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提出注册商标争议的条件。
第1题:
A、任何人
B、利害关系人
C、在先注册商标权人
D、在先使用人
第2题:
甲、乙二厂均为生产保健营养品的企业。甲厂于1989年注册了V商标,乙厂于1990年注册了与V商标相近似的W商标,此时甲厂可提出(13)。
A.注册商标争议
B.注册商标异议
C.商标侵权诉讼
D.冒充注册商标诉讼
第3题:
第4题:
甲乙二厂均为生产保健营养品的企业。甲厂于1989年注册了V商标,乙厂于1990年注册了与V商标近似的W商标,此时甲厂可提出( )。
A、注册商标争议
B、注册商标异议
C、商标侵权诉讼
D、冒充注册商标诉讼
第5题:
对于丙公司注册使用“小薄荷”商标的行为,甲公司不可以提出( )。
A.注册商标争议
B.商标侵权诉讼
C.注册商标异议
D.冒充注册商标诉讼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注册商标相似的法律救济手段。根据《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异议程序是在商标注册完成之前提出。[法律,教育网/整理\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商标争议。如果丙公司使用的“小薄荷”商标存在不规范行为,可能会造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犯,故甲公司可以提起商标侵权诉讼。但丙公司使用“小薄荷”商标行为本身并不构成冒充注册商标。正确答案是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