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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乙公司向中国甲公司购买大米,双方约定“2010年通则CIF价格条件,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依据”,经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该批货物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品质。但是,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大米生虫,致使该批货物失去商销性。日本乙公司对该批大米再次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该批大米本身没有问题,是中国甲公司提供的装大米的袋子含有虫卵,那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A、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为准的做法B、中国甲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因为其对货物损失有过失C

题目
日本乙公司向中国甲公司购买大米,双方约定“2010年通则CIF价格条件,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依据”,经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该批货物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品质。但是,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大米生虫,致使该批货物失去商销性。日本乙公司对该批大米再次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该批大米本身没有问题,是中国甲公司提供的装大米的袋子含有虫卵,那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

A、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为准的做法
B、中国甲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因为其对货物损失有过失
C、日本乙公司应当承担货物损失,因为大米商检合格,并且风险在货物装运港货物置于船上之时已发生转移
D、承运人无须承担责任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D
解析:
商品检验有离岸检验、到岸检验和双重检验三种,其中在卖方所在地的检验为离岸检验,所以A项正确。判断B、C两项,首先要明确风险转移有一个前提,就是在卖方无违约的情况下风险转移。《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6条规定:“(1)卖方应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对风险移转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2)卖方对在上一款所述时间后发生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也应负有责任,如果这种不符合同情形是由于卖方违反他的某项义务所致……”本案中由于大米生虫是因为卖方提供的米袋含有虫卵,即卖方违反了其提供足以保全货物的包装的义务,所以卖方应对货损承担责任,故B项正确,C项错误。此外,因为本案中的货物损失是由货物的固有缺陷所致,所以承运人无须承担责任,故D正确。
更多“日本乙公司向中国甲公司购买大米,双方约定“2010年通则CIF价格条件,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依据”,经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该批货物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品质。但是,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大米生虫,致使该批货物失去商销性。日本乙公司对该批大米再次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该批大米本身没有问题,是中国甲公司提供的装大米的袋子含有虫卵,那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相关问题
  • 第1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50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 180美元CFR纽约,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0%,杂质不超过2%,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 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 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 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 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B.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C.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D.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正确答案:BD
    关于货物的品质,在合同中通常有四种约定方式,凭样品、凭规格、凭商标、凭说明书。卖方依照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交货。在该实例中,合同中采用的是规格条款,卖方虽然寄了样品,但声明凭规格交货,货物中的品质以商检局出具的规格合格书为准,该声明已构成合同的内容。所以,卖方所交货物只要符合规格,即完成交货。货物不需与样品相一致。在贸易实务中,卖方依照合同品质条款交货的同时,还伴随其他方式,例如寄样品等,但这些未在合同中明确的方式不约束卖方。

  • 第2题:

    中国甲公司和英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电脑的合同。合同约定适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P(上海)术语。中国和英国均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依照上述通则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批电脑由上海最终运到英国交货
    B.中国甲公司有义务为该批货物购买保险
    C.中国甲公司有义务为该批货物办理进口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D.当货物装上船后风险转移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根据2010年《通则》的规定,C组术语后加注的地点应为“目的地”,所以该批电脑应该是从英国运到中国交货。也可以确定在整个合同中甲公司为“买方”,乙公司为“卖方”。选项B错误。如A项解析所述,甲公司为买方。CIP术语中的I为Insurance,保险的意思。根据2010年《通则》的规定,应该由卖方即英国乙公司负责购买保险。选项C正确。根据2010年《通则》的规定,C组术语下买方负责货物进口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的费用。甲公司作为买方应该承担上述义务。选项D错误。这个选项有一定的迷惑性,大家一看“装上船”就认为是对的,坑了不少人。2010年《通则》中的准确表述是,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注意,只有这三个是“装上船”,不是全部都装上船。

  • 第3题: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以每吨1500元的价格向甲出售100吨大米,乙直接把这批大米交给丙公司,但因乙在收购后储存不当,该批大米在交付时已发霉变质,丙公司遂拒绝接受履行,则(  )。

    A.甲与乙应对丙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B.乙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C.乙应直接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D.丙公司可直接追究乙之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时,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应由债务人向债权人而非直接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应由债权人而非第三人直接予以追究。因此,丙不能直接追究乙的违约责任。应当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 第4题:

    意大利乙公司向中国甲公司购买大米,双方 约定CIF价格条件,经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该批货物 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品质,由中国“星云”轮负责运输。 但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大米生虫,致使该批货物 失去商销性。乙公司对该批大米再次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该批大米本身没有问题,是中国公司提供的装大米的袋子含有虫卵。依《海牙规则》及《联合国国际货 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哪项?( )


    A.承运人未尽到管货的责任,应当承担货损责任

    B.中国公司应承担货损责任,因为其对货物损失有过失

    C.乙公司应当承担货损责任,因为大米商检合格,并且风险从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时已发生转移

    D.承运人应承担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____海上货物运输____承运人的免责。A错,因为本案中的货物损失是由货物的固有缺陷所致,所以承运人无须承担责任,D错。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6条的规定:(1)卖方应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对风险移转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2)卖方对在上一款所述时间后发生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也应负有责任,如果这种不符合同情形是由于卖方违反他的某项义务所致。本案中由于大米生虫是因为卖方提供的米袋含有虫卵,即卖方违反了其提供足以保全货物的包装的义务,所以卖方应对货损承担责任,故B正确,C错误。

  • 第5题:

    中国甲公司向荷兰乙公司出口一批中国大米,双方签订CIF合同。在约定的装船日期,甲公司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大米装船并及时投保了水渍险,但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这批货物损失,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承担损失
    • B、乙公司应承担损失
    • C、承运人应对海浪过大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 D、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6题:

    中国甲公司从法国乙公司进口了一批货物,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货物检验和交货不符合同约定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在风险转移时已经存在,在风险转移后才显现的,乙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 B、甲公司在任何时间发现货物不符合同均可要求卖方赔偿
    • C、甲公司有权依自己习惯的时间安排货物的检验
    • D、如甲公司须再发运货物,则检验应在发运前进行

    正确答案:A

  • 第7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50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180美元CFR纽约,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0%,杂质不超过2%,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 B、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 C、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 D、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正确答案:B,D

  • 第8题:

    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礼品,合同并未规定包装的方式,FOB价格条件,适用2010年《术语解释通则》,后礼品运至中国。依《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该批礼品因未依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 B、货物的风险在货物由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甲公司转移至乙公司
    • C、如该批礼品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应承担责任
    • D、乙公司应自行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正确答案:A,C,D

  • 第9题:

    单选题
    中国甲公司从法国乙公司进口了一批货物,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货物检验和交货不符合同约定的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

    货物不符合同情形在风险转移时已经存在,在风险转移后才显现的,乙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在任何时间发现货物不符合同均可要求卖方赔偿

    C

    甲公司有权依自己习惯的时间安排货物的检验

    D

    如甲公司须再发运货物,则检验应在发运前进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货物买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风险转移。A正确,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6条,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情形在风险转移时就已经存在的,则卖方应当承担责任。B错误,当事人需要在检验后发现不合格及时或者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要求损害赔偿。C错,依第38条(1),买方必须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检验货物或由他人检验货物,而不是依自己的习惯安排检验。D错误,依38条,如已知有新的目的地,检验可推迟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

  • 第10题:

    多选题
    中国宏达公司与英国玛雅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300吨,单价为每吨65英镑,CFR曼彻斯特,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玛雅公司又要求宏达公司提供货物样品,宏达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玛雅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规格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宏达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对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

    宏达公司应承担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B

    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C

    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到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D

    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正确答案: D,B
    解析: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品质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条款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凭文字与图样。凭样品是指卖方要承担交货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凭文字与图样包括:①凭规格、等级或标准;②凭说明书;③凭商标、牌名或产地。
    ABD三项,本题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商品的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并且宏达公司也明确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故宏达公司不应承担与样品不符的责任,因为该合同是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而宏达公司提交的货物完全符合品质规格的要求。
    C项,对商品检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有三种:①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以装船口岸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包装证书作为合同商品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②以货物到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合同中规定,商品在目的港检验,以目的港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包装证书作为合同中商品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③以装运港的商检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货到目的港后允许买方有复验权,如复验后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可根据交验的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本题合同中约定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属于上述第一种做法,即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

  • 第11题:

    不定项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FR(Incoterms@2010)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份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B

    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C

    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D

    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品质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及凭文字与图样的方法。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卖方要承担交货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在凭文字与图样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如果表示商品质量的主要指标和大小、长短、粗细等可以标准化、规格化,则只需在合同中注明商品的等级标准规格,不必凭样品成交,故AC项错误,B、D项正确。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检验权分三种:
    (1)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
    (2)以货物到岸的品质、重量为准:
    (3)以装运港的商检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保留对货物再行检验的权利,其检验结果作为买方是否接要货物并进行索赔的依据。
    本题的检验权属于第一种情况。

  • 第12题:

    问答题
    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正确答案: A.如以CIF成交,是CIF合同;如以CFR成交,是CFR合同,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对该项损失仍应不负责任。
    B.分析提要和理由同上2、3点。故略。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大米10吨的合同,但未约定交付地点。第二日,甲公司在未通知乙公司且未对大米进行分装的情况下,将30吨大米交给丙运往乙公司。运输途中,汽车发生车祸,致使包括乙公司所购大米在内的全部货物毁损。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虽然发生在货交第一承运人之后,但买受人乙公司仍可以不承担风险
    B.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买受人乙公司承担
    C.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甲乙双方分担
    D.本案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只有在双方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担

    答案:A,D
    解析: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没有特别约定时,如果标的物为种类物且没有通过装运单据、加盖标记或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化,买受人可以主张不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此,乙公司可以不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故BC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14题:

    中国宏达公司与英国玛雅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300吨,单价为每吨65英镑,CFR曼彻斯特,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玛雅公司又要宏达公司提供货物样品,宏达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玛雅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规格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宏达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宏达公司应承担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B、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C、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到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D、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答案:A,C,D
    解析: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品质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条款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凭文字与图样。凭样品是指卖方要承担交货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凭文字与图样包括:(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2)凭说明书:(3)凭商标、牌名或产地。本题合同中约定了商品规格,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并且宏达公司明确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故A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对商品检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有三种:(1)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以装船口岸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包装证书作为合同商品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2)以货物到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合同中规定,商品在目的港检验,以目的港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包装证书作为合同中商品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3)以装运港的商检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货到目的港后允许买方有复验权,如复验后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可根据交验的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本题合同中约定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属于上述第一种做法,即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故C选项错误。

  • 第15题:

    中国甲公司从日本乙公司购进某新型汽车配件若干,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 公约》,下列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所承担知识产权担保义务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该批汽车配件在甲公司营业地厦门出售时被中国丙公司诉称侵犯知识产权,则日本乙 公司应出庭应诉
    B.合同中未对该汽车配件的使用地和转售地作相应的规定,后甲公司将该批货物转售印 度,在印度遭受印度丁公司诉求,则日本乙公司应出庭应诉
    C.该批汽车配件是日本乙公司按照中国甲公司所交予的图纸设计生产的,交货后,甲公 司在销售时遭受知识产权诉求,则甲公司应出庭应诉
    D.中国甲公司在订立合同之前已经知道有关该批汽车配件的知识产权巳经存在,则遭受 诉求时,日本乙公司不承担该项汽幸配件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


    答案:A,C,D
    解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包括所有权担保和知识产权担保 两个方面。(1)所有权担保: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 利或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漏的担保物权等。(2)知识产权担保: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 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据此,A项正确,B项错误。但是 对于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公约也规定了 一些限制条件。主要表现在:(1)地域限制。公约虽然规定了卖方 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但并不是其出售的货物不得侵犯全世界任何一个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这是不现实的,对 此公约第42条规定了限制标准:第一,依货物销售目的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货物使用地或转 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第二,依买方营业地所在国的法律,即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卖方营业地所在国的 法律提出的。(2)主观限制。公约在确定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上还规定了时间的标准,依据公约第42条第2 款的规定,卖方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免除其知识产权担保的义务:第一,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 知道此项权利或要求;第二,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 其他规格。据此,ACI)项正确,B项错误。

  • 第16题:

    ★★ 希腊乙公司向中国甲公司购买大米,双方约定CIF价格条件,经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该批货物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品质,由中国“远航”轮负责运输。但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大米生虫,致使该批货物失去商销性。乙公司对该批大米再次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该批大米本身没有问题,是中国公司提供的装大米的袋子含有虫卵。依《海牙规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哪几项?()
    A.承运人未尽到管货的责任,应当承担货损责任
    B.中国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因为其对货物损失有过失
    C.乙公司应当承担货物损失,因为大米商检合格,并且风险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已发生转移
    D.承运人无须承担责任


    答案:B,D
    解析:
    。A错,因为本案中的货物损失是由货物的固有缺陷所致,所以承运人无须承担责任,D正确。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6条的规定:(1)卖方应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对风险移转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2)卖方对在上一款所述时间后发生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也应负有责任,如果这种不符合同情形是由于卖方违反他的某项义务所致。本案中由于大米生虫是因为卖方提供的米袋含有虫卵,即卖方违反了其提供足以保全货物的包装的义务,所以卖方应对货损承担责任,故B正确,C错误。

  • 第17题:

    某公司出售一级大米300吨,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
    (1)卖方不应对该项损失负责。
    (2)分析提要:本案大米品质下降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究竟是大米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前,还是在装船越过船舷后运输过程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的原因造成的,这是分析本案的关键,也是双方争执的焦点。
    (3)理由:本案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条件是FOB,这是FOB合同。通常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即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卖方的责任是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一级大米300吨的货物,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双方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即经公证人检验证明),并且卖方在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对货物在装运港越船舷后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而本案中,造成大米品质下降损失的直接原因,是买方在大米运输途中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品质受到影响而致。故本案卖方对该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应由买方自负。

  • 第18题:

    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250公吨,单价为每公吨78英镑cFR(Incoterms@2010)不来梅,品质规格为水份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乙公司又要求甲公司提供货物样品,甲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乙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甲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 B、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 C、甲公司应承担其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 D、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正确答案:B,D

  • 第19题:

    中国阳光公司向韩国雨露公司签约供应一批光伏设备,分三批交货,中方在三批设备送达指定目的地后有义务协助雨露公司将三批设备组装成一整套设备,货款结算采用交货前T/T(电汇)预付。第一批交货后,雨露公司检验合格,但第二批交货后,雨露公司检验发现使用功效根本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生产需要,于是雨露公司向中国阳光公司发来函电要求解除整个合同,阳光公司自行安排退货,并要求阳光公司退还全部货款。阳光公司拒绝,雨露公司在中国起诉,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中韩两国都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缔约国,则因该合同主体双方为不同国籍的公司,该合同必然适用公约
    • B、如果阳光公司与雨露公司约定本合同适用中国《合同法》,则公约不适用
    • C、根据公约,雨露公司可以宣布整个合同无效
    • D、根据公约,雨露公司仅可对第二批交货宣布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B,C

  • 第20题:

    意大利乙公司向中国甲公司购买大米,双方约定CIF价格条件,经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该批货物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品质,由中国"星云"轮负责运输。但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大米生虫,致使该批货物失去商销性。乙公司对该批大米再次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该批大米本身没有问题,是中国公司提供的装大米的袋子含有虫卵。依《海牙规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是哪项?()

    • A、承运人未尽到管货的责任,应当承担货损责任
    • B、中国公司应承担货损责任,因为其对货物损失有过失
    • C、乙公司应当承担货损责任,因为大米商检合格,并且风险从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之时已发生转移
    • D、承运人应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 第21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从法国乙公司进口一批机床设备,双方约定采用2000年通则的CFR术语,结果甲公司在目的港接收货物时,发现该批机床的质量和规格都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由甲公司承担,故法国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B

    甲公司应先从承运人处接收货物并采取适当措施保全货物,如果甲公司将机床设备置之不理,致使机床设备生锈,则甲公司要承担责任

    C

    甲公司有权向法国乙公司索赔

    D

    甲公司可以拒绝接受货物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C两项,2000年通则CFR术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是以装港货物置于船上为界,但风险是指货物因外界因素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不包括货物自身的质量瑕疵。而且,风险转移有一个前提,就是在卖方无违约的情况下风险转移,由于卖方未提供符合合同的货物因而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法国乙公司仍需承担责任
    BD两项,由于买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因而应当接收货物,但接收不等于接受,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

  • 第22题:

    多选题
    中国甲公司向荷兰乙公司出口一批中国大米,双方签订CIF合同。在约定的装船日期,甲公司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大米装船并及时投保了水渍险,但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关于这批货物损失,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公司应承担损失

    B

    乙公司应承担损失

    C

    承运人对由于天灾引起的损失是免责的

    D

    保险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卖方甲公司依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术语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水渍险,海水引起的损失水渍险是承保的,因此,不应由甲公司赔偿此种损失。且货物的风险在卖方在装运港完成交货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B项,乙公司是买方,CIF下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转移给了买方乙公司,但该批货物是投保了水渍险的,因此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C项,《海商法》第51条第1款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①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②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③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④战争或者武装冲突;⑤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⑥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⑦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⑧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行为;⑨货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⑩货物包装不良或者标志欠缺、不清;⑪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船舶潜在缺陷;⑫非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因此,船方对火灾是免责的,乙公司不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
    D项,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因此,对由于海浪过大引起的大米被海水浸泡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 第23题:

    单选题
    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 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

    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

    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

    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的规定,FOB术语下,卖方没有义务为买方订立运输合同。除应由买方支付的以外,卖方必须支付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货物出口需要办理的海关手续费用及出口时应交纳的一切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因此,甲公司没有义务订立货物运输合同。
    B项,FOB术语自货物于船上交付之时起,买方要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失的全部风险。因此,风险自“船上交货”时转移,而不是“越过船舷”时转移。
    C项,FOB术语中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包装货物,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所售类型的货物通常无需包装发运。卖方应该按照有关货物运输所要求的方式包装货物,除非买方在订立合同前已经通知卖方特殊的包装要求。因此,如果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包装造成损失的,甲公司应承担责任
    D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为基础的:①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国家的法律;②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的法律。因此,如果该批设备侵害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