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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二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生效,甲不服欲提起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B:甲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法院收到甲的再审申请,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题目
甲与乙二人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生效,甲不服欲提起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B:甲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法院收到甲的再审申请,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考点】申请再审。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此可知,A、B正确,C错误。该法第20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200条第1项、第3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由此可知,D项正确。本题选择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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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乙二人均系再婚,甲去世后,乙因为遗产问题同甲之子发生纠纷,甲之子丙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当初甲、乙二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本人都未亲自到场,请求法院认定该登记行为是违法的,予以撤销。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丙无权提起诉讼,因为婚姻登记属特定人身权利,与雨无关系

    B.丙有权提起诉讼,因为该婚姻关系成立与否直接影响丙继承权

    C.丙与乙的继承纠纷应通过民事纠纷的程序解决

    D.甲、乙二人如当初确未本人到场,则人民法院可作出确认判决


    参考答案:A, C

  • 第2题:

    甲系某国派往A国的外交官,因与A国乙公民发生纠纷,甲在A国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乙在诉讼过程中对甲的主诉直接提出反诉。A国法院对二人的纠纷作出判决,由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该案件

    B.尽管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A国法院可以受理乙对甲的反诉

    C.甲到A国法院起诉后,就意味着其放弃了豁免权,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D.尽管甲主动提起诉讼,甲对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必须由派遣国明示作出 T--


    正确答案:BD
    外交代表若主动提起诉讼,被告提起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外交代表不享有豁免权。外交代表对管辖豁免权的放弃,不得视为对判决执行的豁免也放弃,对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必须由派遣国明示作出,BD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向S县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应当向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C.法院应当适用一审程序再审本案

    D.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再审本案


    正确答案:BD
    【考点】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和适用程序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此可见,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案的生效判决是南山市s县法院作出的,甲公司应向s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审监程序解释》第27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第l教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可知,上一级法院并非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原则上,再审案件都应由上一级法院提审,且适用的应是二审程序。结合本题,判决生效后,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甲公司向S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南山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因此,此案应由南山市中级法院提审,且南山市中级法院应适用二审程序审理本案。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一些考生认为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C。需要注意的是,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是历年司法考试重点所关注的内容。这部分认为选项AC正确的考生之所以未能准确解答本题,主要原因即在于没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熟练加以掌握。其一,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已将以前的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修订为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也就是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只能是中级以上法院。其二,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适用程序问题,l991年《民事诉讼法》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生效裁判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生效裁判是由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据此,一些考生认为,本题中的生效判决为一审法院作出,再审案件的审理理应按照一审程序进行。然而,2008年出台的《审监程序解释》对再审案件审理的适用程序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方面,中级法院应提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适用的是二审程序;另一方面,为了减轻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再审申请和再审审理的压力,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将裁定进入再审的案件可交原审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再审,称为指定再审,也可交原审法院再审,称为指令再审。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公司认为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甲公司申请再审。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向区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
    C:甲公司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甲公司可以向区法院或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途径。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 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 胜诉。判决生效后,乙公司认为双方存在有效仲裁协 议,并以B区法院违反法定管辖为由,向A市中级人 民法院申请再审。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 司的起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错误的 是:( )

    A.通知驳回乙公司的再审申请
    B.经审查该仲裁协议有效,裁定再审
    C.经审查该仲裁协议有效,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裁定驳回乙公司的申请

    答案:A,B,C
    解析:
    。中级人民法院是否进行再审,取决于B 区法院是否违反法定管辖。虽双方间存在有效协议, 但乙公司并未在一审首次开庭前提出,因而,B区法院 通过乙公司的行为,取得了案件管辖权,其管辖并不违 反法律规定,所以乙公司的申请再审并无理由,应予裁 定驳回。注意,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驳回再审申 请,应当用裁定方式。

  • 第6题:

    甲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乙,法院依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判决甲败诉,现甲准备申请再审,就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B.甲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C.甲如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不可上诉
    D.甲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再审判决、裁定作出后可以上诉

    答案:B
    解析:
    考查再审程序中关于小额诉讼案件的特别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426条的规定,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当事人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理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因此A、C、D项错误,B项正确。

  •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则下列关于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

    A.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B.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
    C.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答案:A,B,C,D
    解析: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AC表述正确。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判决后:甲乙间的合同纠纷消灭。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CD表述正确。

  • 第8题:

    甲乙二人因口角引发打斗,甲将乙打成轻微伤,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甲不服,经复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乙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 B、乙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
    • C、公安局有权提起反诉
    • D、法院有权判决被告公安局对乙予以处罚
    • E、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

    正确答案:A,E

  •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正确答案: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 第10题:

    单选题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乙承担一半的责任,甲不服提起上诉,但在15日上诉期未满时甲又提出撤诉申请,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法院应当准许甲的撤诉

    B

    甲提出撤诉意味着一审判决自然发生效力

    C

    法院准许甲撤诉后,甲不得再就本案提起上诉

    D

    如果本案已经进入二审审理程序,甲不得再申请撤诉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查上诉的撤回,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B项错误,如果在本案上诉期届满前,乙也没有提出上诉,则一审判决才发生效力;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在二审判决宣告前,上诉人都有权申请撤诉。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甲公司应当向S县法院申请再审

    B

    甲公司应当向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C

    法院应当适用一审程序再审本案

    D

    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再审本案


    正确答案: A,D
    解析:
    AB两项,《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本题中,一审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之一,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法院依法应当再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99条,甲公司应当向原审法院南山市S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CD两项,《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27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中,南山市中级法院经审查认为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应当适用第二审程序审理。

  • 第12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正确答案: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再审?( ) A.甲诉乙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甲提出证据证明乙伪造证据,主审法官曾接受乙的贿赂 B.甲与乙宅基地纠纷一案,区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甲不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C.甲下落不明满4年,甲的妻子向县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县法院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甲死亡的判决 D.甲与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申请再审后,法院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ACD
    《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中请再审。”故A项不可申请再审。
    《民诉意见》208条规定:“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故B项可申请再审。《民诉意见》第207条规定:“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也不得申请再审,因为没有必要,如宣告失踪人和死亡人出现的,申请做出判决的法院做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无需再审。故CD项不得申请再审。

  • 第14题: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C

  • 第15题:

    贸易公司与纺织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甲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决。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B.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

    C.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CD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民诉意见》第19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第20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在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但应在口头通知后10日内发出裁定书。第213条规定,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径。而当事人申请再审则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请求权,当法定条件,再审程序必然发生。二者主要区别有:(1)申请再审有案件范围的限制,如已生效的离婚案件判决不能申请再审;而申诉则无案件范围的限制。(2)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申诉则无时间限制。(3)申请再审只能向原审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而申诉则无审级制。(4)申请再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引起再审程序发生的法律效力;而申诉是人民法院接受信息的渠道之一,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与当事人的申诉、一般信访具有性质上的区别,它是对当事人诉讼请求权的一种扩大和补充,解决了过去申诉制度没有具体规定的弊端,使当事人投诉有门,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诉讼请求权, 进一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第16题:

    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法院判决乙承担一半的责任。甲不服提起上诉,但在15日上诉期未满时甲又提出撤回上诉申请。则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当准许甲的撤回上诉
    B.甲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意味着一审判决自然发生效力
    C.如果本案已经进入二审审理程序,甲不得再申请撤回上诉
    D.法院准许甲撤回上诉的申请后,甲还可以再就本案提起上诉

    答案:D
    解析:
    考查上诉的撤回。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B项错误,如果在本案上诉期届满前,乙也没有提出上诉,则一审判决才发生效力: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3条的规定,在二审判决宣告前,上诉人都有权申请撤回上诉。

  • 第17题:

    在诉讼中出现如下障碍,法院处理错误的是

    A.甲与乙是父子关系,甲起诉乙主张赡养费,诉讼中,乙死亡,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B.张老头去世后,两个儿子张甲、张乙因为继承纠纷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张乙因为涉嫌杀害邻居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C.甲将珠宝交某银行保管,珠宝丢失,甲起诉银行,后该银行的员工乙因为涉嫌盗窃该珠宝被刑事拘留,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D.甲诉乙离婚一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中甲死亡,法院裁定诉讼中止

    答案:A,B,C,D
    解析:
    A选项中是主张赡养费,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追索赡养、扶养、抚育费案件当事人死亡的,应当裁定诉讼终结,表述错误。因为赡养、扶养、抚育费案件的诉讼标的为身份关系,一方当事人死亡,作为案件诉讼标的的身份关系即告消灭,诉讼无从继续,无需等待继承人继承诉讼,当然诉讼终结,A选项表述错误。B选项中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的审理与张乙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无关,张乙涉嫌故意杀人案尚未审结不影响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的审理,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而不能中止诉讼,B选项表述错误。C选项的分析与B选项一致,不论该珠宝是否为员工乙盗窃,基于合同相对性,银行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保管合同纠纷一案与乙涉嫌盗窃案的结果无关,本案应当继续进行,C选项表述错误。D选项是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法院应当裁定诉讼终结,D选项表述错误。

  • 第18题:

    共用题干

    甲系某国派往A国的外交官,因与A国乙公民发生纠纷,甲在A国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乙在诉讼过程中对甲的主诉直接提出反诉。A国法院对二人的纠纷作出判决,由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该案件
    B、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乙对甲的反诉
    C、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其到A国法院起诉后,就意味着其放弃了豁免权,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D、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甲主动提起诉讼后,乙提出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甲不享有豁免,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答案:A,B,C,D
    解析:
    除馆长外,使馆的一般外交人员指具有外交职衔的使馆人员,包括参赞、武官、外交秘书和随员。参赞(政务、商务、文化等)是协助馆长处理外交事务的高级别外交人员;武官(陆、海、空)是作为武装力量的代表,专门处理有关军事合作事务的人员。秘书是按馆长指示办理外交事务及文书的外交官,分为一、二、三等。随员是最低一级的外交人员。行政技术人员包括译员、工程师、行政主管、会计等;服务人员包括司机、清洁工、修理工等。


    不得干涉接受国内政属于外交代表的义务,而不是外交代表享有的特权与豁免。


    外交代表若主动提起诉讼,被告提起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外交代表不享有豁免。外交代表对管辖豁免权的放弃,不得视为对判决执行的豁免也放弃,对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必须由派遣国明示作出。


    接受国人员非经领馆馆长或其指定人员或派遣国使馆馆长同意,不得进入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工作之用的部分。但遇火灾或其灾害须迅速采取保护行动时,可以推定馆长已同意;领事可以对本国国民提供协助。另外,关闭领事馆,并不代表着双方外交关系的中断。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自其被接受国接受而进入接受国国境就任之时起享有此等特权与豁免,其已在该国境内者,自其委派通知接受国外交部或两国另经商定之其他时刻开始享有。享有特权与豁免人员的职务如已终止,其上述特权与豁免通常是在该员离境之时或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之时终止。即使两国有武装冲突发生,其特权与豁免也应继续有效至上述时间为止。如遇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应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舍不受侵犯,接受国官员未经使馆馆长同意不得进入使馆馆舍,否则即是对使馆馆舍的侵犯。


    反报和报复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反报针对的是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的措施,而报复针对的是违反国际法的措施,而本案中显然甲国的行为不违反国际法,所以B、D不正确,而对于反报措施是不必承担国际法律责任的,所以C选项也不正确。

  • 第19题:

    刘某与萧某由于专利权属纠纷诉至法院。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刘某认为一审适用法律错误,欲申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刘某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B、刘某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 C、刘某申请再审的,应当在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 D、刘某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正确答案:A,B,C

  • 第20题:

    甲经人介绍与乙结婚。当初两人的关系还可以,后来经常因家庭生活琐事而发生纠纷,甲赌气回娘家不归。乙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立案后经审理,认定二人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不和,并判决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甲心脏病突发,治疗无效死亡。问: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理由是:
    (1)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是重要的诉讼事件,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终结。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即应裁定终结诉讼: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 第21题:

    甲系某国派往A国的外交官,因与A国乙公民发生纠纷,甲在A国法院对乙提起民事诉讼,乙在诉讼过程中对甲的主诉直接提出反诉。A国法院对二人的纠纷作出判决,由甲赔偿乙的经济损失。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 A、甲具有民事豁免权,A国法院不应受理该案件
    • B、尽管甲具有民事豁免权,但A国法院可以受理乙对甲的反诉
    • C、甲到A国法院起诉后,就意味着其放弃了豁免权,因此A国的判决可以强制执行
    • D、尽管甲主动提起诉讼,甲对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也必须由派遣国明示作出

    正确答案:B,D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乙二人因口角引发打斗,甲将乙打成轻微伤,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甲不服,经复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乙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B

    乙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

    C

    公安局有权提起反诉

    D

    法院有权判决被告公安局对乙予以处罚

    E

    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甲公司拟起诉乙公司。有关甲公司的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为了照顾乙公司的面子,甲公司可以不将乙公司明确列为被告

    B

    甲公司只能向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如果乙公司不服甲公司的起诉,可以在人民法院的判决作出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D

    甲公司起诉时应当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正确答案: D
    解析: (1)选项A:提起民事诉讼应当有明确的被告;(2)选项B: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3)选项C: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