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偿所欠李某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某到期却拒不偿还,法院因此向杨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但杨某在指定期限内既没有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因此可以裁定对( )的财产强制拍卖。A.张某B.张某或杨某C.杨某D.张某和杨某

题目

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偿所欠李某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某到期却拒不偿还,法院因此向杨某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但杨某在指定期限内既没有出异议也不履行,法院因此可以裁定对( )的财产强制拍卖。

A.张某

B.张某或杨某

C.杨某

D.张某和杨某


相似考题
更多“被执行人张某不能清偿所欠李某的债务,同时张某借给杨某的现金足以保证张某履行债务,某到 ”相关问题
  • 第1题:

    张某向杨某借款30万元,并以自有的汽车设定了抵押。同时,张某还委托赵某以其汽车设定担保。后李某欠张某30万元货款未还,张某在经杨某同意后将该债务转移给李某,但张某将此事通知赵某后。赵某未予答复。张某、李某在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杨某要求行使抵押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未经赵某同意,债务转移无效
    B.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经过杨某同意,债务转移有效
    C.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赵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D.张某将债务转移给李某,张某对该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答案:B,C
    解析: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 第2题:

    张某与杨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由李某向张某履行债务,现李某履行债务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张某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请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B.请求杨某承担违约责任
    C.请求杨某和李某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D.请求杨某或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B
    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 第3题:

    (2014真题) 李某先后向张某、王某借款及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按要求将住房抵押给银行,办理了抵押手续。若李某不能履行债务,则房屋拍卖后的清偿顺序是()。

    A.银行、张某、王某依次受偿
    B.张某、王某、银行依次受偿
    C.银行优先受偿,其次张某和王某同时受偿
    D.张某和王某同时优先受偿,其次银行受偿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效力。抵押贷款是指按一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贷款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处置抵押财产并优先受偿。可以抵押的财产主要有房地产等。

  • 第4题:

    张某下落不明满2年,经张某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宣告张某失踪,并指定张某的妻子杨某为财产代管人,张某的债权人要求杨某清偿债务,杨某拒绝清偿,债权人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应列张某为被告,杨某是张某的法定代理人
    B:应列张某为被告,法院可以缺席审判
    C:应列张某和杨某为共同被告
    D:应列杨某为被告

    答案:D
    解析:
    《民通意见》第32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根据该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列为被告,所以D选项正确。

  • 第5题:

    李某先后向张某、王某借款及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按要求将住房抵押给了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若李某不能履行债务,则房屋拍卖后的清偿顺序是(  )。

    A.银行、张某、王某依次受偿
    B.张某、王某、银行依次受偿
    C.银行优先赔偿,其次张某和王某同时受偿
    D.张某和王某同时优先受偿,其次银行受偿

    答案:C
    解析:
    物权的优先性表现在:①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②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本题中,张某与王某的借款属于一般债权,而银行有基于该套房屋的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即银行的担保物权优先于债权,应优先受偿。同时,债权的平等性表现在,张某、王某的权利是债权,两个债权不管设立时间的先后和数额的差别,都具有平等的效力。债权也不具备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