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世界各国主要竞争立法模式。
A.分立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别单独立法。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B.统一式产法模式:是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合并统一立法。有匈牙利、澳大利亚及我国台湾地区。C.综合式立法模式:是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别纳入若干单行法律、法规之中进行综合调整。美国和英国是典型代表。
第1题:
竞争立法模式具有共同点。主要表现在?
对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均持反对态度;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专门立法与相关立法相结合;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并用;普遍禁止、限制与适用中的除规定相结合。
第2题:
综观世界各国的竞争法律制度,表现出以下特点()
A.近年来,竞争法的新发展表现出反限制竞争法松驰的现象
B.各国(地区)的竞争法制度大体可分为反限制和反不正当竞争两个方面的内容
C.世界各国(地区)的竞争立法模式一般采用反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分立的立法模式。
D.各国(地区)竞争法均规定了专门执法机关进行专门管理或执法。
第3题:
世界各国由于历史、社会条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等存在的差异,所属法系的不同,立法背景的不同,在竞争立法方面会采取不同的立法模式,请问目前我国竞争法选择的二元立法例模式的依据是什么?
第4题:
竞争立法模式具有差异点。主要表现在?
竞争立法的形式灵活、各具特色;竞争立法重心不同;竞争立法内容不同。
第5题:
世界各国竞争法的立法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分立式立法模式,二是立法模式,三是综合式立法模式。
A.合并式
B.统一式
C.独立式
D.混合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