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宪法的分类?
(1)传统的宪法分类:指宪法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等。传统的宪法分类没有注重宪法的阶级本质,所以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传统的宪法分类自有其分类的标准,能从形式上或者从某一侧面,说明各种宪法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因此,这一方法仍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且为历来的宪法学著作所接受。
(2)马克思主义的宪法分类:马克思主义宪法学家根据国家的类型,根据宪法的阶级本质不同,把宪法区分为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
(3)现代资产阶级学者的宪法分类。
第1题:
怎样理解宪法关系的特点?
宪法关系体现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最为根本的社会关系。宪法关系产生的前提是宪法规范。宪法规范确定了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没有宪法规范也就不会形成宪法关系。宪法关系的一方主体必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宪法关系是以宪法权利和义务,宪法上的职权和职责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第2题:
A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B 社会主义宪法与资本主义宪法
C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D 原始宪法与派生宪法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