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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城里人可以在农村买房吗? 在某市国家机关工作的陈某2006年底花20万钱,在城郊农村买了二间房屋,并进行了装修,住进了该处房屋。2007年,有关部门在此附近办了一个较大的市场,该地房屋明显增值。原房主觉得自己吃亏了,就以农村房屋不能买卖为由,要求陈某退还房屋。问:城里人是否可以在农村买房?

题目

问:城里人可以在农村买房吗? 在某市国家机关工作的陈某2006年底花20万钱,在城郊农村买了二间房屋,并进行了装修,住进了该处房屋。2007年,有关部门在此附近办了一个较大的市场,该地房屋明显增值。原房主觉得自己吃亏了,就以农村房屋不能买卖为由,要求陈某退还房屋。问:城里人是否可以在农村买房?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在农村房屋买卖纠纷的处理中,很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性待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紧密相连,且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国家政策一直以来屡屡强调农村房屋不得进行买卖。国务院办公厅在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2007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此处的“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包括相应的国家政策。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城里人是不能到农村买房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作无效合同处理。但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必须考虑实际情况,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两方面因素,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对于购房人已经装修、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在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屋的同时应当注意为购房人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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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乙房地产开发公司将陈某所购房屋交给陈某使用之后,乙公司按规定给陈某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陈某在拿到《房屋所有权证》后,发现其上记载的楼层有误。陈某发现房屋楼层登记错误可以申请房屋(  )。

    A.更正登记
    B.异议登记
    C.变更登记
    D.首次登记

    答案:A
    解析:
    更正登记是对原登记权利的涂销,同时对真正权利进行登记。《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误的,权利人、利害关系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归属主体不变,而只是不动产登记的其他内容发生变化时进行的登记。

  • 第2题:

    王某向李某借款150万元,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二人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王某受张某欺诈,将房屋低价卖给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张某很快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陈某,在陈某付款当天办理了过户登记。王某后来醒悟,向法院申请撤销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问题:
    (1)李某是否享有抵押权?说明理由。
    (2)李某是否有权根据抵押合同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说明理由。
    (3)王某是否有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享有。《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有权。《物权法》规定,当三人之间有关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虽未办理抵押登记,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根据有效抵押合同,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3)无权。《物权法》确定了区分原则,即物权变动与其原因相分离。王某受欺诈,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但陈某已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王某因此所受损失,可以请求张某赔偿,但无权要求陈某归还房屋。

  • 第3题:

    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 2019 年 8 月。王某欠陈某 10 万元货款,应于 2019 年 7月偿付。至 2019 年 8 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 1 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陈某可以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C.陈某可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D.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答案:C
    解析:
    (1)选项 A:留置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动产;(2)选项 B: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王某并未将其房屋设定抵押,陈某不享有优先受偿权;(3)选项 C:房屋租赁和买卖货物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均为“有形财产”,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4)选项 D: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而房屋租赁和买卖货物对应两个不同的合同,陈某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第4题:

    宋某将其房屋出租给陈某,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年,租金按月支付。期间,宋某因子女出国留学急需资金,便决定出售该房屋。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 该租赁合同在房屋出售后即无效
    B . 宋某有权在租赁期出售房屋
    C . 同等价格下陈某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
    D . 宋某应在合理期限内通告陈某将出售房屋

    答案:A
    解析:
    第四版教材P17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本题中A选项是错误的说法。(2016年版教材P178)

  • 第5题:

    农村房屋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农村买卖房屋也不用缴纳契税。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计入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 问: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计入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


    正确答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因此,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应该计入房产原价的,需计征房产税。

  • 第7题:

    陈某、董某于2012年5月登记结婚,结婚时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3年二人贷款50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登记为陈某。2014年6月离婚。对于二人贷款所购房屋,说法错误的是()。

    • A、 房屋是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 B、 房屋是陈某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
    • C、 房屋是陈某财产,但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 D、 房屋是陈某财产,贷款是董某债务

    正确答案:B,C,D

  • 第8题:

    租房和买房的最大区别在于()

    • A、买房需要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并领取房屋所有权证,而租房则不需要
    • B、买房后可对房屋进行装修布置等,而租房后不能行使对房屋的私自变动
    • C、租房签订的是房屋出租合同,而买房签订的是买卖合同
    • D、买房需要办理房屋预售登记手续,而租房不需要

    正确答案:A

  • 第9题:

    下列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解释,不正确的是()。

    • A、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B、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无效
    • C、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赠与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D、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多选题
    下列行为在房屋买卖中应该缴纳契税的有()。
    A

    王某无力偿还李某的债务,用闲置的房屋抵偿

    B

    赵某用自有房投资于某企业

    C

    常某将自己的空置房屋投入到自己的独资企业中作为销售中心

    D

    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计入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 问: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计入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

    正确答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因此,按揭买房发生的利息支出,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应该计入房产原价的,需计征房产税。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问答题
    农村房屋可以抵押吗?

    正确答案: 农村房屋是否可以抵押、如何抵押,国家尚无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国土〈籍〉字2号)《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集体土地上土地房屋的抵押,应局限于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至于农村村民的住房因其宅基地不得抵押而受到限制。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周某在村里有住房4间。在老伴去世后,周某遂前往城里与儿子共同生活,并委托邻居陈某照看其房屋。2000年,陈某因病去世后,其常年在外地做生意的唯一的亲人——弟弟陈乙便搬进了陈某的房屋,在以为房屋是陈某所有的前提下使用了周某4间房屋中的2间。2002年,陈乙将未使用的另外两间房屋出租给刘某居住,租期为3年,每月收取租金100元。在此期间,陈乙对全部房屋进行了整修和维护,共花费了3000元人民币。2004年,陈乙在做饭时不慎失火,将自己居住的周某4间房屋中的1间屋烧坏,损失共计1000元。2005年10月,租赁期满后,陈乙要收回刘某租住的房屋,遭到了刘某拒绝,理由是刘某打听到房屋本来就不是陈乙的,他无权收回。2006年12月,陈乙万般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刘某归还房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陈乙对周某房屋的占有为无权占有、善意占有
    B.陈乙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C.若周某归来,陈乙应返还房屋,并赔偿周某房屋被烧毁的损失
    D.若周某归来,陈乙应返还其出租房屋的收入,但应该扣除其整修房屋所花费的费用

    答案:A,D
    解析:
    析:A.正确。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依照无权占有人是否误信有占有的权源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误信自己有占有的权源,并无怀疑而进行的占有。恶意占有是指明知无占有的权源或者对有无占有的权源有所怀疑仍进行的占有。房屋所有人周某是委托陈某代为照看房屋,而不是陈某的弟弟陈乙。因此,陈乙的占有为无权占有。陈乙误信自己有占有的权源,为善意占有,A项正确。 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45条的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陈乙起诉时,其返还请求权已经过了除斥期间,不应该得到支持,因此B项错误。 C.错误。根据第24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善意占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C项是错误的。 D.正确。第24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扣除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屋出租的租金属于房屋的法定孳息,应该返还给所有权人,因此D项是正确的。

  • 第14题:

    (2012年)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 2010年 8月。王某欠陈某 10万元货款,应于 2010年 7月偿付。至 2010年 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 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陈某可以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C.陈某可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D.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答案:A,B,D
    解析:
    ( 1)选项 A:不动产不适用留置制度;( 2)选项 B: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并未将王某的房屋设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任何优先受偿权;( 3)选项 C: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4)选项 D: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在本题中,“租金”和“货款”分属两个不同的合同。

  • 第15题: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陈某独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答案:C
    解析: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发共同行驶支配权,因此陈某无权擅自处分房屋,但是丙购房屋是不知情、以合理的价格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民法上善意取得制度原理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王某物权请求丙返还房屋。

  • 第16题:

    农村房屋可以抵押吗?


    正确答案: 农村房屋是否可以抵押、如何抵押,国家尚无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国土〈籍〉字2号)《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集体土地上土地房屋的抵押,应局限于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至于农村村民的住房因其宅基地不得抵押而受到限制。

  • 第17题:

    冯某有房屋2间,租给陈某居住,约定的租赁期限是5年。在第三年的时候,冯某不幸去世,该2间房屋由其子冯忠继承。冯忠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A、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冯忠是房屋的新所有人
    • B、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但应当给陈某以适当补偿
    • C、无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因为陈某依原租赁合同的承租使用权对新房主继续有效
    • D、无权收回房屋,应当与陈某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陈某、王某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陈某的名义进行了登记,后陈某独自将房屋以时价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 B、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 C、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
    • 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

    正确答案:C

  • 第19题:

    张某出国留学前将登记用途为商住的房屋(底层为商铺、二楼为住宅)转让给刘某。在办理了交易过户有关手续后,刘某向甲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并获准,得到贷款40万元,半年后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得到贷款15万元。在抵押期间,未经甲、乙银行同意,刘某便将该房屋出租给陈某,但将抵押事实书面告知了陈某。刘某贷款还款期到后,因炒股失败无力归还贷款,此时陈某与刘某约定的租赁期限尚未界满。刘某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应当申请办理()登记。

    • A、房屋转移
    • B、房屋更正
    • C、房屋抵押
    • D、地役权

    正确答案:A,C

  • 第20题:

    下列行为在房屋买卖中应该缴纳契税的有()。

    • A、王某无力偿还李某的债务,用闲置的房屋抵偿
    • B、赵某用自有房投资于某企业
    • C、常某将自己的空置房屋投入到自己的独资企业中作为销售中心
    • D、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正确答案:A,B,D

  • 第21题:

    张某通过某房屋中介按市场价购买了刘某的房屋,并委托朋友陈某代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张某后来发现,虽然房产证上写明的所有权人是自己,但是房地产主管机关的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陈某,并且没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那么:()

    • A、该房屋归张某所有
    • B、该房屋归陈某所有
    • C、该房屋归张某和陈某共有
    • D、该房屋归刘某所有

    正确答案:B

  • 第22题:

    判断题
    农村房屋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农村买卖房屋也不用缴纳契税。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不定项题
    关于陈某房屋租赁的表述,正确的为(  )。
    A

    陈某出租商铺的租金,由陈某与李某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协商议定

    B

    经陈某同意,李某可以将该商铺转租,并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C

    在租赁期限内,无须陈某同意,李某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改变房屋用途

    D

    在租赁期限内,无须陈某同意,李某可以根据其经营需要拆改房屋结构


    正确答案: A,B
    解析: