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他人,证据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他听王某说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意见说明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那么对本案中的这些证据表述正确的有:A:案件中的凶器匕首属于物证,并且是直接证据 B:王某的证言来自其亲眼所见,因此是原始证据 C:李某由于是听他人转述杀人经过,因此其所作的证言属于间接证据 D:法医鉴定属于鉴定意见,不是言词证据

题目
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他人,证据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他听王某说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意见说明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那么对本案中的这些证据表述正确的有:

A:案件中的凶器匕首属于物证,并且是直接证据
B:王某的证言来自其亲眼所见,因此是原始证据
C:李某由于是听他人转述杀人经过,因此其所作的证言属于间接证据
D:法医鉴定属于鉴定意见,不是言词证据

相似考题
更多“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他人,证据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他听王某说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意见说明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那么对本案中的这些证据表述正确的有:”相关问题
  • 第1题:

    在一起凶杀案中,胡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了他人。案件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了胡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的他听王某说胡某持刀杀了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的结论: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在本案中的这些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有:( )。

    A.匕首

    B.王某的证言

    C.李某的证言

    D.法医的鉴定结论


    正确答案:AD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直接证据。凡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就属于间接证据。匕首和鉴定结论都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而王某和李某的证言都指明了犯罪嫌疑人是胡某,属直接证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 第2题:

    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于2010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甲说他亲 眼见到赵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日期是2010年 5月17日。王某向法院提交赵某亲笔所写的收条原 件一张,并提供证人乙,乙说他听说王某已经将钱还给 赵某。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派生证据
    b.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派生证据
    c.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原始证据
    d.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原始证据


    答案:D
    解析:
    。本案中,赵某对借贷法律关系存在和到期 未履行承担举证责任,而王某则对借款债务因清偿而 消灭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甲、乙证人所言皆为本证。本 案中甲证言为原始证据,而乙证言为传来证据。故答 案D正确。

  • 第3题:

    赖某(男)与李某(女)一直有不正当的通奸关系,后来李某为了保持家庭的稳定,欲断绝与赖某的通奸关系。但赖某仍苦苦哀求,并多次去李某家纠缠。无奈,李某与其丈夫张某约定,如果赖某再来就打断他的腿。1998年3月7日晚8点左右,赖某又前来纠缠,当其走到李某家院内时,李某和张某手持木棒从房间冲出,将赖某按倒在地上,二人用木棒朝赖某腿部猛击,张某想起赖某以前与自己妻子的不正当关系,越打越气,便又朝赖某头部击打数下,致赖某头部大出血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赖某右腿骨折。双腿几处皮下淤血,颅内出血,死亡的直接原因系颅内出血所致。
    问:李某与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可以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单位,还可以是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
    ②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的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包括了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以及共同直接实行犯罪和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
    ③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④基于以上认识,下列几种情况均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第一,共同过失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第二,间接正犯不认为是共同犯罪。第三,事后的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第四,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在刑法理论上,这种情况称为“过限行为”。第五,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2)本案中,李某和张某有共同伤害赖某的故意;在客观上有共同的伤害行为,即各持木棒朝赖某腿部猛打的行为;也有伤害的结果,即赖某右腿骨折,双腿几处皮下淤血。因此李某和张某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同犯罪,对赖某的伤害结果共同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本案的最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张某明知用木棒击打被害人头部会产生致其死亡的危害结果,仍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这种故意的内容已超出了夫妻二人共同故意伤害的范围,属于过限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对赖某的死亡,张某应独立承担责任。
    总之,从全案分析可看出:整个案件前段是李某和张某二人共同犯罪,后段是张某自己构成单独的故意杀人罪。

  • 第4题:

    贾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弟弟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丁李某,贾某的证言属于()

    • A、原始证据
    • B、传来证据
    • C、直接证据
    • D、间接证据

    正确答案:B,C

  • 第5题:

    涉嫌杀人的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住同一小区的黄女士在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时说:由于她本人与习某有不正当性关系,因此她在某次与习某一起过夜时,听习某讲了他如何杀害被害人的事情。对于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这段证言,属于()

    • A、案件线索,而不是证据
    • B、书证
    • C、直接证据
    • D、间接证据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王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谷某讲述其杀害曾某的经过。王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属于()。

    • A、传来证据
    • B、直接证据
    • C、有罪证据
    • D、言词证据

    正确答案:A,B,C,D

  • 第7题:

    王某亲眼目睹被告人李某持刀杀死被害人邱某,王某的证言属于()。

    • A、辩护证据
    • B、间接证据
    • C、控诉证据

    正确答案:C

  • 第8题:

    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于深夜潜入王某家,恰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将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赵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对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正确

  • 第9题:

    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属于证据分类中的哪种法定证据?()

    • A、证人证言
    • B、直接证据
    • C、无罪证据
    • D、实物证据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单选题
    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属于证据分类中的哪种法定证据?()
    A

    证人证言

    B

    直接证据

    C

    无罪证据

    D

    实物证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张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张某应当出庭作证

    B

    胡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案发时的巡逻警察,案发时目睹了李某持刀杀人后逃跑的过程。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胡某的证言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则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C

    王某对李某故意杀人案出具了鉴定意见,公诉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王某有必要出庭,但王某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D

    证人石某系被告人李某的妻子,法院通知其到庭作证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正确答案: A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193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A项,张某的证言若对案件定罪量刑无重大影响,则没有强制规定其出庭作证。
    C项,鉴定人拒绝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不必要强制到庭。
    D项,石某系被告人的配偶,不适用强制到庭的规定。

  • 第12题:

    多选题
    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夫李某曾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被害人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
    A

    直接证据

    B

    间接证据

    C

    言词证据

    D

    控诉证据

    E

    传来证据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于2017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的证言。甲说他亲眼见到赵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日期是2017年5月17日,看到赵某将现金交给王某。王某向法院提交赵某亲笔所写的收条原件一张,并提供证人乙的证言。乙说他听说王某已经将钱还给赵某。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提交的收条是物证和原始证据
    B.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派生证据
    C.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直接证据
    D.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书证

    答案:B,D
    解析:
    考查证据的分类。A项错误,王某提交的证据是书证和原始证据:B项错误,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原始证据:C项错误,乙所说证言是本证和间接证据。D项正确。

  • 第14题:

    李某在法庭上作证说,他曾听徐某讲述其如何杀害高某的经过。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属于证据分类中哪些证据?()

    A:传来证据
    B:直接证据
    C:有罪证据
    D:言词证据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证据的分类。详解:刑事证据的分类是指按照证据本身的特点,从不同的角度在理论上对证据进行的划分。(1)按照证据的来源划分,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是原始证据;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是传来证据。李某的证言是转述徐某说话的内容,属于传来证据。(2)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凡是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李某的证言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徐某杀害高某的事实,属于直接证据。(3)根据证据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将证据划分为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认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李某的证言显然属于有罪证据。(4)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是实物证据。李某的证言是言词证据,故本题应全选。

  • 第15题:

    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夫李某曾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被害人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

    • A、直接证据
    • B、间接证据
    • C、言词证据
    • D、控诉证据
    • E、传来证据

    正确答案:C,D,E

  • 第16题:

    王某在法庭上作证,证明他亲眼目睹了李某将赵某打伤的经过,王某的证言属于?()

    • A、原始证据
    • B、传来证据
    • C、间接证据
    • D、直接证据

    正确答案:A,C,D

  • 第17题:

    周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兄曾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了被害人赵某,周某的证言属于证据中的()

    • A、有罪证据
    • B、直接证据
    • C、传来证据
    • D、言词证据
    • E、间接证据

    正确答案:A,B,C,D

  • 第18题:

    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王某在法庭审理期间声称侦查人员曾对其实施刑讯逼供,王某之妻也提出其证言系侦查人员暴力取证的结果。经查明,上述情况属实。下列证据材料哪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A、王某的有罪供述
    • B、根据王某的有罪供述找到的杀人凶器
    • C、王某妻子的证言
    • D、根据王某妻子的证言找到的王某转移被害人尸体时使用的布口袋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涉嫌杀人的习某被抓获后,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证人证言时说:她在某次与习某一起过夜时,听习某讲了他杀害被害人的过程。黄女士向公安机关提供的证言,属于()。

    • A、案件线索,而不是证据
    • B、书证
    • C、直接证据
    • D、间接证据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了他人。案件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了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的他听王某说赖某持刀杀了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的结论:被害人是他杀而非自杀。那么在本案中的这些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有()。

    • A、匕首
    • B、王某的证言
    • C、李某的证言
    • D、法医的鉴定结论

    正确答案:A,D

  • 第21题:

    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了他人。案件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了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的他听王某说赖某持刀杀了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的结论: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问:在本案中的这些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有哪些?


    正确答案: ⑴匕首;
    ⑵法医的鉴定结论。

  • 第22题:

    多选题
    贾某向公安机关陈述其弟弟亲眼目睹王某持刀杀丁李某,贾某的证言属于()
    A

    原始证据

    B

    传来证据

    C

    直接证据

    D

    间接证据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赵某与王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于2010年9月14日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供证人甲,甲说他亲眼见到赵某与王某签订借款合同,还款日期是2010年5月17日。王某向法院提交赵某亲笔所写的收条原件一张;并提供证人乙,乙说他听说王某已经将钱还给赵某。根据本案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间接证据

    B

    甲所说证言是本证和派生证据

    C

    乙所说证言,是反证和直接证据

    D

    王某提交的收条,是本证和原始证据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查证据的分类,本案中,赵某对借贷法律关系存在和到期未履行承担举证责任,而王某则对借款债务因清偿而消灭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甲、乙证人所言皆为本证。本案中甲证言为原始证据,而乙证言为传来证据。王某提交的借条和甲乙证人证言都是直接证据,故答案为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