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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物的主从关系决定了行为性质,即对主物为处分的行为称为主法律行为,对从物为处分的行为称为从法律 ”相关问题
  • 第1题:

    依据法律行为的内容,可以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  )。

    A.债权行为
    B.物权行为
    C.主行为
    D.从行为
    E.有偿法律行为

    答案:A,B
    解析:
    依据法律行为的内容,可以将其划分为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物权行为,是指以物权的设定、移转为内容的法律行为。债权行为,是指以债权债务的发生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主行为和从行为的划分是以法律行为的相互关系为标准的。

  • 第2题:

    主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法律行为亦当然不能生效;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的效力的丧失。( )


    答案:错
    解析:
    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丧失。

  • 第3题:

    非基于法律行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正确

  • 第4题:

    “吃巧克力”与“扔掉吃剩的巧克力”,两者从民法意义上看(  )。

    A.前者为负担行为;后者为处分行为
    B.前者为事实行为;后者为法律行为
    C.前者为有因行为;后者为物权行为
    D.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事件

    答案:B
    解析:
    “吃巧克力”行为无须当事人表现内心意思即发生法律规定的效力,为事实行为;“扔掉吃剩的巧克力”属于抛弃行为,是仅由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单方法律行为。

  • 第5题:

    无权处分行为、物权代理行为、显失公平的行为均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
    委托代理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


    答案:错
    解析:
    委托授权是委托代理产生的直接根据,它是单方法律行为,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