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souti.com

简答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须具备的条件。

题目

简答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须具备的条件。


相似考题
更多“简答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须具备的条件。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 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核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国内案件协议管辖只能是合同纠纷,而涉外案件协议管辖除了合同纠纷以外,其他财产纠纷也可以协议管辖。因此,A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非涉外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选择法院。因此,B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非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法院只能在5个法院中进行选择,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法院不限于上述的5个法院,只要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法院就可选。因此,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非涉外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都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不动产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协议管辖。因此,D项错误。

      相关知识点总结如下:

      国内案件协议管辖与涉外案件协议管辖的区别:

      (1)国内案件协议管辖只能是合同纠纷,而涉外案件协议管辖除了合同纠纷以外,其他财产纠纷也可以协议管辖;

      (2)国内选管辖法院只能在5个法院中进行选择,而涉外案件的协议管辖不受限制,即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法院都可选,不限于5选1;

      (3)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选择法院;

      (4)都不能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

      (5)选法院都不能选2个法院;

      (6)协议管辖都不能违反级别的要求和专属管辖的要求。

  • 第2题: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与国内民事 诉讼协议管辖的差别,说法正确的是:( )

    A.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可以不采取书面形 式,国内协议管辖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B.涉外民事诉讼既可以协议选择第一审法院,也 可以协议选择上诉法院,国内协议案件只能协议选择 第一审法院
    C.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国内 法院,也可以协议选择外国法院,国内协议管辖只能协 议选择国内法院
    D.涉外协议管辖可选择与案件有实际联系地点 的法院,而国内协议管辖限于合同履行地和原告住所 地法院


    答案:C
    解析:
    。涉外协议管辖的特点包括:书面形式;限于 与合同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不能改变专属管辖和 级别管辖;只能协议选择第一审法院;只能是合同案件 和涉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二者均需采取书面形式, A错;二者均只能协议选择第一审法院,B错;D项国内协议管辖限于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 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5个地方的法院。因而 错误。

  • 第3题:

    11、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

    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国际民事诉讼是国际私法上的一个概念,是指涉及外国因素的民事诉讼,即在有关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人和事,或同两个国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联系。从基本内涵上看,国际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有很大的一致性,通常人们也是将涉外民事诉讼与国际民事诉讼同等看待的。 产生这种概念上的差别的主要原因是民事诉讼法学者与国际私法学者看待这一问题的角度不尽相同。民事诉讼法学者多是从内国主权或者内国民事诉讼法的角度出发,研究对于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应当适用哪些特殊的程序性规定来处理。而国际私法学者在内国主权之外,还要更加关注如何妥善处理国际民商事交往中所产生的纠纷,因此特别强调“国际”因素。

  • 第4题:

    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
    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答案:A,C
    解析:
    (原公布答案AC,此题应无正确答案)【考点】协议管辖【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是在结合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25条和第242条基础上制定的。修改后,涉外民事诉讼法协议管辖的规定与国内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规定统一适用上述第34条的规定。故,本题无正确答案。

  • 第5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仅在涉外民事诉讼中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