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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题目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A.附肯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附肯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C.附否定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附否定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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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回调出北京”,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付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A.消极的解除条件
    B.积极的解除条件
    C.消极的延缓条件
    D.积极的延缓条件

    答案:D
    解析:
    积极”是指把某种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内容。“延缓”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

  • 第2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予乙房屋一套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天总会下雨的(选项A属于附期限),但明天不一定会下雨(选项B属于附条件);(2)选项C:博士学位不一定能取得,何况还限定明年,属于附条件;(3)选项D:儿大不由娘,回不回来实在难说,属于附条件。

  • 第3题:

    (2010年真题)甲与乙约定:“甲的儿子如果去外地工作,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生效。”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为(  )。

    A.消极的解除条件
    B.积极的解除条件
    C.消极的延缓条件
    D.积极的延缓条件

    答案:D
    解析: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可以分为延缓条件和解除条件。延缓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要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简单地说,延缓条件就是使法律行为的生效得以延缓。解除条件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就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简单地说,解除条件就是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时失去效力。本题中,甲、乙约定租赁合同的生效以甲的儿子能够去外地工作作为所附条件,属于延缓条件。故只能在B、D项里选择。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条件可以分为积极条件(肯定条件)和消极条件(否定条件)。积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消极条件是指把某种法律事实的不发生作为所附条件的内容。一般而言,带有否定字样的都属于否定条件。从本题表述情形看,租赁合同所附条件是积极条件,故选D项。

  • 第4题:

    下列民事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是( )。

    A.甲对乙承诺,下次下雨时送给乙一把折叠雨伞
    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雨,则甲将其雨伞借给乙
    C.甲对乙承诺,如果明年乙获得博士学位,甲即赠与乙房屋一套
    D.甲、乙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若甲的儿子明年大学毕业回到本市工作,则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天总会下雨的(选项A属于附期限),但明天不一定会下雨(选项B属于附条件);(2)选项C:博士学位不一定能取得,何况还限定明年,属于附条件;(3)选项D:儿大不由娘,回不回来实在难说,属于附条件。

  • 第5题:

    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  )。
    A.肯定解除条件
    B.肯定延缓条件
    C.否定解除条件
    D.否定延缓条件


    答案:A
    解析:
    解析:本题没有否定字眼,故为肯定条件,既然“终止租赁合同”,所以为解除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