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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的儿子今年8周岁,未经赵某儿子的同意,赵某为其子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指定赵某为受益人。后赵某带其儿子出外旅行,发生车祸,不能确定死亡顺序,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赵某未经其儿子的同意,不得为其购买以赵某的儿子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B:赵某未经其儿子的同意,购买以赵某的儿子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机构可以承保 C:赵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D:赵某儿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题目
赵某的儿子今年8周岁,未经赵某儿子的同意,赵某为其子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指定赵某为受益人。后赵某带其儿子出外旅行,发生车祸,不能确定死亡顺序,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赵某未经其儿子的同意,不得为其购买以赵某的儿子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B:赵某未经其儿子的同意,购买以赵某的儿子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机构可以承保
C:赵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D:赵某儿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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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钱某是合伙事务执行人。企业存续期间,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用于偿债并告知了钱某、孙某。后来赵某经钱某同意又将部分份额送给其情人杨某。赵某的妻子知情后与赵某发生冲突,失手杀死赵某而被判刑。赵某死后,其妻和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各合伙人同意赵妻和他儿子的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李某受让的赵某的合伙份额有效

    B.杨某能够取得赵某赠与的合伙份额

    C.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D.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


    正确答案:ACD
    【答案】A、C、D
    【详解】《合伙企业法》第22 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A 选项中赵某转让部分合伙份额给李某,告知了钱某、孙某,因此为有效行为,当选。B 选项中赵某给其情人份额的行为仅经过钱某的同意,但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是无效的,不当选。第50 条第1 款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赵某16 岁的儿子要求继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且各合伙人同意,故赵某之子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D 选项是正确的,当选。《继承法》第7 条第(一)项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赵某之妻因过失而不是故意杀害赵某,并不丧失继承权,且各合伙人同意她的请求,故赵某之妻可以取得合伙人资格。因此,C 选项是正确的,当选

  • 第2题:

    某书画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书画店20副对联作品,书画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书画店,书画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书画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赵某辩解说,他可以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赵某的说法是错误的。(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点是代理的适用范围。赵某不能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因为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适用代理的行为。

  • 第3题:

    赵某的妻子为赵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可以以赵某为受益人
    B.可以以赵妻为受益人,但须经赵某同意
    C.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变更受益人为赵子,但须经赵某同意
    D.保险合同成立后,可以变更受益人为赵子,但须书面通知保险人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四个选项均正确。

  • 第4题:

    赵某系某公司经理,其妻黄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大赵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小赵。大赵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小小赵未婚,与父母同住。赵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于1995年在某南方城市结识当地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赵某生一子小小小赵,小小小赵一直随同母亲生活。1999年5月赵某因车祸意外死亡,经查留有现金10万元,银行存款10万元。赵某生前没有遗嘱,现其家人因继承份额发生纠纷。 问: (1)钱某提出小小小赵为赵某的亲生儿子,亦有权继承赵某的遗产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2)大赵的妻子主张代位继承大赵的应继承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


    答案:
    解析:
    (1)钱某的主张成立,小小小赵有权继承赵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虽然钱某并不是赵某的合法妻子,但小小小赵属于钱某与赵某的非婚生子女,在遗产继承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有权继承父亲的合法财产。 (2)大赵的妻子王英提出其代位继承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但大赵的儿子小赵有权代位继承大赵的应继份额。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王英作为大赵的妻子,并不是大赵的晚辈直系血亲,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应由其儿子代位继承遗产,王英只在小赵成年之前享有代管权。

  • 第5题:

    李某为其母亲赵某投保人寿险,在确定具体受益人时李某与赵某发生了分歧,下列关于如何确定受益人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受益人只能是李某
    B.受益人只能是赵某加微信cpa10010提供课程和押题
    C.受益人可以由李某指定,但必须经赵某同意
    D.受益人只能有赵某指定

    答案:C
    解析: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可以不是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 第6题: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l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l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乙认为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因此,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乙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我国《保险法》第56天第二款规定:“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抵押。”本案中,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因此,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

  • 第7题:

    赵某,某县副县长,分管全县文化体育工作,中共党员。为发展县里体育事业、提高群众身体素质,县政府决定在县城修建一个大型体育馆。工程招投标阶段,赵某的同学、当地建筑老板钱某找到赵某,请其为自己承揽该项目提供便利,考虑到同学情,赵某答应了。事后,钱某“知恩图报”,多次给赵某送去财物,但考虑到现在管得严、风声紧,赵某皆予拒绝。之后,在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钱某送给赵某儿子10万元人民币。直至他人举报案发,儿子也未将收受钱某财物一事告知赵某。根据《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 A、赵某对钱某送钱一事不知情,赵某不构成违纪
    • B、赵某涉嫌受贿
    • C、赵某虽然对钱某送钱的事不知情,赵某仍构成违纪
    • D、赵某儿子涉嫌受贿

    正确答案:C

  • 第8题:

    2009年10月,齐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金额为50万元。齐某指定其妻子为第一顺位受益人,儿子和母亲为第二顺位受益人。2010年6月,齐某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若齐某的妻子、儿子和母亲与齐某在同一车祸中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保险金作为齐某的遗产分配
    • B、保险金作为齐某妻子的遗产分配
    • C、由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分配保险金
    • D、保险人仍需给付保险金

    正确答案:B

  • 第9题:

    多选题
    赵某与钱某系夫妻,二人带儿子钱小某(系钱某与前夫孙某所生,现与生母钱某及继父赵某共同生活)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现在有赵某的哥哥赵大某,钱某的弟弟孙大某以及钱小某的亲生父亲孙某主张继承遗产,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A

    推定钱小某先于赵某与钱某死亡

    B

    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C

    赵某的哥哥赵大某继承其弟赵某的遗产

    D

    以上死者的遗产终归将都归孙某


    正确答案: C,B
    解析: 《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题中,由于三个死者均有继承人,应该推定长辈即赵某与钱某先于钱小某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赵某的哥哥为其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劣于与赵某形成继子女关系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钱小某,因此,赵某的哥哥赵大某无权继承其弟赵某的遗产。作为赵某和钱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钱小某继承二人遗产后,该遗产自然只能由钱小某的亲生父亲继承。因此本题选BD。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为其母亲赵某投保人寿险,在确定具体受益人时李某与赵某发生了分歧。下列关于如何确定受益人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受益人只能是李某

    B

    受益人只能是赵某

    C

    受益人可以由李某指定,但必须经赵某同意

    D

    受益人只能由赵某指定


    正确答案: A
    解析: 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应当经被保险人同意。

  • 第11题:

    问答题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l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l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乙认为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因此,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本案的保险金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本案保险合同中乙被指定为受益人,不能将保险金作为赵某的遗产由甲乙继承。因此,保险公司应将保险金给付给乙。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86岁的赵某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分别为甲、乙、丙。女儿甲、乙虽住得近,但毕竟都是嫁出去的人。赵某思前想后还是把希望寄托在儿子丙身上。但因丙经济条件不好,赵某与丙达成协议:只要丙愿意照顾赵某善终,赵某就把60平方米的房屋赠与丙,两位女儿均无异议。房子过户后,丙一直疏于尽赡养义务,街坊邻居笑话赵某养儿无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与丙签订的合同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B

    丙未尽赡养义务的,赵某有权撤销赠与

    C

    丙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

    如果赵某因脑溢血死亡,甲、乙有权在6个月内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继承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根据民法原理,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不得为具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本题中,丙为法定扶养义务人,合同并不构成遗赠扶养协议。
    B项,《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题中,赠与人赵某将房屋赠与儿子丙后,丙对赠与人赵某疏于尽法定扶养义务,赵某依法有权撤销赠与合同,而要求丙返还房屋。
    C项,丙并无侮辱、诽谤行为,不构成对赵某名誉权的侵害。
    D项,《合同法》第193条第1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中,赵某因脑溢血死亡而非因受赠人丙的违法行为导致死亡,赵某的继承人甲、乙无权主张撤销赠与合同。

  • 第13题:

    2012年,刘某与其妻陈某经法院判决离婚,其子随男方刘某生活。2013年刘某为其母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并经其母同意指定自己为受益人。一日,刘某与其母外出旅游遭遇车祸,其母当场死亡,刘某亦受重伤,住院两天后死亡。对于人寿保险金处理,以下选项正确的是( )。

    A.因已无受益人,应归国家所有

    B.应当支付给刘某的儿子

    C.应当支付给刘某的前妻陈某和儿子

    D.因已无受益人,应归保险公司所有


    正确答案:B

  • 第14题:

    李某外出经商多年下落不明,他的妻子赵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李某宣告死亡之日为2005年3月16日。由于李某无遗嘱,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赵某继承的遗产中包括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视机。2006年1月16日,赵某与周某结婚。李某与赵某生有11岁的儿子小李被邻居甲合法收养。2006年2月,李某突然出现,并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了其死亡宣告。
    李某的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后,其与赵某的婚姻关系()。
    A.在赵某与周某离婚后自行恢复
    B.由赵某选择决定
    C.自其死亡宣告被撤销之日起恢复
    D.不得认定自行恢复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司法解释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再婚且后一婚姻正在存续以及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夫妻关系不得自行恢复。故答案是D项。

  • 第15题:

    某书画装裱店与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他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裱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答案:
    解析:
    (1)《民法总则》第161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案中合同既约定由赵某创作全部对联,同时书法创作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是不得代理的行为,赵某无权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2)赵某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行为,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行。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 第16题:

    (2017年)李某为其母亲赵某投保人寿险,在确定具体受益人时李某与赵某发生了分歧,下列关于如何确定受益人的表述中,符合保险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受益人只能是李某
    B.受益人只能是赵某
    C.受益人可以由李某指定,但必须经赵某同意
    D.受益人只能由赵某指定

    答案:C
    解析: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可以由被保险人(赵某)或者投保人(李某)指定,但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 第17题:

    周某设立了一个私益信托,受托人为李某,受益人为其朋友的儿子赵某,以帮助其完成大学学业。现赵某已经大学毕业,而周某已经去世,则该笔信托的财产归属于()。

    • A、赵某
    • B、李某
    • C、周某
    • D、周某的继承人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赵某中年丧妻,与10周岁的儿子相依为命。赵某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安民警刘某与陈某对赵某刑讯逼供,致使赵某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如赵某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赔偿()。

    • A、医疗费
    • B、残疾赔偿金
    • C、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D、赵某儿子的生活费

    正确答案:A,B

  • 第19题:

    赵某与钱某系夫妻,二人带儿子钱小某(系钱某与前夫孙某所生,现与生母钱某及继父赵某共同生活)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现在有赵某的哥哥赵大某,钱某的弟弟孙大某以及钱小某的亲生父亲孙某主张继承遗产,下列哪些选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 A、推定钱小某先于赵某与钱某死亡
    • 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
    • C、赵某的哥哥赵大某继承其弟赵某的遗产
    • D、以上死者的遗产终归将都归孙某

    正确答案:B,D

  • 第20题:

    1998年,赵甲为其母田某投保了人寿保险,经田某同意,受益人为赵甲。1999年赵甲回娘家看望其母,不料同时发生煤气中毒,经抢救无效,赵甲、田某相继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甲已死亡,无受益人,保险公司可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B、保险金作为赵甲的遗产,由赵甲的继承人继承
    • C、保险金作为田某的遗产,由田某的继承人继承
    • D、保险金由田某继承人和赵甲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多选题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投保的下列保险中有效的有(   )。
    A

    老赵为其6岁的儿子小赵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B

    老钱为其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C

    老孙为其丈夫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其丈夫同意

    D

    老李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指定的受益人为自己的妻子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赵某的儿子今年7周岁,未经赵某儿子的同意,赵某为其子买了一份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指定赵某为受益人。后赵某带其儿子出外旅行,发生车祸,父子二人均死亡,但不能确定死亡顺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赵某未经其儿子的同意,不得为其购买以赵某的儿子的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B

    如果赵某在生前将受益人变更为自己的妻子,但未通知保险人,该变更对保险人不发生效力

    C

    赵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D

    赵某儿子的继承人享有领取保险金的权利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保险法》第33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据此,赵某作为父亲,为自己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子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是可以的。
    B项,《保险法解释(三)》第10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D两项,《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①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②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③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据此,赵某与其儿子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赵某死亡在先,符合第②项规定的情形,则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赵某儿子的遗产,由赵某儿子的继承人来继承。

  • 第23题:

    单选题
    1998年,赵甲为其母田某投保了人寿保险,经田某同意,受益人为赵甲。1999年赵甲回娘家看望其母,不料同时发生煤气中毒,经抢救无效,赵甲、田某相继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赵甲已死亡,无受益人,保险公司可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B

    保险金作为赵甲的遗产,由赵甲的继承人继承

    C

    保险金作为田某的遗产,由田某的继承人继承

    D

    保险金由田某继承人和赵甲的继承人共同继承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