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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有一辆车欲出售,3月1日,周某将该车出卖给陈某,但未交付。4月1日周某又将该车出卖给杜某,约定6月1日交付。5月1日,周某又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邹某,约定7月1日交付。后经杜某请求,周某于6月1日将该车交付给杜某,但未给杜某办理过户登记。经邹某请求,周某于7月1日给邹某办理了汽车的过户登记,但未交付汽车。8月1日,买受人陈某、杜某、邹某就该汽车的归属发生了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邹某于7月1日善意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杜某于6月

题目
周某有一辆车欲出售,3月1日,周某将该车出卖给陈某,但未交付。4月1日周某又将该车出卖给杜某,约定6月1日交付。5月1日,周某又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邹某,约定7月1日交付。后经杜某请求,周某于6月1日将该车交付给杜某,但未给杜某办理过户登记。经邹某请求,周某于7月1日给邹某办理了汽车的过户登记,但未交付汽车。8月1日,买受人陈某、杜某、邹某就该汽车的归属发生了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邹某于7月1日善意取得该汽车所有权
B.邹某有权请求杜某交付汽车,因为杜某于6月1日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未经登记
C.陈某有权解除与周某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周某承担违约责任
D.杜某有权请求周某办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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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周某和陈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5年2月1日,法院判决周某和陈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邹某,邹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周某又就该房屋和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杜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周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关于该房屋所有权描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5月10日前,周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陈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邹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杜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B,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将房屋判归陈某所有,因此,陈某自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本题中,房屋是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其所有权变动必须办理登记。邹某虽然支付了购房款,但是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杜某是善意第三人,且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 第2题:

    周某、杜某洪某按20%、20%和60%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三人将房屋出租给陈某,现周某欲转让自己的份额给邹某。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是:

    A.杜某洪某陈某均有优先购买权,且洪某最优先
    B.如果周某没有通知杜某洪某,则杜某洪某可以直接起诉主张周某的转让合同无效
    C.杜某洪某表示愿意购买,但须分期付款,案外人邹某愿意一次性付清全款,则周某可以直接将份额转移给邹某
    D.如果周某欲将份额转让给杜某,则只有陈某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所称的“同等条件”,应当综合共有份额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确定。而物权法第一百零一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第3题:

    2009年5月,周某向陈某借款20万元做生意,约定2011年10月1日周某还钱。后来周某做生意赔了钱,到期无力偿还陈某的借款。周某的父亲为儿子发愁过度,心脏病复发,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留有一间房屋,周某为唯一继承人,陈某便想让周某用该房屋抵债,周某遂找到朋友杜某,说:“我不忍心用这房屋去抵债,送给你吧。”随后与杜某签订了赠与协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陈某对周某的行为可行使债权人撤销权
    B.陈某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
    C.陈某不可以代位行使周某的继承权
    D.杜某无权对因受赠房屋瑕疵造成的损失请求周某赔偿

    答案:D
    解析:
    A.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故A项正确。 B.正确。周某、杜某均为恶意,构成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该协议能被宣告无效,故B项正确。 C.正确。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只能代位行使债务人的非专属性的到期债权,不能代位行使其继承权,故C项正确。 D.错误。赠与合同未必完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合同法》第191条第二款规定:“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D项错误。所以本题应选D。

  • 第4题:

    周某的丈夫陈某在劳动过程中听到有人求救,即前往出事地点,将落入水中的杜某的小孩救出,周某自己却溺水身亡。由于杜某对此未作任何表示,周某诉至法院,请求杜某承担安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并要求杜某赔礼道歉。下列表达正确的是:

    A.杜某应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补偿责任
    B.周某无权请求杜某承担侵权责任
    C.周某有权请求杜某赔偿精神损害
    D.周某请求杜某赔礼道歉应予支持

    答案:A,B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23条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CD.错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5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题属于典型的见义勇为,没有侵权人,受益人也不是侵权人,根据上述规定,应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而非“赔偿”,故本题只有A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 第5题:

    周某有一辆奔驰轿车要出售,分别与陈某杜某邹某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的签订日期分别是4月2日、4日和6日。8日,周某将车辆交付给了杜某,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11日,周某又将此车过户登记给了邹某。后来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在该车交付之后,所有权已经转移
    B.陈某可以以自己的合同签订在先为由请求周某将车交付给自己
    C.法院应当判决汽车归杜某所有
    D.若周某没有将汽车交付给杜某,也没有过户给邹某,此时应当优先保护陈某,因为陈某的合同签订在先

    答案:B
    解析:
    A.正确。不管特殊的动产还是一般的动产,都是以交付为标志转移所有权,故A正确。 B.错误。在特殊动产一物多买的情形下,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第10条之规定,最优先获得保护的是先受领的买受人,若都没有受领则优先保护先登记的,若都没有受领也都没有登记,就优先保护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据此,B错误,C、D正确。

  • 第6题:

    周某、陈某约定,周某将一辆车出卖给陈某,价款20万元,陈某于5年内分10期支付价款,每期2万元,在陈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周某保留汽车的所有权。2011年3月1日,周某将该车交付给陈某。2011年5月1日,陈某为该车购买了交强险(人身伤害最高限额为10万元)。2011年7月1日,陈某与邹某聚会后,陈某将该车借给醉酒的邹某驾驶,邹某驾车撞伤了行人龙某(交警认定邹某负全责),给龙某造成损失30万元。对于龙某遭受的损害应如何承担,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龙某有权请求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保险金
    B.龙某有权请求周某承担赔偿责任
    C.龙某有权请求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D.龙某有权请求邹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
    A.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解释》第18条规定,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应承担支付交强险保险金的义务。 B.错误。《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也适用“机动车保留所有权买卖”。故龙某无权请求周某承担侵权责任,故B选项错误。 CD.正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权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的责任。”据此,陈某将车借给醉酒邹某使用,陈某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陈某应邹某对龙某的损害承担按份责任。故A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

  • 第7题:

    周某欠陈某200万元,周某以自己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抵押担保。杜某以价值100万元的汽车抵押担保。邹某提供保证,未约定保证的方式,但约定邹某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债务人周某还清本息时为止。现周某未对债权人陈某履行200万元的到期债务,当事人未对陈某应如何行使权利作出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陈某应当首先对周某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B.陈某未经杜某、邹某的同意不得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
    C.如果陈某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杜某仅对10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D.如果陈某放弃对周某的房屋抵押权,邹某仍须对200万元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A,C
    解析:
    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76条,在混合担保中,若当事人未约定债权人行使担保物权和保证债权的顺序,若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抵押或质押,债权人应先就债务人以自己财产设立的抵押权或者质权实现债权。故A选项正确。 B.错误。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者质权人放弃质权的行为,均属单方法律行为,依照抵押权人、质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完成,无须他人的同意,故B选项错误。 C.正确,D错误。根据 《物权法》第 194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立的抵押权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将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内免除自己的担保责任。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 第8题:

    罗某有一辆摩托车,因自己购买了汽车,将摩托车卖给了朋友李某,并签订了《购车协议书》,双方实际履行,但未办理过户。后李某又将该车转卖给刘某,也未办理过户。2010年7月底,刘某驾驶该车与郑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后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刘某负事故责任。事后刘某、郑某、罗某对赔偿问题及罗某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产生了纠纷。
    问:如何认定本案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首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首先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先行赔付。
    其次,由刘某负机动车故交通事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已至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规定,刘某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再次,李某和罗某不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因为机动车已经交付。

  • 第9题:

    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 
    • B、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 C、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 D、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杜某所有,谢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

    正确答案:A,B,D

  • 第10题:

    单选题
    刘某与赵某签订一份机动车买卖合同,刘某欲以8万元将其所有的汽车卖于赵某,后王某又向刘某提出愿以10万元购买,刘某遂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在该车未交付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赵某、王某均要求刘某交付汽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赵某先与刘某签订合同,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B

    王某出价较高,刘某应将汽车交付给王某

    C

    刘某可以自行决定将汽车交付给赵某或王某

    D

    经王某同意,刘某可以将汽车交付给赵某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2017年4月1日,王某与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王某将其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1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于2017年4月10日向丁某交付了房屋,但双方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 丁某对房屋进行了简单装修,于2017年4月20日将该房屋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 2017年6月1日,王某因病突然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17年6月5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自己的名下。2017年6月10日,小王将该房屋作价130万元卖给杜某,双方于当日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2017年7月1日,杜某要求叶某返还该房屋,遭到叶某的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杜某是否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有一辆车欲出售,3月1日,甲将该车出卖给乙,但未交付。4月1日,甲又将该车出卖给丙,约定6月1日交付。5月1日,甲又将该车出卖给不知情的丁,约定7月1日交付。后经丙请求,甲于6月1日将该车交付给丙,但未给丙办理过户登记。经丁请求,甲于7月1日给丁办理了汽车的过户登记,但未交付汽车。8月1日,买受人乙、丙、丁就该汽车的归属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丁有权请求丙交付汽车,因为丁于7月1日善意取得该车所有权

    B

    丁有权请求丙交付汽车,因为丙于6月1日取得的汽车所有权未经登记

    C

    乙有权解除与甲的买卖合同,并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

    丙有权请求甲办理汽车过户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 A,D
    解析:
    《买卖合同解释》第10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②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③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④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根据上述规定,在特殊动产一物多卖的情形中,交付具有优先性,其次是所有权转移登记,最后是合同成立在先。本案中,汽车已经交付给丙,因此丙取得所有权,丙基于买卖合同有权请求出卖人甲为其办理过户登记,因汽车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丙,乙和甲、丁和甲之间买卖合同的目的均无法实现,二者有权解除合同,请求出卖人甲承担违约责任。

  • 第13题:

    共用题干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94-96题。

    如杜某向丁某、叶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杜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B:杜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C:杜某无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D:杜某有权请求叶某返还房屋

    答案:B,C
    解析:
    丁某虽未办理过户登记,还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但其基于和王某的买卖合同,有权占有房屋,王某无权要求返还。小王作为王某的继承人,继承了其全部遗产,继承合同债权就应清偿相对应的合同债务,因此同样无权要求返还。AC正确。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此杜某已经成为所有权人,享有原物返还请求权。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选BC。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合同义务,非买卖合同有效要件,A项错误。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但若要处分该物权时,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所以B项正确。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所以C项正确。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登记资料查询、复制权,D项也正确。

  • 第14题:

    周某和陈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5年2月1日,法院判决周某和陈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邹某,邹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周某又就该房屋和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杜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周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假设在上述例子中,杜某系在5月9日得知法院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杜某主张善意取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受让人杜某交易该房屋时候,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
    B.受让人不能够认定为善意
    C.本案中只要杜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即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D.本案中,杜某即使最终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且支付了市场价格也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答案:B,D
    解析:
    根据2016年3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指依法完成不动产物权转移登记或者动产交付之时。因此AC错误,BD正确。

  • 第15题:

    周某和陈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周某名下。2015年2月1日,法院判决周某和陈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陈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陈某将该房屋出卖给邹某,邹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周某又就该房屋和杜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杜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周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假设陈某要求杜某证明构成善意,杜某则要求陈某证明自己不构成善意。应如何举证:

    A.杜某是否构成善意,由陈某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B.杜某是否构成善意,由杜某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C.杜某是否构成善意,应由法院结合交易价格、是否登记主动进行判断
    D.假设该房子之上已经办理预告登记,则即使杜某买受该房屋时并不知道预告登记这一事实,也不构成善意

    答案:A,D
    解析:
    A.正确,BC错误。根据2016年3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的规定: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D.正确。根据2016年3月实施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不动产受让人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1)登记簿上存在有效的异议登记;(2)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3)登记簿上已经记载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不动产权利的有关事项;(4)受让人知道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主体错误;(5)受让人知道他人已经依法享有不动产物权。真实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受让人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的,应当认定受让人具有重大过失。

  • 第16题:

    周某从迅达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1辆车,约定周某试用10天,试用期满后3天内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试用期间,周某违反交通规则将李某撞成重伤。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因在试用期间该车未交付,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B:因该汽车未过户,不知该汽车已经出卖,李某有权请求迅达公司赔偿
    C:李某有权请求周某赔偿,因周某是该汽车的使用人
    D:李某有权请求周某和迅达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周某和迅达公司是共同侵权人

    答案:C
    解析:
    【考点】试用买卖合同与机动车事故责任【详解】《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期间,车辆并未进行交付,其在买受人作出同意购买的意思之时方才交付,车辆的所有权仍然归迅达公司所有。《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项错误。

  • 第17题:

    周某和陈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但未办理公证手续。陈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侍奉公婆,照顾孩子。周某在外地经商期间,与杜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陈某知道后起诉离婚,陈某的哪些诉讼请求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因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协议未办理公证手续,请求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
    B.因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的义务,请求周某予以经济补偿
    C.因离婚后无住房,生活困难,请求周某予以适当帮助
    D.请求周某和杜某对其精神损害承担连带赔偿

    答案:B,C
    解析:
    A.错误。根据《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未办理公证手续,不影响约定的效力。A选项错误。 B.正确。《婚姻法》第40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B选项正确。 C.正确。《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 (一)》第27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C选项正确。 D.错误。根据《婚姻法》第46条,陈某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解释 (一)》第29条第一款:“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可知杜某不属于赔偿义务主体,仅周某为赔偿义务主体。D选项错误。

  • 第18题:

    周某欠陈某80万元,杜某提供保证,约定杜某在周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杜某承担保证责任。此后,因故致使周某对陈某的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但杜某对陈某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尚未经过),陈某请求周某履行还款义务,周某请求延期2年支付,陈某表示同意。陈某于是请求杜某承担保证责任。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杜某有权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B.若杜某未援用周某对陈某债务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C.杜某有权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D.若杜某未主张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周某无追偿权

    答案:A,C
    解析:
    A.正确。《担保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仍有抗辩权,周某已经放弃了对陈某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但这丝毫不影响保证人杜某援用周某享有的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故A选项正确。 B.错误。根据《担保法》第20条,杜某有权援用周某享有的诉讼时效抗辩权,但因为周某已经放弃时效利益,主债务的范围并未缩减,杜某也可以不援用周某的抗辩权,杜某承担担保责任后,杜某对周某的追债权不受影响。故B选项错误。 C.正确。杜某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在陈某对周某强制执行完毕无效果之前,杜某可对陈某主张先诉抗辩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故C选项正确。 D.错误。若杜某未行使先诉抗辩权,其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周某的追偿权不受影响。故D选项错误。

  • 第19题:

    20lO年8月,邹某向甲借款5万元,以自己的汽车做抵押,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9月,邹某又以该车做抵押向乙借款5万元,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同年11月,邹某向丙借款3万元,将该车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车期间,将车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该车被丁留置。本案中,对该车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偿权的是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D
    解析:
    各种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顺序为: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权>未登记抵押权,据此可知本题中应当由享有留置权的丁优先受偿。选D项。这类具体法律规定一定要查看法条,此类知识点非常重要,可能考查案例分析。

  • 第20题:

    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有关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
    B.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C.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D.谢某可以主张留置该房屋,阻止杜某和赖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70%的,方可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在本题中,房屋市值120万元,杜某将其作价90万元,未低于市场价的70%(84万元),不构成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债权人谢某无权请求撤销。(2)选项B: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3)选项D:不动产不适用留置。

  • 第21题:

    多选题
    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

    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 

    B

    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C

    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D

    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杜某所有,谢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郎某向常某借款20万元,郎某的朋友杜某以其价值25万元的汽车提供担保,与常某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杜某向汤某借款5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杜某与汤某签订了质押合同,同时交付了汽车。郎某和杜某都未按期清偿债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常某和杜某的抵押合同生效之时抵押权生效

    B

    汤某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签订之时设立

    C

    常某和汤某按照债权比例获得清偿

    D

    汤某优先于常某受偿

    E

    常某的债权成立在先,可以先于汤某行使担保物权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抵押权和质押权。质押合同自签订时生效,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生效。所以选项B错误。在同一财产上同时存在抵押权和质权的,质权优先于没有登记的抵押权受偿。所以选项C、E错误。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依次将其“东星”号游艇出卖给甲、乙、丙、丁。因张某不履行到期义务,四个买受人于2015年9月在同一法院起诉,请求张某履行合同义务,法院将四个案件合并审理。法庭查明:仅乙向甲支付了价款(支付日期为2015年3月1日);张某于2015年4月1日将游艇交付给丙;张某于2015年6月1日将游艇给丁办理了过户手续。关于甲、乙、丙、丁对张某享有的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有权请求张某交付游艇

    B

    乙有权请求张某交付游艇

    C

    丙有权请求张某办理游艇的过户登记

    D

    丁有权请求张某交付游艇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