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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国是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乙国是坚持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甲国和乙国A公司缔结一项国际商事合同,甲国没有在合同中放弃主权豁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国违约,A公司在乙国法院对甲国提起诉讼。下列论述错误的是()A.绝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乙国法院无权对甲国行使管辖B.相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甲国无权反对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C.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违反了国际法强行规范D.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不违反国际法

题目

甲国是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乙国是坚持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甲国和乙国A公司缔结一项国际商事合同,甲国没有在合同中放弃主权豁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国违约,A公司在乙国法院对甲国提起诉讼。下列论述错误的是()

A.绝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乙国法院无权对甲国行使管辖

B.相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甲国无权反对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

C.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违反了国际法强行规范

D.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不违反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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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共用题干

    甲国A公司与乙国在甲国订立了一项能源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A公司以乙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甲国法院,乙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乙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甲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国政府向法院反诉A公司违反合同行为构成对其国家豁免管辖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不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C、只要乙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了甲国法院的管辖,意味着甲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出庭重申国家的豁免权,视为已接受了甲国法院的管辖,法院判决也可予以执行

    答案:A,B
    解析:
    国家的管辖权是国家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权利,它以国家主权为根据,又是国家主权的最直接体现。一般将国家实践中的管辖权分为如下类型:(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于其领土及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2)属人管辖权,又称国籍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具有其国籍的人,具有管辖的权利,无论他们是在其领土范围内还是领土范围外。且属人管辖权的对象在不同程度上还包括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以及船舶、航空器或航天器等特定物。属人管辖权分为主动属人管辖与被动属人管辖两类,前者指由加害行为实施者的国籍国进行管辖,后者指由加害行为受害者的国籍国进行管辖。故选项A、B正确。(3)保护性管辖,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4)普遍性管辖,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国际犯罪行为,不论行为人国籍及行为发生地,各国都有进行管辖的权利。目前,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杰克多次在公海上从事海盗活动,属各国普遍管辖权的对象,因此选项C正确。一般情况下,任何一国的警察不能到国外行使职权,否则即为侵犯他国主权,故D项错误。


    国家主权豁免相关规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实践中,国家主权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可以概括为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三层。国家豁免权可以通过明示和默示的方式自愿放弃。明示的方式主要是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等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利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对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管辖作出回应,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对豁免的默示放弃。A、B选项正确。


    经社理事会给予非政府组织的咨商地位只有前三种,并没有规定登记咨商地位。


    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选行管辖的权利。从国际实践看,这种管辖权的行使一般基于两个条件:(1)外国人在领土外的行为所侵害的是该国或其公民的重大利益,构成该国刑法规定之罪行或规定应处一定刑罚以上的罪行;(2)该行为根据行为地的法律同样构成应处刑罚的罪行(双重归罪原则)。保护性管辖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一是上述行为人进入该受害国境内被依法拘捕和管辖;其二是通过国家间对行为人的引渡实现受害国的管辖权。


    纽伦堡审判及东京审判对于从事严重违反国际法的国际罪行的国家,在承担国家责任的同时,也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即双罚原则。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各国应在公平的基础上,并根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当代和未来的利益,保护气候系统。


    公约和议定书把参加国分为三类:(1)工业化国家,承担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义务。(2)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进行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3),发展中国家,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技术、资金援助,但不得出卖排放指标。故选项A正确,选项B、C错误。议定书规定可以采取四种减排方式:(1)两个发达国家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2)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的排放量;(3)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输出绿色技术,折抵温室气体排放量;(4)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将欧盟国家视为一个整体,只需集团总体上完成减排量即可。故选项D正确。


    关于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与实践,一般分为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在国际层面,国内立法不能改变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因此,国家不得以其国内法规定来逃避承担的国际义务。在国内层面,国内法可以排除国际法的适用,但国家要对此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对于三权分立的国家,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为均属于国家行为。由此可见,甲国立法机构不是绝对无权通过与条约不一致的立法,只是甲国的这种做法将会对此承担相应的国际责任。如果甲国政府做出违背条约的国内立法,应当承担国际法上的责任。综上所述,C项为正确选项。


    国家不当行为,是指国家违背其国际法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必须具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国际法律责任才能成立。主观要件,是指引起国家责任的行为根据国际法必须能够归因于国家从而构成国家行为;客观要件,是指违背国际义务。即一国行为不符合对其有效的国际义务的要求。按照所违背的国际义务的性质,国家不当行为可分为一般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罪行两类。A项所说情况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的情况,不构成国家不当行为。

  • 第2题:

    甲国政府与乙国某公司签订合同,后发生纠纷。乙国某公司遂在乙国法院起诉甲国政府,甲国是绝对豁免主义国家,而乙国是相对豁免主义国家,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国政府派代表出庭阐述甲国的立场,要求乙国法院不得受理本案,可视为甲国放弃豁免权
    B.乙国法院可以本国是相对格免主义立场为由管辖本案
    C.甲国政府接到通知后派员出庭进行庭审,可视为甲国放弃豁免权
    D.乙国在甲国未派员出庭情况下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判决无效可视为甲国放弃豁免权


    答案:C
    解析:
    考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讲解:国家豁免权分为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主要考查默示放弃。本题中,甲国派员出庭应诉可视为默示放弃豁免权,因为甲国若坚持其豁免权则完全可以不派员出庭应诉, 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就终结诉讼,所以C正确。而甲国派员出庭阐述其绝对豁免主义立场不能视为甲国派员出庭应诉,因为这并不是走诉讼程序,而是希望在诉讼程序启动前就终结它,所以A不正确。乙国不能以自己的立场来改变甲国立场,因为国家间主权平等,所以B 不正确。乙国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判决无效可视为甲国在诉讼终结后试图否定诉讼,也不能视为甲国默示放弃豁免权,所以D不正确。

  • 第3题:

    11、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A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错误

  • 第4题:

    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 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 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 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 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 相对豁免生义的国家,根据月前的届际法规则和实 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_職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 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 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 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 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 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 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答案:B,C
    解析:
    . A项属于一国在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 这种活动本身不构成豁免的放弃,A项错误;B项正确,国 家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庭主张豁免本身不构成主权豁免的 放弃;豁免的放弃需要针对个案进行,不能以在某一案件 中放弃了豁免就视为在所有以后的案件中都放弃了主权 豁免,C项正确;D项错误,一国主张他国法院判决无效的 行为不能视为该国此前已放弃了.主权豁免。
    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 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

  • 第5题:

    甲国政府与乙国A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A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