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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佳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李佳佳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货物买卖合同》标的额200万元,为支付货款,李佳佳擅自以甲公司名义签发一张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李佳佳在票据上签章,但未加盖甲公司印章。关于该票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票据有效,李佳佳应承担票据责任 B.该票据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 C.该票据无效,但李佳佳应承担对乙公司的付款责任 D.该票据无效,但甲公司应承担对乙公司的付款责任

题目
李佳佳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李佳佳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货物买卖合同》标的额200万元,为支付货款,李佳佳擅自以甲公司名义签发一张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李佳佳在票据上签章,但未加盖甲公司印章。关于该票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票据有效,李佳佳应承担票据责任
B.该票据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
C.该票据无效,但李佳佳应承担对乙公司的付款责任
D.该票据无效,但甲公司应承担对乙公司的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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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1条第(一)项:“票据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上不符合票据法以及下述规定的,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一)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所以本案中的汇票,只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没有甲公司印章,该出票人签章无效。 《票据法》第22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出票人签章是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签章无效导致票据无效,A、B项错误。 李佳佳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的《货物买卖合同》有效,甲公司应该承担付款责任,D项正确,C项错误。
更多“李佳佳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李佳佳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货物买卖合同》标的额200万元,为支付货款,李佳佳擅自以甲公司名义签发一张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李佳佳在票据上签章,但未加盖甲公司印章。关于该票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王某收到电缆后转卖得款,之后不知所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

    A.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B.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C.王某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丙公司应当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票据伪造。 A、B项:《票据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因此,甲公司作为出票人,其签章是真实有效的,应当承担票据责任,A选项正确;李某的签章是伪造的,其不承担票据责任,B选项正确。
    C项:票据上并没有王某的签章,王某并非票据法律关系的主体,其不承担票据责任,C选项错误。
    D项:《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丙公司是善意的(不知道其前手王某伪造签章),其可以享有票据权利,D选项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汇票上签署的不是本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汇票无效
    B:乙公司的签章无效
    C:乙公司不对丙承担票据责任
    D:甲公司应对乙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B,C,D
    解析:
    【考点】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的签章无效的情形。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第2款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上述规定的,票据无效;票据的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上述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根据该条规定,票据的背书人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票据仍然有效,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乙公司的签章无效,因此,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当然乙公司可能向丙承担票据责任之外的民事责任。乙公司的签章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因此,甲公司应对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 第3题:

    (2015年)李某为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律制度不予禁止的是( )。

    A.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B.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C.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D.甲公司通过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答案:A
    解析:
    ( 1)选项 B:甲公司不得直接向其董监高提供借款;( 2)选项 C:乙公司不得直接向其董监高提供借款;( 3)选项 D:甲公司不得通过子公司(乙公司)向其董监高提供借款。

  • 第4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若戊公司在A银行拒绝付款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甲公司可否以其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不能以该理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同时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

    • A、票据关系
    • B、票据原因关系
    • C、票据预约关系
    • D、票据资金关系

    正确答案:B

  • 第6题:

    甲公司为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法定代表人李某出国未回,甲公司在票据上加盖了公司公章后直接向丙银行申请承兑,丙银行工作人员未认真审核,给予承兑。甲公司拿回票据后直接交付给乙公司,并叮嘱其需要时再回来找李某补签字。后乙公司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在票据到期时向丙银行请求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丙银行应当拒绝付款
    • B、丙银行无权拒绝付款
    • C、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
    • D、如果丙银行拒绝付款,丁公司可以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

    正确答案:B,C,D

  • 第7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A银行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同时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
    A

    票据关系

    B

    票据原因关系

    C

    票据预约关系

    D

    票据资金关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票据上的法律关系与票据关系。票据关系是指当事人基于票据行为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基础关系一般是指票据关系赖以产生的民事基础法律关系,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票据预约关系、票据资金关系。票据原因关系是指授受票据的直接当事人之间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基于授受票据的理由而产生的票据原因关系。

  • 第9题:

    多选题
    关于票据签章的规定,以下()叙述不符合我国《票据法》的规定?
    A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转账支票,其在支票上的签章可以是甲公司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或者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B

    王某签发了一张银行支票,王某的签章必须与在银行预留的签章一致。

    C

    陈某的笔名“孤独求败”广为人知,本名反而知道的人很少,陈某在票据上签章时可以使用“孤独求败”这一笔名。

    D

    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丙公司,汇票上没有乙公司的签章,但是丙公司可以以与乙公司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证明该汇票系乙公司签发,汇票有效。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 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若戊公司在A银行拒绝付款后向甲公司进行追索,甲公司可否以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向戊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A

    B

    Ⅰ、Ⅲ

    C

    Ⅱ、Ⅲ

    D

    Ⅲ、Ⅳ


    正确答案: D
    解析: Ⅰ、Ⅲ两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51条,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李某不得在乙公司担任高管。Ⅳ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6条规定,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创业板有相同规定。则除非公司章程有规定,总经理不能兼任董事会秘书。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无此规定。

  • 第12题:

    单选题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擅自以甲公司之名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王某在汇票上签章,但是未加盖甲公司的公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应承担票据责任

    B

    甲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

    C

    王某和甲公司应承担连带票据责任

    D

    王某和甲公司均不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查票据的形式。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审理票据纠纷规定》)第41条第1项的规定,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不符合规定的,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本题中汇票上仅有王某的签章,没有甲公司的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所以王某和甲公司均不承担票据责任。

  • 第13题:

    左宁宁、戴小新、李佳佳作为发起人筹划设立甲公司,乙公司正在出租一套办公楼,左宁宁认为甲公司在此办公,位置,面积、价格都合适,遂以自己的名义向乙公司承租了该办公楼。但只付了50%的定金,还有余款50万元尚未支付。甲公司成立后,在该办公楼入驻办公。下列关于乙公司追讨该笔租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向左宁宁、戴小新或李佳佳主张支付该笔租金
    B.乙公司只能向左宁宁主张该笔租金
    C.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该笔租金
    D.乙公司可以主张甲公司和左宁宁各承担一半的欠缴租金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第75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虽然合同是由发起人左宁宁以个人的名义签署的,但是为设立公司而为之,且现公司已经成立并在此租住房屋中入驻办公,所以对方当事人乙公司可以选择找甲公司或签字主体左宁宁主张合同责任,不能找其他发起人。所以A、B项错误,C项正确。签字的发起人和追认后的公司是选择的关系,并不承担按份责任,D项错误。

  • 第14题: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A银行在票据上作承兑签章。后乙公司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将票据金额变为12万元后,作背书签章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对10万元负责,丙对12万元负责
    B.甲对10万元负责,乙、丙对12万元负责
    C.甲、乙、丙均对12万元负责
    D.甲、乙、丙均对10万元负责

    答案:A
    解析:
    甲公司、乙公司的签章在变造之前,应当按照原记载的内容(10万元)负责;丙公司的签章在变造之后,应当按照变造后的记载内容(12万元)负责。

  • 第15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进行追索?


    正确答案: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

  • 第16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 B、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 C、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 D、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B,C,D

  • 第17题:

    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 A、公司盖章
    • 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 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
    • 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

    正确答案:D

  • 第18题:

    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擅自以甲公司之名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王某在汇票上签章,但是未加盖甲公司的公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应承担票据责任
    • B、甲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
    • C、王某和甲公司应承担连带票据责任
    • D、王某和甲公司均不承担票据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 A、Ⅱ
    • B、Ⅰ、Ⅲ
    • C、Ⅱ、Ⅲ
    • D、Ⅲ、Ⅳ

    正确答案:A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为清偿对乙公司的欠款,开出一张收款人是乙公司财务部长李某的汇票。李某不慎将汇票丢失,王某拾得后在汇票上伪造了李某的签章,并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外地的丙公司,用来支付购买丙公司电缆的货款,王某收到电缆后转卖得款,之后不知所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B

    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

    C

    王某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D

    丙公司应当享有票据权利


    正确答案: B,A
    解析:
    A项,《票据法》第26条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70条、第71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本题中,甲公司签发的票据合法有效,甲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BC两项,《票据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题中,因为被假冒人李某并未在票据上签章,所以李某不承担票据责任。伪造人王某因为没有在票据上签章,所以王某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王某仍需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D项,《票据法》第14条第2、3款规定,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丙公司作为票据的合法持有人,享有票据权利

  • 第21题:

    单选题
    李某为甲股份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不予禁止的是()。
    A

    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B

    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C

    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D

    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工程款50万元,债务到期后甲公司因资金不足久拖不还。同时,李某欠甲公司的80万元货款也已到期,但甲公司未以任何方式催促李某还款,对乙公司造成了损害。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李某的债权

    B

    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公司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对李某的债权

    C

    乙公司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为80万元

    D

    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上无转让背书,遂提出异议。 丙公司便私刻了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的人名章和乙公司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丁公司不知有假,接受了票据。之后,丁公司为偿付欠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了戊公司。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遂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票据到期时,戊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