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国外来证中单据条款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证明“运费预付”,作成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信用证内注明”按《UCP500》办理。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于到期日前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不符。你认为开证行能否以商业发票上没有受益人签字为由拒付?为什么?
第2题:
审核单据,购买受益人交付的信用证项下汇票,并付出对价的银行是()。
第3题:
以下当事银行中()向信用证受益人付款之前不必审核单据。
第4题:
我国A公司向国外B公司以CIF条件出口货物一批,国外来证中单据条款规定: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证明“运费预付”,作成指示抬头空白背书;保险单一式两份,根据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信用证内注明”按《UCP500》办理。A公司在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于到期日前向议付行交单议付,议付行随即向开证行寄单索偿,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拒绝付款,其理由是单证不符。你认为开证行能否以正本提单是以一份组成,不符合全套要求为由拒付,为什么?
第5题:
美国纽约公司向意大利购买一批智利产的鱼片,价格条件为CFR(Incoterms@2010)纽约。买方通过美国银行开出一张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证内规定在议付单据中,提单必须是空白抬头运费已付的,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含蛋白喷不低于70%。但在议付时,受益人提交的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也未注明运费已付。品质证明书仅证明含蛋白质为67%。发票内所有商品名称是鱼片。单据寄到开证行后,遭到拒收。后来受益人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据,并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到开证行时,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因此开证银行再次拒收。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开证银行有元付款的义务?
第6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第7题:
如果国际信用证要求提单抬头为“凭开证行指示”,则下列所提交的提单不可接受的是:()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
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
接受单据,办理付款或承兑
将单据退回,要求受益人修改
与受益人协商解决
第11题:
提单做成以开证行为收货人的记名形式
提单抬头为“凭XX银行(开证行名)指示”
提单抬头为“凭指示”并由托运人作空白背书
提单抬头为“凭议付行指示”并由议付行作空白背书
第12题:
开证是农行系统内分支机构
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
只可在议付行确定单据相符时才能办理
可在开证行承诺付款后办理
第13题:
A公司向B购买一批铁矿石,价格条件为EXW,买方通过开证行开出一张跟单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内在规定的议付单证中,注明品质证明书必须证明其铁矿石含量不得低于30%。但卖方向银行提交的提单是不可转让的提单,且品质证明书证明铁矿石含量最低为24%,单证寄到开证行遭到拒绝。后来卖方又补交了符合要求的单证,要求开证行付款。但单证寄到开证行,信用证的有效期已过。试析开证行有无付款义务。
第14题:
A行同时议付了同一受益人的两票单据,单据分属不同开证行的两个信用证,信用证均为自由议付信用证。由于出口货物相同和银行经办人员疏忽,在向开证行寄单时,将彼此的提单混淆,每一套单据中只有2/3提单和另一份单据的1/3提单。甲开证行很快付款,乙开证行则以提交2/3提单为由拒付。后A行获知客户已凭开证行提货担保提货,遂以此交涉,最终迫使乙行付款。请问你如何看待此案?
第15题:
某开证行按照自己所开出的信用证的规定,对受益人提交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单据已履行了付款责任。但在进口商向开证行赎单后发现单据中提单是倒签的,于是进口商立即要求开证行退回货款并赔偿其他损失,问进口商的要求合理吗?
第16题:
某A进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钢材,由买方国内S行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金额为5亿美元。信用证通过一家国际性银行F银行通知,同时由F行加以保兑。 在该项业务中,当A公司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后,负有第一付款责任的是( )。
第17题: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 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
第18题:
某A进出口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钢材,由买方国内S行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金额为5亿美元。信用证通过一家国际性均银行F银行通知,同时由F行加以保兑。问: 在该项业务中,当A公司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后,负有第一付款责任的是()。
第19题:
第20题:
I行已经指出单据存在不符点,并告知保存单据听候处理。因此在付款日,如果开证申请人不能向I行提供资金,I行可以拒付
单据存在不符点,因而将视为按托收方式处理,从而适用URC522
I行按照相关规定发出了拒付通知,并洽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在收到放弃不符点的通知时,I行愿意按照客户的要求,向议付行发出接受通知,同时告知付款日期。在提供了该通知后,I行就承担了信用证项下到期付款的义务,而不论开证申请人是否提供了相关资金
只要开证申请人表明接受不符点单据,开证行就必须付款
第21题:
第22题:
第23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