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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2006年8月1日法院受理了茂发公司的申请,茂发公司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有:A:茂发公司于2006年4月1日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为原来没有担保的天昌公司的债权设定了抵押权 B:茂发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清偿了对海阳公司的拖欠货款 C:茂发公司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至子公司大发公司 D:茂发公司虚构了对大发公司的债务

题目
茂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2006年8月1日法院受理了茂发公司的申请,茂发公司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有:

A:茂发公司于2006年4月1日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为原来没有担保的天昌公司的债权设定了抵押权
B:茂发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清偿了对海阳公司的拖欠货款
C:茂发公司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至子公司大发公司
D:茂发公司虚构了对大发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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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茂发、大阳、日盛公司三家发起人决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以塑料制品生产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大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请回答以下 65~69 题:

    第 65 题 关于各发起人的出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茂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经验资机构验资,作价2000万元,则其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B.大阳公司认购出资500万元,但因种种原因该出资未到位,大阳公司不具有股东资格

    C.日盛公司必须出资1000万元方能符合法律的规定

    D.大兴公司成立后,发现茂发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价额较之前作价低100万元,茂发公司应补足差额,其他两家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D
    《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所以A选项正确。股东认购股份即获得股东资格,如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实须承担补缴责任。故8选项错误。
    《公司法》第85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位发起人须认购至少2500万元的资本方可,故C选项正确。
    《公司法》第94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租赁D公司的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D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D公司( )。

    A.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B.向甲公司申请取回

    C.向人民法院申请取回

    D.向管理人申请取回

    E.自行取回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取回权的行使。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 第3题:

    2015年,西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7年,西岭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流转资金不足,经查,西岭公司现有资产500万元,负债1500万元,其中欠和茂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货款并且已经到期,不能清偿。2018年5月,和茂公司将西岭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法院对西岭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西岭公司现拟申请破产,股东会专门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有关破产事宜。
    根据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若法院受理申请破产,下列主体中不能作为管理人的有( )。

    A.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B.曾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李某
    C.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但现已刑满释放的律师张某
    D.破产案件受理的4年前曾担任债务人董事的人
    E.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选项C)(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选项B)(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选项E)(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 第4题:

    2015年,西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7年,西岭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流转资金不足,经查,西岭公司现有资产500万元,负债1500万元,其中欠和茂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货款并且已经到期,不能清偿。2018年5月,和茂公司将西岭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法院对西岭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西岭公司现拟申请破产,股东会专门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有关破产事宜。
    根据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4>、在西岭公司的破产案件中,若人民法院裁定( ),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不受理
    B.驳回破产申请
    C.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D.不予批准重整计划
    E.不予认可和解协议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案件的裁定受理。《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第5题:

    2015年,甲乙丙丁投资设立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现金出资50万元,乙以劳务作价出资3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丁以信用作价出资20万元。
    2016年,天茂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一处房屋(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A银行和B银行贷款100万元。天茂有限责任公司与A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B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天茂有限责任公司无力还款,A银行、B银行行使抵押权,法院对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150万元。
    2017年1月1日职工张某从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离职,双方不存在与技术开发相关的任何约定。2017年4月1日张某研发出一项新技术,该技术与张某在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有密切联系。2017年4月15日张某为了评职称将该项技术细节擅自发表在某国家级杂志上。2017年6月1日天茂有限责任公司就该技术提出专利申请。
    2019年5月,天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给某超市10000件玩具,每件不含税价格为20元,由于该超市购买数量多,天茂有限责任公司按原价的8折优惠销售。(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2019年,天茂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不含税),销售成本为1260万元,期间费用为156万元,营业外支出为120万元(其中80万元为公益性捐赠支出),2018年该公司自行计算亏损76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为6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天茂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的应纳所得税额为( )万元。

    A.349
    B.369
    C.289
    D.396

    答案:A
    解析:
    年度利润总额=3000-1260-156-120=1464(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1464×12%=175.68(万元),则80万元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应纳税额=(1464-68)×25%=349(万元)。

  • 第6题:

    2015 年,甲乙丙丁投资设立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现金出资 50 万元,乙以劳务作价出资 3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30 万元,丁以信用作价出资 20 万元。
    2016 年,天茂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一处房屋(价值 210 万元)作抵押,分别从 A 银行和 B 银行贷款100 万元。天茂有限责任公司与 A 银行于 6 月 5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 月 10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B 银行于 6 月 8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天茂有限责任公司无力还款,A 银行、B 银行行使抵押权,法院对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 150 万元。
    2017 年 1 月 1 日职工张某从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离职,双方不存在与技术开发相关的任何约定。2017 年 4 月 1 日张某研发出一项新技术,该技术与张某在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有密切联系。 2017 年 4 月 15 日张某为了评职称将该项技术细节擅自发表在某国家级杂志上。2017 年 6 月 1 日天茂有限责任公司就该技术提出专利申请。
    2019 年 5 月,天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给某超市 10000 件玩具,每件不含税价格为 20 元,由于该超市购买数量多,天茂有限责任公司按原价的 8 折优惠销售。(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2019 年,天茂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不含税),销售成本为 1260 万元,期间费用为 156 万元,营业外支出为 120 万元(其中 80 万元为公益性捐赠支出),2018 年该公司自行计算亏损 76 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为 68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下列关于张某研发出的新技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张某
    B、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天茂有限责任公司
    C、该技术已经丧失新颖性
    D、该技术尚未丧失新颖性

    答案:B,D
    解析:
    (1)离职后 1 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在本题中,张某离职尚不足 1 年,且该项技术与其在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有密切联系,属于职务发明创造。(2)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 6 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不丧失新颖性;在本题中,张某未经天茂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擅自发表该技术细节的时间距申请日未超过 6 个月,因此该技术未丧失新颖性。

  • 第7题:

    债权人乙申请对债务人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其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宣告甲公司破产前,下列人员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

    • A、甲公司
    • B、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的出资人丙
    • C、其他债权人
    • D、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5的出资人戊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茂发、大阳、日盛公司三家发起人决定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设立以塑料制品生产为主要经营范围的大兴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请回答以下问题:公司成立后,发现有下列情形,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茂发公司为了公司的筹办而花费的宴请费用,应当由大兴公司承担
    • B、大阳公司未到位的500万元出资,应当由大阳公司补足,茂发和日盛公司承担连带补缴责任
    • C、日盛公司因为判断失误,向平谷公司购买了设立大兴公司不需要的办公设施,现平谷公司要求偿债,该债务应当由日盛公司承担
    • D、由于大阳公司的出资并未到位,所以大阳公司不能分取红利

    正确答案:A,B,D

  • 第9题:

    业发公司向P银行借款500万元,衡东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日为2014年5月10日,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后的1年;业发公司向大通公司的借款于2014年4月1日到期,因业发公司无力清偿,大通公司已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完毕,仍不能清偿大通公司的全部债务。P银行的借款到期后,因业发公司无力清偿,遂于2014年5月17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业发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其尚未请求对业发公司强制执行
    • B、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衡东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 C、P银行有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
    • D、P银行无权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因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是大通公司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拖欠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银行催讨,甲公司称无力偿还,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甲公司向电力公司支付了上季度电费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公司为正常生产需要支付电费,付款行为有效

    B

    电力公司如对甲公司被申请破产宣告一事不知情,付款行为有效

    C

    法院如对甲公司的付款行为进行追认,付款行为有效

    D

    付款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 D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 第11题:

    多选题
    申发公司与久昌公司因合同纠纷发生诉讼,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申发公司拒绝履行该判决,认为法官有受贿行为,久昌公司才得以胜诉。申发公司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后,久昌公司在申请执行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直接到申发公司生产车间将生产成品全部扣押。法院将扣押物品作价给了久昌公司,但仍有部分债务没有履行。正在这时,该法院获知自己的上一级法院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收到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通知,于是向久昌公司发出了执行回转的裁定,法院执行中的错误有:()
    A

    立案后应向被申请人发执行通知书而未发出,而是直接执行

    B

    裁定执行回转

    C

    在申发公司已经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久昌公司的执行申请

    D

    将扣押物品作价给了久昌公司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茂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宣告,2006年8月1日法院受理了茂发公司的申请,茂发公司的下列行为无效的有(  )。
    A

    茂发公司于2006年4月1日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为原来没有担保的天昌公司的债权设定了抵押权

    B

    茂发公司于2006年4月10日清偿了对海阳公司的拖欠货款

    C

    茂发公司为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至子公司大发公司

    D

    茂发公司虚构了对大发公司的债务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①无偿转让财产的;②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③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④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⑤放弃债权的。本题中,茂发公司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行为是可撤销行为,不是无效行为。
    B项,《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据此,茂发公司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是可撤销行为,不是无效行为。
    CD两项,《企业破产法》第33条规定,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①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②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 第13题:

    公司成立后,发现有下列情形,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茂发公司为了公司的筹办而花费的宴请费用,应当由大兴公司承担

    B.大阳公司未到位的500万元出资,应当由大阳公司补足,茂发和日盛公司承担连带补缴责任

    C.日盛公司因为判断失误,向平谷公司购买了大兴公司设立不需要的办公设施,现平谷公司要求偿债,该债务应当由日盛公司承担

    D.由于大阳公司的出资并未到位,所以大阳公司不能分取红利


    正确答案:ABD
    大兴公司已经成立,A选项的情形属于设立费用,应当由公司承担,故A正确。
    《公司法》第94条第l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正确。
    《公司法》第95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成功设立,故该债务应当由公司来承担,而日盛有错误,其承担责任的对象是公司。故C错误。
    《公司法》第l67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35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该案件中并未有章程的特别规定,故D正确。

  • 第14题:

    (2017年)长水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长水公司向恒发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1年。2014年9月,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水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发公司几次催收均无结果。2016年3月6日,恒发公司向法院申请长水公司破产。
    下列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受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对法院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恒发公司可提出上诉
    B.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通知已知的其他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也可以判决形式作出
    D.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裁定是否受理
    E.对法院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恒发公司可提出上诉

    答案:A,B,D,E
    解析:
    (1)选项CD: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裁定”是否受理,不用“判决”,故选项C错误。(2)选项AE:限于“不予受理”“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能上诉。

  • 第15题:

    (2017年)长水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要生产销售工程机械设备。为了扩大规模,2014年2月1日,长水公司向恒发公司借款3000万元,期限1年。2014年9月,由于受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长水公司经营业绩一落千丈,借款到期后一直未还,恒发公司几次催收均无结果。2016年3月6日,恒发公司向法院申请长水公司破产。
    下列关于本案破产申请及撤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长水公司作为债务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B.恒发公司可以在法院受理前请求撤回其提出的破产申请
    C.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依法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的条件是长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D.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向长水公司住所地法院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E.恒发公司作为债权人有权提出长水公司破产申请

    答案:B,C,D,E
    解析:
    (1)选项A: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条件之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除此之外还要包括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选项B: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撤回申请。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3)选项CE: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时,只要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无须考虑资不抵债问题,故本题中,当恒发公司几次催告而无果的情况下即可申请债务人破产。(4)选项D: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第16题:

    2015年,西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7年,西岭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流转资金不足,经查,西岭公司现有资产500万元,负债1500万元,其中欠和茂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货款并且已经到期,不能清偿。2018年5月,和茂公司将西岭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法院对西岭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西岭公司现拟申请破产,股东会专门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有关破产事宜。
    根据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3>、若人民法院受理西岭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了相应的管理人,则管理人的职责包括( )。

    A.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B.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C.清偿债务人的到期债务
    D.决定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
    E.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答案:A,B,E
    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产生。《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第17题:

    2015年,西岭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7年,西岭公司因经营不善而长期亏损,流转资金不足,经查,西岭公司现有资产500万元,负债1500万元,其中欠和茂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货款并且已经到期,不能清偿。2018年5月,和茂公司将西岭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法院对西岭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西岭公司现拟申请破产,股东会专门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有关破产事宜。
    根据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2>、如果法院在2018年10月受理了西岭公司的破产申请,则西岭公司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A.2018年1月,西岭公司将公司的一辆轿车无偿转让给甲
    B.2018年2月,西岭公司放弃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
    C.2017年8月,西岭公司提前清偿了其欠丙银行的200万元贷款
    D.2018年6月,西岭公司归还了欠丁的50万元货款
    E.2018年4月,西岭公司提前清偿了其欠戊公司的50万元货款

    答案:A,B,D,E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可撤销行为所处分的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第一,无偿转让财产的;第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第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第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第五,放弃债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已具备法律规定的破产原因,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第18题:

    2015 年,甲乙丙丁投资设立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甲以现金出资 50 万元,乙以劳务作价出资 30万元,丙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 30 万元,丁以信用作价出资 20 万元。
    2016 年,天茂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一处房屋(价值 210 万元)作抵押,分别从 A 银行和 B 银行贷款100 万元。天茂有限责任公司与 A 银行于 6 月 5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 月 10 日办理了抵押登记;与B 银行于 6 月 8 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天茂有限责任公司无力还款,A 银行、B 银行行使抵押权,法院对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依法拍卖,只得价款 150 万元。
    2017 年 1 月 1 日职工张某从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离职,双方不存在与技术开发相关的任何约定。2017 年 4 月 1 日张某研发出一项新技术,该技术与张某在天茂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有密切联系。 2017 年 4 月 15 日张某为了评职称将该项技术细节擅自发表在某国家级杂志上。2017 年 6 月 1 日天茂有限责任公司就该技术提出专利申请。
    2019 年 5 月,天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给某超市 10000 件玩具,每件不含税价格为 20 元,由于该超市购买数量多,天茂有限责任公司按原价的 8 折优惠销售。(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2019 年,天茂有限责任公司取得销售收入 3000 万元(不含税),销售成本为 1260 万元,期间费用为 156 万元,营业外支出为 120 万元(其中 80 万元为公益性捐赠支出),2018 年该公司自行计算亏损 76 万元,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为 68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下列关于出资方式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甲的出资合法
    B、乙的出资合法
    C、丙的出资不合法
    D、丁的出资不合法

    答案:A,D
    解析: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第19题:

    申发公司与久昌公司因合同纠纷发生诉讼,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申发公司拒绝履行该判决,认为法官有受贿行为,久昌公司才得以胜诉。申发公司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后,久昌公司在申请执行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执行工作人员直接到申发公司生产车间将生产成品全部扣押。法院将扣押物品作价给了久昌公司,但仍有部分债务没有履行。正在这时,该法院获知自己的上一级法院某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收到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通知,于是向久昌公司发出了执行回转的裁定,法院执行中的错误有:()

    • A、立案后应向被申请人发执行通知书而未发出,而是直接执行
    • B、裁定执行回转
    • C、在申发公司已经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久昌公司的执行申请
    • D、将扣押物品作价给了久昌公司

    正确答案:A,B,D

  • 第20题:

    甲公司拖欠银行贷款本息100万元,银行催讨,甲公司称无力偿还,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甲公司向电力公司支付了上季度电费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为正常生产需要支付电费,付款行为有效
    • B、电力公司如对甲公司被申请破产宣告一事不知情,付款行为有效
    • C、法院如对甲公司的付款行为进行追认,付款行为有效
    • D、付款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注塑设备1台,在租赁期间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进入破产程序。乙公司出租的该台设备,应由乙公司()。

    • A、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 B、向甲公司申请收回
    • C、向人民法院申请收回
    • D、向管理人申请收回

    正确答案:D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长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之一的乙公司申请甲公司破产并被人民法院受理。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公司破产以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申请的有(    )。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D

    乙公司以外的其他债权人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关于各发起人的出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茂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经验资机构验资,作价2000万元,则其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B

    大阳公司认购出资500万元,但因种种原因该出资未到位,大阳公司不具有股东资格

    C

    若茂发公司出资2000万元,大阳公司出资500万元,则日盛公司必须出资1000万元方能符合法律的规定

    D

    大兴公司成立后,发现茂发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价额较之前作价低100万元,茂发公司应补足差额,其他两家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B两项,《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认购股份即获得股东资格,如果没有出资或者出资不实须承担补缴责任。本题中,茂发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属于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因此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手续。大阳公司虽没有出资,但其已认购股份,因此具有股东资格。
    C项,《公司法》第84条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3位发起人须认购3500万元的资本。本题中,茂发公司和大阳公司已经共认购2500万元的资本,故日盛公司必须出资1000万元。
    D项,《公司法》第93条第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