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转继承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发生的。
2.发生的条件不同。引起转继承发生的条件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而引起代位继承发生的条件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死亡。
3.继承的主体不同。接受转继承遗产的人的范围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人,而代位继承的代位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4.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在其死后转给其继承人继承,属于两个连续继承的性质,继承的是被转继承人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的地位或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属于替补继承的性质,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5.适用的范围不同。转继承和代位继承,均属于法定继承,但转继承不仅适用法定继承,也适用遗嘱继承。但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放弃、丧失继承权的不发生转继承。
第2题:
简述遗嘱继承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遗嘱继承,是指于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方式。在遗嘱继承中,生前立有遗嘱的被继承人,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适用遗嘱继承: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由于遗赠扶养协议优于遗嘱适用,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虽有遗赠扶养协议但遗产中尚有协议未涉及的部分时,才能按遗嘱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3.遗嘱继承人既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第3题:
简述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第4题:
简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第5题:
简述代位继承权的概念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