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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说法正确的有()A.由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立即起诉将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提起B.由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决策失误,将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持1%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提起C.他人侵犯公司利益,不立即起诉将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连续持股180日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提起D.由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书面提请监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或董事会拒绝起诉的

题目

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说法正确的有()

A.由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立即起诉将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提起

B.由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决策失误,将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持1%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提起

C.他人侵犯公司利益,不立即起诉将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连续持股180日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提起

D.由于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书面提请监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或董事会拒绝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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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下列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有限责任公司中连续180日以上持有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B.《公司法》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C.股东虽然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诉讼所得的收益应当归公司所有 D.上市公司的监事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人,公司董事会却未将其所得收益收公司,公司股东要求董事会对该收益行使公司归人权的,即使董事会对此项要求拒绝执行满30日,股东也无权提起代表诉讼


    正确答案:C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限公司中的股东无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时间都可以提起代表诉讼,A项不正确。B项也不正确,这是《公司法》第22条第3款对股东提起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撤销之诉的规定,《公司法》并未对股东代表诉讼作出这种规定。C项是正确的,当选。因为代表诉讼是股东代替公司起诉,虽然是以自己的名义,但维护的是公司的利益,诉讼所得的收益自然应当归公司所有。根据《证券法》第47条规定,D项错误,因为按照前引《证券法》相关规定,在此情形下,股东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2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没有1%的限定条件;(2)选项B:在非紧急情况下,王某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3)选项CD:王某应以自己(而非公司)的名义起诉。

  • 第3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D
    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任何一个股东均有资格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2)选项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在非紧急情况下,王某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3)选项C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本题考查:股东资格股东权利与义务

  • 第4题: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适格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需要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A.只要是公司股东,都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B.股东一旦发现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便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C.股东需要先书面请求董事会或监事会提起诉讼
    D.股东代表诉讼以股东和公司作为共同原告

    答案:C
    解析:
    本题要注意题干没有区分是“有限公司”还是 “股份公司”,因此两种公司类型均需要考虑。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股东即 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它赋予了股东为公司利益而以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 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149条规定的情形 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 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 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1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选项错误。没有考虑股份公司的情况,在股份公司中,要满足 “连续180日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资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B选项错误。忽视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即 “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 ……”。 D选项错误。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是股东。即 “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5题: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使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对此,持有公司股权 0.5 %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答案:B,D
    解析:
    ( 1 )选项 A :有限责任公司没有 1 %的限定条件;( 2 )选项 B :在非紧急情况下,王某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 3 )选项 CD :王某应以自己(而非公司)的名义起诉。

  • 第6题:

    下列关于股东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股东以股东会名义起诉公司属于股东直接诉讼
    B.股东诉讼分为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诉讼.股东间接诉讼三种
    C.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应以公司名义起诉
    D.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应以股东名义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法中股东诉讼的问题。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股东代表诉讼即为股东间接诉讼。所以选项B错误。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以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