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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B.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C.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D.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题目

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

B.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

C.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D.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考题

1.案例四: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共同设立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双方的《投资协议》约定: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为三人,第一任董事长由乙公司推荐、财务总监由甲公司推荐;股东拒绝参加股东会会议的,不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请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甲、乙出资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400万元B.其余出资应自丙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C.甲公司可以其企业商誉作价出资D.乙公司可以其获得的某项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丙公司成立后签订了收购乙公司资产的合同并已支付部分价款。甲公司为获得丙公司的经营控制权,于某日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该次临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何种决议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收购乙公司资产的未付价款暂停支付B.选举甲公司代表秦某为丙公司董事C.任命秦某担任丙公司总经理D.解除帅某的公司总经理职务为控制丙公司,秦某以甲公司的名义和丙公司董事的名义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于合法时间内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和帅某未到会。秦某与代表甲公司的另一董事决定由秦某主持会议,并作出了更换公司董事和董事长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下列关于该股东会决议效力的何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股东会提议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B.该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程序违法,故决议无效C.该股东会无乙公司参加,故决议无效D.该股东会程序合法,且乙公司是自动弃权,故决议有效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和解析
参考答案:A, B, D
更多“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B.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C.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D.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股东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股东会在作出决议前必须先召开股东会会议

    B.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不履行职责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自行召集

    C.股东会有权选举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

    D.股东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参考答案:A, B, C, D

  • 第2题:

    甲、乙、丙是清馨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公司成立一年以来,甲拥有该公司1%的股份。乙拥有3%的股份、丙拥有6%的股份。下列关于股东权利说法正确的是( )。

    A.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不履行召开股东大会的职责,甲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B.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如果三人想提出临时提案,必须三人一起提出

    C.若公司的监事在执行职务时违反了法律,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东甲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

    D.若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甲乙丙三人一起提起诉讼

    E.如果公司的董事违反法律,损害了股东甲的利益,股东甲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选项A说法错误。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选项B说法错误。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D说法错误。

  • 第3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司的某董事违反股东会会议决议,监事会提出罢免建议
    B: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章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C:公司的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监事会对经理提起诉讼
    D:监事会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答案:A,B,C,D
    解析:
    《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第4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5题:

    (2018年)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9%、 9%和 82%。公司未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乙任监事,丙任执行董事。甲发现丙将公司资产擅自低于市价转让给丙妻,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遂书面请求乙对丙提起诉讼。乙碍于情面,未提起诉讼。甲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以自己的名义对丙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
    B.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丙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C.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D.以公司监督机构失灵、公司和股东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答案:A
    解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6题:

    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成立丙有限责任公司,()说法正确。

    A:丙公司的第一次股东会议由乙公司的董事长张某召集主持
    B:丙公司的董事由甲、乙公司协议确定,由乙公司的3名董事担任
    C:丙公司的监事由甲公司的三名董事担任
    D:经过甲、乙协议确定由丙公司的财务总监担任丙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答案:B
    解析: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出的董事组成,成员为3~1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7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正确答案:C

  • 第8题:

    佳节有限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甲出资20%,乙出资30%,丙出资50%。该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回答以下第题:该公司的首次股东会应由谁召集并主持?()

    • A、甲
    • B、乙
    • C、丙
    • D、全体股东

    正确答案:C

  • 第9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Ⅱ.在董事会不召集股东会议的时候,监事会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Ⅲ.监事会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Ⅳ.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 A、Ⅰ、Ⅱ、Ⅲ
    • B、Ⅰ、Ⅱ、Ⅳ
    • C、Ⅰ、Ⅲ、Ⅳ
    • D、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多选题
    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召开源圣公司股东会,但陈某拒绝召开,而公司监事会对此事保持沉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真题]
    A

    甲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B

    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

    丙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D

    甲、乙、丙可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正确答案: D,A
    解析:
    ABC三项,《公司法》第40条第3款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本题中,甲持有源圣公司25%的股权,因此其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而乙、丙所持股份都不足10%,不能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D项,甲、乙、丙三人所持股份合计大于10%,可以共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 第11题:

    多选题
    针对公司现状,甲、乙、丙认为应当召开A公司股东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鉴于董事长行为恶劣,甲、乙、丙可直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B

    只有陈某拒绝召开董事会时,甲、乙、丙才可直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C

    董事会拒绝召开股东会时,甲、乙、丙应当请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D

    董事会、监事会迫于B公司的压力均明示或默示不履行职责,甲和丙被B公司收买,此时情况危急,乙有权直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公司法》第4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据此,股东会召集和主持的顺序是: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共同推举的董事);监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 第12题:

    多选题
    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

    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

    B

    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

    C

    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D

    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金某是甲公司的小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因其股权份额仅占10%,在5人的董事会中也仅占1席,其意见和建议常被股东会和董事会否决。金某为此十分郁闷,遂向律师请教维权事宜。在金某讲述的下列事项中,金某可以就哪些事项以股东身份对公司提起诉讼?

    A.股东会决定:为确保公司的经营秘密,股东不得查阅公司会计账薄

    B.董事会任期届满,但董事长为了继续控制公司,拒绝召开股东会改选董事

    C.董事会不顾金某反对制订了甲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的方案

    D.股东会决定:公司监事调查公司经营情况时,若无法证明公司经营违法的,其调查费用自行承担


    正确答案:AD

  • 第14题:

    甲、乙、丙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为丁公司的董事长。后甲公司解除张某总经理一职,甲公司向丁公司董事会要求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张某拒不召集股东会,甲公司遂直接派公司现任总经理王某到丁公司接替张某的董事长职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作为大股东有权直接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B.是否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只能通过股东会表决决定

    C.甲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D.以上说法都不对


    正确答案:B
    《公司法》第3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选举和更换董事须经股东会决议,股东无权自由更换。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是控股股东,也无权直接更换董事长,只能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更换。

  • 第15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 20%、 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代表10%以上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公司章程未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本题中,甲无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而乙、丙、丁均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2)选项CD: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均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乙和丁的表决权(出资比例)合计未达到2/3。

  • 第16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甲、乙、丙三名股东,甲、乙各持有8%的股权,丙持有84%的股权。公司未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丙任执行董事,乙任监事。甲发现丙将公司资产以极低价格转让给其妻子开办的公司,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利益,遂书面请求乙对丙提起诉讼。乙碍于情面予以拒绝。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要求丙对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B.甲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丙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公司损失
    C.甲可以以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失灵、公司和股东利益严重受损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D.甲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从而退出公司

    答案:B
    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甲的股权比例仅为8%,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选项C: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本题所述情形(丙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本公司利益,但不意味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不具备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3)选项D:本题所述情形不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的法定条件。(召开股东会了吗?投反对票了吗?属于那三种法定情形吗?一个条件都不满足啊!)

  • 第17题:

    2019年4月1日,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制定了公司章程。该公司章程有关要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0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50万元出资;丙以一项专利权作价100万元出资,另以货币出资50万元。

    2019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首次股东会,该次会议由股东甲召集和主持。

    2019年6月3日,公司的经理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以该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为由拒绝。

    2019年7月12日,公司股东会通过了公司分立的决议,在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的股东丙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但至2019年9月15日,公司与股东丙仍未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丙遂于2019年9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事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正确的是( )。


    A.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

    B.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C.经理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D.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答案:A,B,D
    解析:
    董事会拒绝召开临时股东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经理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 第18题:

    景程有限公司有三名股东甲、乙、丙,分别持股5%,15%和80%。对于该公司作出的以下决定,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公司董事会选举张某担任监事
    • B、公司股东会聘任李某担任经理并兼任监事
    • C、股东乙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 D、如果公司董事会拒绝召集股东会,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D

  • 第19题:

    佳节有限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甲出资20%,乙出资30%,丙出资50%。该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回答以下第题:该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下哪些股东表示同意才能通过决议?()

    • A、甲和乙同意
    • B、乙和丙同意
    • C、甲和丙同意
    • D、全体股东都同意

    正确答案:B,C,D

  • 第20题:

    甲、乙、丙三人是忠信有限公司的股东,甲为执行董事,丙为唯一监事。公司经营不善,持有公司15%股权的乙半年来多次要求甲、丙召集临时股东会寻求解决方案均遭到拒绝。乙可以()。

    • A、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
    • B、申请工商行政机关撤销甲的执行董事职务
    • C、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散公司
    • D、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不定项题
    佳节有限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甲出资20%,乙出资30%,丙出资50%。该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回答以下第题:该公司的首次股东会应由谁召集并主持?()
    A

    B

    C

    D

    全体股东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Ⅱ.在董事会不召集股东会议的时候,监事会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Ⅲ.监事会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Ⅳ.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A

    Ⅰ、Ⅱ、Ⅲ

    B

    Ⅰ、Ⅱ、Ⅳ

    C

    Ⅰ、Ⅲ、Ⅳ

    D

    Ⅰ、Ⅱ、Ⅲ、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不定项题
    佳节有限公司由三名股东出资设立,甲出资20%,乙出资30%,丙出资50%。该公司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请回答以下第题:该公司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以下哪些股东表示同意才能通过决议?()
    A

    甲和乙同意

    B

    乙和丙同意

    C

    甲和丙同意

    D

    全体股东都同意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