是刘某无偿赠与,但因其误以为手机是刘某购买所得,故而张某可以取得手机所有权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法》。
    第二步,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七条,关于遗失物的善意取得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若张某通过拍卖购得该手机,失主赵某为追回手机应向张某支付费用。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 第16题:

    2018年底,某区公安局朝阳路派出所辖区内的校园周边发生多起治安、刑事案件。派出所要求民警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守护,展开制度化建设,规范了巡逻工作的标准和具体流程。
    民警小张、小李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继续盘问后查明:12月30日17时许,陈某(该男子)路过朝阳小学时,发现学生王某手拿一部价值3000余元的新手机边走边看。陈某尾随王某伺机一把从王某手中拽过手机就跑,王某想上前要回手机,并喊叫:“还给我!”陈某恐怕他人帮助王某,加速逃逸。王某见状只得停止追赶。陈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单选)

    A.抢夺罪
    B.抢劫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答案:A
    解析: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构成抢夺罪。陈某尾随王某,将王某紧密占有的手机强行夺走的行为,在追赶过程中,陈某只是加速逃跑而并未对王某使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故不构成抢劫罪而是构成抢夺罪。因此选择A选项。
    B项: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
    C项: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D项: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 第17题:

    关于拾得遗失物的问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在柜员机发现前一位取款人没有退出银行卡,于是将所遗失银行卡内的1000元钱取出,属于拾得遗失物(不当得利),不属于违法行为
    • B、刘某发现路边倒着一辆没有上锁的新自行车,于是将其捡回家
    • C、陈某捡到了一头受伤的牛,花200元将其治愈,牛的主人找上门,陈某要求牛主人归还200元医药费
    • D、张某在正规二手店以600元价格购得的原价1000元的8.5成新手机一台,李某发现是自己丢失的手机,随后报案。公安民警要求张某无偿归还手机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2012年某日,张某与王某因既有矛盾互殴,其间,张某抄起路人刘某的手机向王某扔去,致王某轻微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手机应当扣押,并应当收缴
    • B、对手机不应当扣押,可以收缴
    • C、对手机不应当扣押,不应当收缴
    • D、对手机应当扣押,但不应当收缴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2012年某日,张某与王某因既有矛盾互殴,期间,张某抄起路人刘某的手机向王某头部扔去,致王某轻微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A、对手机应该扣押
    • B、对手机不应扣押
    • C、对手机应该收缴
    • D、对手机不应收缴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2011年1月7日晚,刘某酒后与某饮食店老板徐某发生争执,将店内桌椅砸坏,恰逢民警赵某和孙某巡警至此,两人遂将刘某带至当地派出所。在所内,刘某态度恶劣,并大吵大嚷,该所所长王某经过,便踹了刘某一脚,致刘某跌倒,头撞在暖器片上,造成颅内出血死亡。本案应当由该派出所赔偿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赵某与刘某等人在茶馆打麻将,民警孙某、蒋某巡查时将其查获,收缴了10000元赌资和赵某随身携带的手机。经查,手机没有作为赌注使用。由于孙某的手机正在维修,便将赵某的手机拿来使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构成赌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 B、民警收缴赵某的手机错误
    • C、孙某可以使用赵某的手机,并支付一定的费用
    • D、对10000元赌资应当追缴

    正确答案:A,B

  • 第22题:

    多选题
    李某与赵某见面后,张某为防止跳单,应该(  )。
    A

    让刘某与王某交换联系方式

    B

    避免刘某与王某单独沟通

    C

    让刘某使用王某的手机

    D

    避免刘某与王某同时离开


    正确答案: B,A
    解析:
    跳单是指买卖双方经过经纪公司牵线后,撇开经纪公司,私自进行交易,以逃避佣金支付的行为。房地产经纪人在与买卖双方进行约看时,必须提醒客户不要直接谈价,尽量对买卖双方解释:“房产交易,安全第一,私下交易无保障,无人对交易负责,公司还会追究法律责任。”另外最好不要把客户业主约在同一地点上碰面。

  • 第23题:

    单选题
    王某在某餐厅吃饭时丢失手机一部,餐厅人员拾得后转卖给朋友孙某。孙某在未知详情的情况下买得手机后送给女友林某作为生日礼物。手机在林某第二天乘公交车时被偷去,小偷以100元的低价卖给郑某。该手机的所有权属于()。
    A

    王某

    B

    孙某

    C

    林某

    D

    郑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多选题
    王某向赵某借款5万元,并以一辆汽车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王某又将该汽车质押给刘某。刘某在占有该汽车期间,将其交给张某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张某留置。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赵某优先于刘某受偿

    B

    刘某优先于张某受偿

    C

    张某优先于赵某受偿

    D

    刘某优先于赵某受偿


    正确答案: D,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