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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案,被害人王某是精神病人,那么对其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表述是准确的?A:王某不是当事人 B:王某是当事人,但其诉讼权利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C:王某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作为原告 D:王某是刑事被害人,必须有他参加,法庭才能开庭审理

题目
某案,被害人王某是精神病人,那么对其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表述是准确的?

A:王某不是当事人
B:王某是当事人,但其诉讼权利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C:王某不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作为原告
D:王某是刑事被害人,必须有他参加,法庭才能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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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是某盗窃案的被害人.刘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王某和刘某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在哪些方面?( )。

    A.王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某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王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刘某无权参加庭审的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

    C.王某有权申请回避,刘某无权申请回避

    D.王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刘某无权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ABC
    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是全部诉讼参与人共同的诉讼权利、因此D错误。是否有权委托代理人、是否有权申请回避是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间诉讼权利的主要区别,所以A、C正确。之所以不允许证人旁听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是为了防止对其作证产生影响,故B也是正确的。

  • 第2题:

    某案,被害人刘某在大街上因为小事与王某争吵,争吵过程中,王某拔出水果刀朝着刘某的腹部捅了一刀,然后逃跑,经鉴定构成轻伤。刘某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那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B.轻伤害是自诉案件,所以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向法院起诉

    C.公安机关应当要求被害人提供充分的证据,否则便不立案侦查

    D.公安机关应当等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再立案侦查


    正确答案:A
    轻伤害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部分案件属于可以提起自诉的情形,自诉并非此类案件唯一的选择。在本案中,刘某到公安机关报案,意味着他愿意采取公诉形式,因此公安机关只能以公诉案件立案侦查。立案并不要求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同样也不要求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因此BCD均错误,只有A正确。

  • 第3题:

    某市场上,张某、李某和王某分别占据着40%、30%和9%的市场份额,其他经营者的市场份额都不足1%,那么,关于张某、李某和王某市场支配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认定张某有市场支配地位

    B.认定李某有市场支配地位

    C.推定张某有市场支配地位

    D.推定李某有市场支配地位

    E.推定王某有市场支配地位


    正确答案:CD
    解析: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包括下列情形:一是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是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是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有前述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其中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从题中来看,张某、李某合计市场份额达到了三分之二,各自超过了十分之一,因此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王某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不能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第4题: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某甲提出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审判员王某应当回避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A.被告人某甲

    B.被害人

    C.审判员王某

    D.公诉人


    正确答案:A

  • 第5题:

    在一起凶杀案中,赖某被指控用刀杀死他人,证据有凶器匕首一把,有王某说的他亲眼看见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有李某说他听王某说赖某持刀杀人的证言,另外还有法医鉴定意见说明被害人系他杀而非自杀,那么对本案中的这些证据表述正确的有:

    A:案件中的凶器匕首属于物证,并且是直接证据
    B:王某的证言来自其亲眼所见,因此是原始证据
    C:李某由于是听他人转述杀人经过,因此其所作的证言属于间接证据
    D:法医鉴定属于鉴定意见,不是言词证据

    答案:B
    解析:
    匕首不能直接证明杀人的事实,不是直接证据,A项错;李某的证言得自他人,属于传来证据,但是证言的内容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是直接证据,C项错;法医鉴定属于鉴定意见,同时也是言词证据。

  • 第6题:

    下列证据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直接证据的是哪一项? ( )

    A.某抢劫案, 在被害人身上提取的一枚指纹, 经鉴定属于郝某
    B.某伤害案, 证人余某向法庭讲述被害人王某向他说过被告人皮某伤害她的经过
    C.某盗窃案, 商场的监控录像记录了苗某作案的全过程
    D.某杀人案, 证人方某看到纪某满身血迹从现场走出来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理论分类。 根据证据来源的不同, 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 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 是原始证据。 凡是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证明关系的不同, 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 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 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A 项中, 鉴定意见的原件属于原始证据, 但对于指纹属于郝某的鉴定意见,并不能单独证明案件基本情况, 属于间接证据。 故, A 项错误。 B 项中, 证人余某的证言虽然能单独说明案件主要事实, 属于直接证据, 但是该证言是来自被害人向他的讲述, 因此属于传来证据, 而不是原始证据。 故, B 项错误。 C 项中,监控录像是原始证据, 又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 因此是直接证据。 故, C 项正确。D 项中, 证人亲眼看到了有关情况, 其证言属于原始证据, 但该证言所反映的内容并不能单独全面的证明案件事实, 属于间接证据。 故, D 项错误。

  • 第7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无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 )

    A.刘某的母亲 B.王某的父亲
    C.许某 D.关某


    答案:A
    解析:
    考点: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
    讲解:《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刑事诉讼法》 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可 见,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王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B不正确。被告人刘某已成年, 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A正确,应选。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有权提出回避申请,C、D不正确。本题选A。

  • 第8题: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某甲提出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审判员王某应当回避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 A、被告人某甲
    • B、被害人
    • C、审判员王某
    • D、公诉人

    正确答案:A

  • 第9题:

    孙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致李某轻伤,那么李某在刑事诉讼中可能的诉讼地位是()

    • A、自诉人
    • B、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C、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 D、公诉案件的证人

    正确答案:A,B,C

  • 第10题:

    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

    • A、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 B、王某的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正确答案:C,D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诉钱某返还借款案审理中,王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钱某签名、内容为钱某向王某借款5万元的借条,证明借款的事实;钱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签名、内容为王某收到钱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说明借条因王某过失已丢失的收条。经法院质证,双方当事人确定借条和收条所说的5万元是相对应的款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7年真题]
    A

    王某承担钱某向其借款事实的证明责任

    B

    钱某自认了向王某借款的事实

    C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借款事实的反证

    D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还款事实的本证


    正确答案: B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9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①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②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题中,借款的事实是由王某提出,应由其承担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明责任。
    B项,自认,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已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本题中,钱某提交证据证明其已返还借款的行为,构成对借款事实的自认
    CD两项,依据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的关系,证据可分为本证和反证。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的证据是本证,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的证据是反证。本题中,钱某应承担其已还款事实的证明责任,故钱某提交的收条是证明其已经返还王某借款的事实的本证,而不是王某借款给钱某这一事实的反证。

  • 第12题:

    单选题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某甲提出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的哥哥,应当回避。审判员王某应当回避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A

    被告人某甲

    B

    被害人

    C

    审判员王某

    D

    公诉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可以是:( )。

    A.刘某的母亲

    B.王某的父亲

    C.许某

    D.关某


    正确答案:B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王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故B项正确。而被告人刘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故A项不正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无权提出回避申请,故CD项不正确。

  • 第14题:

    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

    A.王某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王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正确答案:CD

  • 第15题: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的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人员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

    B.将王某混在其他5名被辨认人当中

    C.让2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

    D.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


    参考答案:AD

  • 第16题:

    法院对于诉讼中有关情况的处理,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李某与王某商标权纠纷一案,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需要重新进行鉴定,法院裁定延期审理
    B.张某与钱某相邻权纠纷一案,钱某在去往法院开庭的路上突遇车祸,法院遂决定中止诉讼
    C.周某诉李某抵押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中发现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又尚未审结,遂裁定诉讼中止
    D.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甲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答案:C
    解析:
    此题考查裁定和决定的不同适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A项情形下应该延期审理,但法院应该“决定”延期审理,而不是“裁定”延期审理,故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诉讼中止应该是适用“裁定”,而不是“决定”,故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6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法院不应裁定诉讼终结,因此D项错误。

  • 第17题:

    李某为精神病人,其妻将其交给王某照看,王某因一时疏忽导致李某跑出王某家,李某在外闲逛时将陈某无故打伤,那么关于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王某一人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B.仅由李某之妻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C.应当由王某和李某之妻共同承担陈某被打伤的责任
    D.王某不应当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委托监护情形下,被监护人有侵权行为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是,被委托人未尽力履行监护职责确有过错的,被委托人负连带责任。

  • 第18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王某,男,20岁;被害人李某,男,16岁。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

    A:王某的母亲
    B:李某的父亲
    C:王某的辩护律师
    D:李某的诉讼代理人

    答案:B,C,D
    解析:
    【考点】有权申请回避的人员。详解:《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可见,有权提出回避申请的人员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题中,被害人李某未成年,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B有权,应选。被告人王某已成年,就应当自己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不由其母代为行使,A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都有权提出回避申请,C、D应选。本题选BCD。

  • 第19题:

    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往往能够直接地单独地证明犯罪嫌疑人是不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下列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

    A.张某涉嫌诈骗杀人案中,被害人何某关于张某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的陈述
    B.杨某涉嫌杀人案中,证明杨某指纹与现场提取指纹同一的鉴定意见
    C.李某涉嫌放火案中,现场提取的显示电线短路引发大火的监控视频
    D.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证明人邓某证明王某到过案发现场的证言

    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中的直接证据主要有:(1)被害人指认犯罪分子的陈述;(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3)现场目击者指认出犯罪分子并陈述犯罪过程的证言;(4)记载有关犯罪内容的书证;(5)某些通过监控设备摄录的能够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选项A虽然属于被害人陈述,但只有被害人其能指明是谁实施了犯罪行为时,才可以成为直接证据。其他的不行,故A错误;B属于鉴定意见,是间接证据;选项C是属于能够再现犯罪经过的视听资料,故正确;选项D属于证人证言,但是并不能指认其就是犯罪分子并陈述犯罪过程,不属于直接证据。因此选择C选项。

  • 第20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刘某,男,19岁;被害人王某,男,17岁;许某是被告人刘某的辩护律师;关某是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本案中关某和许某均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1题:

    下列属于书证的是()。

    • A、某强奸案,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搜查到的笔记本,其中记载着其作案经过及对被害人的描述
    • B、某贪污案,为查明账册涂改人而进行鉴定的笔迹
    • C、某故意伤害案,证人书写的书面证词
    • D、某走私淫秽物品案,犯罪嫌疑人非法携带的淫秽书刊

    正确答案:A,D

  • 第22题:

    多选题
    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
    A

    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

    王某的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C

    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

    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近亲属”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限定,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根据上述规定,王某的哥哥虽属于不许担任辩护人的现职人员,但由于是王某的近亲属,因而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A不选。
    王某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不属于禁止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之列,也可以担任辩护人,据此,B亦不选。方某属于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之人,不能担任辩护人;王某的叔叔属于外国人且不是王某的近亲属,也不能担任辩护人。因此,C、D皆当选。

  • 第23题:

    多选题
    某民事案件中,徐某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王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徐某、王某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

    徐某只能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王某以申请或经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

    B

    徐某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王某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被告

    C

    徐某有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王某无权对寨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D

    任何情况下,徐某有上诉权,而王某无上诉权

    E

    徐某有权申请撤诉,王某无权申请撤诉


    正确答案: C,A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