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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题目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予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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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考点】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资格
    【详解】根据《继承法》第25条规定,本案例中,乙为被继承人甲的儿子,故为法定继承人,其在遗产分割前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而丙作为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作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丙只有在知道受遗赠之后的两个月内做出接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资格继承甲的遗产,否则,视为放弃遗赠。故本案例中,虽然乙和丙在遗产分割时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但乙仍然具有接受遗产的资格,但丙则因未及时做出表示而丧失了接受遗产的权利。因此. B为正确答案。

  • 第2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 第3题:

    陈先生年事已高,有儿子陈甲和陈乙,女儿陈丙,均已成年。陈先生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儿子陈甲,存款6万元留给儿子陈乙,汽车一辆留给女儿陈丙。对陈先生自己很珍爱的一副古画没有做安排,后来女儿常来探望,陈先生在日记中流露出将古画留给女儿的想法,现陈先生过世,下面关于该遗嘱说法正确的是()。

    A:因为遗嘱没有将所有的财产进行安排,所以遗嘱无效
    B:根据日记的记载,古画当属于陈丙
    C:对于陈先生没有安排的财产使用法定继承
    D:因为陈先生在日记里对财产重新作了安排,所以之前所立遗嘱失效

    答案:C
    解析:
    只要遗嘱设立符合法定条件就属有效。本案中日记不能作为正式的遗嘱,所以对于没有安排的财产应该使用法定继承。

  • 第4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答案:A,C
    解析:
    【考点】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详解】《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所以在乙先于甲死亡时,就甲遗留的房屋和现金,按法定继承的规定予以继承。《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就甲遗留的房屋和现金,丙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戊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丁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A、C选项正确,B、D选项错误。

  • 第5题:

    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来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哪项正确?
    A.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答案:B
    解析:
    依《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6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E.戊、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A,C
    解析:
    《继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遗嘱继承人乙已经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所以,该遗嘱继承无效,应该转为法定继承。
    A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
    BCDE四项,甲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儿子丙、代位继承人戊和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丁。丙、丁、戊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法定继承。

  • 第7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和存款分给儿子丙,古画赠予好友乙。根据继承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如乙不同意受领,则该遗赠不发生法律效力
    B.乙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未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的,视为接受遗赠
    C.因乙不是法定继承人,该遗赠无效
    D.若丙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放弃继承
    E.乙应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该古画,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

    答案:B,C,D
    解析:

  • 第8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 C、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单选题
    公民甲立有一份自书遗嘱,指定生前所有的房屋两套在其死亡后儿子乙和侄女丙各得一套。后甲死亡。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乙和丙接受房屋均属于遗嘱继承

    B

    乙和丙接受房屋均属于接受遗赠

    C

    乙接受房屋属于遗嘱继承,丙接受房屋属于接受遗赠

    D

    乙接受房屋属于接受遗赠,丙接受房屋属于遗嘱继承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单选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与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2006年真题]
    A

    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

    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接受遗赠

    C

    如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D

    如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继承法》第21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可见,遗嘱可以附义务,甲对丁的遗赠有效。
    B项,《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若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C项,《继承法》第24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为无偿保管,则保管物因意外而灭失,保管人乙没有重大过失,其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D项,《继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5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本题中,遗嘱人甲已经死亡,若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 第11题:

    多选题
    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乙、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

    乙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丙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C

    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

    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 A,D
    解析:
    《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案中,乙为法定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未做意思表示,视为接受,而丙作为非法定继承人,是受遗赠人,两个月未做表示则视为放弃遗赠。

  • 第12题:

    多选题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A

    戊可代位继承

    B

    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

    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

    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 B,A
    解析:
    《继承法》第27条第3项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遗嘱继承人乙已经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所以,该遗嘱继承无效,应该转为法定继承。
    A项,《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人乙先于甲死亡,其应当法定继承的份额可以由乙之女戊来继承。
    BCD三项,甲的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儿子丙、代位继承人戊和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丁。丙、丁、戊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法定继承。

  • 第13题:

    甲妻早年亡故,有一子丙,一女丁,甲死亡前拥有4间房屋及存款2万元。甲于死前曾立下遗嘱将存款中的1万元赠与其昔日情人乙,甲生前欠戊5000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遗嘱有效,只要乙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则可获得1万元 B.戊的债权应由甲的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清偿 C.丙、丁可以以乙曾妨碍其父母的感情生活为由主张遗赠无效 D.丙、丁可以分割的遗产部分为该4间房屋及5000元存款


    正确答案:ABD
    《继承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A项当选;《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若被继承人留有债务的,应优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因此,B、D项正确。

  • 第14题:

    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交由其子乙继承,存款赠与侄女丙。甲死后,遗嘱执行人通知乙和丙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丙均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受遗赠

    C.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D.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是否接受继承未作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遗赠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ACD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

  • 第15题:

    甲早年丧妻,有两个女儿即乙和丙。1999年6月,甲写了一份自书遗嘱,指定在其死后自己所有的房屋三间由乙继承,存款2万元人民币和家具、电器等由丙继承。后来,甲因病住院,将上述三间房屋出卖,获得房价款3万元人民币,并全部用作医疗费用。由于年高病重,住院6个月后,甲死亡。针对甲关于三间房屋的出卖行为后果,正确的说法是:

    A:遗嘱的变更
    B:遗嘱的撤销
    C:遗嘱的执行
    D:遗嘱的生效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的甲就是用自己生前的行为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所有权转移,并且是全部转移。因此,甲是以“将三间房屋出卖”的行为撤销原遗嘱的内容。所以,A不是正确的选项,B则是正确的选项。而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生效后由遗嘱执行人实现遗嘱的内容,因此,遗嘱人不可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实现遗嘱的内容来执行遗嘱。遗嘱必须在遗嘱人死亡时才能发生效力。由于遗嘱是死后行为,立遗嘱人于生前即发生效力的财产处分行为,也就不属于遗嘱,更不可能产生遗嘱的效力。所以,C和D选项均是不正确的。

  • 第16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乙、丙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视为接受继承,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C. 乙视为放弃继承,丙视为接受遗赠
    D. 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答案:B
    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25条,乙为继承人,丙为受遗赠人。继承开始后,乙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丙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第17题:

    张某有三子女甲、乙、丙。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甲继承;甲与丁结婚,并育有一女戊。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后,丁接替甲赡养张某。2015年3月2日,张某打印一份自书遗嘱,将其个人所有的汽车死后由乙继承,并签名,注明日期。乙、丙均未婚。2016年3月4日,张某死亡后遗有房屋、汽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戊不可以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汽车
    C、丙无权继承汽车
    D、丙有权继承房屋

    答案:D
    解析:
    《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故甲的女儿戊可以代位继承,A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甲因病先于张某死亡后,丁接替甲赡养张某,故丁作为张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B选项错误。《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的遗嘱不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不成立遗嘱。汽车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所以丙有权继承汽车,C选项错误。2014年3月1日,张某立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甲继承,但甲在张某死亡前已经因病先死亡。《继承法》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根据第(三)项,房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丙有权继承房屋。D选项正确。

  • 第18题:

    公民甲死后留有房屋和存款等资产,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但到遗产分配时,乙与丙均未做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均应视为放弃接受遗产

    B.乙丙均应视为接受遗产

    C.乙应视为接受遗产.丙应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D.乙应视为放弃继承.丙应视为接受遗赠

    答案:B
    解析:
    题中甲生前立下的遗嘱是有效遗嘱,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题目中乙是法定继承人,丙是遗嘱继承人,两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遗产,因此都应视为接受遗产。故选B。

  • 第19题:

    甲与乙结婚,女儿丙三岁时,甲因意外死亡。甲生前留有遗书,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存款若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住房和全部存款属于遗产
    B.甲的遗嘱未保留丙的遗产份额,遗嘱全部无效
    C.住房和存款的各一半属于遗产
    D.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1)选项AC:夫妻一方死亡时,应将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仅其中的一半是遗产。(2)选项BD:丁可根据甲的遗嘱继承甲的全部个人财产,乙和丙无权继承。

  • 第20题:

    单选题
    李四有两个儿子李甲、李乙,一个女儿李丙,妻子早亡,李四死后留有存款40万元,立有遗嘱一份,表示死后把10万元作为嫁妆留给女儿丙。下列就遗产分配说法正确的是(  )。
    A

    应当先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B

    李甲应当分得10万元

    C

    李丙应当分得10万元

    D

    李甲、李乙、李丙应当平均分配40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有一幅古画,其在6月1日、2日、3日分别与乙、丙、丁签订买卖合同,将该古画作价40万元卖出;乙、丙、丁均要求甲履行合同义务,交付古画。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若甲已将画交付给丁,则丁获得画的所有权

    B

    因为甲一物多卖,第一份买卖合同有效,其他合同无效

    C

    若甲仍占有古画,而只有丙支付了价款,则丙可以优先请求履行

    D

    若甲仍占有古画,三买受人均未付款,则根据债权平等原则,相互无优先权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与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经查证,遗嘱中所称的房屋是甲生前借用朋友戊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的遗嘱部分无效

    B

    若丙在知道遗嘱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视为接受遗嘱

    C

    乙继承房屋后,戊无权要求返还

    D

    如果古画在交付丁前由乙代为保管,若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C两项,《继承法意见》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房屋为戊所有,处理该房屋的部分遗嘱无效,戊有权要求被继承人返还。
    B项,《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D项,《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乙是无偿保管古画,发生意外事故时,乙无重大过失,所以丁无权要求赔偿。

  • 第23题:

    多选题
    甲立下自书遗嘱,将其所有的2套房屋留给其子乙,指定好友刘某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交由刘某保管。后乙不走正道,黄赌毒无一不涉。甲伤心欲绝,身染重病。好友刘某前往探望时,甲决定另立遗嘱。因甲行动不便,便由甲亲述内容刘某电脑输入,将所有遗产(包括2套房屋与50万元存款)捐献给当地红十字会,刘某将输入内容打印出来,由甲亲笔签名。后来,甲病情加重,邻居丙将其送往医院陪伴,甲感激涕零,临终前在医院立下口头遗嘱,1套房屋赠与丙,1套房屋由女儿丁继承,由主治医生赵大夫与护士小陈共同见证。五分钟后,甲死亡。关于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甲的房屋自其死亡时分别由丙、丁取得所有权

    B

    遗嘱未涉及的50万元存款,由当地红十字会取得

    C

    甲的50万元存款,应当由其乙、丁按照法定继承取得

    D

    分割遗产时,乙可以不分或少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题中,甲订立的自书遗嘱有效;后甲打印的遗嘱既不符合代书遗嘱要件,也不符合自书遗嘱要件,故不发生效力。
    A项,《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本题中,甲临死前订立的口头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是完全有效的遗嘱。第20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题中,甲的自书遗嘱与口头遗嘱均涉及2套房屋,内容相互抵触,应当以最后的遗嘱即口头遗嘱为准。《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故房屋自其死亡时分别由丙、丁取得所有权。
    BC两项,遗嘱未涉及的财产,应当适用法定继承
    D项,《继承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乙虽不走正道,黄赌毒无一不涉,但不存在法定的丧失继承权或者少分遗产或不分遗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