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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利益,员工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我是从2007年5月到2008年9月在某公司就职,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合同,没有为我交社会保险,2008年9月我辞职,现在,还有部分工资未付清。不知我能要求哪些补偿,该如何计算?还有应该按哪种法律程序去追讨补偿款?

题目

问: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利益,员工辞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我是从2007年5月到2008年9月在某公司就职,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合同,没有为我交社会保险,2008年9月我辞职,现在,还有部分工资未付清。不知我能要求哪些补偿,该如何计算?还有应该按哪种法律程序去追讨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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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劳动者主动辞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错误

  • 第2题: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无效:一是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即内容违法;二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未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的讨论意见,且并未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即程序违法。

  • 第3题:

    2、劳动者主动辞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自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请工会或者其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第三方”可以是单位的人员,也可以是单位以外的,双方都信任的人员。协商和解成功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和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另一方仍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第4题: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第5题:

    【判断题】劳动者预告辞职(主动辞职;无因辞职),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A.Y.是

    B.N.否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