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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签订合作施工协议,由甲公司投标乙公司的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队承建并向甲公司交纳管理费。中标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由施工队负责施工。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有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支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作施工协议有效 B.建筑施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C.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D.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题目
甲公司与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签订合作施工协议,由甲公司投标乙公司的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队承建并向甲公司交纳管理费。中标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由施工队负责施工。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有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支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作施工协议有效

B.建筑施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C.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D.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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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要新建一栋办公楼,经招投标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先行垫资500万元施工。后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乙公司要求该公司支付约定的报酬。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未约定利息的,乙公司最多按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请求支付利息
    B.合同未约定利息的,乙公司的垫资应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C.合同约定利息的,乙公司得请求支付利息,利息不受央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限制
    D.合同约定利息的,乙公司的垫资相当于乙公司向甲公司的借款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中垫资及垫资利息的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V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因此,本题答案为BD。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约定由乙公司负责建筑某住宅楼。合同签订后,乙公 司进行了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甲公司以乙公司在签 订合同时不具备相应资质为由拒付工程款,为此引起 纠纷。经查,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尚未取得相应资质,但在工程竣工之前已经取得了相应资质。甲、乙公司 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无效合同的补正问题。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 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 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 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 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 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根据该条规定,甲乙公 司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对于合同 当事人主体资格欠缺,可通过取得相应资格获得补正。 该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 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 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 予支持。”因此,本题答案为A。

  • 第3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又经过乙公司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丁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丙也未向丁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可以追加乙为第三人
    D.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甲可以追究丙公司和丁公司的责任


    答案:A,B
    解析:
    A、B
    考点:建设工程合同
    讲解:《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题中,乙公司将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其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丁公司,都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但是,甲大学与乙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则合法有效,并不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相关事由,故A、B两项错误。
    《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故C项正确。《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据此,D项正确。注意,在此司法解释出于保障建设工程款与工程质量的需要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民法原理让位于解决问题的实用主义思维。

  • 第4题:

    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要求乙支付工程款
    D.丙不得要求乙支付工程款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工程分包,分包无效。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B不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所以选项B错误。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所以选项D错误。

  • 第5题:

    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其承建某工程。甲公司又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体部分,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  )。

    A、转包合同,合同有效
    B、转包合同,合同无效
    C、分包合同,合同有效
    D、分包合同,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本题中甲公司把工程的主体部分分包给乙公司,性质属于分包合同;由于《建筑法》规定禁止违法分包,因此该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合同。

  •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订立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年后,乙公司施工完毕,该建设工程通过验收,并向甲公司移交该建筑物。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未采取书面形式
    • B、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成立
    • C、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已经生效
    • D、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合同无效,因为未采取书面形式

    正确答案:B,C

  • 第7题:

    甲工程公司为乡镇企业,具有建筑三级资质,通过关系与乙公司签订了承建办公高楼的工程合同(承建办公高楼要求五级资质)。后,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因乙公司未支付工程款而引起纠纷。经查,该工程由甲公司垫资建设,并约定了利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与乙公司所签工程合同无效
    • B、甲公司因乙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可对该办公楼申请法院拍卖,行使优先受偿权
    • C、甲公司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人员工资及垫付的工程款和利息
    • D、甲公司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间为工程竣工时起一年

    正确答案:A,B,C

  • 第8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2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建筑公司随即转包给包工头张某。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包工头张某讨薪未果,向法院对甲公司提起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双方垫资建设的约定无效,因其属于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

    B

    基于合同相对性,张某无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款

    C

    乙公司与丙公司、丙公司与张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

    D

    张某起诉甲公司的,法院应当将乙公司、丙公司追加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本案中,双方垫资建设的约定符合国际工程领域惯例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有效
    BD两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由此可见,实际施工人追讨工程款的,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张某有权以发包人甲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但甲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C项,本题中,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而丙公司作为分包人不得再行分包,两个合同均应当认定无效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建造贸易大楼。合同签订后,乙公司自行将该工程的非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任务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遂进场施工。甲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公司将其中部分支付给丙公司。后因甲公司提供的图纸存在设计问题,丙公司和乙公司相继被迫停工。甲公司诉至法院。经查,丙公司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9年真题]
    A

    乙公司部分施工任务转包的行为构成违约

    B

    乙公司应对丙公司的施工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停工的违约责任

    D

    乙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赔偿停工损失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据此可知,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自行将工程的非主体结构部分的施工转包给丙公司,实际上构成了违约。B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关于分承包人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仅适用于合法分包的场合,而不适用于非法分包。CD两项,《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建筑工程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项目。在施工过程申,甲公司依法分立为丙建筑工程公司和丁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分立协议约定,该住宅小区项目由丙公司负责完成。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被认定为不合格,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当由(    )。
    A

    甲公司承担

    B

    丙公司承担

    C

    丁公司承担

    D

    丙公司和丁公司连带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某大学兴建新校区,将图书馆施工工程发包给乙公司。经某大学同意,乙公司将其肢解为主楼、配楼两部分,分别分包给丙公司和丁公司。经乙公司同意,丙公司将其承包部分的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建筑资质的戊公司。丁公司则将部分工程包给由40个工人组成的施工队,刘某担任包工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乙公司与丙、丁公司的分包合同无效

    B

    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

    C

    若工程质量不合格,基于合同相对性,某大学应当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D

    若工程质量检验合格,丁公司与施工队签订的合同有效,施工队有权主张报酬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本题中,乙公司与丙、丁公司签订的名为分包合同,实为将工程肢解达到转包的目的,该行为无效。
    B项,合法分包需要同时满足以下要件:①经发包人同意;②分包工程只能是承包人承包的“部分”工程,且不得为“主体工程”;③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④分包人不得再行分包。欠缺任一要件的建设工程合同为违法分包,应当认定无效。本题中,丙公司已经为分包人,不得再行分包。
    C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5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发包人起诉时,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性
    D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予支持。本题中,丁公司本身为分包人,而且施工队并不具有相应建筑资质,丁公司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无效。但若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则施工队有权主张报酬。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签订合作施工协议,由甲公司投标乙公司的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队承建并向甲公司交纳管理费。中标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工程由施工队负责施工。办公楼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有部分剩余工程款未支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真题]
    A

    合作施工协议有效

    B

    建筑施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C

    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D

    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AB两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①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③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某施工队与甲公司签订合作施工协议,由甲公司投标乙公司的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队承建并向甲公司交纳管理费,属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形,则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其签订的合作施工协议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3项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所以本题中的合作施工协议无效。
    CD两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施工队有权主张工程款,甲公司无权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

  • 第13题:

    乙公司为建筑公司,为甲公司的某建筑物建设与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经甲同意,乙将该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乙、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有效
    B.如果该建筑物工程质量不合格,乙、丙公司应当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如果该建筑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丙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工程款
    D.丙公司可以甲公司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是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为当事人

    答案:A,D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问题。 《合同法》第272条第3款第3句规定,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乙公司将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分包构成违法分包,合同无效。故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第1句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规定亦适用于违法分包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选项C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因此,如果实际施工人起诉的是发包人,法院可以追加违法分包人为当事人。故选项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D。

  • 第14题:

    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800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1000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500万元。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
    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因为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对施工队承担连带责任
    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条第2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法律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允许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索要工程款,目的正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所以,A项错误。法律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不等于要求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对施工队承担连带责任,B项没有法律依据,错误。在突破合同相对性时,法院可以而不是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告,故C项错误,D项正确。

  • 第15题:

    (2013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 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但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数额付款
    B.合同无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工程价款
    C.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D.合同有效,但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并拒付工程价款

    答案:A
    解析:

  • 第16题:

    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其承建某工程。甲公司又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体部分,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

      A.转包合同,合同有效
      B.转包合同,合同无效
      C.分包合同,合同有效
      D.分包合同,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把工程的主体部分分包给乙公司,性质属于分包合同;由于《建筑法》规定禁止将主体部分分包,因此该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

  • 第1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公司承建甲公司的办公楼,但乙公司并无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合同无效,但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数额付款
    B.合同无效,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工程价款
    C.合同无效,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D.合同有效,但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并拒付工程价款

    答案:A
    解析: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合同无效;(2)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 第18题:

    甲公司与施工企业签订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后,立即与生产厂家乙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由于乙公司的资金短缺,无法保证向甲公司的供货,致使施工企业未能及时收到建筑材料而停工,则( )。

    • A、施工企业的损失应当甲公司承担
    • B、施工企业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
    • C、施工企业的损失应当由施工企业承担
    • D、施工企业的损失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连带承担

    正确答案:A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建筑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由甲承建乙的一幢办公楼。但截至竣工前,甲公司尚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办公楼验收合格。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建设工程合同有效,乙公司应当支付价款 

    B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但乙公司应当支付价款 

    C

    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待定,但乙公司应支付价款 

    D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乙公司可以不支付价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保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公司把A、B两栋楼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乙公司私下把B楼的施工任务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又把B楼的外装修工程分包给丁施工队完成。工程完工后甲公司付清了乙公司工程款,但是丁施工队没有拿到工程款,准备起诉。下面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丁施工队是B楼外装修工程的实际施工人

    B

    甲公司没把工程款给实际施工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C

    丁施工队可以起诉丙公司、乙公司及甲公司

    D

    丁施工队只可以起诉丙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某市园林管理处为兴建一座园林景观,经招投标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甲建筑公司具有相应的建筑施工资质,但该工程实际由乙工程施工队施工,系乙施工队借用甲建筑公司的名义缔约的。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乙施工队要求某市园林管理处支付约定的报酬,园林管理处经咨询律师,认为他们之间的合同无效,故拒绝支付约定的款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园林管理处应支付约定工程价款

    B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园林管理处应支付约定工程价款

    C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园林管理处无须支付工程价款

    D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园林管理处应将工程价款收缴国库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1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故本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故园林管理处应支付约定的工程价款。根据该解释第4条的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的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本条所述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应指除了工程价款之外的其他报酬或者收入,意在惩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但对于工程价款系施工人实际支出的应得收入,是已经凝结在工程中的劳动及建筑材料的对价,故应依第2条的规定予以支持。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500万元。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经乙公司同意,丙公司又将其中的一部分分包给丁施工队。后整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双方虚假行为,无效;而甲公司与乙公司私下关于工程造价为8500万元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有效

    B

    因乙公司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的行为经过了甲公司的同意,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C

    因丙公司将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给丁施工队的行为经过了乙公司的同意,丙公司与丁施工队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D

    工程竣工后,甲公司拖欠工程款的,丙公司和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乙公司于8月5日提起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应按照1亿元结算工程价款

    B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应按照8000万元结算工程价款

    C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自7月1日起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D

    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自8月5日起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考核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据此可知,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利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应付款时间为交付之日。因此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