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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将手机赠送给陈某,条件是陈某不能将手机转让给他人,陈某答应,但是提出要签订书面协议,王某与陈某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关于该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合同是双务合同 B: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C:合同是诺成合同 D:合同是有偿合同

题目
王某将手机赠送给陈某,条件是陈某不能将手机转让给他人,陈某答应,但是提出要签订书面协议,王某与陈某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关于该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是双务合同
B: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C:合同是诺成合同
D:合同是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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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是( )。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D.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消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E.债权人孙某请求债务人钱某归还欠款的权利


    正确答案:ABD
    [答案] ABD。[解析] 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认权,就可以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销权,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E项孙某的权利是请求权。

  • 第2题:

    共用题干
    张某是生产干花的个体户,由于竞争激烈,客源减少,张某授权王某为自己寻找买主,并授权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订立成功后,张某向王某支付报酬。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王某的母亲韩某认识甲装饰公司的负责人陈某,韩某介绍王某与陈某谈判,王某与甲公司谈判成功,以张某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回答以下(1)~(3)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向王某支付报酬
    B:张某应向王某支付费用
    C:张某应向韩某支付报酬
    D:王某应向韩某支付费用

    答案:A,B,D
    解析:
    居间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张某委托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并且承诺合同成立后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张某与王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居间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但是并未委托家人以张某的名义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因此不构成转委托,所以D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为自己寻找客源,即是委托家人处理自己的事务,因此王某与韩某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王某并未要求韩某为自己提供订约机会或订约媒介服务,并且王某与韩某之间未约定报酬,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王某与韩某之间也不构成居间合同关系。
    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张某约定了受托人的报酬,王某订立合同成功,张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王某支付报酬,所以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根据该条规定,张某应向王某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所以B选项正确。张某与韩某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王某与韩某之间可以认定为无偿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张某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王某也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但是王某应向韩某支付必要费用,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王某与张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当然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且委托合同的解除是由于王某的过错,所以张某解除合同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张某也不负赔偿责任。

  • 第3题:

    张某用自己的车辆作为质押物与陈某签订了质押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张某实际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质押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
    B:如果张某是被陈某胁迫签订的质押合同,那么合同无效
    C:如果张某和陈某没有用书面形式签订质押合同,那么合同不成立,也不生效
    D:质押合同自张某将车辆转移给陈某占有之时生效

    答案:D
    解析: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不是成立要件,因此如果张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质押合同成立,但是不生效,A项不正确。如果张某被胁迫,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不是当然无效合同,B项不正确。《担保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C项不正确。根据《担保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质押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即质押人将质押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是质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所以D选项正确。

  • 第4题:

    以下权利的行使不属于行使形成权的是:()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D:张某欠王某1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1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支配权的行使无须其他人积极义务的配合,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不能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没有排他效力。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通过行使抗辩权,一方面可以阻止请求权效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权利人能够拒绝向相对人履行义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辨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都属于抗辩权。A选项中,无权代理时,不知情的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可以使效力未定的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显然属于形成权;B选项中,无权处分时,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合同效力待定;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合同始终有效,不再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不需要王某的认可,故B项不属于形成权行使;C项,受欺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张某撤销合同可以改变法律行为的状况,属于形成权;D项,抵销权属于形成权。综上,只有B项不属于行使形成权,故当选。

  • 第5题:

    王某向陈某借了1万元,未约定利息,王某与陈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是:

    A:诺成性合同
    B:无偿合同
    C:不要式合同
    D:单务合同

    答案:B,C,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10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是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并生效,而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所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不是诺成性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王某与张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所以是无偿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97条第1款的规定,借款合同为要式合同,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为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贷款人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时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贷款人不再负有任何义务,只有借款人负有将借款归还贷款人的义务,所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

  • 第6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愿意将自己刚买的手机低于市场价格卖给黄某,所签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B.12岁的小明将自己的电脑赠送给同学晓峰,赠与合同自电脑交付时生效
    C.陈某以胁迫的手段与张某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D.张某将从李某处借用的电脑出售给陈某,该买卖合同无效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效力。李某愿意将自己的手机低于市场价格卖给黄某,属于表达其真实意思,选项A正确。将电脑赠与他人的行为不属于与12岁孩子的年龄、智力相当的行为,该赠与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生效,选项B错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选项C错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选项D错误。

  • 第7题:

    以下权利属于形成权的有(  )。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D.张某欠王某1 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1 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l 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1000元债权的权利

    答案:A,B,D
    解析:
    A选项中乙公司只要行使撤销权,就可以使效力待定的无权代理合同成为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B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追认权,就可以使无权处分的效力待定合同成为有效的合同.D选项中王某只要行使抵销权,就可以使张某的债权和王某的债权都消灭,所以A、B、D三个选项中的权利都是形成权。C选项中张某需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解除合同.合同才能解除.张某自己的行为不能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所以张某申请解除合同的权利不是形成权。

  • 第8题:

    王某与李某订立买卖合同,欲将王某的彩电转让给李某,但未交付。后王某又与陈某订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彩电。此时取得彩电的所有权的是()


    A.王某

    B.李某

    C.陈某

    D.李某和陈某协商决定

    答案:C
    解析: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买卖合同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王某与陈某订立买卖合同,并交付,所以彩电所有权属于陈某。

  • 第9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但是未办理抵押权登记。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张某很快将房屋又卖给了陈某,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不享有抵押权
    • B、李某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 C、王某无权要求陈某返还房屋
    • D、王某有权要求陈某返还房屋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8月1日,王某与张某签订合同,将其拥有的一件罕见宝石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某,双方约定10日后交货付款;8月2日,不知情的李某见该宝石,十分喜爱,表示愿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王某遂与之签订合同,李某当场支付了10万元,约定8月5日付清余款并交货;8月3日,王某又与不知情的陈某订立合同,以20万元的价格将该宝石售予陈某,并当场交付,陈某仅支付了8万元,承诺余款8月15日付清。后张某、李某均要求王某履行合同,各方诉至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认定陈某取得了宝石的所有权
    • B、应支持李某要求王某交付宝石的请求
    • C、应支持张某要求王某交付宝石的请求
    • D、王某与张某的合同有效,王某与李某、王某与陈某的合同均无效

    正确答案:A

  • 第11题:

    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已知,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 B、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陈某仍向李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
    • 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 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陈某是否表示同意

    正确答案:C

  • 第12题:

    单选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真题]
    A

    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

    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C

    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

    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①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②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③合同成立在先的。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孙某将房屋事先出租给王某并已交付,导致李某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根据《合同法》第94条,李某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基于孙某违约而要求其承担赔偿的违约责任。
    A项,王某为合同优先履行的承租人且已占有租赁物,李某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B项,王某为合同优先履行的承租人,并且依据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陈某作为与李某成立转租合同的相对人,与王某之间无权利义务关系,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D项,陈某与孙某没有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不能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 第13题:

    张某的手机丢失,被王某捡到卖给了陈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对手机享有所有权,张某无权索要
    B.张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陈某之日起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
    C.如果陈某从信托商店购得该手机,其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D.张某有权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B,C,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失物的善意取得问题。《物权法》第107条规定,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根据该规定可知,遗失物在任何情况下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权利人张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陈某之日起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如果受让人陈某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信托商店购得手机,陈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 第14题:

    共用题干
    张某是生产干花的个体户,由于竞争激烈,客源减少,张某授权王某为自己寻找买主,并授权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订立成功后,张某向王某支付报酬。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王某的母亲韩某认识甲装饰公司的负责人陈某,韩某介绍王某与陈某谈判,王某与甲公司谈判成功,以张某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回答以下(1)~(3)题:

    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
    B:张某与韩某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
    C:王某与韩某之间是居间合同关系
    D:王某与韩某之间是转委托关系

    答案:B,C,D
    解析:
    居间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张某委托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并且承诺合同成立后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张某与王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居间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但是并未委托家人以张某的名义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因此不构成转委托,所以D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为自己寻找客源,即是委托家人处理自己的事务,因此王某与韩某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王某并未要求韩某为自己提供订约机会或订约媒介服务,并且王某与韩某之间未约定报酬,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王某与韩某之间也不构成居间合同关系。
    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张某约定了受托人的报酬,王某订立合同成功,张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王某支付报酬,所以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根据该条规定,张某应向王某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所以B选项正确。张某与韩某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王某与韩某之间可以认定为无偿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张某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王某也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但是王某应向韩某支付必要费用,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王某与张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当然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且委托合同的解除是由于王某的过错,所以张某解除合同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张某也不负赔偿责任。

  • 第15题:

    王某同意将自己的手机以300元的价格卖给张某,条件是陈某同意将自己的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后来后悔,认为自己卖的价格太低,不划算。陈某同意将自己的手机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时,王某对手机吹毛求疵,惹怒了陈某。陈某拒绝将手机卖给王某,王某告知张某自己不能卖手机给张某了,王某后来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是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B:王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是附消灭条件的合同
    C:王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的条件不成就,买卖合同不生效
    D: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D
    解析:
    生效条件,又称停止条件或延缓条件,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解除条件又称消灭条件,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本题中王某与张某约定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因此买卖合同是附停止条件的合同,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生效,王某违反合同的约定将手机卖给第三人,因此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C选项不正确。

  • 第16题:

    王某将自己的热水器赠送给陈某,陈某询问热水器是否有问题,王某告知陈某“没问题,放心用”。陈某使用热水器淋浴时,热水器漏电将陈某击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向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王某应向陈某承担公平责任
    D:王某应向陈某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王某向陈某保证赠与物无瑕疵,造成陈某损失,王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违反的是合同法上的瑕疵担保责任,王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因此王某承担的责任是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不是侵权法上的侵权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CD选项不正确。

  • 第17题:

    共用题干
    张某是生产干花的个体户,由于竞争激烈,客源减少,张某授权王某为自己寻找买主,并授权王某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合同订立成功后,张某向王某支付报酬。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王某的母亲韩某认识甲装饰公司的负责人陈某,韩某介绍王某与陈某谈判,王某与甲公司谈判成功,以张某的名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回答以下(1)~(3)题:

    如果王某与甲公司签订合同时,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签订的合同不利于张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可以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B:张某不能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C:张某可以解除委托合同
    D:张某解除合同给王某造成损失的,王某有权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答案:A,C
    解析:
    居间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张某委托王某可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买卖合同,并且承诺合同成立后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张某与王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不是居间合同关系,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一起寻找客源,但是并未委托家人以张某的名义与买主签订买卖合同,因此不构成转委托,所以D选项不正确。王某动员家人为自己寻找客源,即是委托家人处理自己的事务,因此王某与韩某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王某并未要求韩某为自己提供订约机会或订约媒介服务,并且王某与韩某之间未约定报酬,而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王某与韩某之间也不构成居间合同关系。
    张某与王某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张某约定了受托人的报酬,王某订立合同成功,张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王某支付报酬,所以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根据该条规定,张某应向王某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所以B选项正确。张某与韩某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王某与韩某之间可以认定为无偿的委托合同关系,所以张某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王某也不必向韩某支付报酬,但是王某应向韩某支付必要费用,所以C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
    《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王某与张某之间是有偿的委托合同关系,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王某由于过错给张某造成损失,张某当然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且委托合同的解除是由于王某的过错,所以张某解除合同给王某造成损失的,张某也不负赔偿责任。

  • 第18题:

    陈某与李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因须先征求陈某的同意
    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1)债权人依法转让权利无须债务人同意,因此,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是有效的;(2)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生效,李某已经通知陈某,债权转让对陈某生效,陈某应当向新的债权人王某付款。

  • 第19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赠与人可以主张撤销赠与的是( )。

    A.张某将1 辆小轿车赠与李某,且已交付
    B.甲公司与某地震灾区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将赠与50 万元用于修复教学楼
    C.乙公司表示将赠与某大学3 辆校车,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且对该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
    D.陈某将1 块名表赠与王某,且已交付,但王某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答案:D
    解析:
    选项A 中赠与物已经交付,选项B、C 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因此A、B、C 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此D可以主张撤销。

  • 第20题:

    张某拟为其妻陈某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对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投保应征得陈某的书面同意
    • B、保险金额应征得陈某认可
    • C、受益人应由陈某指定
    • D、转让或质押保险单,须经陈某书面同意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陈某要送给某敬老院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该敬老院当场表示接受。其后,陈某的下列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的是()。

    • A、陈某在汽车交付前撤销赠与
    • B、陈某在汽车交付前以敬老院不需要汽车为由,主张撤销赠与
    • C、陈某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主张赠与合同不成立
    • D、陈某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需变卖该汽车维持生计时,可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正确答案:A,B,C

  • 第22题: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 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 
    • 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 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23题:

    问答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1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二人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张某很快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在陈某付款当天办理了过户登记。王某后来醒悟,向法院申请撤销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陈某归还房屋。问题: (1)李某是否享有抵押权?说明理由。 (2)李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3)王某是否有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享有。《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有权。《物权法》规定,当三人之间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虽未力、理抵押登记,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有效抵押合同,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无权。《物权法》确定了区分原则,即物权变动与其原因相分离。王某受欺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但陈某已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王某因此所受损失,可以请求张某赔偿,但无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解析: 详见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