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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 B:乙某不构成受贿罪,因为乙某没有办理加层的审批权力 C:乙某构成受贿罪 D:甲某构成行贿罪

题目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
B:乙某不构成受贿罪,因为乙某没有办理加层的审批权力
C:乙某构成受贿罪
D:甲某构成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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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约定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在向有关城建规划部门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时,该饭店经理乙某称有办法,但需要费用。于是,甲某给乙某15万元,让其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给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某处长丙15万元,丙利用职务便利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多选)。

       A、甲某构成行贿罪

       B、乙某构成受贿罪

       C、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

       D、乙某不构成受贿罪,因为乙某没有办理加层的审批权力


    CD

  • 第2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正确答案:C
    《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往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第72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据此可知,该住宅楼外墙属于公共部分,归甲、乙、丙、丁四人共有,因此,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故A项正确。而三、四层间的楼板是属于区分所有人单独享有所有权的部分,一层住户对其不享有权利。故B项正确。由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区分所有部分不属于共有,而是由区分所有人独立享有所有权。所以,甲出卖其独立所有的住宅,无须经过其他住户的同意,其他住户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项错误。该住宅楼顶楼部分和无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公共部分,而且在顶楼建花圃也可能对其他住户造成影响,所以依照上述规定,应当征得其他住户的同意,因此D项正确。所以,选择C项。

  • 第3题: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找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某处长丙,给丙15万元,丙利用职务便利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某构成行贿罪

    B.乙某构成受贿罪

    C.甲某不构成行贿罪

    D.丙某不构成受贿罪

    答案:C
    解析: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乙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因此B项错误。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丙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因此D项错误。甲只是拿钱让乙帮其办理,并不知乙的行贿行为,所以甲不构成行贿的共犯,A项错误。故选C。

  • 第4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是错误的是(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答案:C
    解析:
    由于外墙属于建筑物的基本构造部分,应由全体区分所有人共有。三、四层间楼板只能由三、四层住户共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各自的专有部分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与其他人不存在共有关系,因此也无优先购买权的存在。楼顶属共有部分,应由全体区分所有人共同决定其使用。

  • 第5题: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某,公司在P银行开立支票存款账户,预留签章为公司单位公章加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某的个人名章。2017年1月11日,赵某派业务员李某采购原料,刘某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李某,但支票上未填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李某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后,将支票交付乙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张某在支票上填写合同金额10万元,并在收款人栏填写乙公司。1月12日张某持支票到本公司的开户银行Q银行,拟通过委托收款方式向P银行提示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2.刘某签发支票时,下列拟在支票上的签章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财务专用章加刘某的个人名章
    B.甲公司单位公章加赵某的个人名章
    C.甲公司单位公章加刘某的个人名章
    D.甲公司财务专用章加赵某的个人名章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的“预留签章”为公司公章加刘某的个人名章,因此,刘某签发支票时,在支票上的签章必须是甲公司公章加刘某的个人名章。

  • 第6题:

    甲某于2017年1月5日与乙某订立了赠与合同,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给乙某所有,并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书,但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同年4月,甲某因车祸死亡,其父母及配偶为其法定继承人。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乙某可凭赠与合同公证书,单方申请将房屋产权过户至自己名下
    • B、由于甲某已经死亡,无法继续履行赠与合同,故乙某不能单方申请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
    • C、自甲某死亡之日起,该房产权属已转移归甲某的父母及其配偶所有
    • D、甲某虽已死亡,但甲某的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赠与合同,故该房产权属仍应当归乙某所有
    • E、甲某的继承人如要处分该财产的,应先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B,C,E

  • 第7题:

    甲答应赠与下岗工人乙一部旧汽车,资助乙经营食品厂。甲和乙办理了公证手续后将汽车交付给乙,但双方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后甲反悔,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应办理过户手续,完成赠与
    • B、赠与合同无效
    • C、甲可向乙要求给予一定补偿
    • D、赠与可以撤销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赵某在甲省乙市贩卖毒品,张某为自己吸食而从赵某处购买毒品。赵某涉嫌重大毒品犯罪被乙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2018年真题]
    A

    乙市公安局经批准可对张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查措施

    B

    乙市公安局经批准对赵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查措施,实施后3个月内发现须将技术侦查措施变更为行动监控的技术侦查措施,需要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C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疑难,对赵某实施的通信监控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延长3个月,需要经过批准手续

    D

    若本案需要隐匿真实身份实施侦查,应报甲省公安厅负责人批准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5条规定,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因此,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本案中,张某从赵某处购买毒品吸食,属于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对其可以实施通信监控等技术侦查措施。
    B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8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256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因此,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应当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C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7条第3款规定,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D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62条第1款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因此,采取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只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即可。

  • 第9题:

    问答题
    1999年1月1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甲某将其二室一厅的住房租给乙某,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1万元,每年年初时一次付清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某即将1999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两年的年租金支付给甲某。 1999年9月2日,甲某因开办公司向丙某借款30万元,借期1年。根据丙某的要求,甲某以该套房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于同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甲某未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乙某。 2000年10月初,甲某因其公司亏损,无力偿还向丙某所借的欠款,经双方协商,丙某同意以该房作价30万元转归其所有,以冲抵债务,条件是乙某必须尽快搬出。双方于2001年1月初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丙某通知乙某限期搬走后,乙某以其与甲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而应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拒绝搬走,双方形成纠纷。乙某以甲某和丙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 假设甲某与丙某的抵押权成立在先,乙某的租赁权发生在后,本案又将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如果本案中甲某与丙某的抵押权成立在先、乙某的租赁权发生在后,案件处理将适用《担保法解释》第66条的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如果甲某未履行书面告知乙某该租赁物已抵押的义务,其对出租租赁物造成乙某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多选题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约定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在向有关城建规划部门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时,该饭店经理乙某称有办法,但需要费用。于是,甲某给乙某15万元,让其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给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某处长丙15万元,丙利用职务便利办妥了加层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某构成行贿罪

    B

    乙某构成受贿罪

    C

    甲某不构成行贿罪,因为甲某与乙某具有共同的利益

    D

    乙某不构成受贿罪,因为乙某没有办理加层的审批权力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

    一层住户甲对三层、四层间的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的同意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故根据规定,外墙属于业主共有,外墙的广告收入则应该为业主共有,A正确。专有部分具有独立性,某一业主出售其专有部分时,由于不存在简化所有权关系,促进物尽其用的必要性,因此,其他业主不享有优先购买权,C错误。屋顶为共有权的客体,应当按照管理规约或者由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决定其使用与收益,D正确。故本题选C。

  • 第12题:

    问答题
    A酒店与某市公园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商定由A酒店承租公园内的醉仙饭店,并投资改建为A酒店的分店。原醉仙饭店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园林局。改建期间,建设单位在原醉仙饭店的北侧加建一幢三层面积为900平方米的附属用房,在西侧加建一幢四层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酒楼雅座。相关部门发现后,对建设单位做出了没收加建的建筑物的处罚决定。酒店改建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应该由谁办理?

    正确答案: 应当由园林局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手续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无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正确答案:AB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该住宅楼的外墙、楼顶属于住户共有,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三、四层间楼板不属于一层住户所有,一层住户对其不享有权利,因此选项B正确;住户出卖其专有部分的,不需其他住户同意,其他住户也没有优先购买权,因此选项C错误。

  • 第14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正确答案:C
    甲、乙、丙、丁对该住宅楼享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ABD正确。四人对住宅楼不是共有关系,因此不存在优先购买权。

  • 第15题:

    王某与李某签订一份书面合同,依照相关法律该合同须经批准才能生效。双方约定由王某办理批准手续。后王某怠于办理,于是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王某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B: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李某的请求,判决李某自己办理批准手续
    C:王某应当支付李某自己办理批准手续的费用
    D:王某应当赔偿因此给李某造成的实际损失

    答案:A,B,C,D
    解析:
    《合同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42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ABCD选项正确。

  • 第16题:

    下列行为构成受贿罪的是:
    A.乙欲向甲行贿,甲说:“我女朋友要出国,你赞助她一下。”乙向甲的女友送了10万元作为赞助
    B.乙收了王某10万元,答应为其办理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但后来根据正常手续,王某办理下了该资格
    C.丙利用职权为李某办了事,李某要送钱,丙说:“退休后再说吧!”丙退休后,李某送丙10万元
    D.丁退休后利用其老资格,为王某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王某钱财


    答案:A,B,C
    解析:
    【 解析】ABC。A要求行贿者将贿赂交给特定关系人的也构成受贿罪。B:受贿罪的成立以受贿为条件,不以谋取到利益为条件。C:这种情况,预先有约定的,构成受贿罪。D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丁已不再是国家工作人员。

  • 第17题: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合同。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是()。

    •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甲某名下有一套住房,2017年1月1日,甲某向乙某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并约定将甲某名下房产作为抵押担保,但双方迟迟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2017年5月1日,甲某又向A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借款协议,并于2017年5月20日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2017年8月1日,甲某又向丙某借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及抵押协议,并于8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关于债权清偿的顺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已登记抵押权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故A银行及丙某优先于乙某受偿
    • B、甲某与乙某虽未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但抵押合同已经生效,故按照抵押合同生效时间,乙某应优先于A银行及丙某受偿
    • C、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故A银行优先于丙某受偿
    • D、抵押权已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故A银行与丙某应按照5:2的比例进行清偿
    • E、A银行优先受偿,丙某与乙某按2:5的比例受偿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多选题
    甲某于2017年1月5日与乙某订立了赠与合同,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给乙某所有,并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书,但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同年4月,甲某因车祸死亡,其父母及配偶为其法定继承人。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

    乙某可凭赠与合同公证书,单方申请将房屋产权过户至自己名下

    B

    由于甲某已经死亡,无法继续履行赠与合同,故乙某不能单方申请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

    C

    自甲某死亡之日起,该房产权属已转移归甲某的父母及其配偶所有

    D

    甲某虽已死亡,但甲某的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赠与合同,故该房产权属仍应当归乙某所有

    E

    甲某的继承人如要处分该财产的,应先办理继承登记手续


    正确答案: E,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1999年1月1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甲某将其二室一厅的住房租给乙某,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1万元,每年年初时一次付清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某即将1999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两年的年租金支付给甲某。 1999年9月2日,甲某因开办公司向丙某借款30万元,借期1年。根据丙某的要求,甲某以该套房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于同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甲某未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乙某。 2000年10月初,甲某因其公司亏损,无力偿还向丙某所借的欠款,经双方协商,丙某同意以该房作价30万元转归其所有,以冲抵债务,条件是乙某必须尽快搬出。双方于2001年1月初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丙某通知乙某限期搬走后,乙某以其与甲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而应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拒绝搬走,双方形成纠纷。乙某以甲某和丙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 本案是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关系的典型案例。根据《担保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抵押人将以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甲某将房屋设置抵押,并未影响乙某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暂时未损害乙某的利益。况且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30条的规定,丙某在实现抵押权时,承租人乙某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另一方面,甲某与丙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因此,甲某虽未履行书面告知乙某房屋设置抵押的义务,亦不影响甲某与乙某签订的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的效力,而应当认定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1999年1月10日,甲某与乙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甲某将其二室一厅的住房租给乙某,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1万元,每年年初时一次付清年租金。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某即将1999年1月10日至2001年1月10日两年的年租金支付给甲某。 1999年9月2日,甲某因开办公司向丙某借款30万元,借期1年。根据丙某的要求,甲某以该套房作抵押,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并于同年9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但甲某未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乙某。 2000年10月初,甲某因其公司亏损,无力偿还向丙某所借的欠款,经双方协商,丙某同意以该房作价30万元转归其所有,以冲抵债务,条件是乙某必须尽快搬出。双方于2001年1月初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丙某通知乙某限期搬走后,乙某以其与甲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而应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拒绝搬走,双方形成纠纷。乙某以甲某和丙某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 乙某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或继续租赁权?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 就本案而言,承租人乙某可以要求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而出租人甲某却违反了法定义务,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宣告甲某与丙某之间的抵押物作价转让行为无效。但若乙某仅主张其继续租赁权的,人民法院也应予以支持,其主要法律依据是《担保法解释》第65条的规定的“抵押人将以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饭店招用张某为饭店的服务员,双方签约劳动合同,后发生争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甲饭店强迫张某加夜班,张某可以随时通知饭店解除合同

    B

    张某在哺乳期内,严重违反饭店纪律给饭店造成较大的损失,饭店可以解除合同

    C

    在试用期内,张某可以随时通知饭店解除合同

    D

    甲饭店没有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张某有权随时通知饭店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可知A中饭店并未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所以不正确。
    同时可知C、D正确。对于B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条: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的4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可知B项中,张某虽然在哺乳期内,但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所以该选项正确。

  • 第23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分别购买了某住宅楼(共四层)的一至四层住宅,并各自办理了房产证。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A

    甲、乙、丙、丁有权分享该住宅楼的外墙广告收入

    B

    一层住户甲对三四层间的楼板不享有民事权利

    C

    若甲出卖其住宅,乙、丙、丁享有优先购买权

    D

    如四层住户丁欲在楼顶建一花圃,须得到甲、乙、丙同意


    正确答案: 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